Monday, March 13, 2017

吴向宏:宗教自由,与自由的界限:以及反穆运动

(投资无国界,2017311
    按:信仰自由还有一条界线,不得危害公共利益。例如穆斯林妇女在办理驾照、身份证时,就必须摘除头巾,拍摄真面目照片。否则执法人员无法根据这些证件辨别身份,从而损害公共利益。
​​     这几天我忙成狗。还要抽空在微博上打字,实在了无生趣可言。但是,看到中文知识圈在汹涌的反穆浪潮面前迅速去理性化,连一贯以理性温和自居、浓眉大眼的@黄章晋也沦陷了。。。如果我再不站出来说几句话,将来这股力量被调动起来,回头对付基督徒时,就没有人为我说话了。毕竟,中国人民驱逐基督教会、相信教堂收养儿童是为了挖童男女的眼睛做药的历史,比他们拼命反穆、一口一个“穆畜”、“绿猪”的历史,还要悠久强劲得多。今天丑化穆斯林那些言论,将来用在基督徒身上,都不需要大的修改,就能有过之而无不及。毕竟,穆斯林只是发起了一些恐怖袭击,杀了几千人。而一百年以来,杀人最多的那几场世界大战,都是基督徒干的!你敢说你是爱好和平的基督徒?哼!
  另一个想法是,长痛不如短痛。与其天天在网上与人纠缠,不如这篇文章写好后,将来转贴链接就可以了。省下时间,还是去干正事。极端分子从来不是文字能说服的。
  今天我不想再辩驳穆斯林是否都是恐怖分子、温和穆斯林是否存在、一小撮人拼命生孩子是否就能统治世界等毫无意义的肤浅言论了。我们来正经讨论一些有深度的问题:
  强制穆斯林女性佩戴Hajib(穆斯林头巾)等宗教服饰、甚至对穆斯林女性行割礼,是否违背自由原则?
  宗教自由的边界在哪里?
  一个强制女性信徒佩戴头巾、甚至行割礼的宗教,是否邪教?是否必须被全盘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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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现在的知识圈,它的中坚力量,都是受无神论教育出来的。虽然后来接触过宗教,但本质上都是科学主义者,对宗教是从心理厌恶反感的
  一旦涉及到宗教问题,他们的理性很容易被感情替代,所谓自由、民主的信仰,都可以扔进爪哇国
  所以,中国的知识圈,对政府腹诽的时候多,但是在剿灭轮子功这一点上,和政府是基本立场一致的。
  所以,中国现在的知识圈,百分之七八十,对上述问题的回答都是:这他妈就是一个邪教嘛!不灭不足以平天下!
  所以反穆运动能够风起云涌,很快赢得大多数自居为热爱理性、信仰自由的中国知识圈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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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经常说:言论自由,首先就是容忍傻逼言论的自由。因为一个人眼里的傻逼言论,在别人眼里可能并不是傻逼。何况,没有任何傻逼会觉得自己说的话是傻逼
  同样的,宗教自由,首先就是容忍邪教的自由。也因为一些人眼里的邪教,在别人眼里就是正道。何况,没有任何邪教会觉得自己是邪教
  这就应该包括:依据教义,摧残甚至毁灭教徒自己肉体的自由
  假设有人成立一个切鸡鸡教,信徒入教必须切鸡鸡,只有这样才能死后上天堂,否则就会下地狱永受烈火煎熬之苦。这个切鸡鸡教是邪教吗?我认为是。它有存在的自由吗?我当然认为它有。人家愿意切自己的鸡鸡,干你鸟事?
  女性包黑巾行割礼,这是对女性的摧残吗?我认为当然是。不但是对女性的摧残,也同时是对男性的摧残,是对男性的强制禁欲。但是,如果一帮信徒愿意这样摧残自己,相信死后可以上天堂,那么干你鸟事?
  和尚不吃肉,不近女色,是不是摧残自己的身体?你是不是认为应该强迫所有和尚开荤嫖妓,才符合你们对自由民主世界的定义啊?不赞成强迫和尚开荤嫖妓的,就是白左,圣母癌?
  我就不说天主教过去自己抽自己皮鞭的那种变态修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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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这种宗教自由有没有界限?当然有,那就是宗教自虐者应当是有自主意识的,而且有自由选择的。
  两句话:他(她)入教的时候是否成年?入教后能否脱教?
  原教旨伊斯兰教派的问题不是让穆斯林女性包头巾,而是让这些女性没有选择不做穆斯林的自由。
  不是让穆斯林女性行割礼,而是让这些女性没有选择不做穆斯林的自由
  让女人裹小脚是反人类的罪行,不是因为裹小脚本身,而是因为这必须从儿童时期做才有成效,而儿童是没有自主选择能力的。如果你一个成年女人愿意裹小脚、甚至自己把脚切小了,我闲的没事才去阻挡你啊(别说,真有这样一些主动截肢的人,所谓截肢狂)?
  所以你批割礼,包头巾。。。。有病啊?不要说有些行为,比如包头巾,不一定就是不对的。就算不对,人家愿意关你屁事啊。
  反过来,就算一个宗教是非常人性化、进了这个宗教没有任何行为限制,反而有许多升官发财的机会——但是这个教从幼儿园阶段就给你洗脑他的教义,而且严惩叛教分子——这个宗教是符合你心目中对自由的定义吗?
  你就那么喜欢后面这个教,不喜欢前面哪个激进伊斯兰?其实两者在破坏自由上面,不是完全一样的吗?
  所以,应该反对的是一切破坏宗教自由——包括不信仰的自由——的普遍行为,而不是去反对某个特定的宗教仪式行为。
  哪怕这些仪式行为本身是非常傻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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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问题根本不在于教义,不在于仪式,不在于伊斯兰或非伊斯兰,或道教佛教基督教还是任何其他主义。
  凡是剥夺人们信仰自由的行为,都必须反对。
  但反对的应当恰恰就是剥夺信仰自由这个行为本身,而不是背后的某种信仰。
  不能因为某种信仰剥夺了信仰自由,我们就去剥夺这个信仰,因为那样,我们自己就成了信仰自由的剥夺者。
  你说:如果某种信仰必然推出剥夺信仰自由的行为,怎么办?答案还是:坚持反对这个行为,而不是信仰。
  就像一个人,天生杀人狂,怎么办?你要阻止的还是他的杀人行为,而不是去消灭他的杀人念头(后者除了杀了他,别无他法)。
  要相信逻辑:如果一个信仰必然导致的行为被彻底禁止,那么这个信仰本身也就必然无法持续存在了。
  如果杀人狂被剥夺了杀人的能力,杀人狂也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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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已经扯淡完了,但是意犹未尽补充一句:
  一个宗教有没有诅咒非信徒下火狱、认为非信徒都活该死绝的自由?
  答案还是:有,但是,这个自由的边界,限于不伤及他人自由——也就是说,一旦这个宗教及其教徒试图把这种教义观念付诸行动,他们就越界了。
  其实,许多宗教都是有类似教义的,包括基督教。没有这样的教义,拿什么吸引信徒捐款啊!
  包括一贯和平的佛教,还不是诅咒你们这些肉食动物来世都要变成猪、被吃掉的啊!(此处庸俗化了一下佛教教义,请教友们原谅)
  许多中国人内心还不曾是暗暗希望世界上其他人都死绝,我们一个民族统治地球的么。
  还是那句话:谁没有罪的,先拿石头起来打她吧。
  幸亏耶稣说这句话是在以色列,如果在今天的中国,估计那个女人就被石头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