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27, 2009

邓玉娇事件文章汇编(一)

目录
1)野夫:從逼良為娼到逼良為俠
2)理性思考者:邓玉娇的水果刀团结全国人民
3)高旭东:邓玉娇是一座民族道德丰碑
4)小刀:邓玉娇挽救了邓贵大挽救了党
5)公盟关于邓玉娇案的法律意见
6)夏霖代表邓玉娇提出的起诉书


從逼良為娼到逼良為俠
--故鄉野三關民女反抗案的幾點思考


作者:野夫2009-05-27 1:00AM


野三關是家父的故鄉,祖塋至今猶在;也是我出入家山的必經之地——代復一代的鄂西人要想走出深山,似乎都繞不開這個一直以來都籍籍無名的高寒古鎮。但現在,它卻連同一個原本同樣無名的村姑,而突然蜚聲天下了。對于故鄉這樣的成名,我卻心有戚戚焉——既因當地的墨吏而蒙恥,也為無辜的烈女而生哀。

在今日之中國,一個人生于窮鄉僻壤已屬不幸,倘若又是女兒身且長成在農家,那就更加不堪了。等級社會加身份戶籍制度,從起點之初即已確立的不公,早已限制了人的平等自由發展。于是多數求學不成的農家女,不得不早早淪為苦力或流落風塵。一個在故鄉為官的朋友,曾經指著那些散落在深山里的新瓦房對我痛心地說——這些家里多半有一個女兒在沿海發廊,山區正犧牲一代女孩在換來所謂小康啊。

鄧玉嬌只是這茫茫走投無路的農家女洪流中的一員。她敢于選擇在故鄉的娛樂場所做服務員,就意味著她沒打算以身娛人。但是,在那些基層惡吏的眼里,農民的女兒乃是人盡可淫的——你不陪老子玩,你來這里干什麼——這就是權勢者的邏輯。而你本系玩物卻還要擇客,那就更是對我官人衙役的羞辱。對于缺錢的人民來說,那他當然可以用人民幣來抽死你砸死你。可惡的人民幣,順理成章地再次成為了欺凌人民的凶器。

官人鄧貴大和黃德智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沒錢的打工民女還有節,還有自尊和烈烈巴風。于是匹婦一怒,伏尸一人,流血五步。原本想逼良為娼的黨政吏員,最後竟然把一個長期逆來順受的村姑逼成了一代女俠——這才是今日社會的危機所在。



鄧玉嬌只是一個毫無武藝的弱女子,一個只肯在所謂KTV陪酒陪歌陪笑而不陪床的打工妹。在我所熟知的故鄉,這樣的孩子何曾敢冒犯官府干部。即便狹路相逢,她們也多是要低眉俯首駐足讓道的。一個浣衣的女孩,既無殺人的動機,也無殺人的故意,更無殺人的預謀,且無殺人的手段。如果不是這個時代把她們逼到退無可退的地步,她怎敢抵死相搏,血濺素服?

俠者,以武犯禁也。如果今日之社會已經可以把一個毫無武力的女孩,瞬間變成金剛怒目的犯禁者;那既是這個女孩的悲劇,更是這個國家的悲哀。假設這個國家最終還要為它的爪牙墨吏而張目,卻不肯為這個無辜女孩去伸冤,且還要將她以故意殺人的罪名“繩之以法”之時,那我看到的則是整個民族的悲憤——我們無數人的呼聲,仍然無法挽救我們的一個無辜孩子之時,那豈不是要把更多的人培養成以暴易暴的俠者。

良法使世道和諧,惡法令社會暴戾。即便在黑暗荒誕層出不窮的今日,我們依舊在渴望極權改良從良,在呼吁民眾依法維權。可是在更多的基層事故中,我們卻看到的是主官護短墨吏囂張,民如草芥含恨忍辱——這樣的世道循環,我們還怎敢相信這就是那些無恥倡優天天謳歌的“新社會”,怎敢相信這就是時刻蠱惑要帶著人民走進的一個“新時代”。



民女抗暴事件所揭示的深層問題是這個國家的虛偽。色情業是政府一向宣稱在我國並不允許且不存在的行當,可是上到京城下到鄉鎮,秦樓楚館幾乎和政府衙門一樣普遍。紅袖與紅旗齊飛,警局共春宮一色——這是盡人皆知的現象。可是各級政府既無心真正取締,也不敢立法管理,于是,給警匪紅黑兩道留下巨大的腐敗和罪惡空間,給公共健康和社會秩序帶來巨大的隱患。

以洗浴城、夜總會等等名目廣泛經營的色情業,並非我的故鄉赫然存在;走遍祖國萬里河山,何處不曾紅黃夾雜?何處的官吏不是主要消費者?——更多的已成了點名索要未成年的特殊顧客了。我可以說,幾乎沒有一個地方的警局,不知道他們轄下的色情業所在。也幾乎沒有一個色情場所,不按時翻倍地向派出所繳納“治安費”。正是這樣的上下默契,構成了今日中國的“河蟹盛世”。也正是這樣明目張膽地治安保護,才形成了官員有恃無恐的粗暴淫邪,甚至敢斗膽逼良為娼。

野三關洗浴城只是因為命案的發生,才不得不面對這樣的揭露。可是在命案和色情業之外,當局還會深入了解一下它若干年來的生存秘訣嗎?在那個深山古鎮,平民百姓豈會成為它的恩客。沒有相當的人物撐腰,它又何敢艷幟招搖在國道一側而至今不衰。

既要開妓樓,還要樹牌坊——正是這樣的一種制度性虛偽,才使得我的淳樸故鄉和這個藏污納垢的時代一起淪陷,使得無數平民兒女要在這些權貴銷金窟里飽受歧視蹂躪和迫害。他們要麼成為含羞忍辱的性奴,要麼被逼成血刃三寸的“罪犯”。



鄧貴大不過微末小吏也,也許在日常生活中真如他夫人所言,原本是一個老實平和兢兢業業的黨的干員——就算是這樣的一個底層吏員,都能在自己的轄區內張狂如此,可見這個制度是怎樣的驅良為惡,怎樣在縱容和釋放著人性中的卑殘。明明可以開放言禁報禁,就能監督官風,溝通民情,但是主政者就是要背道而馳;其中的秘密,又豈是為了保護鄧貴大之流。

在今日被廣泛詬病的巴東縣兩府,難道會真正不知道鄧玉嬌乃被逼無奈情急之下的正當防衛。只是扔出死者鄧貴大容易,甚至追訴傷者黃德智也不難,但是他們要面臨拋棄基層腳腳爪爪的風險——這才是真正的難事。在今日之官場,吏員之間的關系千絲萬縷,一個區區墨吏都能牽起一場政潮震蕩——這絕非危言聳听。

穩定之所以在今日還能基本維持,正依賴上下齊心的互相袒護和分封分賞與分贓。倘若前線【基層】一點劣跡即被窮究,那豈不寒了天下爪牙的心。倘若所有的吏員皆不肯賣力牧民,則何來上峰的平安盛宴。于是,我們常常看到,即便是一個偏遠山區對中央的抗命,帝京也往往無計可施,最後只好也默許地方的胡作非為——因為在本質上,他們失去地方基層膽大妄為的維持,失去的也必定是他們自己的為所欲為。

于是,我在我的故鄉,悲哀地看見我的土家族女兒,必將走向她的命運。在此刻,萬千呼吁化作的只是一聲嘆息。在今天,祖國對于它的人民的呼聲,仿佛20年前一樣;仿佛對民意的尊重和妥協,便是對他們恐怖原則的背叛。

我深知我無法改變我這個陌生的土家族妹妹的命運,就像我無法改變我自己的命運。但是,我如果沉默,就是對我自己祖宗的背叛。于是,我只能默默寫下這樣一些思考,留給我的故鄉的施政者,留給我的故土百姓一起回味——我們該怎樣在自己的土地上,做一個自己的主人。僅此而已。僅此而已。
(原載《新世纪》http://www.ncn.org/view.php?id=7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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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用一把水果刀将全国人民团结起来
(博讯2009年5月28日)
作者:理性思考者

当牛顿让一束太阳光通过三梭镜的时候,意外发现千百年来一直被人们认为是单色光的太阳光,居然一分为七,一门崭新的科学——光谱学由此诞生。

观察人类社会也有赖于三梭镜,否则同样会被它的外表所迷惑,这个三梭镜就是突发事件,巴东人民的好儿女邓玉娇一手缔造的抗暴事件,是我们观察当前中国社会一个千载难逢的三梭镜。

邓玉娇事件传出之后,在中国论坛上水火不容的左右诸愤,就像多彩的七色光再次通过三梭镜:突然合而为一。这合力源于人性,正是人性的释放,让他们求同存异,万众一心地在网络上为邓玉娇奔走呼号。猫眼网友“的地得”同志是其中涌现出来优秀代表,“三得子”的东西本来早被猫右们定为“不顶、不跟、不看”,但在邓玉娇事件中,该同志如火山爆发般出手了一系列极具价值的“原创”贴,我相信,每一个打开了那些贴子的人,都会从心底重新认识“的地得”同志,实践证明,左愤(我从此不再使用左猪一词)归根结底也是社会的良民。

作为商业媒体,新浪网站在这次邓玉娇事件中赢得了尊敬。杨恒均先生那篇邓玉娇是正当防卫的文章,被新浪在首页重要位置推出当天,点击数十万,跟贴数千,大大地提高了邓玉娇事件的社会关注度。而且,在巴东警方5•18通报发布 后,新浪网站特地制作了一个邓玉娇事件专页,并且专门链接了屠夫的博客,这应该就是现代传媒的品质。

大清晚期,中华民族的仁人志士曾前赴后继地走上了救亡图存的复兴中华之路,湖南人是这批革命力量的主力军。“若叫中国灭亡,除非湖南**尽!”,是当时湖南人的革命号角,也是后人对他们的由衷赞叹。邓玉娇抗暴事件发生以来,湖南华声论坛在其主打栏目“辣眼时评”里,旗帜鲜明地置顶了一系列声援邓玉娇的贴子,让我们再次领略了湖南人的风骨。

左愤大本营——中华网这次的表现同样可圈可点。左愤们口水四溢地声讨巴东当局的场面,让人宛若如回到激情燃烧的岁月,而且在其它媒体陆续噤声之后,中华网仍然任由与邓玉娇相关的主贴自由发出,这样的另类确实难能可贵。

在主弦律媒体中,恩施州电视台两次对邓玉娇事件的报道,可以看作是体制内底层正直人士的良知抗争。那19秒钟的视屏,那一声声“爸爸,他们打我”、“爸 爸,他们打我”的血泪呼唤,让我们的心灵潸然泪下,让我们的眼泪夺眶而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有的电视纪录片中,最让我们心恸的一个瞬间,如果□□ 部继续评选所谓华表奖,恩施州电视台应该当之无愧。

传统媒体一以贯之地保持了它们的稳定与和谐,这次也不例外,尽管《中国青年报》、《广州日报》的个别文章也擦出了一些火花,然而仍无力掩盖它们全行业的沦落与衰败。《南方都市报》虽然第一时间发出了邓玉娇的报道,但这一回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无良!无耻!

公民同盟及其律师,已经作为历史的记忆长存于人们心中。他们的行动再次启蒙我们:社会需要中立的中介组织,否则永远不会是一个成熟的社会。在律师群体中,刘晓原律师、思宁律师自始至终的行动,都让我们不能忘却。

每一次社会公共事件,我们总能看到一些反人类、反文明、反社会的东东蹦出来。汶川地震时是余含泪、王羡鬼,这次是一个叫高一飞的伪法学家,它那句“法律人的习惯是不为邓玉娇说话”的“名言”,让全国人民从此牢记:有一种耻辱叫“高习惯”。

往事并不如烟。有一天,我们都将老去,当回首往事的时候,我将这诉告诉后人:在共和国的历史上,有一个叫邓玉娇的姑娘,用一把水果刀,启蒙了千千万万的国人,那把水果刀,犹如流星划破死寂的夜空,照亮我们这一代人在孤独的大地上,勇敢地前行、前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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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是中华民族道德史上一座丰碑!

作者:高旭东 2009-05-27 00:28

写文章都有选取的材料和立场。我首先声明:本文全部材料来自官方,即巴东警方的三次通报。至于我本人的立场,既非左派,亦非右派,就是一个培养了30多个博士的教授。我任职的北京语言大学,是以传播汉语、弘扬中华文化为使命的,因而我就从弘扬中华文化说起。

孟子关于大丈夫的标准想必大家都知道的,就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其实说说容易,这三条哪一条都不是很容易做到。

“富贵不能淫”很难做到,先富起来的广东也是“包二奶”的先驱,据说现在的女大款也有“包二爷”的。在中国古代,皇帝老子最富贵,他老人家一人就是“三宫六院七十二妃”!换了女的也未必好多少,武则天的男宠也不少。

“贫贱不能移”很难做到,管仲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晁错所谓“饥寒至身,不顾廉耻”,从正反两个方面表明了“贫贱不能移”的艰难,所以孔子才表彰他那位身处陋巷仍能快乐的大弟子颜渊。

至于“威武不能屈”恐怕就更难做到,中国人绝非做汉奸的材料,看看现在网上的爱国热情是多么高涨,但是我们也不会忘记一个日本人小队跟着一个汉奸大队的那段历史,尤其是近年屡屡发生的处女娼妓案——就是一些想捞钱的警察抓住良家女孩当妓女处理,而被抓的女孩几乎无一例外地招供自己是妓女,出了局子才觉得很窝囊而去做处女鉴定。试想,如果不是经受不了严刑的折磨,有哪个处女会将娼妓的污水泼到自己身上?

邓玉娇,一个21岁的弱女子,居然做到了孟子大丈夫三条标准中的两条:“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另外一条她也未必做不到,只是她很贫寒,根本没有富贵而淫的条件。但从她“出污泥而不染”的情操来看,她是根本蔑视那些富贵而淫的贵人的。

邓贵大就没有想到,还有用钱摆不平的女孩,所以他拿出4000元钱抽打邓玉娇:“怕我们没钱?”而这个价码也正是前些日子媒体上公布的嫖处女的价码。4000元,对于穷乡僻壤里靠给人洗脚或者管KTV的女孩来说,着实是个不小的数字,至少将来邓玉娇开店的资金解决了。而开成一个小店,邓玉娇也就奔上小康生活了。

然而邓玉娇不为所动,回答甚至没有半点犹豫:“给钱也不干”!邓玉娇的言行,正是孟子所倡导的“贫贱不能移”的精髓,也践行了孔子的“不义而富且贵,富贵于我如浮云”的理论。

事实上,三个大男人逼迫一个小女子,邓玉娇肯定感受到了他们的“威武”与猖狂。现在有些人居然替邓大贵们辩护说,他们没说要奸淫邓玉娇啊。我真是搞不明白这些人的智商,

黄德智一开始看见邓玉娇的时候,就提出了要“奸”她的诉求(用词是“特殊服务”或“异性洗浴服务”),如果邓玉娇答应,整个案情就变了:邓大贵们并不违背邓玉娇的意志,不过整个案件就变成了卖淫嫖娼案,而且是集体嫖娼。

当邓玉娇告诉他们自己不从事“特殊服务”而仅仅是KTV员工的时候,黄德智的反应居然是整个雄风宾馆的女性都是预备让他们“奸”的。他们确实是喝醉了,醉到了天下女子都该被他们轮奸的程度!当邓玉娇既拒绝了黄德智的“奸淫”诉求,又拒绝了邓贵大出高价“奸淫”的要求,剩下的搏斗——邓玉娇两次试图离开都被“摁倒”、“推坐”,不正是一种 “威武不能屈”精神的体现吗?

一个弱女子,面对金钱不动心,面对邓贵大们的“威武”而不屈,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和人格而自卫反抗,这不正是我中华民族虽经几千年而屹立不衰的最宝贵的精神吗?在金钱万能、淫欲横流的当代社会,不正是应该弘扬的传统文化的精华吗?

我想,这正是邓玉娇在网络上获得全国人民的爱戴、甚至有那么多民间文人为她树碑立传、作诗作文的原因。因此,无论最后法院怎么判,邓玉娇都会因为她的“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而在中华民族的道德史上树起一座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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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这一刀,挽救了无数邓贵大,挽救了党
作者﹕小刀
(來源﹕华夏快递 09-05-25 09:28 )

邓玉娇这一刀捅得太狠,她不是捅死了邓贵大,而是捅到了当今官场的腐败处,捅到了当今社会丑恶处,捅到了当今官员的肮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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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女子邓玉娇“一举成名”,这是谁也没有料想到的。仔细分析案件,不管邓玉娇这一刀是捅到了邓贵大的左胸,还是邓贵大的右臂,是正当防卫,还是蓄意杀人,但对邓玉娇的支持舆情如此统一,向背如此一致,却是空前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结果?即使邓贵大真的强奸了邓玉娇,犯下了强奸罪,但致人以死也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而现在几乎没有一个人同情邓贵大,也很少有人认为邓玉娇应该负刑事责任,原因究竟在哪里?我们不能不作认真的、社会学的分析。

其实就这件案件来说,情节非常简单,不就是邓贵大要邓玉娇为他提供特殊服务吗?这个特殊服务当然可能是要邓玉娇陪他进行异性洗浴,也可能是陪他上床,但邓玉娇就是不干。一个娱乐城女子竟如此不给我面子,是不是太狂妄了?女人我见得多了,啥样的没有见过?于是非要邓玉娇陪他、为他服务不可。邓女子性烈,也不提供这种特殊服务,就是不从。恼羞成怒的邓大主任于是就把邓女子“推倒”在沙发上欲行其奸。正在这危急时刻,邓女子看到沙发边上一把修脚刀,于是案件发生了……

说真的,邓玉娇不过就是90斤重的弱女子,她有多大力量?如果邓贵大主任反抗一定会置邓玉娇于死地,可他毕竟没干好事,色厉内荏,邓女子的一刀正好刺到要害处,迟缓的抢救已经来不及,邓贵大就呜呼哀哉了。

这样的分析当然是邓玉娇是在自卫,是在用自己的清白向色魔进行回击,何罪之有?邓大主任也是死得活该、窝囊和肮脏。

但话又说回来,无论邓贵大多么罪大恶极,但毕竟是一条人命,怎么就没有一个人同情呢?难道他真的得罪了全国人民?难道他真的罪该万死,我看非也!其原因盖在于邓玉娇这一刀捅得太狠,她不是捅死了邓贵大,而是捅到了当今官场的腐败处,捅到了当今社会丑恶处,捅到了当今官员的肮脏处。如果不是因为这三点,邓玉娇怎么也不会得到舆论声援的之一律。

多么值得深思的舆情啊!多么值得重视的舆情啊!多么值得警觉的舆情啊!我之所以要发出这样的三个惊叹号就是想提醒我们的官场、社会和有关方面注意,如今官场之腐败已经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不大力整饬已经不行了!如今的社会丑恶现象已经到了惊心动魄的地步,不大力挞伐已经不行了!如今的官员已经肮脏得令人心惊肉跳,不下决心惩治已经不行了。否则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不但会受损,甚至危及我们来之不易的事业,那才是最可怕的啊!

写到这里我真的想为邓玉娇这致命一刀叫好,她捅得真狠、真准,捅到了要害。要不是这一刀很多人还不会清醒,甚至还沉浸在一派形势大好的莺歌燕舞中。这一刀正是令人清醒的一刀,令人反思的一刀,不但会挽救无数的邓贵大,还会为挽回党和政府的形象立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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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盟关于邓玉娇案的法律意见

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仍在侦查阶段,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当事人亲属解除了与援助律师的委托代理协议,但这并不会阻止我们对邓玉娇命运的关注以及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现在,我们就目前已经了解的信息提出法律分析意见,希望有关司法机关能秉公执法,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

一、 本案基本事实

综合各方信息,我们认为本案基本事实如下:

本案涉及两个现场:第一现场水疗室是强奸(未遂)现场,不法侵害人是黄德智,被侵害人是邓玉娇。第二现场休息室是第一现场的继续,邓玉娇对不法侵害人黄德智和邓贵大实施防卫,导致不法侵害人(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的受害人)伤亡。

水疗室里。时间约晚上八点。有些醉酒的黄德智等人来到梦幻城水疗室,碰见邓玉娇在里面洗衣服,黄进去提出强迫性交易的要求,邓玉娇说自己是KTV 服务员,拒绝。黄德智关上门,把邓玉娇按倒在小床上,强行扒下裤子和内裤,压在邓玉娇身上,抚摸胸部和下体。邓玉娇竭力反抗,后把黄德智踢翻下床,冲出水疗室,来到隔壁休息室,关上门。

休息室里。当时另有三个女孩在休息,其中有邓玉娇的朋友唐琴。邓玉娇刚躲到休息室,对唐琴说,有个疯子在找我。这时,黄德智隔着门玻璃往里看,发现了邓玉娇,闯进来,随后跟着邓贵大,要把邓玉娇拖出去,邓玉娇挣扎,邓贵大手里拿着一沓钱,拍打邓玉娇的脸和肩膀,一边说“怕我们没钱是吗?”唐琴去找领班,同时也告诉了邓玉娇的朋友杨红艳。邓玉娇在邓贵大用钱煽打下后退几步,然后被推倒在沙发上,领班过来以后,邓玉娇起来试图出去,被再次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从包里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双手紧握在身后,旁边两个服务员眨眼示意邓玉娇克制。黄德智和邓贵大并没有罢休,向前靠近,邓玉娇靠在沙发上用脚踹了其中一个人,邓贵大和黄德智再次向前扑的时候,邓玉娇起身挥刀乱刺,刺伤了邓贵大和黄德智。杨红艳赶到休息室,邓贵大刚刚倒地,邓玉娇异常愤怒,手里拿着刀,说:“你们这种流氓,不杀两个,还不得了了。”杨红艳告诉邓玉娇赶快放下刀,邓玉娇放下刀,拿起电话报警,说“我在雄风宾馆杀人了,快过来把我带走。”然后给母亲打电话。

二、法律分析:

第一现场,黄德智把邓玉娇压倒床上扒内裤等行为证明黄德智试图强奸邓玉娇,由于邓玉娇激烈反抗和躲避未遂。但强奸行为并没有结束,黄德智和邓贵大随后跟到第二现场,试图拖走邓玉娇,邓玉娇挣扎,黄德智和邓贵大没有放弃,用钱打和推到等暴力方式试图迫使邓玉娇就范。在此条件下,邓玉娇持刀攻击邓贵大和黄德智,造成被害人(不法侵害人)伤亡,属于正当防卫,不存在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虽然强奸犯意人是黄德智,但强奸未遂之后,邓贵大和黄德智一起用侮辱和暴力胁迫的方式试图迫使邓玉娇就范,邓贵大也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黄德智和邓贵大来到第二现场试图拖走邓玉娇的行为,结合野三关官员的日常行为(当地人普遍认为比较狂)、醉酒状态以及梦幻城作为色情场所的背景,可以得出结论,两人来到休息室并不只是为了报复和发泄愤怒,而是为了继续实施强迫性交易(强奸)。一般情况下,有第三人在场,邓玉娇不会面临被强奸的人身危险,但是,在水疗室(性交易场所)这种特殊环境下,虽然有第三人在场,但第三人并没有阻止邓玉娇被拖到隔壁水疗室强奸(此场合强奸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加上邓贵大等人是这里的常客(当地人能证明),而且那天他们又醉酒,行为难以控制。因此,邓玉娇当时的确面临被强奸的人身威胁,邓玉娇的防卫不是假想防卫,而是针对现实强奸威胁的正当防卫。

总之,根据我们现有掌握的信息综合判断,我们认为,邓玉娇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并且,黄德智涉嫌强奸,应该立案侦查。

公盟法律研究中心(來源﹕「獨評」2009-05-25 08: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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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委托律师提告,披露抗暴详情
邓玉娇对5.10案中涉嫌强奸犯罪的嫌疑人黄德智提出控告的控告书
(注:本控告书已于2009年5月25日20:00提交巴东县公安局,多家媒体在场见证)

控告人:邓玉娇
代理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夏霖 律师
夏楠 律师(实习)

被控告人:黄德智

控告请求:

被控告人涉嫌强奸,要求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黄德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5月10日晚饭之后,KTV服务员邓玉娇在雄风宾馆一楼水疗区五号房洗衣。邓玉娇说:“水疗区就是女性给男人卖淫的地方”。洗衣时,一个“高个子戴眼镜的男的”(即黄德智)进入房间,走入走出两三次后,将门锁上,坐在房间床上,称其要洗澡。邓玉娇答马上出去,并向外走。走到门口时,黄德智说:“你往哪去,你要陪我洗澡”。邓玉娇申明自己是在这里洗衣服,不在这里上班。欲开门离开之际,黄德智一把将邓玉娇拉倒在门口床上,脱邓玉娇的衣服。由于邓玉娇上身挂有斜挎式胸包,黄德智未能脱下其T恤衫,转而拉扯其裤子。此裤子为邓玉娇在浙江时所购,由于邓玉娇从浙江回巴东后身材变瘦,又未系腰带,裤子被黄德智一拉即下,内裤全露。黄德智又脱其内裤,并以手摸其下体。邓玉娇用脚踢黄德智,黄德智试图脱邓玉娇的鞋子,未能脱掉,被邓玉娇踢下床去。邓玉娇将锁解开后跑进休息室。

黄德智与一名“矮个子客人”(即邓贵大)先后尾随入内,黄德智骂道:“他妈个屄今天被个屄女娃子戏弄了。”邓贵大遂问,“哪个戏弄你的,给我看下,下不了场了,还不得了了。”黄德智便指着邓玉娇说,“就是她”。

邓贵大指着邓玉娇骂:“你他妈的还挑人啊,你什么意思,嫌我们老了?我们就是来消费的,你他妈的就必须要服务!”邓玉娇恳求道:“我有没有戏弄你,你去问外面的领班,如果我真是在这里上班,我就是戏弄了你,那就是我的错。”另一在场服务员叫来领班,领班劝阻未果。邓贵大继续骂道:“什么上面下面的,不都是一样的吗,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又说,“你不就是要钱吗?你就是没见到过钱!你要好多钱,你开口,信不信我今天用钱砸死你!”遂拿出一叠人民币,向邓玉娇脸部搧击。每搧一下,邓玉娇便退一步,搧一下,退一步,一直退至身后沙发处,就说“对,我就是没见着过钱,有种你今天就砸死我”。邓贵大说,“我就是要用钱砸死你,就是要拉一车钱来砸死你。”领班再次劝邓玉娇离开,邓玉娇欲离开,被拖回。邓贵大说,“想跑,跑到哪里去?”邓玉娇再次试图离开,又被拉回。

邓玉娇就从包中拿出水果刀,双手背在身后。邓贵大推邓玉娇胸前,将其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起不来了,遂双脚乱踢。黄邓二人扑上来,邓玉娇就拿刀向前乱刺,邓贵大伸出双手要来抓邓玉娇,因为邓贵大在前面,可能多数刺到了他。后邓贵大捂着肚子走到门口倒下。邓玉娇看到邓贵大脖子上有一道伤口,遂打110报警。110要其打野三关镇派出所电话,邓玉娇答说:“雄风快死人了,赶紧过来。” 又打电话给其母亲,要其母亲赶快来。

此时房中仅剩邓玉娇一人,后经理来将邓贵大抬走。邓玉娇坐在大厅沙发上等警方到来,后邓母与警方基本同时到达,邓玉娇交给其母一张欠条,要其母代为清欠,遂上警车到达野三关镇派出所。当晚朋友给她送来衣服,邓玉娇将案发时所穿T恤和裤子换下,但高跟鞋、胸罩、内裤未换。当晚邓玉娇一直在野三关派出所办公室中哭,该派出所人员她全都认识,没有看到巴东公安局的警察。次日5月11日晚上巴东县公安局给邓玉娇做笔录后,于5月12日下午17时许将其送至恩施优抚医院。邓玉娇更衣后,其胸罩与内裤被邓母带回家中。期间刑警队未对其胸罩及内裤进行询问检查。

邓玉娇在恩施优抚医院受到的虐待暂略。有些还待本律师查证求实。

鉴于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本律师代理控告人特向贵局提出控告,控告黄德智涉嫌强奸,要求贵局立案侦查,立即将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黄德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致

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公安局

代理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夏霖律师 夏楠律师(实习)

签字
2009年5月25日

(來源﹕[独立评论],2009-05-25 06:54:05 )

Wednesday, May 20, 2009

ZT王绍光:超越选主----对现代民主制度的反思

轉貼者按﹕

這是毛左派學者王紹光的又一篇「反思」民主的文章,值得一讀。他與我那個也獲得康奈爾大學博士學位的老朋友的政治觀點幾乎如出一轍,但比我的朋友會寫文章,更能迷惑不少青年和見識短淺的讀者。

我雖然不贊成此文的許多主要觀點,但喜歡看這類文章,因為它們在知識方面更具挑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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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光:超越选主----对现代民主制度的反思
----2009年3月29日在"乌有之乡大讲堂"的讲演

主持人﹕

世界是我们的,做事大家来,有好书,有朋友,有思想,有责任,欢迎大家来到乌有之乡。

今天我们请到的是王绍光老师。王绍光老师1982曾经在北京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又在美国康奈尔大学获得政治学硕士学位,1990年又获得政治学博士学位,1990年到2000年这十年曾经任教于美国耶鲁大学政治系。

1993年和胡鞍钢先生合作了《中国国家能力报告》,提出了要建立一个强大的民主国家的主张,这本书对推进分税制改革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

现在王绍光老师是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的讲座教授,是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长江讲座教授,也是英文学术刊物The China Review的主编。王绍光老师对中国的问题有非常深刻的研究他曾经花了很大力气来研究城市医疗的不平等问题,提出这样的观点, 就是毛泽东时代的坚持了平等主义的原则, 自从解放以后,政府一直致力于建立一套廉价的惠及所有人民的医疗服务体系。到70年代末,全体城镇居民和大部分农村居民都能获得十分廉价的基本的医疗保障。这是现在很多老年人还念念不忘的一件事。在80年代妖魔毛泽东时代成为一种风气的时候,王绍光老师通过严谨的学术研究,指出毛泽东时代在医疗,教育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这是非常需要学术勇气和政治勇气的一件事。

同时,王绍光老师对所谓西方民主制度的批判和反思更是入木三分。历史发展到今天,我们知道有关市场的迷信和神话已经破产了。今天我还看到一条新闻,上海市把所有的私人公交车改成国有控股,可以看出对市场的迷信已经破产了,但是对西方民主制度的神化呢现在还没有完全打破。王绍光老师在这方面做了很深入的研究,我们相信王绍光老师今天这场会带给我们深刻的启发。那现在就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来欢迎王绍光老师!

王绍光:各位朋友大家好:

很高兴到乌有之乡来,乌有之乡从她成立我就知道,乌有之乡的网站我也是经常看,所以我也算是乌有之乡的成员了。今天的讲座我讲的题目叫做:超越选主---对现代民主制度的反思。

反思的必要性

刚才介绍我说,我在美国待过一段时间。说实在的话,对我来讲,破除选主的迷信,超越选主也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对于选举,我在很长时间我是相信的,以为它是实现民主最重要的途径。在美国住了有将近有20年,越往后就越不愿意住,后来就回到香港。最近几年对民主的历史、理论看得东西比较多一些,看得越多,反思也越深刻,这是离开美国以后的事。在美国的时候,只是直觉上觉得美国也不像想象得那么好,也不像她自己吹嘘得那么好。那时只是直觉,没有上升到理论上来进行思考。真正在理论上的思考大概是过去几年的事。我从1996年就开始讲一门课,这门课是学校里面本来就开的一门课,叫《西方的民主》,它用的民主叫democracy,是一个单数词,我上这门课的时候,改为democracies,是复数,因为西方的民主不是一种形式,而是多种形式。这个课我讲了10多年,每次讲都要看新的材料,都要有新的体会,所以每次讲得都不一样。在讲这个课的基础上,2007年我在清华大学讲了4次,后来有几个年青的朋友就把我讲课的录音整理成一篇文稿,这就是三联书店2008年出版的一本小书,叫《民主四讲》。

《民主四讲》出版以后,我看到一些反应,批评主要是说我陷入了民主的乌托邦,我鼓吹的民主是一种乌托邦,只有西方的民主才是真正可能实行的民主,这也促使我对民主有一些更深刻的反思,所以今天我讲超越选主,副标题叫"对现代民主制度的反思",目的依然是要实现真正的人民民主。

在《民主四讲》这本书出版以前,我就开始使用"选主"这个词,特指西方那种以竞争性的选举为特征的制度,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仅是选主而已,即用竞争的方式选出一些"主"来。非常有意思的是,这本书出版前后,哈佛大学法学院的Lani Guinier教授,在美国的一个重要的法律刊物《现代法律评论》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文章的题目就叫做《超越选主》,副标题叫做"重新思考代表性的问题" (Beyond Electocracy: Rethinking the Political Representative as Powerful Stranger)。这里他造了一个英文词,Electocracy,与我的"选主"概念几乎同出一辙,指以选举为特征的一种制度。更有意思的是,《民主四讲》出版以后,2008年12月5-6日,在普林斯顿大学,聚集了一群学者,召开了一个研讨会,总的题目是"超越选举"(Beyond election),副标题是"新的代表形式的民主的正当性"(The Democratic Legitimacy of New Forms of Representation),目的是讨论选举以外实现民主的其它形式。会上发表的十几篇文章非常有意思,其网上链接是http://uchv.princeton.edu/Representation.php,懂英文的朋友可以下载下来看看。已经有些年轻的朋友愿意帮我把它们翻译成中文,我希望今后编一本书,就叫《超越选主》,以西方学者的文章为主,我写前言、结语,以及各部分的引言,目的是证明反思民主,超越选主的不仅仅是个别中国学者,也包括第三世界一些学者,还包括西方一批真正关心民主的学者。

在普林斯顿研讨会上,讨论了一系列问题:西方宪政民主是否需要探索新的代表形式来推进民主的理念?不要选举是否也能实现民主?非选举的代表形式可以如何运作?新代表形式对民主核心观念如包容、平等、商议有什么影响?大家看到,真正关心民主质量的人会提出这些问题来加以探讨,不会抱残守缺,这是那些迷信竞争性选举的人想都不敢想的问题。这些问题非常值得在座的各位深思。

另外,今天上午在准备讲稿的时候,我在网上搜索,发现2008年还出了一部纪录片,其片名也叫《超越选举》,副标题是"重新定义美洲的民主" (Beyond Elections: Redefining Democracy in the Americas)。这部片子很有意思,采访了美洲一些国家的人,包括巴西、加拿大、委内瑞拉、阿根廷、美国、乌拉圭、智利、哥伦比亚的政治家、学者、普通民众,这些人参与探讨如何用非选举的方式来实现民主。如果大家有兴趣看这部片子,可以在You Tube上看http://www.youtube.com/watch?v=YJkajO ... mp;index=0&playnext=1。从这部片子,大家可以看到选举不是实现民主理念的唯一方式,也未必是最佳方式,还要其它很多方式可以实现民主的理念。

以上是背景介绍,下面我正式开讲"超越选主: 对现代民主制度的反思"。我先从理念上开始讲。大家知道,民主这个理念最早出现在古希腊,那时,把人民统治的政体叫做民主。如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年)把各种各样的政体分成好多类,一个人统治,叫君主制;少数人统治,就是寡头制;人民统治,就是民主。当然,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民主并不是个好东西。他的老师柏拉图也把民主看作坏东西。当时以至以后两千年,民主一直被认为是个坏东西。这就是说,很久以来,人们已经可以辨识民主这么一种政治体制,但主流思潮认为这是一种不好的制度。

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

当然,现在大多数人,包括我都认为民主是个好东西。但不同的人对民主的理解十分不同。我认为,真正的民主是个好东西,人民当家作主是真正的民主,因此人民当家作主是个好东西。因此,如果让我来定义民主的话,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们经常说的那句话:人民当家作主,这就是民主。

但是这么定义民主以后,会引来一系列需要讨论的问题,比如说谁是人民?当谁的家?作什么主?怎么来当家作主?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讨论的。

谁是人民?人民当家作主的话,理论上人民是指所有的人,这是毫无疑问的。所有人应该是平等的,他们在政治、社会、经济生活中应该能平等的参与,得到平等的代表,对决策有同等的影响。这三样东西连在一起,叫平等的参与、平等的代表、平等的影响。这是理想的状况。

但是从历史实践来说,人民从来就不是想象中那种平等的共同体。不管是在西方也罢,还是在中国也罢,都不是如此,比如说在西方,人民这个概念的外延是一步一步拓宽的,经历了几百年的时间。比如说最开始,没有财产不能算一个合格的公民,因为那时假设没有财产就不负责任,如果你是无产者你就是不负责任的,因此不属于人民的范畴。而且财产少了也不行,财产必须超过一定的份额,才能属于人民。另外,在大多数人是文盲的背景下,不识字的人也不算人民;有些人识字多一点,知识多一点,就自以为比其他比好几个人都要强。比如西方很有名学者叫约翰·穆勒曾主张,牛津、剑桥的学生比较聪明,可以赋予他们多一些选票。不是一人一票,而是一人多票;但其他不识字的人一票也没有。在美国,黑人很长时间里都不在人民之列,妇女很长时间不在人民之列。很多国家妇女的选举权是到了战争时期,如一战、二战的时候,才得到的。为什么呢?因为男子要在外打仗,妇女就不得不离开厨房,加入劳动大军。她们参加工作以后,如果继续剥夺她们的政治权利,她们当然就会很不高兴。所以战争有时是个坏东西,但战争却起了促进男女平等的作用。因此,在西方从来就没有天赋人权,公民权都是不同的群体,如无产者、妇女、少数族群经过不懈的斗争,一步步争取来的。人民这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是一步步演化而来的。

在中国,我们的人民概念也有个演化过程。刚解放的时候,反对新生人民政权的敌对势力依然存在,并千方百计要颠覆、推翻人民政权。在激烈的阶级斗争的背景下,强调阶级和阶级斗争是十分自然的。因此,那时阶级敌人不算人民,毛泽东就有非常清楚的表述。但是,当时阶级敌人并不是指特定的个人,而是指特定的阶级、特定的社会群体。如《土改法》讲得很清楚,经过土改、经过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造以后,过几年地主、富农的帽子就可以逐步摘掉,让这些人成为人民的一份子。57年以前,已经对一些摘了帽。后来没有大规模地为地主、富农摘帽是因为57年反右,当时认为大量攻击新生政权的右派出身是剥削阶层。结果,一直到1979年,新生政权不再感受现实威胁时,才为全体地主、富农摘帽,他们及其子女加入人民的行列。

这就是说,人民在理念上是指所有人;在一个平等、安全的社会里,人民的范围会逐步扩大到所有成年人。但是在历史的具体进程中,无论中外,人民的概念基本上都不是全覆盖的。当然,在今天的中国,人民应该是指全体成年人,他们应该能平等的参与,得到平等的代表,对决策有同等的影响。

接下来,"人民当家作主",他们要当谁的家?当然是当自己的家,人民要当自己的家,自己的事情要自己来决定。在社会主义的理念里面也罢,在民主的理念里面也罢,自己管理自己或自治都是很重要的。自己管理自己不仅应该体现在政治生活中,也应该体现在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中间。在这个意义上面,前南斯拉夫有关工人自治体制的实验与实践,是十分有意义的,虽然南斯拉夫后来解体了,这并不意味着当时的实验是毫无意义的。更广泛地来说,人民应该在一切影响他们切身利益的领域里面当家作主,这些领域包括任何领域。西方的选主体制把决策局限在很小的范围,而与大多数人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相关的领域却不在他们的影响范围内。真正民主应该让人民在一切影响他们切身利益的领域里都要当家,而不是仅仅在选一个什么人某个狭小的领域里当家。

第三个问题是,人民当家作主,作什么主?按照民主的定义,人民当家作主的范围应该是没有太大局限性的,它应该既涉及政治领域,即所谓的政治民主,也涉及经济领域。我们仔细想想,大多数人、大多数时间,都是在某一个经济组织里面工作,工厂也罢,机关也罢,外企也罢,国企也罢,不管什么样的企业,人们大量的时间都是在这里面活动。如果是学生的话,一天大量的时间是在学校里面。那么大多数人所在的工作、学习机构运作方式是否民主,当然也是很重要的,它时时刻刻影响普通人的福祉,比国家领导人是谁更重要。因此,人民当家作主的领域应该既包括政治领域,也包括经济领域,还包括社会领域。

民主的理念告诉我们,民主实际上是一种生活方式,每个人在影响自己福祉的领域里面,都有参与决策的权利,这是民主最重要的理念。当然我们说的"当家作主"与日常管理是两码事。当家作主并不要求每个人每时每刻对每宗日常事务都要参与管理,"当家作主"就是要把握大方向。这方面是有过一些实验的,欧文的那些实验这里就不提了。毛泽东也有这种大胆的尝试,很多人解释文革,解释不清楚,我认为理解毛泽东为什么发动文革最重要的文本是1966年5月7日他的一段指示,也就是著名的"五七指示"。在"五七指示"里,他谈到工人应该怎么样,学生应该怎么样,军人应该怎么样,他的理想是要打破职业的界限,打破等级的界线,让所有人参与所有方面的活动。比如学生除了学书本文化,也要学农、学工、学军。工人除了参加体力劳动以外,也要参加管理,"鞍钢宪法"、工人、干部、技术人员三结合都是基于这个理念。农民、解放军也是如此。毛泽东这套理念有很多闪光的东西,但他这套理念不一定马上就能在现代社会中实现。在很长时间里,人民当家作主与日常管理还是有所分离的,也就是说,日常管理还得依靠专门人员。比如说环保,每个人当然都可以做点环保,比如少用电,少用水,生活方式可以节省一点点,不用过度包装。但除此之外,环保有很多技术层面的东西,那些东西还是需要专门的人员来做。当家作主与日常管理的分离体现在现代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说药品安全,食品安全,医疗保健,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些事情。在这个情况下,当家作主是在大政方针上把关,在总的方向上把关,日常管理却还是需要专门人员来处理。

刚才讲了谁是人民,当谁的家,作什么主,现在问题是人民如何当家作主?从逻辑上来讲,无非是两大类。一类是直接参与,人民直接参与决策过程中去。现在社会里面经常有人讲,现代社会,国家这么大,直接参与是不可能的,这是选主的一个最重要的理论根据。但是我觉得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人民的直接参与变得更有可能性了。同时,很多我们人民可以直接参与的事情,并不是国家大事,而是你身边的,你所在的学校,你所在的企业,你所在的社区,这些事情人民完全可以直接参与。所以人民当家作主一种重要的方式就是直接参与。在古代希腊的民主里面,经常要开公民大会,大会要求所有的公民,都要去参加,参加公民大会不仅是你的权利,也是你的义务,你不能不参加。你要是不参加,它就派警察去你家里把你弄过来参加会。这就是直接参与。

另外一种是通过代表间接参与。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这么讲,现代社会里不是事事人人都可以参与的。比如说,这次讲座也是一样,这个房间的容量有限,就限制了其他人来参与这个活动。所以有的时候还必须有些间接的东西。

但通过代表间接参与也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不是只有竞争性选举这一种方式。比如可以用抽签的方式选代表,就是随机抽,抽到谁,谁就是代表。也许有人要问,随机抽取比竞争性选举还好吗?的确,就代表性而言,随机抽取比竞争性选举要好。在座的听众中也许有人懂些统计学,统计学里十分强调样本的代表性(representative),如果样本没有代表性,后面的统计方法无论多么精巧都不管用。什么叫有代表性?就是在总体中抽出来的样本,能准确反映总体人群的特征,否则就没有代表性。只有随机抽取的样本才会具有代表性。而现代社会里的所谓议会、国会显然不是用这种方法弄出来的,都是选举出来的,推举出来的。议员们是些什么人?他们的特征能准确反映全体人民的特征吗?显然不是,因为绝大多数议员都是出生精英阶层,与普通民众完全不同,他们决不是统计意义上有代表性的人。所以抽签也是一种解决代表性的方法,与投票选举不同,且具有一定优势。关于投票选举,下面我再具体讲。

与五十年代相比的话,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演化;同时,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的理论也潜移默化地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前讲人民代表的组成应该反映人民整体的特征。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面,包括在第四届、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里的人民代表,都有大量的普通工人、农民和士兵,比较能够反映当时人民整个群体的特征。现在的情况已经完全不是这样。三月份两会刚刚结束,有人把河北省人大代表的背景弄出来,好像也有人把安徽省的人大代表的背景弄出来,我们看到人大代表的主体现在是干部和知识分子。干部和知识分子在整个人群里是很少一部分,但他们占据了人大的大多数席位,这在代表的真正意义上就不能很好地反映中国人民的整体特征。这种变化,也反映了人大理论的变化,从强调由基层民众组成到强调社会精英的议政能力。

选主不是民主

选主就是以竞争性选举为特征的所谓民主制度。我把它称之为"选主"是因为它的实质不是人民当家作主,而是由人民选出主人来,或者选一个主人(如总统),或者选一群主人,由这些人来进行统治。这与原始的、理想的民主理念有天壤之别。

第一,从历史渊源上讲,选举或者竞争性的选举原本与民主没有任何关系。第二,从目标上讲,民主在时间和空间上不对决策的范围进行限制,而选主在时间和空间上都进行了限制,第三,从过程上讲,选主的过程是非常容易被操控的,必然导致精英统治;精英统治说到底是一种不平等代表,不同的社会群体对决策的影响大不相同,其最终结果是强化精英阶层占主导的统治秩序。下面我分别对这三个方面加以说明。

历史渊源

今天,选主,也就是竞争性的选举,普遍被人接受,好像是天经地义的东西。说到实现民主,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就是竞争式的选举。例如,昨天《纽约时报》在一篇报道中就说,民主就是竞争性的选举。但是,实际上在19世纪以前几乎没有几个人把选举和民主联在一起。在19世纪以前,绝大部分人理解的民主,是与抽签联系在一起的,而不是选举。变化发生在19世纪。从19世纪开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把民主与选举联系起来。最终把民主与竞争性选举连在一起,是1942年熊彼特出版《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这本书以后。在这本书中他辩称理想的民主是不可能实现的,能够实现的民主就是两个或几个精英集团之间的竞争。他把竞争性选举称之为"民主",其实与民主的原意相差十万八千里,但他的理论能够被资产阶级接受。此后,经过几代人的包装,熊彼特的概念就变成当代西方社会所谓民主的根基。与此同时,这套东西也被第三世界(包括中国)的很多人不由自主地接受下来,变成了天经地义的东西。

其实,在古希腊民主制下,抽签(Sortition)是挑选决策者的主要方式,它被认为是民主的基石。我在《民主四讲》里放了一个插图,是古希腊的抽签石,上面有很多道道,我也不知道它具体怎么运作,但目的就是用随机的方式把决策者抽取出来。亚里士多德,是最早分析民主政体的人之一,他在《政治学》中就断言,用抽签的方法来产生决策者就是民主,用选举的方法产生决策者就是寡头政治。所以在亚里士多德的分析框架中,选举是寡头政治的特征,与民主毫无关系。

后来在罗马共和时期,官员或者代表大多也是通过抽签而不是选举的方式产生的。在中世纪的欧洲,有些地方的官员也是使用抽签的方法产生的,比如说威尼斯大公。威尼斯当时是独立的共和国。意大利真正统一是很晚的事。从1268年到1797年,威尼斯大公是通过抽签与选举搭配的方式产生的。第一步,首先用抽签的方法产生挑选30名成员;然后再用抽签的方法在30人中挑出9人。第二步,这9个人选出40个人来,再用抽签的方法把这40个压缩为12个人。这12个人再选出25个人来。第三步,用抽签的方法把这25个人压缩为9个人,这9个人再选出45个人来。第四步,用抽签的方法将这45个人压缩11个人,这11个人再选出41个人来。最后,这41个人选出一个人来,他就是大公。你们看看这些程序有多么复杂。他们为什么要把挑选大公的程序搞如此复杂?目的很简单,就是防止有钱有势的人来控制大公的挑选过程。这套程序既有选举的成分,也有抽签的成分。掺入抽签的成分,就使得任何一个有势力的家族都不可能把握最终结果,因为他们也许可以操控选举,但无法操控抽签。中世纪的佛罗伦萨也是如此,那儿也是使用这种很复杂的方法来产生佛罗伦萨的首领。这方面可以看看著名的《佛罗伦萨史》。

反对民主的人对选举独有情衷,如弗朗西斯科·圭恰迪尼(Francesco Guicciardini 1483-1540)。他认为选举比抽签好,因为不管选民是否与精英加以区隔,选举的结果仍会具有贵族制特征。对他来说,贵族统治优于民主,因此他极力的主张选举。他是最早鼓吹选举的一个人。

詹姆士·哈林顿(James Harrington 1611-1677) 也对民主持批判态度。在他看来,古代雅典民主挑选决策者的方式是愚蠢的。一方面是用抽签的方式挑选人,而不是用选举的方式;另一方面,选中的人要经常调换位置,一个人不能某个位置上呆很长时间。他认为,用抽签方法选出的人会比较傻,不会是那么优秀的人。而选举比较好,因为选举会将现有的精英挑选出来,也就是挑选出权贵阶层比较信得过的人。

孟德斯鸠(1689-1755)大家比较熟悉。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孟德斯鸠说了一句话几乎与亚里士多德的讲法一模一样:用抽签的方法来挑选决策者,就是民主;用选举的方法挑选决策者,就是贵族统治。他接着说,抽签这种方式不会冒犯任何人,也不会给任何人特殊的机会;它给每个公民同样的机会被选中,得以服务自己的国家。换句话说,抽签使得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被选中机会,而选举至多给人平等的选他人的权利。

当今世界里边抽签制的唯一遗产体现在陪审团制度里。国内现在的情况我不太清楚。我80年初在南京法院实习的时候,那时候审判时还有陪审员参加,这些陪审员是从老百姓里边随机挑选出来的。他们和法官一起对案件进行评审。我在美国工作的时候,有一天曾收到过一个通知,要求我某月某日到某个法庭担任陪审员,因为我被随机选中了。担任陪审员,可以名正言顺地到单位请假;而没有理由便拒绝担任陪审员肯定是要受到处罚的。这就是说,被抽签选中去履行公职不仅是权利,也是义务、责任。不过,我那次没有去担任陪审员,因为我不是美国公民。据我所知,陪审团是古代抽签制唯一的遗产,到今天还存在。有人看过《民主四讲》后,强烈反对抽签。他们认为只有精英份子才够格担任人民的代议士、议员或人民代表;而抽签可能挑选出普通民众。在他们看来,普通民众太普通、太无知,没有"资格"担任人民的代表;其逻辑十分奇怪:人民不能担任人民的代表,只有精英才能代表人民。我反驳的依据是,陪审员要判决一个人有罪无罪,是人命关天的事;这种职责一般老百姓都可以担当,还有什么事他们不能决定、不能担当?

卢梭(1712 -1778)也是大家熟悉的。他在《社会契约论》里说得也明白无误,抽签是民主制的特征,选举是寡头制、贵族制的特征。

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列举这些古代思想家的论述,是为了证明一直到18世纪末,几乎所有的思想家,无论是支持民主也罢,反对民主也罢,在他们的脑海里面,都从来没有把选举和民主联系到一起。与民主联系在一起的就是抽签,因为抽签给所有人平等当选的机会,选举实际上剥夺了所有人平等当选的机会。

选举在很长的时间里面与民主毫无关系。那么选举与什么有关系呢?选举与教会有关系。选举和代议制的概念最初出现都与教会有关系。因为教会体制的顶尖有罗马教皇,基层有遍布各地的教区。教区不时要派代表到罗马去开会。谁去呢?最开始挑选到罗马开会的代表也是采取抽签的方式,只是后来才慢慢演变为选举,即用投票的方式挑选出某个人到罗马去开会。大概没有人会辩称罗马教会是民主的。由此我们可以得知,选举的概念,代议的概念一开始与民主毫无关系。

直到美国革命时,民主还是个坏字眼。在美国制宪会议上,"民主"这个词基本没有出现过,因为这是一个比较肮脏的词,很多人不愿意把自己的名字与这个词联系在一起。在制宪会议其间,大概只有詹姆斯·威尔逊(James Wilson 1742-1798)一人提出用抽签的方式在国会成员中挑选出总统的选举团。他的依据是威尼斯的经验,希望防范选举过程可能出现的种种花招。但他的提议没有引起多大反响,不了了之。

法国大革命前夜和大革命过程中也曾有个别人提到过抽签加选举的混合方法(即威尼斯、佛罗伦萨的模式),但没有被采纳。1793年,有一位国民议会成员Montgibert建议用抽签取代选举,理由是抽签比选举更公平,但他的提议也如石沉大海。所以资产阶级革命,资本主义民主的实践从一开始就排斥用抽签的方法实现民主目标。

从上面的讨论可以看出,选举与"民主"挂上钩是从18世纪末开始的;19世纪以后,争取民主逐步演化为争取选举。奇怪的是,19世纪以后,再也没有人谈论抽签与民主的关系。到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资本主义议会民主出现严重危机。当时讨论议会民主危机的书籍和文章比比皆是。紧跟着又发生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二战如火如荼时,1942年,熊彼特发表他最负盛名的著作,《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在这本书中,他有一章专门讲,古代的、理想的民主是没有办法实现的,唯一可以实现的民主就只能是精英集团之间的轮替上台,互相竞争,争选票,这就叫民主了。后来有人把这种民主叫做民主的最低定义:只要存在选举,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精英集团之间的自由竞争就叫民主了。从此以后,竞争性选举与民主才真正挂起钩来。这是一段非常非常短的历史。

关于民主与抽签、选举的关系,大家可以参考法国学者伯纳德·曼宁(Bernard Manin)写的《代议制政府的原旨》(The Principles of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一书。这本书的前半部分用史料证明选举本来与民主毫无关系,直到19世纪才不知道什么原因与民主挂起钩来。这本书似乎没有说清楚,为什么19世纪会发生这个变化。作者的猜想是,当时的政府要摆出一个正当性的架势,但它又没有太多的正当性,于是就用逐步放开投票权的方式,让争取参与权的社会群体(尤其是劳工阶级)获得参与选举的机会。经过选举,人民莫名其妙地觉得自己好像能够当家作主了,而实际上又没有真正当家作主,最终结果还是精英作主。可惜的是,该书并没有足够的史料来证明这一点。也许证明这一点的确不太可能,因为统治精英有不少想法是只可意会,不能言传的。没有言传,当然就没有史料。

如果伯纳德·曼宁的推测是正确的,选主,或者用竞争式选举来实现民主的方式,真正能解决的问题就是一个正当性的问题,而不能让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看西方的民意调查就会发现,大量的人不参加选举,参加选举的人大量不相信他们选出来的人。但如果问他们要不要取消选举,他们又觉得不能取消。那儿的民众似乎有这么一种感觉:政客是我们选出来的,所以在某一个意义上,我们做一点主。这次我们选错了,四年以后我们还有机会。老有这么一种虚幻的东西在引导他们,以至他们往往并不接受这个制度产生的结果,但却倾向接受这个制度本身。这种虚幻的感觉对维护西方政治体制的稳定当然是很有好处的,但它并不意味着这些国家实现了民主。

目标

选主和民主在目标上是不一样的。在议事空间上,选主把与大多数人息息相关的大多数事情排除在了民主决策的范围之外。选主是什么?就是每隔四、五年选一帮主人。选举的间歇期,也就是在大部分时间,把国事托付给那帮主人,大多数人什么也不干,也不知道可以干什么,不知道怎么去影响决策。那些选出来的所谓"主人"可以做哪些方面的决策呢?听起来似乎不少,国防、外交、教育、福利、财政、金融。但与普通民众日常生活相关的大多数事情都不在民主决策的范围内,那时公司老板的禁脔。在公司里,都是老板说了算,谁有钱就能作主;你没有钱,你是打工仔,你就帮人做事去;他不高兴,就可以把你开除。所以在一系列关系到每个人大部分日常生活的事务上,并没有什么民主可言。选主在时间上的局限性也是很明显的,就是每隔四、五年去选一次,这四、五年之间你干什么呢?绝大部分人根本不知道干什么。

过程

选主更大的问题存在于其过程当中。与抽签不同,选主过程有两个最大的特征,一是其内在的不平等性,二是它很容易被操控。抽签的话,在全体人民中间抽签,很简单,把所有身份证号码放进随机抽签的软件,抽出来是谁就是谁。所有人都是参与者,所有人都可能被选上。选举不一样,选举的时候,底层的民众出于各种原因,不太参与。即使他们参与投票,他们对选举结果的影响力远远低于那些大量占有资源的阶层。

先谈选主内在的不平等性。如果投票是选主体制中最重要的参与方式,不参与投票就意味着没有政治参与。有些人参与,有些人不参与,就意味着政治参与的不平等。

下图描绘的是从1824年到2008年美国总统参加投票的选民的比重。

(图:美国总统大选投票率)

我们看到有一段时间,参加投票的选民的比重是很高的,将近80%。到了20世纪,投票率就开始下降。罗斯福新政期间出现过一个"小阳春",一直延续到60年代,投票率还有60%多,其后开始一路下降。2008年的选举是参与率是比较高的,有57%左右的选民参加了美国总统的选举。2008年为什么投票率比较高呢?因为小布什2000年被选上,他的得票本来就比他的对手要低,得票少的人当选,也就是一半以上的人不高兴。9·11事件后,布什又去打阿富汗、打伊拉克,把世界都得罪得光光的。美国国内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怨声载道。我去年碰到不少美国朋友说,如果还是共和党当选的话,他们就要移民到加拿大去。这不是一个两个人这么说,而是相当多的人这么说,要移民到加拿大去。美国人上次大规模移民到加拿大去,是越战期间。当时是抓兵,把年轻人抓到越南去服兵役,那时就有不少美国年轻人跑到加拿大去了,到现在也不敢回来,因为逃避兵役是犯罪。我有一位美国朋友,是政治学教授。他跟我说,他已经好多年没有参加选举了,他根本不相信选举那一套。但他2008年不仅参加了投票,还积极帮助奥巴马竞选。按他的说法,如果不把共和党和布什那帮人选下去的话,美国就糟透了。这就是2008年总统大选投票率较高的原因。

(圖﹕美国国会选举投票率)

美国总统选举叫大选,因为哪怕投票率低于60%,已经算很高了。美国国会选举有时与总统大选同步,有时不同步;不同步时,叫做中期选举。美国国会选举投票率就比较低了,到2006年以前几十年里面,国会选举的参与率基本上是在40%左右波动。

至于美国的地方选举,如州一级,县一级或者镇一级的选举,投票率一般都在25%以下。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人,四分子三左右的人不参与选举。

可以说,美国的总统、国会议员、地方官员都是少数人选出来的。以美国总统为例,这么多年平均投票率大约是55%,当选总统一般得到大约50%多一点的选票,这一次奥巴马说是大胜,他得了多少选票呢?是53%左右的选票。那么小胜呢?就是50%左右。大家算算55%的选民投票,当选者只得到50%的选票,这意味着当选者只获得了23%左右选民的支持。美国总统就是大约23%左右的选民选出来的。国会选举是40%的选民投票。国会议员选举,每个选区只能选一个人,但参选的人可能有三、四个,谁得票比其他人多,就可以当选。比如一个候选人得30%的选票,其他候选人都低于30%;那么得30%选票者当选。这个当选者实际上只有12%(40% X 30%=12%)的选民支持。地方当选官员的选民基础当然更低。

更严重的问题是,在选举的时候,占有不同社会资源的人,参与的可能性非常不一样。还是以美国为例。

(圖﹕年龄对投票率的影响)

先看年龄对投票率的影响。上图显示,老年人,尤其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参加投票的积极性非常高,达到65%左右。40-64岁的人投票率也比较高,大概在62%左右。24-44岁的人投票率就下降到45%左右。年轻人投票率最低,18-24岁这个年龄群的投票率只有25%左右。过去几十年,美国投票率总体上是下滑的,今天的年轻人只有25%左右参加选举,他们是决定美国未来的人,他们老了以后投票率会不会还是25%?如果回答是肯定的,美国未来的投票率会下降到更低的水平。也许现在的年轻人老了以后会改变投票行为,变得更加积极。这个谁也说不清楚。

就族群对投票率的影响而言,下图表明,白人投票最积极,其次是黑人。黑人投票率以前比白人低得多,但近几十年来,两者之间的差距已经逐步缩小。但是亚裔和西语系拉美移民投票率比白人和黑人低很多,都是25%上下。从个族群的投票率看,越是处于社会低层的少数民族,投票率越低,因为种种原因妨碍了他们积极参与投票。

(圖﹕族群对投票率的影响)

有人也许会问,上图为什么会出现锯齿形的波动?原因很简单,国会选举只要与总统大选同步,投票率就高;国会选举不与总统大选同步,投票率就低,这已经成为规律。图中波峰就是有总统大选的年份,波谷就是没有总统大选的年份。

再看受教育程度对投票率的影响。我们把受教育程度分为本科以上、大专毕业、高中毕业、高中肄业、初中未毕业五类。从下图可以看出,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参与投票的可能性越高;受教育越低的人,参与投票的可能性就越低。

(圖﹕受教育程度对投票率的影响)
(圖﹕就业与否对投票率的影响)

上图把选民分为就业还是失业两大类。很明显,就业的人投票率高得多,失业的人投票率很低,两者的差距在15%左右。实际上,失业群体的切身利益更容易受到损害。但是由于他们投票率,政客不必太关心他们。政客关心的是当选和再选,当选与否取决于得到多少选票。为了争取选票,政客必须做一些取悦选民的事。你可能投票给我,我就取悦你;你根本不投票,对不起,你的事对我就不重要。所以失业群体投票率的后果是,他们的利益就很难得到照顾。

(圖﹕职业对投票率的影响)

美国的各项统计都害怕触及阶级这个概念。最接近阶级概念的职业差别。

从上图看,投票率最高的是专业工作者,然后是白领、家庭主妇、蓝领、农民,最后是非熟练工人。为什么家庭主妇的投票率都比蓝领和非熟练工人要高呢?因为家庭主妇之所以能够成为家庭主妇,是他们的丈夫们挣的钱足够多,能够养活全职太太。这些家庭主妇一般受了比较好的教育,属于社会中比较富裕的阶层。因此,她们投票率比较高。而蓝领工人和非熟练工人则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没能参加投票。

另一个与阶级概念比较接近的收入。下图显示,就收入而言,属于最高收入那5%的人,投票率高达90%左右。属于最低收入16%的那些人,投票率只有40%多。两者的差距是50%左右。下图表明,收入越高的人,投票率也越高;收入越低的人,投票率也越低。投票率的阶级差距十分悬殊。

(圖﹕收入水平对投票率的影响)
(圖﹕影响欧洲议会选举投票率的因素)

以上那些图描述的都是美国的情况。别的国家如何呢?实际上是大同小异。上面这种图描述的是欧洲议会选举的投票率情况。

从这张图可以看到,高中级管理人员、农场主、专业人士、本科以上教育的人,老年人(55-64岁)投票率高于平均数;而体力劳动者、受教育程度低的人、年轻人投票率低于平均数;其中高级管理人员与体力劳动者的投票率差距达42%。

因此可以说,全世界不管什么地方,影响投票率的因素大致相同。除了年龄因素以外,总体而言,占有资源越多,投票率越高;占有资源越少,投票率越低。这是选主体制内在的不平等。西方有一种对投票率的解释是,一些人不投票是因为他们对政治体制很满意,觉得投不投票无所谓。我觉得,这种解释是无稽之谈,毫无说服力。很难想像,欧美国家占有资源越多的人越不满意其体制,而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最满意现行体制。实际上,欧美国家有大量民意调查数据可以证明,下层民众比上层人士更不满意,只是因为他们占有的资源太少,工作太忙,操心的事太多,才没有去投票。

当然,也有中下阶层的人参与投票。不过,即使选举是一人一票,并不是所有人对选举的结果有同样的影响力。这里资源占有量再次成为影响选举结果的关键变量。仔细分析起来,在选主过程中,几乎每一个环节都很容易被操控。限于时间,我概括地讲三种操控方式。

一是抢票,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来获取选票。在欧美,二十世纪中叶以前,国家暴力或社会暴力往往迫使底层民众不敢去投票、不能去投票、或将票投给特定的候选人。最直接的方式当然是用法律禁止某些人投票,这在美国是一直持续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欧洲一些国家也持续到二十世纪前半叶和二战结束以前。二十世纪中叶以后,抢票的现象在第三世界国家屡见不鲜。在报纸上,我们经常看到,很多地方进行选举的前后,就是暴力横行的时候。一会儿什么什么地方的选民受到胁迫啦,一会儿什么什么地方的候选人被暗杀啦(如巴基斯坦的布托夫人)。这种情况在当今的欧美国家已经不多了,但在以竞争性选举为特征的第三世界国家,这种事多了去了,到处都是。

二是骗票,以欺骗的方式获取选票。骗票可谓花样百出,无所不用其极。一个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在选区划分上做手脚。选举就要划分选区,划分选区看似相当单纯,但到了政客手里,他们可以在选区划分上发挥出无限的创意。

下图是一张1812年出现在美国麻省的政治漫画,它看起来是一个奇形怪状的怪兽盘踞在麻省的地图上。

这张漫画说的是1811发生的事,为了确保同党在下一年的选举中获胜,麻省,当时的州长Elbridge Gerry把本州的选区进行了重新划分。他不是按地理位置来划分选区,而是要把选区划成一个酷似蝾螈的图形,使得支持他同党的选民集中到一些地方,反对他同党的选民摊薄到各个选区。这样做,可以让对手在尽量多的选区输掉,那么他的同党就赢了。这有点像咱们古代那个田忌赛马的谋略,虽然支持我的选民不多,但是我会用谋略赢得选举。后人把这种把戏叫做"格里蝾螈"(Gerrymandering)有人会说,这是一百多年前发生的事,今天再提它没多大意义,因为美国一定会在制度上堵住这个破坏民主的漏洞。问题就在于,尽管人们早就认识到这个选举漏洞,美国至今也没有堵住它。恰恰相反,自从后来的政客了解到选区划分的奥秘,他们对玩弄这个把戏一直乐此不疲。

下面是美国四个选区的划分实例:

(圖﹕美国选区划分的"艺术")

左上方是北卡州第12选区; 右上方是乔治亚州第11选区;左下方是德克萨斯州第30选区;右下方是弗罗里达州第3选区。如果不加以标注,看到这些地图的人完全可能把它们理解成抽象艺术品。看看它们,就知道政客为赢得选举会怎样挖空心思。这只是几个例子而已,如果大家有心在网上搜索,一定还可以找到大量其它"格里蝾螈"的例子。美国一些政治学家把选区划分的谋略归纳成好几大类,可以写成几大本教程,供政客参考。由此,也可以了解,选举并不都是选民选政客。实际上,玩弄"格里蝾螈"把戏的政客是在挑选选民,并确保即使选民自由投票,他们一定会赢。

在选区划分上做手脚只是骗票的一种手段,其它手段举不枚举。如政客在选举前大开空头支票,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许诺一大堆。马英九2008年选举前许诺"马上好",结果如何大家都知道。研究美国经济增长的人对经济增长的政治周期很感兴趣,因为他们发现,每到大选前,经济会有规律性的波动。原因很简单,执政党利用手中掌握的政策工具人为干预经济,造成经济向好的假象,以争取连选连任。同样道理,每到大选前,也是社会福利政策调整的时机,为的还是争取特定社会群体的选票。至于这些经济政策与福利政策的长远效果,政客们就不管了:拿到选票是硬道理。

大家知道,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选举充斥着负面选战。选举中,大家听不到多少政策主张,更多的是政客们相互攻击。不告诉选民为什么要支持我,而是抹黑对手,让大家不要把票投给对手。为了给选战囤积弹药,政客和他们的助手们平日便要挖空心思收集对手的丑闻,例如雇佣非法移民当保姆、偷税漏税、桃色新闻等,但选战开打以前按兵不动。随着选战的炮火日趋激烈,他们会选择性地把对手的丑闻抛出来,直到把对手逼出舞台才罢手。这种负面选举与民主理念有什么关系?一点关系也没有。

美国选举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如果无法攻击政治对手,就抨击其它国家。中美关系一到大选就紧张,这几乎变成了一条规律,因为攻击中国是廉价的政治武器。大选期间,我们经常听到美国人给我们解释,"这是竞选语言,不必当真"。以前中国对这些竞选语言过于当真,现在则它只当是放屁。这不由人不纳闷:竞选就可以胡说八道,就可以乱放屁吗?这与民主理念相差十万八千里。

陈水扁的"两颗子弹"也可以看做骗票的一种谋略,叫做"苦肉计"。如果枪击的确是陈水扁自编自导的,我们只能感叹政客为骗取选票,的确是无所不用其极。

骗取选民投出他们的票以后,还可以在计票上做手脚。有人说,菲律宾投票以后,看到一个个票箱进进出出,但你未必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这种事情不仅仅是在菲律宾,在大量的第三世界国家里面都存在。这就是为什么选举计票结束后,往往会产生大量的争议,以致暴力事件。2000年美国大选、2003年韩国大选、2004年的台湾大选、2006年的墨西哥、海地和乌克兰大选、2008年的格鲁吉亚、肯尼亚和津巴布韦大选都发生计票争议,有些地方还为此陷入骚乱。

除了抢票,骗票以外,当然最流行的是买票,即用金钱换取选票。买票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买,一手交钱(或小恩小惠),一手交货(选票),就跟咱们村民选举中出现的那样。这是低技术含量的买票,给你一包烟,一块儿肥皂,请你把选票投给我。

还有高技术的买票,即用大笔花钱的方式,争取选民给自己投票。选举现在变成了非常花钱的一件事。有下图为证。

(圖﹕美国大选的开支, 1860-2008年)

1860年的选举中,林肯花了十万美元,他对手花了五万美元,结果花十万的赢了!此后,我们看到,竞选经费一直高速增长,尤其是过去一二十年。如果对比美国GDP的增长率,选举花费的增长率高得多。

上一次2004年的选举,小布什花了3.67亿美元,其对手克里花了3.28亿美元,结果还是花钱多的布什赢了。克里当然不是穷小子,他非常会找老婆,讨了个亿万富婆结婚,因此他自己也是亿万富翁。2004年,小布什与克里一共花了七个多亿选举。

2008年选举,奥巴马刚出来初选的时候,他表现出似乎很憎恶金钱对选举的腐蚀,说是要来个干净的选举。候选人可以选择接受美国政府的竞选资助,不争取私人捐款。奥巴马开始表态要拿政府资助。但很快他就放弃了这个放弃,转而争取私人捐款,不受竞选开支上限的制约而放手花钱拉票。。结果,他的竞选团队为他募集了非常非常多的捐款,达七个多亿,比2004年竞选双方加起来的还多。奥巴马花的钱是他的对手麦凯恩的一倍有余,结果还是花钱多的候选人赢了。

大家也许不知道,2008年大选,除了奥巴马和麦凯恩以外,还有很多候选人,看上去挺热闹。 其中有一位名叫Nader,他筹得了400万美金,对我们在座的朋友们来说,这是很大一笔钱,拿到乌有之乡来,可以做很多事,对不对?然而,这个钱拿来与奥巴马、麦凯恩比,就微乎其微了。放在下面这张图里,他的选举捐款连奥巴马、麦凯恩的零头都达不到。其他三位募款比较多的候选人都只募得不到100万美金(见下图)。还有其他的候选人募得的钱更是少得可怜,因此没有被包括在下图中。对这些募不到巨额政治捐款的候选人而言,不管他们有多大能耐,他们完全没有赢的机会。你只要分析下面这张图,就会知道谁能赢:有戏的就两人。谁有戏呢?谁钱多谁有戏。这看着太明显了,这是总统大选。

(圖﹕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六位候选人的经费)

不仅在总统选举中,钱多者胜;在国会和地方选举中也是基本如此。冯小刚一部电影中有句话很经典:"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句话用在美国选举中,是再恰当不过了。也就是说,钱不是万能的,钱多的不一定百分之百当选;但没有钱是绝对不会当选的。

我们看到2006年的美国国会选举,众议院平均的赢家,要花125万。参议院就比较贵了,因为参议院只有一百个席位,众议院是435个席位,所以参议院比较贵。参议院你要想当选,对不起,平均至少要拿得出960万美金,没有这个钱,想都不要想。输掉国会选举的也不是穷光蛋。众议院选举的输家平均每个人花了62万,参议院的输家人平均每个人花了740万。众议员选举花费最多的是811万,而参议员竞选花费最多的达4083万。所以千万不要以为选国会议员很简单,你先要把钱拿到手,否则的话,门儿都没有。

地方选举也是如此。在加州2002-2004年的选举中,95%的当选者都是本选区花钱最多的候选人,4%的当选者是本选区花钱第二多的候选人,只有1%的当选者是本选区花钱第三多的候选人。

从上面展示的材料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谁花钱多谁当选。这就是美国选举的黄金法则。这到底"民"主,还是"钱"主?

既然钱如此重要,只有两种人可以当选:一种是自己有钱的人;一种是别人愿意捐钱的人。

美国电影里经常会说,美国白孩子、黑孩子长大以后要可以当美国总统。据说那叫"美国梦"。其实,那是白日梦。兜里没钱,美国梦就得让别人做去。实际上,参加选举,就是一个自我挑选的过程,有资源多的人,他就敢于参选;没有资源的人,想都不用想。这种自我挑选的结果是什么?只能是精英政治!

有关欧美各国政治精英的背景研究,在五、六十年代还不少,因为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思路影响比较大。六十年代以后就比较少了,到当今就是凤毛麟角了。但是还是可以看到一些蛛丝马迹。在美国国会,众议院435个成员里面,至少有123个人是百万富翁,也就是435个里面有将近三分之一是百万富翁。在参议院100个人中,至少有50人是百万富翁,也就是一半。说这些是百万富翁其实不准确,这其中不少人是千万富翁、亿万富翁。也许有人会说,美国国会中百万富翁多,那是因为美国百万富翁比较多。美国百万富翁的确是不少,但是百万富翁的数量绝对超不过人群的百分之一。由此可见,美国百万富翁是扎堆出现在政坛上。一位研究美国国会的学者Thomas Mann概括得好:美国国会议员绝对不是从一般老百姓里面挑选过来的。他们就是一个精英团体。

富翁们可以用自己的钱进行竞选。肯尼迪曾被人指责用父亲的钱"买"下了1960年大选。亿万富翁罗斯•佩罗(Ross Perot)和史蒂夫•福布斯(Steve Forbes)都曾在动用了大量自有财富参选。纽约有一个富翁,有一次花了自家的四千多万美金的竞选国会席位。

当然现在竞选太昂贵,即使一般的百万富翁也负担不起。这就需要向其他人募款。什么人会捐钱呢?还是有钱人为主。据统计,2006年的时候,美国的人口是两亿九千万六百万人,成年人是两亿两千万人。在这些人中,捐款超过两百块钱以上的,占人口0.21%;捐款超过两千块钱以上的占人口总数的0.04%,即万分之四。由此可知,政治捐款的主体是很少很少一部分人,尤其是大额捐款的人是非常非常少的。

美国的经济学理论、政治学理论,尤其社会选择理论都假设所有的人都是自私的,都会想方设法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假设这些理论对的,应该有很多经济学家、政治学家、社会学家用这个假设去分析美国政客参选的动机,以及他们寻求回报的途径。如果政客是自私的,他们为什么要花钱参选?他们希望获得什么收益?他们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个人利益最大化?如果捐款者是自私的,他们捐款图的是什么?这些问题本来从西方学界的假设来讲都是应该值得进行实证研究的问题。但很奇怪,找遍美国的主流学术刊物,在也找不到几份像样的研究试图回答这些问题。我自己找过,基本上失败了。在座的朋友不妨也试一试。

结果

几年一度的选举热热闹闹过后,最应该问的问题是,选举几年才来一次,在其余的大部分时间里,到底是哪股社会势力对政治的影响最大?哪些社会势力没有能力影响美国政治?西方的选举理论假设,政客是选民选出的,选民不满就可以下一次把政客选下去,这叫问责(accountability);问责暗含另一个假设,政客会对选民的诉求做出回应。实际情况真是如此吗?政客对所有选民的回应性是一样的吗?如果不是,他们到底对谁的诉求回应性最强?

去美国首都华盛顿的人应去看看一条叫K街的地方。K街上很多房子并不起眼,门前往往有个铜牌,外表看像律师事务所,名字往往是Patton Boggs LLP Cassidy & Assoc, Akin, Gump et al, Van Scoyoc Assoc之类。这是世界上游说团体最集中的地方。正因如此,美国2003年还出了一部电视连续剧就叫"K街"(K Street),每集就围绕上周刚发生的事件描述游说团体如何影响政府决策。

每当选举结束以后,美国政治就变成了游说团体的天下。截止2008年,美国有注册说客(Lobbyists) 15138人。美国的特殊利益集团(如美国总商会、美国医师协会、GE、Exxon Mobil、波音公司等)统统都有自己的专业游说机构,或雇用专业游说公司。游说虽然只是动动嘴皮子的事,但花销巨大。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美国游说团体的总支出是14.3亿美元;十年后到2008年,总支出已增加至32.4亿美元。别看选举热闹花钱如流水,实际上,游说这种台面下的事比选举花费还有大得多。游说无非是去说服国会或行政部门,让他们的政策,对自己的客户有利。游说公司不是傻子、雇用游说公司的那些客户也不少傻子,他们花出去那么多钱,图的是什么呀?就是比游说花费大多少倍的回报嘛。 这是任何有点分析头脑的人都可以看得出来的。可惜的是分析游说活动的研究往往只看游说团体的投入,而忽略了他们那些客户得到的巨额回报。

这些游说公司为什么如此有效?那得看谁是说客?原来很多说客就是以前的国会议员。他们当国会议员的时候拿钱已不少, 2009年是17.4万美元,但是离开国会以后成为说客的时候,他们拿的钱就要翻好几番。一些人可以拿到上百万美元一年。那么有多少国会议员会变成说客呢?比一般人想象的多。从1992年到2004年,有几乎有一半离开国会的议员,摇身一变成为游说团体的说客。这些人本来就是国会议员,熟悉国会的规则与潜规则,有他们去游说原来的同事,这当然是很有利的。这种前门出国会,又从后门回国会的现象在美国政治中叫做"旋转门"(Revolving door),这个门出去,那个门进来,从这个门拿钱少,从那个门拿钱多,在美国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旋转门"不仅存在于国会与游说团体之间,还普遍存在于行政部门与游说团体之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共有454位进出白宫"旋转门"的人,商务部有116人,国务院有114人,国防部有113人。其它各部委大约都有几十人。美国的决策圈说大也大,说不大也不大,就是那些进进出出"旋转门"的那些人。由此很容易推测,哪些社会群体对决策影响大?哪些社会群体对决策没有什么影响?

下面这两张图是我从一本2008年新出的书里面摘下来的,书目是《不平等的民主》(Unequal Democracy),写的就是美国民主。书出版时,2008年总统大选选战正酣。大选落幕后,有报道说,奥巴马也读到了这本书。我希望他好好读一读,它会告诉奥巴马美国的民主有多么不平等。不平等从下面第一张张图就看得很清楚。这张图描述了三届国会,即101、102、103届国会期间,参议院决策对三大收入群体的回应性。很明显,参议院对高收入群体的回应性最强;对中等收入群体的回应性次之;对低收入群体的回应性最低,甚至是负的,意味着对他们的利益是有害的。这种回应性的差异在三届参议院的情况大同小异。

(圖﹕三届参议院的不同收入群体的回应性)
(圖﹕ 参议院两党对不同收入群体的回应性)

有人也许会说,美国是两党制。如果一个党嫌贫爱富的话,另一个党会平衡这个政策偏向。第二张图证明这个想法毫无依据。共和党和民主党这两个党有没有差别呢?的确有。共和党更倾向于富人,但民主党对穷人也不客气;两个党对穷人的回应性都是负的。所以有些美国人形容说,我们的确可以自由地在两个党之间进行选择,就好比我们可以挑选可口可乐或百事可乐一样。你有选择,你是自由的,你可以选择喝可口可乐或百事可乐?但这是这真代表有选择吗?不过是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的差别而已。所以这两个党是有差别,但是差别也不太大。

讲到回应性,我经常举一个例子,比如说医疗改革,美国医疗改革喊了几十年,美国的医疗体制是世界上最不公平又最低效的。我说这句话是有根据的,不公平是因为世界第一富国里有大量的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险;没效率是说它花了GDP的15%左右,但是它的人口健康指标在发达国家里面排到倒数第一第二。全世界没有哪个国家花那么多的钱来搞医疗,成效却这么差。但是它的医疗改革改了几十年也改不了。在座的人也许记得,1993年,前美国总统克林顿的老婆希拉里,推动医疗改革,差一点就成功,但功亏一篑。从1993年到现在已经过了十五年了。 1993年的时候我们国家的医疗体制还是公费医疗加劳保;1998年,医改采取了市场取向,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2002年,中国的医改再次起步,现在已确定要建立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也就是说,中国在过去15年里医疗体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目前正在进行的医改是比较有利于老百姓的,方向是对的。这说明,我们的回应性比美国要强。奥巴马上台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许诺要进行医疗体制改革,但到底他能不能成功,还要等着瞧。

超越选主

下面这张表将民主与选主做了个对比。

----------民主----------选主

历史根源---直接或抽签-----间接, 选举

立场------永远探索-------历史终结

性质------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政权

目标------无限-----------有限

过程------平等参与--------不平等参与

结果------平等代表--------不平等代表

效果------平等的影响-----不平等的影响

从历史根源上来讲,两者是不一样的。"民主"在历史的长河中一直是指直接民主;实在需要代表的话,也应是随机抽签产生的。19世纪以后才形成的"选主"则阉割了民主的直接参与成分,而代表是由十分容易被操纵的选举方式产生的。

从立场上来讲,民主的真正支持者和爱好者,会坚持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这个理念;无论完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有多少困难,他们都会永远探索下去,不断去逼近人民当家作主的目标;哪怕这个目标永远不可能完全实现,但一定要朝这个方向前进,永无止境地探索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新模式、新途径。但是那些持选主立场的人认为历史已经终结了:民主只有选举这一种实现方式,此外没有更好的方式。因此,他们经常引用丘吉尔那句话:民主是最坏的政体,只不过其它政体更糟糕。他们满足于一种"最不坏"的选择。

从性质上来讲,真正的民主派认为,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即人民自己管理自己。而满足选主的人认为,所谓"民主"只是一种政权形式而已,把民主决策的范围局限在政治这个小小的领域里。

从目标上来讲,真正的民主派认为,民主适用范围是没有时空界限的,凡是涉及利益相关者的事物,都应该由利益相关者用民主的方式进行决策。而选主的主张者都偏好所谓"自由民主"、"宪政民主"、"有限政府",说到底是一种"鸟笼民主",即把民主决策局限一个很小的范围内。

从过程上来讲,真正的民主要求所有利益相关者能够平等的参与,从而对决策有平等的影响力。而选主只能是不平等的,因为选举偏向拥有资源的人。

从结果上来讲,民主不仅要求所有人都能平等地挑选他人作为代表,还要求所有人都享有平等的机会成为决策者。选主只强调一人一票选别人,但不会设法增加普通人参政的机率。

最后,是从效果上讲,真正的民主强调所有人对决策有平等的影响,而选主的结果是,拥有资源多的社会群体对决策的影响比其他人大得多,完全不平等。

如果选主不是真正的民主,而我们真心拥护民主的原则,那我们就应努力探索如何超越选主,实现民主。由于时间有限,我今天只能点到为止,不能详细阐明我的观点。

实际上,在现代社会,探索超越选主的人是不少的,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与世界上流行的意识形态相违背,因此主流媒体(包括西方的与中国的)对他们的探索不感兴趣,甚至相当排斥。结果,他们的探索并不为大众了解;大多数人也许从来没有听说这些民主实验,也从来没有想过不仅应该,而且可以超越选主。但是,我要强调的是,无论在中国在外国,这种实验都在进行。真正关心民主的人应该多花一些精力来了解这些实验,并加入到探索的行列中来。下面我简单介绍四方面的探索。

一是电子民主。现代电子技术,有利于打破空间、时间上的一些屏障,使得更多人的参与变为可能性,使得加大政府的透明性变为可能,使得很多以前难以实现的事情变为可能。这方面的尝试包括电子政务公开、电子投票、电子民意测验、电子咨询、电子公决、电子申诉等。总之,凡是选主体制下有的制度安排,都可以借助现代电子技术(电脑、手机)加大民众的参与力度。不过,在很大程度上,电子民主还仅仅是对现有代表方式的一种补充,理念上没有太大的超越,只是使选主变得更加便捷。

二是商议式民主。以竞争性选举为特征的选主有个未加言明的基本假设: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东西,每个人都想法、偏好是固定的。选举就是让你用投票的方式来表达、揭示你的偏好。如果你把票投给某个政客,就表明你偏向这个政客许诺给你的东西。投票的奥秘就在于此。商议式民主不同意这个基本假设;相反,商议式民主基本假设:人的想法是可以改变的;商议可以改变人们的想法,改变他们对自己利益、需求、偏好的认识。比如,你也许认为你应该买一辆汽车,买车仅仅是你个人的事,但经过与其他人探讨后,你认识到社会过度依赖私家车会造成严重污染,最终加剧全球气候变暖。这时,你可能放弃购置私家车的计划,支持发展公交体系。每时每刻,社会上都有很多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解决这些问题可以用投票的方式来做公共选择,但这样做出的公共选择未必是个好的选择。另一种解决方式是让所有利益相关群体或他们的代表就这些问题进行商议。商议可以让人们认识到看问题还有其它角度,这样有助于拉近不同利益相关群体对这些问题的看法,使他们的看法收敛、趋同。如果商议后,人们的看法趋于一致,就不需要投票了。如果商议后,人们的看法仍然不一致,但差距收窄,再用投票的方式解决也不迟。以前有一句话说,"国民党的税多,共产党的会多"。会多是有道理的、有益处的。遇到问题,应该多开会、多讨论,这样的话,对很多事物的认识可能会更深入一些。

我曾经历过这么一件事:90年代中期,我到内地一所大学政治系访问,该系的系主任告诉他们最近很忙。我问他忙什么?他说为处理一件事一直在开会。我那时还比较迷信投票,于是说,开那么多会干吗?有不同意见就投票嘛!我当时在美国耶鲁大学政治系工作,系里有问题就简单议论几句,然后一个人提出一个解决方案,只要有另外一个人附和这个解决方案,就可以付诸投票了。但那位国内的朋友说,投票的办法未必好。用投票多数决的方式可以确定一个解决方案,但是如果很多人思想不通,这个方案在执行的时候就会碰到大量阻碍。因此,在没有大致形成共识前,还得开会。今天开会决定不下来,明天接着开会,一直到大致达成一个共识。这种方式也许看起来比较费时间,但是它的实施效果比较好。这就是一个对比,用投票的方法解决还是用开会的方法解决问题。

三是抽签式民主,有人为此造了一个词,叫Demarchy。 抽签式民主超越了选主,超越了选举,包括竞争式的选举,而是用抽签的方法来确定人民的代表。相比选举,抽签最大的好处是公平。选举充其量只赋予人们平等的选举权,而抽签赋予所有人平等的被选举权。选举的过程与结果很容易被操纵,而抽签是随机的,几乎不可能被操纵。

关于如何在现代用抽签的方式实现民主的理念,美国著名民主理论家罗伯特·道尔(Robert A. Dahl)早在1989年就在《民主及其批判者》(Democracy and its Critics)提出过一套方案,奇怪的是他的这个观点几乎完全没有引起主流学界的兴趣。而地方性抽签式民主的实践比道尔的理论性讨论出现更早。早在70年代初,德国就有过"计划小组"(Planning cell)实验;美国有过"政策评审团"(policy juries)的实验。此后,英国、澳大利亚还有一些名为"公民评审团"(citizen juries)、"共识会议"(consensus conferences)的实验。这些实验的共同特点是用抽签的方式来挑选公民代表。这类实验之所以往往采用"评审团"这个词是因为,在当代只有评审团是随机挑选出来的。这里的所谓"评审团"都不是指法院里的评审团,而是指随机抽出了的公民代表。

最近比较大的实验发生在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省。这个省从2001年起开始讨论如何修改该省的选举法,因为当时的选举法常常导致不合理的结果:得票少的党却在议会里占有多数席位(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加拿大的这个省,也出现在世界上很多地方)。但如果让议会决定如何修改选举法,就会产生利益冲突,因为议员们是现行选举法的受益者。改变选举法很可能会损害现任议员们的利益。让这些现行制度的受益者改变现行制度等于与虎谋皮,是难以办到的。

该省最终决定试验新的修法程序。 2003年8月,该省用随机抽签的办法从本省79个选区中各自抽出两位代表,在加上两位原住民代表,共160人。与选举出来的政客不同,这160人都是普通老百姓。刚选出来时,他们对复杂选举程序几乎一无所知。为此,2004年头8个月安排这些代表学习世界上各种各样的选举制度。接下来,他们又花了2个月讨论各种选举程序的优劣。最终,他们拿出了一套新的选举方案。2005年,该省进行了全民公决来决定是否接受这个方案。当时,他们当时设计的那个全民公决门槛比较高,不是简单多数(50%)通过,而是不但在全省有60%的选民支持,而且在79个选区中60%的选区有超过一半选民支持。这个方案获得了77个选区里大多数选民的支持,但全省选民只有57.7%支持。结果,功亏一篑。2009年5月12日,该省会对该方案重新举办一次全民公决,因为上次投票前宣传不够,很多人不了解这个方案。

除了英属哥伦比亚省以外,加拿大的安大略省也于2006-2007年间用几乎同样的方式进行了选举法改革,结果也没有通过。现在加拿大的阿尔伯塔省(Alberta)也有民众要求用同样的方式改革本身的选举制度。

这里重要的不是这些选举改革是否成功,而是改革的方式本身,这就是用随机抽样的方式挑选一批人民代表直接参与重大决策。其实,在中国浙江省温岭市的泽国镇,也有类似的实验,叫做协商民意测验(Deliberative Polling)。专门进行这方面研究的斯坦福大学教授杰姆斯·费希金(James S. Fishkin)把泽国实验当做他最早的实验之一。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到他的网站上(http://cdd.stanford.edu/polls/china/)进一步了解泽国的做法或其它国家的做法。

四是经济民主。什么是经济民主呢?经济民主就是要超越政治民主,在广度与深度上将民主进一步延伸。说到底,经济民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之所以要争取经济民主是因为,权力不仅存在于政治制度中,也存在于经济制度中。只要求制约政治权力,不要求制约经济权力是毫无道理的。那些借口保护私有产权而反对将民主延伸至经济领域的人,不可能是真正的民主派。罗伯特·道尔指出,凡是其决策会影响人们切身利益的团体都应该服从民主决策的原则。这个团体可以是一个国家,也可以是一家公司、一所学校、一个教会。但我们往往只看到有人要求政府决策民主化。有什么理由为什么不要求公司、学校、教会决策民主化呢?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时间里,生活与这些组织息息相关,这些组织的决策凭什么不民主化呢?

经济民主有不同的层次。不少人对罗伯特·道尔早期著作《民主理论的序言》(A Preface to Democratic Theory,1956)赞不绝口,但他们却很少提到道尔1985年出版的《经济民主的序言》(A Preface to Economic Democracy)。前者已有中文译本,而后者中文世界几乎完全忽略了。道尔对民主真诚的追求一步步把他引到社会主义道路上去,因为他逐步认识到,没有经济上的民主,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政治民主。在《经济民主的序言》一书中,道尔就讨论了工作场所民主(Workplace democracy或industrial democracy)的必要性,亦即工人参与公司管理的必要性。

除了工作场所这种微观层面的民主以外,经济民主还要求宏观经济管理。前几天,周小川拿出了一个在国际经济中摆脱美元霸权地位的替代意见,他的建议马上得到联合国一个机构的支持;而联合国这个机构里最核心的人物叫斯蒂格利茨,是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斯蒂格利茨曾担任过世界银行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还担任过克林顿总统经济顾问团的主要成员。他十分了解美国和世界重大经济决策是如何出台的,深知其中的弊端。他因此提出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为什么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财政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没有劳动阶级的代表?这是大部分经济学家从来不曾想过的问题。,斯蒂格利茨的理由很简单,美联储、财政部的决策对美国劳工阶级的利益有巨大的影响;同时,国际货币金融组织、世界银行的决策对全世界的劳工阶级影响都很大。为什么这些机构靠一小部门精英决策?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告诉我们,这一小撮精英实际上管不好宏观经济。

这就是说,一个车间也罢,一个工厂也罢,一个经济监管机构也罢,一个国际经济组织也罢,都应该有所有利益相关者的代表参加,这才是民主的。

更重要的是,实现民主要求所有人都具备大致同等的能力,这就要求每个人占有的资源不能太悬殊,虽然不可能完全平均,但是也应该是大致平等。要做到资源占用的大致平等,就需要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作文章。最后我想介绍的是另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设想,他叫詹姆斯·米德(James Meade)。在其1964年出版的《效率、平等和财产所有权》(Efficiency, Equality and the Ownership of Property)一书中,米德提出了"财产拥有民主"(Property-owning democracy)的概念。所谓"财产拥有民主"就是指让所有人都能公平地享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米德主张的并不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而是生产资料私有产权的平等分布。在他看来,只有在"财产拥有民主"体制下,人们才能摆脱对权力(包括公权力与私权利)滥用的恐惧,真正当家作主。西方最著名的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十分认可米德的想法。

总之,经济民主不仅超越了选主,而且超越了政治领域的民主,是真正的民主。经济民主必然导致某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民主。

为了实现真正的民主,实现社会主义民主,还需要大批的人摆脱对选主的迷信,探索实现民主的新途径。让我们来共同探索吧!

Friday, May 15, 2009

ZT吴思:血酬史观:中国历史的分析框架

转贴者按:

此文提出了一种分析中国历史的新框架,有一定原创性,值得一讀关注。吴思深受现代经济学、神经元经济学一些觀點的影响,并以之分析人类社会的暴力掠夺现象。初看之下,吴思的分析令人耳目一新,但仔细咀嚼之后,却感覺作者的史学根底及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似乎不足,寫作有點草率,分析的理由也欠充足。

例如,他批评马克思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的观点,就有误解或曲解对方之嫌,因为马克思说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是指在历史长时段中两者的相互关系,馬克思并未否定在短时段内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强力影响作用。

又如,2008年美国联邦大法官的年薪不到22万元,吴思却认为,100万元的贿赂对他们毫无意义。其实只要上网搜索一下,就可以知道这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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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史观:中国历史的分析框架[注]

吴思

一、开场白

请各位同学看这个杯子。能看到血吗?你们要是能看到,我就不必往下讲了。马克思能在这里看到汗水,就是人类劳动的凝结,他看到了这一点,在此基础上创建了一门学问。我们能不能站在巨人的肩上,更上一层,看出更多的东西来?有可能。至少,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就会发现这个杯子里有血的凝结。

我们都知道,杯子的成本中有一笔税,税有一部分用来建立监狱,供养警察,供养军队。如果没有这笔税,没有警察、军队、监狱等暴力机器,会发生什么事情?这个杯子就不会出现在这里。首先就不会出现在流通领域,在任何商店都摆不住。甚至连商店本身都不会存在,一开张就会被抢光。其次,杯子也不会出现在生产领域。人们知道生产出来的东西会被抢走,就不会生产。

如果没有监狱、警察、死刑这些对暴力的震慑物,现在的秩序,现在的建筑样式,这种大窗户,都会发生变化。那时候的建筑样式就是护城河、高城墙、小窗户,外面都是铁条。大家也不会踏踏实实地坐在这里,女同学马上就会感到不安全。

任何一种秩序,背后都潜藏着一种暴力均衡。暴力掠夺是永远存在的选项,它所以没在我们眼前发生,是因为不合算。之所以不合算,就是因为这个杯子和所有产品里包含了一笔供养合法暴力的税金,合法的暴力镇住了非法的暴力掠夺,使非法的暴力掠夺不合算。我们知道,监狱不是空的,死刑的数目也不小,因此杯子必定有血。

总之,各种社会秩序,不管是学校秩序、市场秩序、经济秩序,都建构于一种暴力关系之上,建构于暴力均衡的关系之中。这种暴力均衡像氧气一样,我们整天呼吸着,却感觉不到氧气的存在,至少说不出氧气在空气中的浓度。正如《易经》所说的“道”,“百姓日用而不知”。什么时候你才能知道?一旦氧气稀薄了,氧气消失了,一旦这种暴力的震慑消失了,现存的暴力均衡破坏了,我们马上就能感觉到。那将是天翻地覆的时刻。

我今天就想揭示这种力量,看看暴力怎样建构了我们社会关系,怎样建构了中国的历史。

我为什么要探究这个话题呢?我估计,各位同学和我一样,从小就接受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但是,至少对我们这代人来说,亲身经历的许多事,用唯物史观解释起来不太顺。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们亲眼看到的是这样吗?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而改革开放的第一步,就是解放思想,真理标准讨论。这是最虚的那一部分,属于意识形态领域,属于哲学问题。这就是说,变化从上层建筑最虚的那一部分开始。下一步就是调整农村政策,属于政治领域,还是上层建筑。然后,经济基础开始变化,农村搞起大包干,公社社员变成了自耕农。城市里出现了个体户,随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中国出现了资产阶级。生产关系改变之后,生产力随之发展起来。大包干了,粮食就够吃了。民营企业发展了,中国制造的产品便如洪水一样横扫世界。这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吗?我们亲身经历的30年,明明是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

再往前追,共和国的历史一开始就是搞土改。我们怎么谈论共和国的建立?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列主义。这是上层建筑的事。然后才有了共产党。这又是上层建筑领域的事。共产党推翻了国民党的统治,制订出土地改革政策,于是,地主阶级消灭了;随后,资产阶级消灭了;最后,农民也被消灭了,成了公社社员。这个逻辑依然是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反反复复,折腾了60年。如果我要讲中国古代历史,我也可以顺着这个逻辑说下去,如此解释洋务运动,如此解释王朝兴衰,解释井田制,等等。

当然,唯物史观有非常高明的地方,这套观点让我们看到以前看不清楚的许多东西,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上有阶级,有生产力,经济利益非常重要,等等。但是,要理解中国历史,还需要补充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几乎跟生产力同样重要的东西,这就是暴力,破坏力。我追究破坏力,就是想探询一种符合中国经验的,可以顺畅解释中国历史的理论框架。

这个框架就是血酬史观,其中的核心,是血酬定律。

血酬定律有三个要点,我先概述这三个要点,然后展开讨论这三个要点,并以此解释中国历史。

二、血酬定律的三个要点

2.1 第一个要点,什么是血酬?

什么是血酬呢?就是暴力掠夺带来的收益。土匪和军阀就靠这个生活。如果说,地主靠出租土地获得的收益叫地租,工人靠出售劳动力获得的收入叫工资,资本家投资获得的收益叫利息或者利润,那么,强盗卖命带来的那个收益叫什么?叫血酬。这是血酬的定义。

有的时候,挖煤工人,伐木工人,渔民和猎人,也要冒生命危险,也要用命换来收入,这叫不叫血酬?不叫,因为这不是暴力掠夺的收益。当然也可以说,他们在掠夺其他物种,那么,他们的收入在广义上也可以叫血酬,但我今天谈的是狭义的血酬,即暴力掠夺——对同物种的掠夺——的收益。

同样,情杀和仇杀也是拼命,杀人游戏也是拼命,而且是对同物种的拼命,但是其收益是什么呢?是精神上的东西。将来,精神收益也许会越来越重要,但在历史上,在匮乏时代,生存资源才是最重要的,我们主要讨论的是:投入生命,换取生存资源,换取物质财富,这是血酬的主要内容。

2.2 第二个要点,什么是定律?

所谓定律,一般的格式是:在什么条件下,发生什么事。比如说,在摄氏100度的条件下,在一个大气压的条件下,液态水沸腾。用这种格式表达,血酬定律就是:在血酬大于成本的条件下,暴力掠夺出现。

这里涉及到两个量的比较。

第一个量就是血酬即收益的价值量,即掠夺对象的价值量。第二个量就是成本付出的价值量。付出的是什么呢?拼命抢劫的人,付出的主要是生命,当然也可能有良心方面的损失,还可能有其他机会的损失。

这两个价值量之间有正比关系。掠夺对象的价值量越高,准备付出的生命等成本的价值量也越高。掠夺对象的价值提高,暴力掠夺的强度或残酷程度也会随之提高。

价值量的提高通常有两条途径。

第一,财富的累积。一百万,一千万,一个亿,十个亿,如此累积起来,价值量越来越大。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随着财富的增加,掠夺者也准备付出越来越大的代价攫取这笔财富。

第二,财富的减少。财富越来越少,越来越缺乏,比如说,需求还是那么大,水和食物却越来越少,物以稀为贵,于是价值量上升,更多的人愿意拼命去争抢。

中国有一句古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为财死,刚才说到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里不再罗嗦。鸟怎么会为食亡呢?食物是让它活下去的东西,为什么要为了活命的食物而死呢?物以稀为贵的道理可以解释。

我看过描写动物行为的记录片,一只鸵鸟,带着几只小鸵鸟,长途跋涉到水边喝水,可是水里有鳄鱼,水边有狮子。鸵鸟就远远地徘徊着,犹豫着。它在犹豫什么?不喝水可能渴死,喝水可能被吃掉,它在本能中进行着死亡率的计算。这种计算无须任何数字,也不用什么语言符号,所谓计算,就是神经元激活程度的比较。比如说,管口渴的神经元的激活程度是70分,畏惧被吃的神经元的激活程度是50分。一边70分,一边50分,口渴压倒了恐惧,鸵鸟就过去喝水。如果它不那么渴,管口渴的神经元只激活了40分,而畏惧还是50分,鸵鸟就不去喝水,远远地在那儿徘徊等待。当然这是简化的说法,大鸵鸟还会考虑小鸵鸟,许多神经元同时被激活,要做综合比较。

价值量的计算比较,最后落实到人或禽兽的头脑里,就是这样进行的。

2.3 第三个要点,暴力掠夺不创造财富。

暴力掠夺不同于生产劳动。世界上就一斤麦子,拼出十条命抢,还是一斤麦子,无论如何也变不成二十斤,暴力掠夺没有这个功能。暴力掠夺只能转移财富,把别人手中的财富抢过来。

因此,血酬的价值,并不能由暴力来决定,要由抢劫对象的价值决定。比如说抢银行,抢劫时可能被当场击毙,抢劫银行的破案率非常高,被抓住以后很可能也要被枪毙,显然,抢银行要准备付出生命的代价。如果银行里有一百万,这条命就值一百万,血酬为一百万。如果银行里只剩一百块钱呢?冒同样的风险,这条命只能换来一百块钱。不会因为冒的险大,血酬的价值也大。话又说回来,如果知道银行里只剩一百块钱,强盗也就犯不上去抢了,他们的命不至于那么便宜。

如果抢劫对象不是银行,而是人身,即所谓绑票,这个价值由什么决定的呢?由受害人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决定。他有多少钱赎自己的命,他愿意出多少钱赎自己的命。如果绑了一个要饭的,强盗不但不能得到钱,恐怕还得赔几顿饭钱。

三、血酬的成本

现在我用这些要点解释中国的历史。三个要点,第一个是血酬的定义,没什么可讨论的。重点讨论第二和第三个要点。

首先讨论第二个要点,血酬的成本问题。当血酬大于成本的时候,暴力抢劫发生,那么,到底有什么成本?可能很多同学觉得,这种计算非常冷酷,人总要讲一点道德吧?总还有良心之类的东西吧?不错,人是有道德的,因此,即使抢劫杀人,我们也需要算一算道德成本。

3.1 道德成本

道德成本至少包括同情心和正义感。古人说“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仁”,大体相当于同情心,“义”,大体相当于正义感。同情心和正义感能让很多人付出生命,可见很有力量。

不仅有力量,还很普及。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这是中国古代著名的性善论。性善论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当然也有性恶论,荀子说人天生自私,小孩生下来就跟别人抢东西,你拿走他的东西他就哭,可见人性天生就恶。

性善论听起来有点迂腐,如《三字经》念叨的那样:“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不过,这个说法可以得到当代神经科学的支持。

我们先说同情心。同情心是天生的,位于灵长目动物大脑中央运动前皮层,一个被称为F5的特殊区域,这个区域的神经元叫“镜像神经元”。受试者看到别人做某个动作的时候,镜像神经元会被激活,就好像自己做同样的动作一样。例如,当一个人看见他人被针扎的时候,镜像神经元作出的生理反应犹如自己被针扎。看到别人欢乐或悲伤的情绪反应,受试者的同样的情绪也被激活。(详见《神经元经济学:实证与挑战》,阿尔多·拉切尼奇等著,汪丁丁、叶航等主编。第33-44页)

同情心是进化的结果。我们有这种能力,就可以更好地理解他人,推测他人的意图,不至于把别人害苦了还不知道,人家要拿刀砍你,你还没心没肺地往上凑。如此没心没肺的人大概被砍得所剩无几了,于是,活下来的人都是有同情心的,他们有更强的合作能力,因此他们的生存机会更多,他们有后代的概率也更高。我们都是这些有同情心的人的后代。

孟子把同情心看作人与禽兽区别的标志。其实,孟子在这个问题上有点自大。不仅人类有这个同情心,猴子也有,灵长目动物都有,而且都长在F5这个区域。

既然恻隐之心是我们进化出来的本能,同情心就是天然的,无须解释的。不同情,麻木不仁,才需要解释。我们必须把他人从同情范围内排除出去,摆脱心理成本,才能心安理得地伤害他们。这种排除的技巧,可以由观念或意识形态体系完成。

如何泯灭自己的同情心呢?中国古代闹饥荒,经常人相食,还卖人肉。为了对付自己的同情心,北宋的吃人者和卖人肉的还发明了一个词,把被吃的人称为“两脚羊”。这是一种观念技巧,利用这种技巧,人们把受害者推到同情范围之外:他和我们不属于一个物种,他是羊,而羊就是让人吃的,用不着同情。于是吃人的行为被正当化了。这套自欺欺人的观念技巧显然有效,不然不会流行。但作用也有限,在市场上,人肉还是比牛羊肉便宜。据说人肉的味道并不差,那么,价格的差距,就需要用道德成本来解释。这种价格差距,在最无人性之处,顽强地表明了同情心和正义感的存在。

两脚羊理论,在不同的时代和地区,发展出不同的版本。例如,杀害某些人,抢他们的东西,就说他们是人渣,是劣等民族,清除他们之后世界会变得更美好。这是纳粹屠杀犹太人的说辞。再如,说不同信仰者是邪恶的魔鬼,形形色色的牛鬼蛇神;说有色人种进化水平低,近似大猩猩;说某些人是阶级敌人,是历史前进的绊脚石,是害人虫,对他们的同情就是对人民的犯罪,等等。这些意识形态技巧,有助于人们克服同情心,扭曲正义感,其实都是两脚羊理论的变种。

还有一种发展方向。不贬低受害者,但拔高加害者,自称天子,天命眷顾的群体,负有伟大的历史使命,比芸芸众生更先进更高级,于是就可以心安理得地驱使庸众,把他们当作社会试验的小白鼠,当作建立历史功业的材料和工具。

另外,当不同的社会集团进入对立状态时,同情对方,往往意味着损害己方,这时候,对己方的同情心也可以成为更广泛的同情心的克星。

抑制同情心的最直接的机制,就是某种欲望压倒了同情心。如果饿得要死了,形成你死我活之势,求生的欲望一般是可以压倒同情心的。因为,相对别人的生命,普通人更在乎自己的生命。比如说,我看你饿得要死,饿到九十分了,很同情你,但我同情心的激活强度只有五六十分。要是我自己饿到九十分,激活强度就是扎扎实实的九十分。如果我看你饿到九十分,比我自己饿到九十分还难受,镜像神经元的激活强度能达到九十五分,我就成了圣人,我会把这碗饭让给你吃。这样一来,圣人的死亡率就会比较高,尘世中的圣人往往先我们而去,上了天堂,世间剩下的大多是我们这些凡人。

现在讨论正义感。

正义感也可以叫良心或良知,就是我们内心判断善恶是非的那一部分。人类的良知或良心也有先天的生理安排,大概位于中脑系统的尾核和壳核。人类的成瘾性行为,像烟瘾、酒瘾、毒瘾等等,都涉及这一脑区,医学上称之为“鸦片报偿区”。看到那些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未得到惩罚,大多数人会感到不舒服,而一旦公正得以建立,他们就会感到轻松和满意,好像过足了瘾。我们看大侠打抱不平感到很过瘾,他们自己也干得上瘾,就是这个脑区在起作用。

那么,作为一种成本,正义感的价值如何估算呢?

实验经济学有一个著名的实验,叫最后通牒博弈。实验费是10美元,甲乙二人,甲方提出分钱方案,乙方决定是否接受。接受便把钱真分了,否决了就作废,谁都拿不到钱。

经济学推测,甲乙双方都应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甲方应该提出1比9的分配方案,自己要9美元,只给乙方1美元,而乙方的最佳选择就是接受。如果乙方否决,连1美元也得不到。在实验设计中,这两个人从来不认识,以后也不会再打交道,一锤子买卖,无须考虑下一次。实验结果如何呢?

与经济学的预测不同,甲方大多提出了五五开或四六开的分配方案,乙方大多会否决二八开以下的方案。乙方宁可不要那两美元,也不受这个气。两美元可以白得,却不要,这是为什么?因为不公道。由此看来,人们的正义感至少价值两美元?或者说,正义感的价值相当于分配总额的20%?

但是,假定有一亿美元,甲方自己留九千九百万,给乙方一百万,在座的各位,有人否决这个方案吗?我们凡夫俗子大概都会认这笔账,一百万美元够我们花一辈子了,我们的气性没那么值钱。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正义感的价值还不到分配总额的1%?

我们再假定,在10美元的实验中,乙方不是教师或学生,而是饥饿煎熬中的乞丐。两美元够他买十斤米面,饱饱地吃上四五天,甚至救他一条命。这时候,他会否决二八开的分配方案吗?如果不会,正义感是否连两美元都不值呢?

无论是按比例算还是按绝对值算都有问题,那么,正义感到底如何计算?

《管子·牧民》说:“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如果仓库满了,温饱问题解决了,不那么缺钱了,你就可能拍桌子拒绝裹着两美元糖衣的不公平。美国大法官是终身制,待遇优厚,如果有人拿一百万美元行贿,让他做出不公正的判决,我估计这个人很难成功。美国大法官不缺这个钱,他更在乎自己的良心和荣誉。对他来说,多一百万或少一百万与生活质量关系不大。反过来,这一百万他收下了,良心不安,地位不稳,他感受到的损失恐怕要大于一百万美元。

如此说来,良心的重要性随着当事人经济地位的提高而提高,与物质丰裕程度成正比。这可以算作一条规律。借用管子的大名,叫管子定律。这条定律的生理机制可能是这样的:同情心和正义感与各种物欲并存,争夺主导地位。假如良心的分值是四分,物欲五分,物质需求基本满足之后,相关神经元的激活程度降至三分,而良心的分值不变,物欲主导便转化为良心主导。

回到最初的问题上。道德成本的计算,与钱本身的绝对值或相对比例并无直接关系,需要计算的是当事人心中不同欲望的相对强度和相对分量。人人都有正义感,人人都有物欲,但是激活程度各不相同,这是可以测量也可以计算的,又是因人而异甚至因时而异的,无法一概而论。

更进一步推论,在物欲和良心对主导地位的争夺中,当事人的一般处境似乎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在饥寒阶段,面对饥寒甚至死亡的威胁,在良心将导致饥寒甚至死亡的条件下,多数人的良心都难以占据主导地位,再加上两脚羊理论的帮助,暴力掠夺很容易发生。

在小康阶段,多数人仍然可能为了重大的物质利益放弃良心。两脚羊理论则是放弃良心的重要借口。

在富裕阶段,物质已不再匮乏,物质利益的边际效用递减得差不多了,相比之下,道德和精神方面的考量越来越重要。如果这时出现暴行的话,两脚羊理论就要承担主要责任。

3.2 机会成本

任何人去抢劫之前,肯定要盘算一番,有没有更好的方式得到一笔钱,比如去打工,去卖血,出售家里收藏的古董,这些方式便是机会成本。机会成本至少可以分作以下四类。

第一类,流血拼命抢劫;第二类,流汗劳动;第三类,卖身,比如说卖淫,卖血,卖器官;第四类,出售财产。以上四类,简称血、汗、身、财。

这里不讨论卖身的成本问题。卖淫是很古老的行业,但受性别和年龄限制。卖血和卖器官是现代事物,只是小选项。

出售财物,以物易物的成本和收益,经济学早有精辟分析。至于贸易与暴力掠夺的替代关系,在历史记载里,经常可以在商人兼海盗的角色转换中发现,在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的战争和贸易交替中也可以发现。这个问题可以分解为贸易盈利问题和命-财交换问题。如果贸易盈利小于命-财交换的盈利,商人就会转化为海盗,牧人就会转化为强人。一般而论,哪种策略更合算,在什么条件下合算,我在《明长城的投资与收益——“战、守、和”及抢劫的政治经济学》一文中略有分析,这里不细说。

最大的一个选项,通常也是最普遍、收益最高的选项,就是生产劳动。生产劳动是暴力抢劫的主要机会成本。从生命付出的角度看,为了获得同样的财富,流血还是流汗,这是历史悠久的选择,两者之间存在着彼此替代的关系,存在着相当固定的替换率。

流血与流汗的替换率是多少呢?一个可供参考的答案是:1比1.83。这就是说,折寿1年,等于做苦工1.83年。这个等式是根据2003年几百万中国农民工的选择算出来的。

2002年至2003年,中国挖煤工人的年度死亡率比建筑工人高出3.89‰,年收入也高出2578元。这意味着,1‰的死亡风险获得了662.7元的补偿,1%的死亡风险获得了6627元补偿,100%即全部预期寿命获得66.27万元的补偿。对于现年30岁,还有将近40年预期寿命的中国男人来说,每一年的预期寿命价值1.67万元。这是该年度中国农民工的卖命钱。

卖力呢?2003年,中国建筑行业人均年报酬为9125元,挣1.67万元需要1.83年。这就是血汗替换率的来历:1.67万元(年命价)=1.83 x9125元(年工价),年命价与年工价之比为1.83。我把1.83这个数值称为血汗替换率。

血汗替换率1.83的含义是:人们对折寿1年的畏惧,相当于对辛劳1.83年的畏惧。“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只是号召而已,事实上,人们第一怕死,第二怕苦,怕死强度是怕苦强度的1.83倍。

流血和流汗这两个选项互为机会成本。假定劳动收入不变,而卖命的收入大幅度提高,一年死亡率3.9‰,本来只能得到2500多元的补偿,现在增加了十倍,一百倍,一年得到25万元,加入卖命行业的人肯定大幅度增加。如果卖命行业就是暴力抢劫的话,大家发现富人很多,随便就能抢到一大笔钱,警察还不好好干活,破案率下降,被抓住枪毙的可能性与下井挖煤的风险差不多,那么,抢劫者就会大幅度增加。反向变动也有反向的作用。劳动收入不变,卖命的收益相对下降,风险还是那么大,却找不到富裕的抢劫对象,所有人都穷得像叫花子一样,抢他一个窝头他也和你拼命,这时候,暴力掠夺行为就会减少,强盗将转变为劳动者。

假如卖命的收益不变,劳动收益上升,在建筑工地打工,一年收入比下井挖煤还高,井下挖煤的人就会涌向建筑工地。反过来,劳动收益下降了,一年在建筑工地打工挣9000块钱,现在挣5000块,还不够孩子读书住校,甚至干脆失业了,无处打工挣钱了,劳动者就会转为卖命者。挖煤的活可能也不好找,但抢劫是无须审批的。

我们可以把这套道理称为贼民转化定律,其依据就是血汗替换率,即卖命收益与卖力收益的比较。在血汗替换的常规均衡形成之后,对任何一方面有利的倾斜,都会引起卖命者增加或卖力者增加的后果。血汗均衡变了,社会上良民和盗贼的比例关系就会发生变化,许多相关行业的人员分布都会随之改变。

我所用的数字,来自2003年中国农民工的工资和死亡率统计,我不知道据此算出的血汗替换率是否适用于其他国家和其他时代。但我算了一下美国煤矿工人的血汗替换率,他们是1比1.78,与中国农民工非常接近。于是,我猜这个替换率可能也适用于其他国家。这些内容,我在《中美煤矿工人的命价》和《血汗替换率》一文中有比较详细的考证,感兴趣的可以找来看。

3.3 暴力对抗的成本及其对社会制度的影响

抢劫还有别的成本吗?任何强盗都会想到,我会不会遭遇当事人的反抗,我会不会被警察抓住,我会不会遇到其他强盗的竞争。这三个方面都是暴力对抗带来的成本。暴力对抗将导致暴力掠夺者的伤亡。与暴力掠夺相伴随的伤亡,就是这种生存策略的核心成本。

暴力掠夺本来是一种生存策略,目的是提高生存概率,降低死亡概率,改善生存发展的条件。为了生存,偏偏要冒险拼命,计算单位都是死亡率,成本和收益的评估简单易行。例如,未来一周内饿死的概率是80%,暴力掠夺成功或死亡的可能性各占一半,即死亡概率和生存概率都是50%,那么,在不计算道德成本的条件下,孰大孰小,何去何从,应该一目了然。

在真实生活中,计算单位要复杂得多。死亡大体是一样的,伤残则各有不同。缺胳膊断腿,脑震荡,瞎眼失聪,如何比较?不同程度的伤残与10%的死亡概率又如何比较?再复杂一点,未来一生的富足,与断一条腿,孰轻孰重?要比较和计算这些不同的东西,我们就得抽象出某种共同性,例如“价值”。衡量价值的尺度,可以选择货币、粮食,也可以选择人命或其他以人为本的单位,生命年、劳动日、神经元激活程度等等,说来话长,这里不展开讨论。

发生暴力对抗之后,人们总要争取胜利,避免失败——获取更高的价值,同时设法降低成本,减少伤亡。顺着这条思路解释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历史和逻辑是一致的。从暴力竞争的角度可以比较顺畅地解释一些社会制度的变迁。

3.3.1 部落的来历

有什么办法可以提高胜利的概率?能够把别人的东西缴获过来,而自己不成为别人的战利品?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人多势众。人类最初以采集渔猎为生,自然资源分散,与此相适应,采集渔猎群体不过十几人,几十人,以家庭为核心,四处散布。后来,四面八方到处都让人占了,他们怎么办?猴子和猩猩遇到这种形势,自己的地盘上食物短缺,周围又是其他群体,它们的办法就是发动袭击,与其它群体争夺资源和地盘。

我看过一个记录片,一群黑猩猩,邻居是另一群黑猩猩。黑猩猩偷袭邻居,它们悄无声息地两面包抄,突然出现在对方面前。邻居正在树上抓虱子呢,偷袭者忽然鼓噪起来,吓得邻居四散逃命。逃得慢的,被这边的四五只黑猩猩围攻,又撕又打,弄死之后,分食邻居的肉。

这里的逻辑是什么呢?就是人多势众,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如此就可以消灭敌人,补充自己,在暴力竞争中获利。顺着这个逻辑,我们就能理解人类小规模的采集群体,如何扩大为部落,部落又是如何扩大为部落联盟。

人类生存策略的演变顺序大概是这样的:

第一,攫取。人类最原始的生存策略就是采集-渔猎,不事生产,以攫取自然资源为生。

第二,扩张。攫取对象稀缺之后,便寻找新的自然资源,找到新地盘之后继续攫取自然资源的生涯。新地盘与旧地盘并存,就是扩张。弃旧换新,就是迁徙。

第三,暴力争夺。迁徙或扩张的地盘已被他人占据,就需要暴力争夺。得手之后,继续攫取自然资源的生涯。这时候,人类开始以鲜血和生命换取比较稀缺的生存资源及其产出地。初级部落可能于此时出现。

第四,生产劳动。自然资源不足,迁徙无地,暴力争夺的代价太高,就逼出了生产劳动。这种策略就是主动创造适宜的条件,帮助可食动植物的生长繁殖。生产劳动比较麻烦,需要发明创造,需要付出汗水,还需要耐心等待。不过,生产劳动可以增加原地盘的食物产出量,提高地盘的价值。

第五,更高层次的暴力争夺。采用生产策略之后,土地承载力提高,人口密度增加,如果人均资源再次短缺,又缺乏迁徙和扩张的余地,地盘的价值随农业产出的增加而提高,就会出现更大规模的战争。部落联盟或国家大概于此时出现。按照《史记》的说法,黄帝的部落联盟即出现于神农氏之后,我们的祖先已经开始农业生产了。

那么,部落形成的动力到底是什么?部落来自采集渔猎群体的联合。采集渔猎所需要的组织规模很小,不必联合。农业和畜牧业生产可以由家庭或扩展家庭完成,也不必联合。联合应该来自战争的需要。至少,暴力竞争是部落形成的主要促进力量。一个反证是:在现代文明侵入之前,亚马逊河盆地的人类扩张尚未完成,还有迁徙余地,因此,那里的社会组织形式依然是小规模的群体。

当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与部落规模的大小也存在间接关系。没有农牧业,土地的利用率不高,价值不大,人口密度也不高,大规模的战争就不会发生,不值得发生,于是大规模的部落联盟就不会出现。但我们也不能因此断言:生产力是最基础的东西。基础之下还有基础,暴力掠夺的历史毕竟比生产劳动悠久得多。那时候掠夺的财富确实不是劳动创造的,而是天生的,天地生财,大自然养育出各种植物和动物,人类只是攫取而已。只有大自然创造的财富不够用了,暴力掠夺又不合算,得不偿失了,我们那些近似黑猩猩的祖先才逐渐发明并发展了生产劳动,才有了劳动创造的财富。如果暴力掠夺的成本低于生产劳动,当事人就会一路抢下去,抢遍全世界,永远也不会发明农牧业。

3.3.2 奴隶制是怎么来的

历史唯物主义的标准答案是:由于生产力发展,奴隶劳动可以提供剩余产品了,于是,战争中通常被杀害的俘虏就成了最初的奴隶。

这个答案指出了奴隶的来源和奴隶的生产能力,当然不错,但这仅仅是被奴役者的特点,奴役者的能力同样值得关注。在人类历史上,提供剩余产品的条件早就具备了。现代研究表明,采集狩猎者的劳作时间往往比农牧民更短,他们早就有能力提供剩余产品,关键在于,如何榨取这种剩余。没有榨取能力,战俘只会用来祭祀,不会转变为奴隶。

榨取剩余需要严密的监控,特别要防范奴隶的反抗和逃亡。小规模的采集-狩猎群体不具备这种能力。

只有在暴力控制的范围超出普通人的逃亡能力之后,奴隶制才可能普遍出现。在较低一级的氏族水平上,大概只有以“蓄养”幼童形式存在的半奴隶状态,儿童的反抗和逃亡能力弱,成人后也不一定有投身之处。只要奴役不过分残酷,逃亡问题就不会严重到无法控制的程度。

这就是说,在部落战争中发展起来的暴力组织,该组织控制范围的扩大,暴力集团能力的提高,才是奴隶制度出现的直接原因。提供剩余产品的能力,甚至不一定成为奴隶主的必要考虑,主人的需要可能在性、家务和战争等非生产方面。

3.3.3 封建主义

(1)什么是封建主义

在古汉语中,封建大体指称两种制度。一是周朝的封土建国,或者叫封爵建藩——给个公侯伯子男的头衔,再划给一块地盘,建立政权和武装。二是秦汉之后流行的封爵食邑,或者封爵食禄。

封爵是前后一贯的,封土建国则前多后少,有实有虚。实封,就是封国置军,自选官属,掌治其国。虚封,就是封爵而不授土,授土而不任事:封了王公贵族的头衔,却未必授予土地人民;授予土地人民,又未必允许临民任事。虚与实的核心差别在于:贵族是否掌握私家武装及其支持的政权。

在欧洲语言中,feudalism,即汉译的“封建主义”,来自拉丁文的feodum,意为采邑或采地,指称那种领主将采邑授予封臣,封臣效忠领主并提供军事服务的制度。

所谓“主义”,词典上的释义,就是一套社会制度或政治经济体系。我想进一步强调:每一种社会制度或政治经济体系都有主导者,主导者的名称,就应该是这种制度的名称。因此,封建主义,就是封建贵族主宰的社会制度。主就是当家作主,义就是法规和道德。在那个时代,封建贵族当家作主,立法定规,确立道德规范。

下面讨论的封建主义,采取上述涵义,而不取当代中国通行教科书所谓封建主义的涵义:在地主剥削农民的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以皇帝为地主阶级总代表的,由秦始皇最终确立的那种承接奴隶制度的社会制度。

(2)西周的封建制度

中国的封建制度是怎么来的?从史籍上看,也是暴力对抗的产物。

据《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公元前636年)记载,大夫富辰劝阻周襄王借外族兵力伐郑,回顾了周公封建的动机:“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封建亲戚,为周室作藩篱屏障。“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富辰说,兄弟之间即使有争吵,也会同御外侮。周室有美德的时候,还说‘莫如兄弟’之类的话,给兄弟封邦建国;周室的怀柔政策惠及天下的时候,还怕有外侮。抵御外侮,没有比亲近亲戚更好的办法了,所以要用亲戚作为周室的屏障。——由此可见,封建的一个重要考虑,在于打仗时有可靠的帮手。

面对刀枪进逼,什么机制能够保证人们战斗到底而不转身逃跑?

常言道:“上阵亲兄弟,打仗父子兵”,这是很有道理的。父子兄弟有更多的共同基因,也有更密切更长久的共同利益,自然是非常可靠的合作者。缺乏这种合作的人群,他们的基因延续下来的机会比较少,更容易被淘汰。其实,用不着进化论和经济学的推理,单从情理出发我们就能想象出来:临阵对敌,身边是兄弟,身后是父辈,谁敢轻易转身逃命?即使逃掉了,这辈子怎么做人?老婆孩子怎么看你?

亲属组织可以把生育、谋生和生活中的所有利益凝聚起来,用于战争合作,既是强劲高效的战争组织,又是战利品的分享组织。因此,打江山要仰仗亲戚,坐江山要分封亲戚,保江山也要依靠亲戚。

后世宗族混杂,合作范围扩大,亲戚关系不够用了,人们还要模拟亲戚。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就是模拟亲属关系的暴力合作。梁山好汉彼此称兄道弟。朱元璋认了一堆干儿子,打下一块地盘,就派一个干儿子去治理。民国初年,许多军阀结拜兄弟,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等皆然。

中国有一种规律性的现象,或许是一个定律,即:越是在纯粹的卖命领域,模拟亲属的做法就越普遍。无论在江湖、码头,还是在黑帮、山寨,甚至在军队,卖命者通常是穷人,除了满腔热血一身力气,别无长物,而暴力冲突中又需要生死相依的合作,于是就要创造出某种可靠的人际关系规范,朋友之义分量不够,形形色色的模拟亲属关系便应运而生。

(3)欧洲的封建制度

欧洲的封建制度,更加直接地显现出与暴力的关系。

从9世纪到13世纪,欧洲的形势是什么样的?北方是维京海盗,时常沿海岸南下,再顺河流深入内陆抢劫。南方是阿拉伯人,不时北上抢劫。东边有匈牙利的马扎尔人,一再西征,也是大规模抢劫。西欧几乎是四面楚歌,强大的暴力掠夺集团从外部反复敲打这片土地,西欧内部还互相争斗。

在暴力浓度如此之高的环境里,一个人若有大片土地,不管是祖传的还是抢来的,怎样才能生存?显然,最重要的是保住身家性命,不遭他人抢掠,最好还能抢掠他人。于是,领主们发明了一种制度,即封建制度。

封建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暴力服务与采邑的交换。比方说,领主认识一位骑士,很能打,人也可靠,双方就可能做一笔交易。领主封给骑士一块土地,土地上还有几十家农户,骑士可以靠这些土地和农户的租税生活,安排劳役军役,装备盔甲坐骑。作为交换,骑士要行臣服礼,宣誓效忠领主。领主遭到攻击,骑士要帮助防卫。领主攻打对手,骑士要跟随出战。双方自愿结成领主和附庸的关系。

然后,领主或骑士挑选有利地形,建一座城堡,大规模抢劫来了,周围的农户就躲进城堡,守卫城堡。要复仇或抢劫了,领主就带着自己的骑士出征,骑士也有随从,就好像堂吉珂德带着桑丘一样。中世纪的欧洲,到处是这样的领主和骑士,以城堡为中心的封建领地星罗棋布。

顺便一提,日本的封建制度类似欧洲。日本的武士近似欧洲的骑士,日本的大名(采邑岁入万石以上)近似欧洲的贵族。日本史学界在谈论封建时代时用过一个概念:“武家时代”,非常直白地说破了大大小小的暴力集团主宰社会的封建特征。武家这个词,让人联想到私家军队,私人武装,军阀,暴力集团首领,血本家,以暴力作为生存策略的专家,等等,这是一个与官家、资本家同样重大的关于社会集团的概念。封建主义,其实就是武家主义。

欧洲的封建制度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吗?应该说,从罗马帝国时代,到资本主义初期,欧洲的农耕技术没有重大变化,生产力变化不大。至于土地,生产资料,主要是根据暴力服务或暴力资源分配的。这些变化,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框架解释起来不太顺。甚至“生产关系”这个概念本身就让人生疑: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几乎是纯种的政治军事动物,他们的身份及权利义务主要是在政治军事关系中被规定的,是超经济的,非生产的,与平民地主大不相同。要描述这些贵族和骑士,生产关系的概念太狭窄了。

从语言发展的角度来看,“经济”和“生产关系”这些概念的独立性和重要性,反映了生产集团的独立性和重要性,这个集团和这些概念的地位的上升,也是封建时代之后才开始加速的。

[注] 本文是吴思2008年11月13日在北方工业大学人文素质名家讲堂的演讲稿。

Thursday, May 14, 2009

ZT秦晖:我看全球经济危机(修订版)

我看全球经济危机(修订版)
——两种尺蠖效应的互动
秦晖


关于“阴谋论”

如今对“全球金融危机”,有些人最喜欢谈论的一个话题就是“阴谋”,说这个危机是某个国家的“阴谋”,有的干脆就说是某个人(比如说罗斯柴尔德家族等)的“阴谋”。什么叫“阴谋”?也就是“暗中策划之不良企图”吧。商人的动机是赚钱,政客的动机是拉选票,“国家”的动机是自利(民主国家为国民谋利,专制国家可能仅为统治者谋利,但它们都可能损害别国之利)。当然我并不打算证明“性恶论”,上述所有人都可能还有高尚乃至非常高尚的动机,但那可遇不可求。所以“不良企图”其实是一切可行的制度安排必须考虑防范的。至于“暗中策划”,则商业秘密尽皆如此。关键在于这些策划是否“犯规”。如果不犯规,“阴谋”二字不足以加罪;如果犯规(例如金融骗子麦道夫),那就是违法,而不仅仅是什么“阴谋”了。

但是,假如明明害了人却又无法说他是犯规,那他就是钻了“制度”的空子,也就是制度问题了。而制度问题又分两个层面,除了隐私、国防这类合法的公私秘密外,涉及公众利益的行为和企图,在开放社会里都是可以被估测、被评论、被曝光和揭露的。但在有些社会就很难。如往牛奶里弄三聚氰胺,在甲地就被舆论揭发,而在乙地却受到权力庇护并打压舆论。在美国,“次贷”的不良、“泡沫”的危险过去是否就不许人说?就没有人说?说了就受到打压?这是第一个层面。就这个层面而言,社会中有人搞“阴谋”并不足奇(没有“阴谋”的社会大概就是桃花源了),关键是允不允许揭露、抨击“阴谋”?有没有一个曝光“阴谋”的开放机制?

其实只要追根溯源就会发现,如今我们这里无论是学者还是新闻政论界谈论的“阴谋”,除了一些小说家言外,基本上都来自西方舆论、尤其是美国舆论。其中很多,如下文提到的明斯基、克鲁格曼等人的批评早就存在,并不是危机爆发后人们才恍然大悟发现“阴谋”的,而且没有迹象表明这些早先的“阴谋”揭露者受到过打压。早就被如此议论的“阴谋”还是“阴谋”吗?

因此“阴谋”论说来泄泄愤可以,真把它当做原因就未免太把全世界的人当傻子了。那么为什么尽管早有人揭露、“阴谋”其实已经是“阳谋”,但人们还是没法避免其害呢?这就是更深层次的问题。所以我们讨论这次全球危机,还是从危机的发生机制谈起。

一种危机,还是两种危机?

首先要知道,我们现在到底遇到了什么问题。此次全球金融危机,很多人说它与1929年的经济大萧条相比如何如何,但实际上这次危机和1929年的危机相比,严重的程度姑且不论,它们的性质已是截然不同。

1929年的那场危机,用意识形态的语言说应该是一次典型的“资本主义周期性过剩危机”。即使非马克思主义的西方经济学对这一危机的主流解释,即凯恩斯学派的解释,强调的也是消费不足。尽管在危机的解决之道上,马克思学说和凯恩斯学说差异很大,前者认为“资本主义”不可救药,后者认为“市场经济”可以调节,但他们对危机本身的描述是一样的,那就是过度投资、消费不足导致产能的过剩,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导致再生产过程的中断,于是出现倒牛奶、烧小麦、毁汽车、炸高炉的现象。过剩危机主要是消费不足造成的--至于“消费不足”又怪谁,才出现了(马克思与凯恩斯等)不同的说法。

然而,此次源于华尔街的金融危机,人们指责的却是美国人过度消费、超前消费,而且美国人向全球借债,通过贸易逆差和全球发行国债,向全世界透支,来供美国人消费。这次危机的直接原因就是因为透支的窟窿太大,导致信用崩溃。美国现在的消费率是全世界最高,这个现象和1929年的危机是截然相反的。

而类似于1929年的那种过度投资导致消费不足的现象,在全世界表现得最明显的倒是在中国,所以,如果今天这个世界上有马克思所说的那种“资本主义经济危机”,那就是发生在中国。而美国发生的则完全是相反的另外一种事情。当然中国现在没有碰到1929年那么大的震荡,那是因为中国的“过剩产品”有一个出路,就是以巨额顺差的方式出口到美国等发达国家去了。假如没有这个外部的需求,那么我们中国的过剩危机将会表现得更严重。

中国的过剩危机,应该说比本次“次贷”危机出现得要早。且不说所谓的刺激内需早就是我国的老话题,消费不足、投资过度、产能过剩,这在中国已是存在了十几年的问题。就说这个问题最近的恶化也是早在“次贷”之前一年已经出现,包括股市跳水、东南沿海很多企业的倒闭等,都是在这之前已经开始了,只不过当时人们找了一些其他的理由,比如很多人说是因为《劳动合同法》造成“用工成本的增加”等导致的,那时候还没有人讲“次贷”。后来美国危机爆发导致外需的缩水。这就使我们的过剩危机(或曰“内需不足”危机)加剧了。但也只是“加剧了”,我们的危机有其自身的发生逻辑,这是明摆着的。

但是这和美国发生的事情的性质完全不同。美国发生的这个事情能不能叫做过剩危机呢?现在有些人为了套意识形态的说法,极力往这上面附会,比如有人说,“次贷”本身就是美国消费不足的表现,说穷人为什么要借钱买房?穷人如果能够掏现钱来买房,那就是消费正常了,穷人需要借钱买房就说明消费不足,是“资本主义”的弊病。可是这样说太勉强,世界上哪个国家能够做到穷人也可以不借债,而是掏现钱买房?就算他拿现金买房,你还是可以说他为什么不买一座城堡?如果要借钱才买得起,这也叫消费不足?假如消费不足是指不能想要什么有什么,也就是相对于消费欲望而言,那全世界就没有消费足的时候。除非你有那个神话中的“宝葫芦”,要什么就有什么。因此我们讲的消费不足显然不是这个意思。

危机解释中的“消费不足”也并不等于贫富消费差异,现在有人说中国不存在“储蓄压消费”问题,因为我们的穷人不是有钱不花、喜欢高储蓄,而是根本没钱可花,那高储蓄都是寡头的,或者是法人存款。这在很大程度上说得不错。不过从来也没人认为“过剩危机”就是穷人有钱不花,美国1929年时人们说是因为穷人高储蓄了吗?但是反过来,仅仅是穷人没钱花也并不是这个意义上的“消费不足”。我国古代“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是“资本主义过剩危机”吗?当然不是,因为那时并没有过度投资的现象。

危机理论中的“消费不足”是有明确定义的,而且是可以度量的,这个度量就是国民经济产出中居民消费比例的低下和投资(包括储蓄,但当然未必是“穷人的储蓄”)比例的高企。过度投资导致的巨量产出遇到“消费瓶颈”,这的确是在1929年及其以前西方出现那种周期性波动的原因。但是现在这种情况在哪里最典型?当然是在中国。如图1所示[1]:现在居民消费占GDP比重最低的就是中国,而消费最过度的就是美国,一般居民的消费占GDP总量,美国要占到80%左右,而中国还不到40%,几乎可以说是两个极端。而且问题都是由这两个极端产生的:美国人过度消费产生了窟窿;我们消费不足,就把产品卖给(其实就是“赊给”)美国,帮他们填窟窿。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世界铸币权刺激美国的“消费狂”

现在有意思的是,我们天天讲什么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结果在美国出现了一种截然相反的东西,而在中国出现了我们通常讲的那种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大量的投资导致产能极度过剩,老百姓的消费非常不足。此次危机中,在中国发生的是类似于1929年的事,但是中国没有发展到1929年的地步,原因是有外需这一块,如果没有外需,中国的过剩要比现在严重很多。在美国发生的则是另外一件事情,讲得简单一点就是美国相当一段时间内成了消费狂,向全世界进行透支,因此很多人说美国人现在有一种恶习,就是那种借债消费、超前消费的恶习,储蓄率极低,消费率极高,和中国截然相反。

美国人的恶习的确该骂,不过,更重要的是:这个恶习是怎么产生的?如果说是由于某种经济制度产生的,那么这个制度是什么,是“资本主义”吗?可是从马克思到凯恩斯讲的“资本主义”特征,如上所述,不是完全相反的吗?而且,我们看到同样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比如日本、韩国这些东亚国家,通常又被认为是高储蓄率的国家,即使是欧洲,尽管也有高消费的势头,但是欧洲人不会像美国人这样透支,道理很简单,欧元没有美元那种世界铸币权地位。尽管日元、欧元也是可以自由兑换,但是欧元、日元的国际支付能力都比美元差,不可能像美国那样,同时通过资本项目和贸易项目的双逆差向全世界疯狂借钱来满足美国人的消费。

因此,我认为这个“恶习”和经济意义上的“资本主义”无关。其实,最近陈平先生就说这种危机是“福利国家”制度的危机。[2]表面上看似乎有点像:除了“次贷”被认为是“过分”支持穷人买房以外,美国现在实体经济领域中危机最严重的汽车业,人们几乎众口一词地归咎于工会太厉害,导致福利负担奇重,雇佣自由消失,竞争力垮台等。这简直是工会太欺负资本了嘛,太不“资本主义”了嘛,如果他们像我们那样用“农民工”,搞血汗工厂,怎么会落得如此窝囊?但是,举世公认欧洲,尤其是北欧才是福利国家的典型,也是强势工会的典型,与它们相比美国常常被认为是“低福利”国家,为什么危机却是在美国爆发的呢?可见,尽管福利国家也有弊病,但要说这次危机的祸根就是它,恐怕也难服人。

不是经济制度,那么是否是某种“文化”导致了这种恶习?的确,现在所谓“西方消费文化”,或者说是“美国消费文化”成了众矢之的。尤其是过去同是搞“资本主义”,东亚的日本、韩国储蓄率高而美国储蓄率低,这似乎表明高消费与“文化传统”而非与经济制度有关?但是西方或者美国真的有什么高消费的“文化传统”吗?我们知道过去马克斯o韦伯说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恰恰相反,它讲的是勤俭、禁欲和以积累为天职。虽然有人不同意韦伯的理论,他们也多是主张这类伦理不仅新教专有(据说天主教或儒教也有这种伦理资源),却并不认为新教没有这些特点。但这“新教伦理”与今天美国人的消费狂不是相反吗?多数美国人当年与今天都是新教徒,其消费观念却反差如此,这是“文化”能解释的吗?

那么这种透支消费的恶习到底因何而来?

其实这最直接、最表层的原因并不难找:这就是美元的世界货币特权。

美国由于独家拥有这种“美元霸权”,可以任意发行美元来买世界各地的任何东西,这就像有了一个想啥来啥的“宝葫芦”,想印多少钱就印多少钱,想买什么东西就买什么东西。有了这么个宝葫芦,哪个人能克制住欲望不去高消费呢?我觉得这和什么经济制度、什么“文化背景”根本没有关系。无论姓社姓资、东方西方,任何人有了这么个宝贝,他都会变成消费狂。而这个宝葫芦,我们中国人没有,同样搞资本主义的日本人没有,同属“西方文化”的欧洲人也没有,因此过度消费、透支全球弄出这么大个窟窿,这样的祸只有美国人能闯!

美元真的是“宝葫芦”吗?

但这当然只是表面。问题在于,世界货币发行权真的是个可以为所欲为的“宝葫芦”吗?

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美元不可能任意发行,因为它是有兑金保证的。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美元跟黄金脱钩,但世界仍然认它。于是很多人都说,这样美元就变得不受制约了。

但这就有个很大的问题:因为布雷顿森林体系其实就是以美国为主推动建立的一个体制,它是在二战结束后美国的声望和势力如日中天的背景下,由美国主导建构起来的。不能说美国不想维持这个体制。但是随着美国逐渐力有不逮,到1972年维持不下去了。当时全球传说马克要升,美元要贬,全球抛售美元,争兑黄金。按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规则,美国央行有责任给全球美元承担兑付。但这时美国顶不住了,当时9个国家的银行体系都因为无法应付挤兑而关门,整个国际金融体系崩溃。迫使美国宣布美元和黄金脱钩。全球陷入恐慌。当时全球反美势力为之拍手称快,包括我国的报纸,都在欢呼“美国金元帝国的崩溃”。这当然是高兴得太早,美国并没有崩溃。但布雷顿森林体系难以为继,也确实意味着美国实力从战后的巅峰相对下降。如果说当初如日中天的美国是受制约的,实力下降了它反倒“不受制约”了,这怎么可能?如果这样就不受制约了,那当初美国主导建立那个体系是图个啥?难道是自己找“制约”?

显然,布雷顿森林体系终结后美元其实仍然要受到制约,这个制约其实就是美元公信力对美国自己的好处。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人们持有美元无须对美国政府有什么道义上的好感,因为不管怎样我可以用它兑换黄金。但兑金权取消以后,你凭什么还愿意持有?世界各国又不是美国的殖民地,他可以命令人家认美元?那么世界各国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愿意持有美元,第一个前提就是相信美国的行为还是负责任的。当然由于惯性,各国持有的美元资产比例太大,弃用美元要支付成本,更换外汇储备需要付出一定代价,一般来讲人们不愿轻易这样做。但绝不是不可能这样做。如果美国太不像话,各国不是不能“壮士断腕”。那美元的霸权地位就终结了。美元的霸权地位一旦终结,不但“铸币税”巨大好处的丧失绝非一时的透支所能弥补,更意味着美国整体地位的衰落。

如果滥发美元又不欲其大贬值,除非让境外美元购买美国资产。这就有“卖光美国”的危险。到一定程度“美元霸权”就会走向它的反面:为维持美元地位而影响美国的经济主权。

因此“后布雷顿时代”美元不是更强势了,而是相对不那么强势了。因此,美国当局一直是把他们的巨额逆差、向全球透支当成大患,而力图改变的,只是他们无力改变。改变不了就怨天尤人,责怪像中国那样的国家向他们低价“倾销”。可以说美国的抱怨没道理,但却不能说“他们的抱怨是假装的,是'阴谋',他们实际上是想推动超前消费、推动透支的扩大”。

换言之,即便从美国的利益看,无限制地超前消费、寅吃卯粮、向全球透支的做法到一定程度肯定会出大问题。今天美国发生危机,我们有许多学者说自己早就预料到了,以夸示其“先知先觉”。其实看看美国自己的出版物,明斯基、克鲁格曼这样的先知先觉无论在学术界还是政论界早就层出不穷。美国的有识之士对寅吃卯粮导致的“泡沫”忧心忡忡,至少已经十几年了,美国的当局也不是没有这种担忧,但就是解决不了,这是为什么?

民主政治与“反向尺蠖效应”

前面讲过,原因不在经济制度,不在“文化”,那么可能就在政治制度?没错,当然,这里只是说原因之一,不是说民主制下就一定会这样。但不民主的国家是不会出现美国这样的高消费的,尽管这种国家会有别的弊病。

美国的政治是民主政治。我是民主政治的赞成者,而且至今仍然认为中国应该推进民主政治。但我不是“民主浪漫主义者”。民主制也有它的问题。

如果说专制制度下“左派”、“右派”都要讨好统治者,那么民主制度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左派”、“右派”都要讨好老百姓,都要看选民的脸色。这是民主的大优点,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变成缺点。

这里要讲一下我曾经提到过的“尺蠖效应”这一概念。理论上讲,人们需要一个政府,授予政府权力,然后政府用这个权力为我们服务,也就是说我们要求它承担责任,为我们提供安全与广义安全(即社会保障与公共福利)。政府的权力和责任应该对称。这个对称可以有不同的选择。有人要求政府承担更多的责任,相应地愿意授予政府更大权力,这就是“福利国家”,有人担心政府权力大了会损害公民自由,要求严格限权,相应地就不指望政府承担太大的责任,这就是“自由放任”。从宪政的角度讲,这两者都是正常的。宪政民主国家一般就是在这两者间摆来摆去,就像一架天平左右晃荡,在一个特定时间到底摆向哪头,由选票来决定,我谓之“天平效应”。它的原则是无论左右,都要以权责对应为支点。高福利就要有高税收,低福利就要有高自由。不允许统治者权大责小,有权无责,国民无自由也无福利。但是也不可能要政府权小责大,有责无权,国民自由、福利都最大化。“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

如果在专制体制下,统治者就可能既用“左”手膨胀自己的权力,从而损害人民的自由,又用“右”手推卸自己的责任,人民因此没有福利。或“左”或“右”都偏向统治者,就像一伸一缩都朝着一个方向的“尺蠖”。所以我谓之“尺蠖效应”,它导致人民的自由、福利双匮乏。从理论上讲,宪政民主就是要避免这种弊病,使政府要么责大权也大,要么权小责亦小,而不能允许统治者有权无责。

但是宪政民主制度也并非永远都保持“天平效应”。在一定条件下,民主制度也可能从相反的方向出现“反向尺蠖效应”:人民为扩展自由而选出右派,但却不允许它减少福利;人民为增加福利而选出左派,但不允许它减少自由。这就可能造成国民的自由、福利双“过分”。但是“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是不可持续的。强要持续,就会惹出祸来。

根本的原因在于:其实统治者与老百姓都是人,人性的局限使他们难免为自己着想:如果没有制约,统治者总希望当有权无责的“人主”,而老百姓总愿意要有责无权的“公仆”。于是在理论上就可能存在两种“尺蠖效应”:左右派都要讨好皇上,会导致权大责小、有权无责的“不可欲”状态,是谓“尺蠖效应”。而左右派都要讨好老百姓,会追求权小责大、有责无权的“不可能”状态,是谓“反向尺蠖效应”。

以美国而论,许多论者都提到从罗斯福传统到1960年代的“民权政治”,美国似乎主要是“向左”走。但由于滞胀现象打击了凯恩斯主义,此后美国似乎又“向右转”,“回归保守主义”,“政府制造的问题比它解决的问题更多”之说大为流行。

但是据政治上倾向民主党的哈佛大学D. 波克教授指出,事实上就在这种说法日益得势的同时,从尼克松到老布什这“向右摆的30年”中美国国家政策的实际趋势却相反:无论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扶贫济老还是在增加妇女及少数族裔机会等各个方面政府作用都在明显加大,所有这些方面的财政开支都大幅度增加了。[3]因此,所谓这三十多年的“保守主义化”实际上恐怕只是反映人们对个人自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同时他们对政府福利责任的要求也在提高。

欧洲其实也类似。撒切尔夫人信奉新自由主义,批评“福利国家”,认为“公共开支是目前英国经济困难的核心”,但是经过7年“撒切尔革命”后,1985~1986年度英国的社会保障开支反而比1979~1980年增长了31.1%。[4]以至于1987年大选时保守党人抱怨道:尽管谁都知道“旧有的集体主义福利国家水准低下,而且其影响足以毁灭财富的创造”,但在8年改革后这一体制“却仍然令人沮丧地完好无损”。“尽管保守党人连续获得选举胜利,他们却赢不了这场战争。”[5]我国的研究者也指出:撒切尔时代想要削减福利的改革大都“说得较多,做得较少,没有取得什么实质性的进展”;“'撒切尔革命'时期英国用于福利国家方面的公共开支水平并没有得到控制。这是因为,社会保障开支有比较固定的年增长率;在议会民主体制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充其量是限制开支的增长速度,不可能取消它自然增长的趋势。这方面的改革措施牵涉到公民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当会带来政治上的麻烦”。[6]事实上撒切尔夫人尽管小心翼翼,最后还是栽了跟斗。由于税制改革遭抗议,她被迫提前下台,接任的梅杰首相取消这项改革才结束了风波。

但是,这当然不意味着右派就无所作为。压缩不了福利,但他们可以增加“自由”。

怎么增加呢?政治自由在那里已经很充分,基本财产自由也很难再扩大,于是只有信用(虚拟)领域可以进一步扩大自由。因此各种“金融创新”层出不穷,衍生产品花样翻新。可交易的对象从有形物发展到无形物,从信用发展到“信用的信用的信用
……”

“业主社会”V.S.“福利社会”:“次贷”问题的实质

有人常说:左派偏向于照顾穷人,右派偏向于保护富人。

但是简单的事实是:在民主社会,无论左右都是要依靠多数票的。左派讨好穷人,右派难道能只讨好富人?

所以当左派提出实现“福利社会”口号时,右派怎么对应呢?他们会讲我们不管穷人,让你们“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从头再来”?在民主条件下,这不是找死吗?

于是在美国,实现“业主社会(owner society)”[7]便成了右派对付左派的主要口号。但是请注意,这个“业主社会”可不能解释为“让一部分人先当业主”--社会早就有一部分人当业主,要你来干嘛?让“一部分人”当业主,那就让他们选你吧,我们不干,看你能选上?

所以右派总是解释:这是要让所有人都当上业主。由于富人早就是业主了,因此这句话的实际含义就是让穷人也当上业主,让最穷的人富起来。右派说:左派讲让国家照顾你们,再照顾还不是寄人篱下,我们让你们自立成为业主,不靠神仙皇帝,创造幸福全靠自己!这“右派国际歌”不是也很“理想主义”吗?当然我们不必美化他们的“动机”,民主政治下的政客第一动机是争取选票,右派是如此,左派又何尝不是?但为此他们要讨好百姓,而不是讨好领袖,这才是关键。

当然所有人都当“企业家”明摆着不可能(都当老板,谁来打工?),所以所谓“业主”首先是指自有住房。住房、尤其是穷人的住房问题(富人住房从来不是问题)历来是美国民主政治关心的焦点。罗斯福新政的第二年即193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第一个《住房法案》,以后1937、1949、1954、1955、1957、1958、1959、1960、1961
、1968、1974年国会又先后11次通过立法,为住房保障层层加码。可以说在民生问题上,大概除了就业,为美国公共政策立法所关注的,没有其他东西能与住房相比。1949年美国《住房法案》有句被广泛引用的话:“让每一个家庭能在适宜的居住环境里拥有一个舒适的家。”[8]这实际上也是美国人普遍认同的国策。

美国传统的住房政策乃至医疗、教育等其他保障政策,和欧洲、尤其是北欧典型福利国家相比无疑是“低福利”的。但是民主国家的福利就是照顾穷人,无论高福利、低福利这个性质是一样的。所谓低福利无非是覆盖率低(只覆盖最穷的人),不像欧洲福利覆盖率那么高。但是像我们改革前那种只覆盖有特权者的“负福利”制度,无论欧美都是不会有的。美国的住房福利自罗斯福新政至今经过几十年发展,包括廉租公屋、租房券、住房补贴在内的各种福利安排覆盖了约占全美家庭总数10%的最底层人口,[9] 这个覆盖率尽管比欧洲国家普遍低,但由于美国经济发达,这样的安排保证穷人有房住基本上已不是问题。今天美国基本已经没有棚户区,而这并非“城管拆违”驱赶穷人的结果。[10]最近十多年来美国不少城市已经在陆续拆除过去几十年盖的连片廉租公屋楼群以减少“问题社区”,推行贫富混合的社区居住模式(见组图3)。而美国的住房问题主要是如何让穷人成为房主--这一直是历届政府住房公共政策的重点。尤其是高叫“业主社会”的右派执政时更是如此。

福利制度可以让穷人有房住,却无法让穷人成为房主,即便是瑞典那样的高福利国家提供的也只能是公屋。而美国人试图通过优惠按揭贷款来圆穷人的“业主梦”。长期以来,美国住房按揭的发展趋势一直是首付越来越低,按揭期也越来越长,以便降低门槛,使穷人也能得到贷款。同时还对万一无法还贷的穷人出台了一些保护措施,如规定即使穷人因违约断供而被银行收走抵押产权,仍然必须允许他们租住,而不能把他们赶走等。

“次贷”实际上是这种趋势的延伸,其主要的“创新”有二:一是“再按揭”,即还贷困难时可以以新增房价做抵押再贷新款。二是“按揭证券化”,即贷款银行可以把这些高风险债权以证券形式卖给其他投资者以规避风险。这两个“创新”使贷款人资质门槛几乎完全被拆除,资质评估也因此形同虚设,同时借款人与直接贷款行的风险也借“经济全球化”与美元的全球货币地位而被有效地转嫁于全球投资者。短期看来这两招果然可以“扶贫”:据报道在“次贷”泛滥的十年间,美国最贫穷阶层住宅自有率一度从42%增加为49%。

显然,这种游戏的实质就是:“为美国穷人当业主给全球投资者下套。”欧洲的福利房制度通过“转移支付”使穷人有房住,而美国人的按揭证券化通过“转移风险”使穷人成为房主。如果说强制富人掏钱的“转移支付”在右派看来是可质疑的,那么诱使全球投资者落套的“转移风险”就更明显是个馊主意。如今“次贷”烂了包,全球受累,美国人挨骂是理所当然的。

“次贷”是一种“阶级”政策或“主义”政策吗?

不过骂要骂得对,过于意识形态化就骂不到点子上。关于“次贷”有几点是很明显的:

第一,“次贷”并非“阴谋”,不仅并非华尔街几个人的密谋,甚至也很难说是一党(比如共和党)一派(比如右派)的作为。它实际上是美国住房政策长期趋势的极端化结果。尽管理论上讲左派更喜欢“福利社会”而右派更喜欢“业主社会”,而“次贷”是“业主社会”思路的产物。可是在我前述的民主政治“反向尺蠖效应”下,右派可以增自由却难以减福利,正如左派可以增福利却难以减自由。因此“业主社会”与“福利社会”其实也是连续地发展的,并非右派执政时搞“业主社会”,左派上台就不搞了,正如左派搞的住房福利右派上台也不能不搞一样。住房按揭的“创新”在美国其实也有相当长的历史。低首付长期住房按揭起源于民主党执政的罗斯福时代。政府分散房贷风险的主要机构房利美(1938年罗斯福新政时成立)、吉利美(1968年约翰逊“伟大社会”时成立)都是在美国福利国家趋势最猛的时代建立的,(只有1970年成立的房地美出现于右派执政时期)“次贷”的主要“创新”也发生在民主党执政的克林顿时期,它们都不是共和党发明的。甚至连废除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代之以全面鼓励“金融创新”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正是这个法案最后拉开了“次贷”泛滥的闸门)也是在克林顿时期的1999年。当然确实是共和党的小布什时代“次贷”在“过度自由”的环境下膨胀迅速,从2002年的2000亿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1.1万亿美元,达到美国全部按揭贷款总额的近13%,年度新增“次贷”占当年按揭贷款发放量的比重更从2003年的不到15%升至2006年的46%。[11]这是小布什政府应当负责的。

第二,“次贷”引发大危机后,穷人当然也是受害者。但就“次贷”这一游戏的直接作用而言,它就是“为美国穷人当业主给全球投资者下套”,这当然也很缺德,但并非为华尔街富豪而给美国穷人下套。有人说“次贷”是银行家恶意放贷,为的是等穷人无法还贷时没收其房产。这显然不对。事实上按“次贷”的游戏规则,在房价不断上涨时穷人基本没有无法还贷的问题。而一旦房价下跌,穷人无法还贷,银行收回的抵押房也无法填补坏账的窟窿,否则也不会引起金融“雪崩”。有人把“次贷”游戏比作“老鼠会”或“传销”,在某种程度上倒有点像,但贷款的穷人与直接发贷的商业银行都处于“上线”,而倒霉的“下线”则是经过一系列中介最终购买了高风险债权的各证券投资商、对冲基金与全球投资者。

至于买房者,如果本来是富人,只是为了押房价上涨的宝而投机买房,那当然栽了。但靠“次贷”买房的穷人很多本来享有其他住房福利,买房后依然享有(美国的福利是只问低收入,不问是否买房的),断供后即使失去抵押产权,“业主梦”破灭,却也不会没房住,只是回到卷入“次贷”前一样的租房状态了。如果他已经退掉原租房(由于房租有补贴,穷人一般很少如此)而只能住在新买的房里,那么按美国的规定银行即便没收了抵押产权,也不能把他赶走,他也仍然是租户,假如收入低,仍然可以要求房租补贴。除了好梦破灭的心理打击,他实际的损失就是已付的首付与利息。但是正因为“次贷”是低首付乃至近乎零首付,而且前期利息也低(后期的利率会很高,但“次贷”泛滥也就是本世纪以来的事,到了高息期的并不多。导致断供的主要原因也不是利息激升,而是房价下跌。当房价下跌使继续供房被认为不划算时,很多本来尚有供力的人也选择一走了之),这种损失一般并不大。

相反,倒是这种“上线”穷人可以低风险退出的规则使“雪崩”更易发生。而一旦发生,直接损失惨重的首先是作为“下线”的证券投资商,如贝尔斯登、雷曼兄弟公司、美林证券、AIG等“大鳄”,以及专搞短线投资的对冲基金,大量高风险债权(估计达70%左右)[12]集中于它们之手,危机中遭到灭顶之灾。这些公司的持股人遍及全球,其中有拿积蓄买了它们股票的各国小股民,但主要还是富豪(美国并不是个平均持股的国家)。尤其对冲基金是专为富人投资设立的,通常都要求客户必须具有至少数百万美元的身家才能入股。因此不少美国评论人称这次金融风暴是“百万富翁和亿万富翁的资产危机”。正是由于危机首波受害者这一巨富背景,危机初起时美国不少平民舆论反对美联储救市,反对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去解救巨富们贪得无厌、无视风险遭到的报应。而这种“批判舆论”的存在也是当局犹豫不决的原因。然而有趣的是:当政府终于干预时,这种对巨富的拯救却被说成是“向左转”,是“美国变得'社会主义'了”![13]

这当然不是说美国就不该救市,且不说这些“大鳄”的持股人遍及全球,任其“雪崩”会使全球金融危机不可收拾,就是在美国国内,如果金融危机波及实体经济,造成大量失业,那穷人的损失就不止是一些“次贷”购房者失去抵押产权的问题了。但上述一切都说明这些现象并不能简单地用“阶级分析”来解释。如果说美国政府出手干预的直接原因是“救富”而非“济贫”,更与“社会主义”取向无关,那么先前美国“使穷人成为业主”的“过度自由”政策也很难说只是为富人来坑害穷人的。

第三,“次贷”也不能说只是某种意识形态----比如所谓“新自由主义”的产物。只有“降低福利、增加自由”才可以说合乎“新自由主义”理论,“反向尺蠖效应”下福利、自由双膨胀能说是“社会主义”或者“新自由主义”吗?其实,如果真按所谓新自由主义的市场自由原则,有谁会把钱借给明摆着没有还贷资质的穷人?在近代福利国家出现前的“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又有谁听说过“次贷”这玩意?“次贷”泛滥是民主制下的美国政府为支持这种“使穷人成为业主”的做法,支持发贷银行转移风险,对“次贷证券化”进行担保的结果。而政府担保的两家经营这种证券化业务的机构--房利美和房地美都是上市公司,但政府却持有股份(用我们的说法,就是有“非流通股”,这在美国是罕见的)。这种做法的恶果今天已经暴露无遗,在美国民主政治中它也成了在野左派抨击执政右派“市场原教旨主义”的最好靶子。其实“市场原教旨主义”当然要不得,但美国这种民主社会有谁(指政治家而非书斋里的纯学者)敢只讲自由竞争不讲照顾穷人?真正按市场原则贷款又怎能不讲还贷资质?由政府担保两房这样的上市公司难道也符合市场原则?从两房的历史看,说它们体现的是“新政”传统不更符合事实吗?

有一种“阴谋论”的说法认为西方向我们宣传的东西和他们实际做的不一样,即所谓:“照我说的去做,不要照我做的去做。”上述事实说明这种说法并非毫无根据。例如所谓“新自由主义”如果就是对“福利国家”的否定,那么可以肯定任何一个西方民主国家,包括通常被认为最不像福利国家的美国,都没有真正落实过这种“新自由主义”,因为他们的福利从来就不比我们少--不仅瑞典这样的典型福利国家比我们多,美国这样的所谓“自由放任”国家也比我们多;不仅比我们现在多,而且更比改革前中国号称最“左”的时代多(那时的中国实际上是个“负福利”国家)。但是要补充两点:

其一,这种判断不仅适合于他们的右派,也适合于他们的左派----例如像美国的N·乔姆斯基这样的极左教授,整天向我们鼓吹“反对自由化”,可是他自己在美国对自由(就是指个人自由,而不是什么牺牲个人的“集体自由”或“国家自由”)扞卫得比谁都厉害,“911”后美国安全部门基于反恐理由对个人自由的一些限制就受到他的激烈谴责。如果说这不是“财产自由”的话,那么就说强制拆迁吧:这种事如果发生在美国,你说他会怎么反应?

其二,他们无论左、右派都有些主张能说不能做,这并非他们不想做却有意骗我们,实在是民主制度下左派右派都不能为所欲为----右派不能取消福利,左派也不能取消自由(当然,左派可以扩大福利,右派可以扩大自由)。为此他们往往也很羡慕我们:左派称赞我们自由少(似乎这就意味着福利多?),右派称赞我们福利少(似乎这就意味着自由多?),只是这时我们就很沾沾自喜,不认为这是“阴谋”了。

“反向尺蠖效应”下的馊主意

不用说,“为美国穷人当业主给全球投资者下套”确实是够损的。而且一旦导致“雪崩”,美国人自己也吃苦头,实在是损人不利己的“双输”馊招。但是它与“姓社姓资”、“左派右派”没有多大关系,倒是与民主政治下的“反向尺蠖效应”相关。民主政治需要讨好本国百姓,但不需要讨好外国人,所以与“给全球投资者下套”并不矛盾,而如果没有民主政治,穷人能不能成为业主怎么会成为一个国策攸关的大问题?

就像民主化以前的南非,能够设想当局会支持向黑人提供“次贷”帮他们当业主?笑话!在黑人既无自由也无福利的旧南非,当局规定城市黑人的身份是所谓“流动工人”,他们的户口必须保留在乡下的“黑人家园”,当局规定这些“家园”实行强制性土地部落集体所有,黑人号称持有小块份地,因此不得在城里有非分之想,当局也不给任何保障。“流动工人”必须随身携带打工证,警察满街盘查,无证马上被强制收容。按白人当局的设想,黑人“流动劳工”在城里应该单身住集体宿舍,而把家庭留在“黑人家园”,白人需要他们卖苦力就让他们进城“流动”打工,不需要了就打发他们回“家园”,以防止城里出现有碍观瞻并影响白人安宁的“贫民窟”,后来黑人劳工的安家要求实在无法禁止了,就在城外划一块地方让他们安家,而城里仍然以“清除贫民窟”的理由驱赶黑人。黑人精英曼德拉、图图都曾经大声疾呼扞卫黑人贫民区的存在权利,这当然不是因为他们不喜欢住得好,但是连盖个窝棚都要被赶走,还能指望提供福利房?就算有钱当局也不允许他们买房,更不用说“次贷”购房那样的“超前消费”了。

当时的白人政府把这一套设计自诩为“有序的城市化”,并大肆挖苦美国让黑人进城安家形成大片贫民区是一种“无序”的“失败”政策。如果他们看到今天美国“次贷危机”的狼狈相,那更要大吹他们“有序城市化”的成功了。

类似的情况当然不止南非,还有更大的国家,除了没有像南非那样在城外划出一块地方给“流动工人”安家外,其余做法十分类似:在那里,当局何必在乎穷人能不能成为业主,甚至能不能在城里安家?有“贫民”不要紧,只要不许贫民有“窟”,不影响堂皇帝都的雄伟观瞻,就眼不见为净。如果贫民不识抬举竟然搞了棚户,在那里的词典里这不叫“贫民窟”而叫“违章建筑”。如果说西方的贫民通常都欢迎对其生活的报道,以便督促政府改善其状况,那么这里的贫民则害怕报道,因为他们一旦受到“关注”,为此得到的不是廉租房申请表(更不会是零首付按揭),而是“城管拆违执法队”和推土机的光临!正如那些没有罢工自由也禁止自治工会农会的国家不会发生美国汽车业因为“工会吓跑投资者”导致的困境一样,在那些国家会有种种其他问题,但像“次贷”这样的事是不可能发生的。

那些国家的开发商可以大言:“我只为富人盖房。”那些国家的官员可以大言:进城农民应该做“两栖人”和“候鸟”,这样就可以避免“贫民窟”。而那些国家的学者们说什么呢?他们宣称:两亿农民工进城而城里却没有“贫民窟”,这“创造了举世唯一的奇迹”。但是这种“奇迹”中的穷人到底住在哪里?是不靠“次贷”而现钱购房成了“业主”了?还是住上国家提供的福利房了?这当然都不必提。重要的是“我们的城市欢迎豪宅,但要禁止贫民窟”![14]因为在“左派”看来“迁徙自由”是西方来的邪恶,而在“右派”看来,没有房地产的穷人进城安家就会“侵犯产权”。于是前些年首都圈占大片农地说是要为低收入者盖房,结果却给上等人盖了“廉价豪宅”,有人居然津津乐道:幸亏只是哄了穷人一把,“歪打正着没成巨型贫民窟”![15]犹有甚者,有人不仅不许穷人自建简易房也不给盖福利公屋,连一般商品房标准稍降价格稍低也遭到反对,说是“警惕中低价房区成为贫民区”![16]

于是一些大城市就经常“开展规模空前的拆除违建行动”,“官方消息称相当于搬走一座百万人口的中等城市”。市领导宣称:“我们不但要像梳子一样把这个城市的角落梳理一遍,甚至要做到用篦子的程度……”[17]而报纸关于强制清除外来人员“安置区”的头版头条报道标题是:《没有拔不掉的“钉子”》![18]

在这样的状态下当然不会发生“次贷危机”,但是,会发生别的危机吗?

形成“透支危机”的充分条件

其实,“次贷”问题只是美国人过度消费、超前消费、借债消费、透支消费的一个典型表现。美国的巨额财政赤字、贸易逆差和大量的公私债务,都是形成这次全球“海啸”的根源。早有人指出“次贷危机”只是美国人透支性消费积累起来的弊病的导火索,它在美国巨额债务中是信用链条最脆弱的一环,但并不是链条的全部。即使“次贷”不出事,这样的透支规模也迟早要在其他地方引爆的。

因此问题不仅在于公共住房政策。而在于美国人总体上的透支消费。前面提到,这样的“消费狂”现象与民主政治下“反向尺蠖效应”有关。而图1也显示:政治体制与经济发达水平及发展速度未必相关,但与经济总量中居民消费的比重则明显相关。民主国家有穷国有富国,经济增长有快有慢,但在可比条件下,民主国家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都较高,而且似乎越民主越高。

这是为什么?首先,民主制下很难要求人民勒紧裤带搞“原始积累”。当然对殖民地或者黑奴是另一回事,但在本民族中这么搞,没有铁腕强制就很难。苏联1920年代的经济学家普列奥布拉任斯基曾提出著名的“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他说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当然是共同富裕,但这是未来的事,而现在体制的优越性在于它能比资本主义体制从农民那里“剥削”更多,[19]从而以农民为“殖民地”更快地完成“原始积累”。其实这里的“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并不是指经济体制而是指政治体制。因此例如印度独立之初尼赫鲁政治上坚持议会民主,但经济上却主张效法苏联,采用五年计划方式发展大规模国营工业,号称“马哈拉诺比斯社会主义”,结果却由于民主制下无法对农民强制统购统销,最终不得不放弃了这种“原始积累”尝试。显然,经济上搞“社会主义”但政治上搞民主制,消费率仍然是压不下来的。

而更重要的是,民主制下如果形成了自由、福利双重膨胀的“反向尺蠖效应”,还会使消费率不正常地变得畸高。道理很简单:高福利与高自由都会对消费起推动作用,福利保障发达,人们就敢于花钱而没有后顾之忧了。而高度自由的结果,人们花钱的花样也更多了,尤其在信用过分“自由”、“金融创新”花样百出的情况下,信用消费的杠杆作用更使人们的消费能力明显“放大”,千奇百怪的“衍生”手段使人们花钱的门路越来越多。反之,如果在铁腕政治下形成了本来意义的尺蠖效应,自由、福利都“双低”,也会反常地压低消费率。无论搞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都如此。因为没有社会保障,人们就不敢花钱,而自由缺乏,人们花钱的方式也就受到约束,尤其是信用杠杆在管制状态下明显地会抑制消费潜力的释放。

在正常情况下,“福利国家”的经济不那么自由,而“自由放任”的经济不可能是高福利的。所以尽管自由竞争与福利国家这两种制度都各有毛病,但它们仍然是可持续的,也不会形成这样的透支消费狂潮。

但是民主政治下反向尺蠖效应导致的“福利自由双膨胀”就不同了。自由竞争社会对贫富分化可以无所作为,而福利国家可以搞二次分配“劫富济贫”,但“福利自由双膨胀”就很麻烦:从逻辑上讲,“自由国家”不能“劫富”,而“福利国家”却必须“济贫”。它的第一个后果是会造成国家高负债(见组图4):民主国家不像专制国家,赋税不能想征就征,而公共福利开支的刚性增长也不能想降就降。这就会造成“民主国家特有的财政赤字问题”,这当然不是说专制国家就不会出现财政赤字,因为形成财政赤字的原因很多。但在其他条件类似的情况下,“高自由(往往意味着相对的低税收)、高福利”导致的赤字会比“高税收、高福利”的体制和“低税收、低福利”的体制导致的赤字都更大,更不用说与那些一方面横征暴敛一方面又很少提供公共服务的铁腕体制相比了。后者的国家财政,尤其是中央财政往往“富得流油”,令民主国家的政府好生羡慕,然而老百姓的消费水平却相对低下。

对巨额财政赤字怎么办?无非两招:要么大印钞票弥补亏空,这就要引起通货膨胀;要么就大发国债,谁来买呢?那些具有相反特点的尺蠖效应国家,即低自由低福利导致低消费率的铁腕体制国家就是现成的大买主。

然而与国家负债相比,福利与自由双重膨胀导致的更重要结果是国民消费债务的膨胀(见图5)。高福利的人们敢花钱,高自由的人们会花钱,于是超前消费愈演愈烈,寅吃卯粮,向全球透支,其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外贸逆差激增(见图6)。而同时国民的储蓄率也就越来越低(见图7)。

由此形成的窟窿谁来填补?自然又是那些“相反特征的国家”,它们的低消费率、高投资率形成严重的产能过剩,而它们的“低人权优势”又使其产品有强大的“竞争力”,美国人只管印钱就可以大量进口。于是“贫穷的中国生产者补贴富裕的美国消费者”、“社会主义(正福利)的美国剥削资本主义(负福利)的中国”等怪现象也就愈演愈烈。

为什么民主仍然可欲?

但是,如果民主政治会导致这样的后果,它还可欲吗?为什么这种制度仍然令人欣赏呢?

这是因为造成美国这种情况的原因,民主政治只是其中之一,或者说只是必要条件并非充分条件,而造成“透支危机”还需要其他条件,一般的国家都没有这些条件。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同是民主国家,欧洲、日本等地方这种透支性消费的“恶习”就没有这么严重。

其实我们前面说过,民主政治下一般出现的是自由经济和福利国家交替运行的正常的“天平效应”。尽管前述那种民主制下“反向尺蠖效应”导致超前消费的动因是基于普遍的人性局限(“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美事谁不想?),因此不只出现在美国,但人毕竟是有理性的,碰了壁是会思考的,“福利自由双膨胀”通常持续不了多久就会出现“小危机”,人们在现实面前会调整心理,回到宪政民主下通常的“天平”机制,在“限制自由推进福利”与“限制福利推进自由”这两种可持续状态中作出选择,而不至于使“恶习”长期发展而得不到矫正。事实上,这次危机发生后美国人的调整就很明显:消费观念改变,储蓄率上升,负债率下降。2008年底,美国的储蓄率已经从危机前的负数升到2%以上,[24]目前已接近3%。

显然,“透支危机”就是对“恶习”的有效纠正。正常情况下这种危机很早就会发生,当然它的后果也会小得多。只有某种情况使“不可持续”的东西竟然持续如此之久,问题积累得如此严重,危机一旦爆发后果才会如此厉害。而这需要其他两个条件。

第一,“透支性消费”要能长期持续,必须要有透支手段,借钱消费要有“借钱资格”,这就是美元的世界货币地位。欧元、日元在这一点上都无法与美元相比。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外贸顺差表现为美元,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投资也是投美元,而欧洲和日本就做不到这一点,它们当然可以持有美元,却不能任意发行美元。因此它们也无法像美国人那样放纵“恶习”只管印钱来消费。 ( http://www.tecn.cn )

第二,借钱毕竟不是抢钱,还要有人愿意大量、长期地借钱给你。美元就算全球都认,能够大量拿商品换这“绿纸”而长期不要干货的,就要依靠与民主国家相反的一种大国。这种大国存在着“一左起来就压缩自由,一右起来就压缩福利”的尺蠖效应,由于自由福利双不足导致严重的低消费率、高储蓄率、产能过剩、投资过度,正需要大量的“外需”来防止1929年式的“过剩危机”爆发。而且由于它是大国,经济总量大,也经得起美国那种规模的透支需求。

全球化中的“Chimerica”现象

于是就出现了美国学者弗格森说的“Chimerica”( China和America并成的新造词,又译“中美组合”)现象。[25]

弗格森说,这是一种利益共同体,每一个国家都以对方的存在作为它的条件。讲得简单一点,就是如果没有中国这样的国家给美国借钱,美国这种超前消费是玩不下去的。但是如果没有美国人借中国的钱,中国的过剩危机早就激化了。这样一种互补,在太平年月,大家都觉得不错,美国人赚了高消费,中国人赚了高增长。但是一旦出现了问题,当然双方都有理由骂对方,美国说中国向它“倾销”,中国说美国“剥削”了我们。而确实,没有“低人权国家”以血汗工厂方式向美国输出大量廉价商品而只要一张“白条”(顺差),同时大量购买美国国债,美国人的“恶习”不会被惯到今天这种地步。

而没有美国那种的巨额“外需”,中国的“过剩危机”很可能更加严重,甚至变成1929年式的灾难。

从历史上看,中国经济由于前述与美国相反的政治体制的作用,消费率相对于投资(含储蓄)率一直偏低。但是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投资的产出效率低下,而投资需求又比消费需求高。“低消费,高投资,低产出”的结果是消费虽低,产出却并不“过剩”,甚至还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下常见的短缺经济状态。但是转入市场经济后,投资产出效率提高,便逐渐转为“低消费,高投资,高产出”,出现了通常所讲的“资本主义过剩危机”的形成机制。然而消费率与过剩的程度却与政治演变有着一般“纯经济学家”不大注意的有趣关联。从1978年改革开始到1980年代的大部分时段,由于“文革”时期的严厉专制松弛,宽松气氛下禁欲主义消退而消费欲望复苏,同时经济市场化程度尚低,尚未形成经济过剩的机制。因此这时一方面延续着计划经济以来的短缺经济状态,另一方面居民消费率却比改革前大为提高,1981年达到52.5%的空前绝后水平(见图8)。这个时期中国的外贸也一直是逆差,完全没有“外需拉动”的情形。

1989年后政治条件明显变化,消费率从这年开始掉头向下,当年为50.9%,到1994年跌到43.5%。同时这个时期市场化在许多阶层1989年后失去讨价还价能力的情况下明显加快,经济也历史性地由短缺转为过剩,而且过剩的程度发展很快,在1994年已经出现了过剩危机导致经济“硬着陆”的危险。

但是恰在这时“外需”大显身手,1994年人民币汇率大调整后中国外贸由逆差转为顺差,而且从此一发而不可收地走向了“双顺差”大国。大量外需消化了过剩危机导致“硬着陆”的危险,保证了经济平稳发展,也使中国的增长模式具有了越来越明显的出口导向型特点。

1997年东亚经济危机后中国的出口面临压力,从此“拉动内需”之说响亮起来,到现在已经响了十多年。这个时期虽然拉动很吃力,但内需大体还能维持一个稳定水平,2000年居民消费率为46.4%,还略高于1994年。

2001年中国成功加入WTO后,“低人权优势”的巨大“竞争力”使中国在全球化中如鱼得水。经济进一步加速,“中国奇迹”更加耀眼,而经济的外向型特征也大大突出。外资潮水般进入,出口爆炸式增长,“双顺差”乃至“三顺差”(经常项目、资本项目连同“误差与遗漏”项)越来越突出。然而在这一切成就背后,居民消费占GDP的比率却前所未有地大幅下滑,从2000年的46.4%滑到了2006年的 36.2%!很少消费的中国人把越来越多的产品送到世界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去换“绿纸”,到“全球海啸”时已经累积换了两万多个亿!“绿纸”不知放在哪里好,于是大买美国国债。中国成了美国在全球最大的债主,为填补美国“过度消费”的窟窿作出了最大贡献。

于是“Chimerica”现象成为当今全球化经济中最醒目的一道风景。

泡沫时期,美国人从中得到“高消费”,中国从中得到“高增长”,但这果然是什么“利益共同体”吗?

“民主社会主义”的美国剥削了“专制资本主义”的中国,贫穷的中国生产者省吃俭用补贴着富裕的美国消费者,而他们还埋怨我们惯坏了他们!

平时双方在各得其所的同时也已经有了牢骚:“超廉价的劳力、土地、资源付出,形不成有效进口需求,只换来巨额的'绿纸'(账面美元)。中国人埋怨美国开动印钞机卷走了咱们的血汗,美国人埋怨中国廉价货砸了他们的饭碗,而一旦美元狂贬,美国完了,我们的血汗也白搭。”

危机一旦爆发,双方的抱怨立即升级。然而奇怪的是,双方的互相依赖似乎也明显升级:美国的消费窟窿越大,越希望中国增持美债,给他们填窟窿。而另一方面,中国的过剩危机越严重,越希望扩大外需。于是一方面加强出口退税使产品更廉价,以适应美国因危机降低了的购买力,另一方面冻结《劳动合同法》,以降低生产成本维持“竞争力”,但消费不足却因此更难改变。

长此以往,真是伊于胡底啊!

“价值链与利润率”悖论

为什么十多年来“拉动内需”的努力成效甚微?去年岁末我们在东莞经历的一场争论很说明问题:

近来吴敬琏先生等一些学者多次提出“价值链”问题:我国出口企业为外国品牌代工,一双鞋我国出口价10美元,在美国终端市场却卖90多美元。我国代工企业只得到价值链的12%,太吃亏了。因此应该促进产业升级,按照“微笑曲线”拉长我们占有的价值链份额,不能老给人打廉价工。

然而这个说法却受到当地一些代工制鞋企业负责人的质疑。他们根据切身体会说:你以为国外品牌商比我们好赚钱?我们清楚,与我们合作的品牌开发商利润率只有1%,活得不易,而我们代工企业说是给人家打工,但利润率却有20%,不是我们羡慕他们,而是他们羡慕我们;你们让我们学他,我们为什么要学呀。这就是很有意思的问题。

显然,这里讲的是两回事,一个谈的是价值链,一个讲的是利润率。但耐人寻味的是:美国人享有88%的价值链,其品牌开发商利润率却只有1%。而我们在价值链中只有那么点份额,代工企业的利润却可以那么高,这种利润率和价值链上的比重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反差呢?进一步探讨你就会发现,没错,美国人的确拿到了这个价值链上的88%的增值,可是这个增值在美国是分散在非常多的环节,如物流、几级批发、零售、广告、策划、市场调查、商品检验,等等。充分竞争的第三产业各个环节、大量的从业者都分享了这个利润,因此这个话没错,品牌商能够赚到的钱并不多,美国的各个阶层不同行业的很多人都分享了这88%的增值,从而形成了他们的消费能力。而中国在这个价值链中只占了12%,但是这12%是高度集中的。陈志武等人对此有很多研究。本来就只有12%,这个企业的利润占了很大的一块,国家又拿走了更大的一块,还剩下可以分享的能有仨瓜俩枣?你就靠这个刺激内需怎么刺激得起来呢?这种状况不改变,只靠“家电下乡”之类措施能提高消费率吗?

显然,我们的经济增长很快,堪称“奇迹”,但这种增长的分享性很差。而这有深刻的体制性根源,并不是临时的反危机措施可以消除的。这就直接导致我们对GDP“超常增长”的依赖是越来越深,因为我们超常低下的消费率如果没有经济总量的超常增长就会造成实际消费水平的下降。大家知道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当时朱基政府提出的口号是“保7争8”,我们的增长率一定不能低于7%,争取8%,我们提出的口号是保8争9,不能低于8%,一定要争取9%。可见我们对于GDP增长的依赖越来越刚性。原因很简单,GDP这么高才能够保证我们中国人的生活有一定的改善,如果我们的GDP增长率是8%,老百姓的感觉与西方增长率为3%的感觉差不多。如果我们的增长率只有5%,那么我们的生活状况就会与西方GDP负增长的感觉类似。如果我们发生负增长,那就更不得了啦。现在这似乎更变本加厉了,GDP增长10%,我们一般人的感觉差不多就像美国增长2%的那种状态。因此这种消费率越来越低的状况,就使中国越来越被套进了一个以GDP作为至高无上的追求目标的状态。为了保高增长可以不惜一切,这蕴藏着很大危险。

显然,中国有中国的弊病,美国也有美国的弊病。如果没有全球化,两种弊病是各自单独起作用。然而市场经济全球化使中美经济的优势得以互补的同时,这两种弊病也发生了互动,甚至互相反馈放大。这就是Chimerica游戏的实质。这种游戏把中美两国都套到了一个怪圈里,对于美国是债务越来越高,对于中国是消费率越来越低。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经济消费率低不仅早已有之,而且入世后最近这些年还明显地加剧。因此,这种现象实际上变成了一个连环套。发展到今天,这种游戏好像是很难玩下去了,首先是中国开始感到吃力,很快美国的窟窿也烂了包。美国玩不下去,中国的问题也就更加暴露。

重建国际金融体系任重道远

总之,目前全球经济中出现的问题实质是:民主制度下“反向尺蠖效应”导致的高消费,与相反特征的国家在尺蠖效应下的低消费,在经济全球化中通过美元这一全球透支工具形成互动,使本来不可持续的现象得以长期持续,同时积弊也越来越重,终于酿成两种性质相反但却互为促因的危机。

显然,如果两种尺蠖效应都不变,美元的透支作用就是关键。因此危机爆发后各国都强烈要求改变以美元为主要价值尺度和储备手段的国际金融体系,结束“美元霸权”。这种要求无疑是合理的。美国利用“世界印钞机”不仅获得了铸币税,而且为维持自己的高消费给全球投资者下套,在反危机动作中加大印钞力度更有不惜美元贬值美债缩水、先透支后赖账之嫌。美国作为世界货币发行者的信用无疑已经严重下降。

但是放弃美元确实“知易行难”。其实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美元的地位一直维持至今,并非因为美国的信用就多么好,而是因为缺少替代。今天几种硬通货中,日元因日本经济块头不如美欧,这些年又一直不振,可以不考虑,欧元也不比美元强。而主权信用货币国际化面临的“特里芬难题”对欧元也不会比对美元更好解决。特别是欧洲民主国家也与美国一样有反向尺蠖效应下“自由福利双膨胀”促进过度消费的潜势,欧洲的福利向来比美国更高,不少人认为它已经“过度福利”化,信用领域虽然没有美国那么“过度自由”,但那与其说是欧洲人更为自律,不如说是它没有美国那种透支条件,玩不了那种游戏。一旦欧洲人有了如今美国拥有的那种“世界印钞机”特权,他们就不会把它当成宝葫芦来玩?人人都当“业主”乃至其他高档消费欲望难道只有美国人才想?更何况欧盟毕竟没有完全消除加盟各国主权,各国财政金融政策的协同比美国一国要难,这次在反危机对策上已经显出这个弱点,规定的各国财政赤字上限缺乏约束力,显示出各成员国对联盟的责任心就不是很强,更何况欧盟对全球承担责任?

跨国货币的设想更难实现。世界上迄今还未有过既不靠主权信用又不靠真金白银而确立一种共同货币的成功例子。几种强势货币的“货币篮子”很难比每种货币单独的信用更强。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早有建立这类货币的设想与实践,SDR这样的跨国结算工具也已有很长历史,但是成熟的跨国货币一直没有出现。人们提到欧元是成功的跨国货币,但这与欧盟本身的主权化进程是高度相关的,恐怕难以成为非主权信用货币成功的例证。当前,尽管在危机冲击下各国对“美元霸权”的批评都很强烈,但它们的打算也各不相同。中国主要关心手中美元资产的安全,而欧洲更希望打破美元垄断以分享透支权的好处。在这样的背景下建设取代美元的世界货币,虽非毫无希望,但至少短内期难见成效。

即便跨国货币实现并且足够稳定,而且我们也成功地把手中的美元变成了这种新货币,对于我们来说也无非是解决了巨额美债与其他美元资产的保值问题,但只要“两种尺蠖效应的互动”局面不改变,这笔越滚越大的“白条”不会被公然赖掉,但也几乎不能变现,仍然只是个越来越大的画饼而已。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外需”本来就是靠美国人不守规矩乱透支来实现的。假如“新的国际货币”真能消除美国的透支能力,把美国人管得规规矩矩,他们还能买我们那么多东西吗?这外需怎么维持?有趣的是,自危机爆发以来,美国人实际上已经被迫开始收敛他们的“过度消费”,储蓄率开始明显回升。这其实就是美国人的“恶习”在扭转,可是我们已经有学者对此表示担忧,认为如果这种趋势持续下去会使已经恶化的外需形势雪上加霜![26]这其实也就是“特里芬悖论”在两种尺蠖效应互动中的表现。

可见,美元特权当然是个弊病,但它只是“两种尺蠖效应的互动”的中介,互动模式不变,这种互动所产生的问题也会继续地积累,难保不会在某一天以某种形式更严重地爆发出来。而如果美元特权真能消失,这种互动难以为继,替代模式又何在呢?

所以,尽管我们应该提出改变美元特权、建立替代国际货币、重建国际金融体系的主张,以作为博弈筹码,对美国施加压力,促其承担责任。而且同时我们也应该尽快调整外汇资产币种构成,改变把鸡蛋都放在美元篮子里的状况。但是,今天全球经济最关键的问题还并不是这个。如何在继续推进全球化的前提下,改变这种“两种尺蠖效应的互动”局面,才是十字路口的全球经济面临的最大问题。

如果美国学中国?

当然,对于未来的前景现在还不好预测。现在的危机性质不同于1929年是肯定的,但危机的程度呢?它对全球经济的打击最终会有1929年那样厉害吗?我觉得似乎这一次还不至于。因此,这个游戏是否就绝对延续不下去也很难说。仅仅就事论事,眼前的事还不像灭顶之灾。美国现在不是出了窟窿吗?我们中国,当然还有全球化的其他各方一起来帮忙填。他们动用政府权力来人为增加流动性,我们中国人进一步买更多的美国国债,争取把输美产品卖得更便宜,即使不能填上这个窟窿,至少糊个盖子把窟窿盖上,然后在这上面继续玩原来的游戏。同时美国也知趣地不再过问我们的人权,我们则把据说是“有退路”的农民工赶回家,同时增加出口退税、实际冻结劳工法,进一步发挥“低人权优势”,以更低的成本维持出口,也把中国的问题盖住。这样我们或许可以度过这一波冲击,把原来的游戏再玩下去。可是这样的选择只能使前面所讲的这种互动结构进一步恶化,在不远的将来,它会不会以更为激烈的方式再次爆发出来?

也还有另一种选择。其实这个“Chimerica问题”如果说难解决确实很难解决,因为双方都已经形成了相当大的路径依赖。但是如果说好解决,也很好解决。因为这个把戏既然是双方形成的一种互动,因此任何一方的变化都会使另一方产生压力。今天发生了危机,“Chimerica”的双方互相抱怨是可以理解的。过去存在着两种“尺蠖效应”的互动,这是事实判断。至于谁占了谁的便宜,这个价值判断恐怕只能因各自立场而异。而且这立场在双方内部也是有区别的。价廉物美的中国货进入美国,美国消费者乐意,但同类产品的美国生产者抱怨,谁能说哪个的立场就代表了“美国”?同样中国也是如此。谁该怨谁?周瑜打黄盖嘛。但如今明摆着,不管谁怨谁,这个游戏都玩出了大毛病,不能不思改变了。而要改变,除非周瑜不愿打,或者黄盖不愿挨。反过来讲,只要周瑜不愿打了,黄盖愿挨也没处找打去,而如果黄盖不再愿挨,周瑜还能打谁呢?中美双方的两种“尺蠖效应”如今确实是互相依赖:只要一方变了,另一方就不能持续。因此问题的出路就在于谁来改变?双方既然又是两个极端,那么所谓改变也可以理解为学对方。问题是谁学谁呢?

如果美国学习中国怎么样?现在的确很多人在唱中国的赞歌,包括张五常先生,最近说中国建立了人类历史上最美好的体制,而且还有一句话叫做“世界大势是欧洲学美国,美国学中国”。老实说,张五常这句话不是一点谱都没有,如果美国真的学中国,废弃民主,铁腕治民,右手取消福利:看你还敢消费?左手取消自由:看你还能消费?如此,美国人的“消费狂”症将立马消失。而美国的汽车企业不是因为“咱们(应该说他们)工人有力量”而陷入困境吗?跟咱学!取消了工会自治和罢工权利,谁闹事谁就是“破坏招商引资”,“专政”侍候!这一下,企业还不立刻就恢复了血汗工厂的“竞争力”!

但是美国人能愿意吗?!就算他们愿意,美国恢复血汗工厂来与我们竞争,对我们究竟有什么好处?我们会因美国如此向我们学习而感到很“光荣”吗?

如果中国学美国呢?

那么,假如中国学了美国呢?

我们推进了民主化,自由与福利都进步了,不也就“高消费”了?那么他们美国人还能如此向我们透支吗?透支不了,即便民主依旧,没人给他们补窟窿,他们的“恶习”也难以为继了吧?

问题是如今的“金融危机”出自美国,大家骂它还来不及呢,你反而要学它?!

但这有什么不好理解的?中美的“病”既然是两个极端,则他们的“病因”就是我们的“良药”,这又有何可怪?就像肥胖病人摄入热量太多,我们干瘦病人学习他们多摄入一点热量,不恰恰是对症下药吗?

如果让欧洲、日本人学美国,那绝对是拆烂污。因为他们已经比较肥胖,当然不能愈发增肥!而我们摄入再多热量,离肥胖病还远着呢。别说什么“都像美国人那样消费得有20个地球”,其实谁都清楚,中国无论搞什么“主义”都不可能消费到那种程度。但是,改变一下我们只当苦力不消费的现状,不应该吗?咱们操心拉动“内需”已经十几年而苦无良策,美国的“内需”却旺盛得压都压不住。我们学学它那两下子,如何?

有人说:美国人靠先透支后赖账剥削全世界来维持其高消费,太缺德,我们不能学。这话很对。

可是刚才我们已经分析过:美国能够这么“缺德”一是靠美元霸权,别说我们,即便欧、日,没有这玩意也是想“学坏”都学不来的。

即便就算我们建立了“人民币霸权”,像今天的美国一样,但是我们又上哪里去找另一个“中国”让我们透支呢?世界上“低人权国家”倒还有不少,可是都太小,供不起如此透支,否则美国也不会这么赖上咱们了!

所以我们即便再学美国,也不可能去透支别人。但是美国要透支我们也就不行了。他们的“恶习”不就被制住了吗?

如果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同时,我们也能积极参与“人权全球化”,无论是“左派人权观”主张的社会保障,还是“右派人权观”主张的经济自由,还是左右派共同主张的人权观强调的政治自由、民主博弈都能得到发展。左手争福利但决不压自由,右手争自由但决不压福利--这一套在美国导致了“自由福利双过分”的“反向尺蠖效应”,但在我们这里,这不恰恰能够消除导致我们“自由福利双不足”的尺蠖效应吗?有保障的人敢花钱,有自由的人会花钱,我们的“内需”还会是个问题?而可恶的美国人还能借我们如今对“外需”的依赖来“剥削”我们吗?今天很多人恨美国,但要说“反美”,这才是反到点子上了。这也叫“师夷长技以制夷”吧!

然而,有些人提倡的“反美”却是另外的两种“反”法:

或者坚持市场全球化但抵制所谓“西方人权标准”,继续坚持我们的“低人权优势”,继续凭借这个条件低消费高出口让美国透支,也就是继续玩现今的这种“Chimerica”游戏,甚至玩得更过火(否则补不了危机中暴露的美国窟窿)。那美国人恐怕会偷着乐呢!这次希拉里访华不谈人权问题,其实就是出于此理。

或者由于“反美”干脆连经济全球化也不跟他玩了,像以往的北朝鲜那样关闭国门。那美国人当然不乐意,问题是我们自己乐意吗?

简单地说,就我们自己而言,出路在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当然,这不能仅仅理解为开党禁、搞选举这些狭义的民主。我过去说过,宪政制度固然包含一系列规则,但其实质都是要使统治者权受限而责可问。我们完全可以在一件件具体问题上未必激进,但却持续地朝这个方向努力,包括具体的民生问题。通过在这些问题上“为自由而限权,为福利而问责”逐步推进权责走向对应,也就是逐步走向民主化,消除“左手压自由,右手压福利”的尺蠖效应,产生“左手争福利,右手争自由”的“反向尺蠖效应”。当然,这未必能够保证继续维持以往那种GDP的“奇迹”式增长,但那种增长本来就难以持续,我们完全可以在追求正常增长的同时通过“自由、福利双增加”实现消费率的提高,使国内的增长成果分享更为合理,国际的全球化进程更为健康。

既学他们的自由主义,也学他们的“社会主义”

自从美国实行反危机的国家干预政策以来,我们一些人突然感到很牛气:“现在美国也搞社会主义”了!但是我前面就讲过,要讲照顾穷人,要讲“他们工人有力量”,要讲福利国家和分配正义,甚至要讲对于“公有”财富(例如公共预算)公共性的保护,他们哪点不如我们?在左派看来美国也许不如欧洲(尤其是北欧),但是比起我们,何止“现在”,过去他们就一直比“负福利”的我国更“社会主义”!

就以住房、医疗而论,改革前中国与美国这两个领域的“福利”覆盖率差不多,但是,覆盖的方向却相反:他们从最弱势者覆盖起,而我们从最强势者覆盖起,这两种“社会主义”能一样吗?

因此在学习自由主义的同时,我们就不能学学他们的“社会主义”?

建设部领导提出要推进廉租房建设,这就是向他们学习“社会主义”嘛。要知道过去我们从来没有这种制度。美国的住房福利如前所述,与欧洲相比覆盖率是低的,只有10%。而我们过去哪有这种制度?改革前的“福利房”由“单位”按特权等级配给,农民没有份(但他们的“宅基地”却莫名其妙地被没收充了“公”),城市的“二轻企业”没有份,大中型国企工人名义上有份但也常常不落实,只有党政文教机关尤其头头是有保证的。这覆盖率也就是10%左右吧。但那些没有“单位”、因而也往往没有收入的可怜人,在他们那里正是住房福利首先要覆盖的对象,[27]在我们这里却叫做“盲流”,要被警察抓起来的,他们自己搞个“窟”还被犁庭扫穴,还敢妄想什么福利房!现在建设部要搞针对穷人的廉租房了,还说“最后”也要考虑农民工的问题。这无疑是一大进步。但“最后”是何时且不论,在仍然坚持南非式的“清除贫民窟”政策的情况下,就算到了“最后”,这廉租房让谁来申请呢?如果住在窝棚里不是要求廉租房的理由,而是被赶走、被“清除”的理由,难道让住豪宅的人申请廉租房?或者穷人尚未进城就预先给他们一套廉租房?或者不由申请,干脆抓人来住廉租房?

可见在我们这里,推进自由与推进福利绝不是矛盾的。当然,我们不能学到惯出了他们“恶习”的“自由福利双过分”的程度,但是要知道,我们离这种“双过分”有多远?

就福利而言,美国“为穷人当业主给全球投资者下套”当然太过分了,但我们对“农民工”的住房不仅根本不承担责任,还要禁止他们自己解决问题的做法不改,就连廉租房也谈不到,何况谈“业主社会”?

就自由而言,美国民营金融业的“过度创新”确实是要管管。可是我们对正常的民间金融,尤其是国有金融不过问的农村民间金融也不给生存空间,这不是另一极的“过分”吗? ( http://www.tecn.cn )

结论是两句话:

要骂美国人的“恶习”,更要学美国人的民主。
要维护中国人的权益,就要改革中国的体制。

注释:

[1] World Bank, http://siteresources.worldbank.org/ICPINT/Resources/icp-final-tables.pdf
[2] 搜狐财经:财经中心 > 国内财经 > 央视经济频道《坚定信心促发展》节目,陈平:危机最主要是西方福利社会的危机,2008年12月1日。
[3] Derek Bok,The State of the Nati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pp.405-406.
[4] Robert Morris(ed.),Testing the Limits of Social Welfare. Waltham: Brandeis University Press, 1988. Pp.39,41.
[5] 参见王皖强:《国家与市场:撒切尔主义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年,313页。
[6] 顾俊礼主编:《福利国家论析--以欧洲为背景的比较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年,144~145页。
[7] Jerry Politex,The Dollar: Krugman And The Big Picture,
http://www.bushwatch.org/archives-april06.htm
[8] A. 施瓦兹:《美国住房政策》,中信出版社2008年,1页。
[9] 联邦政府为500多万户提供廉租房,还有200多万户享有租房券。加上州政府、地方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资助,一般认为美国各种住房福利的覆盖面有900多万户,占全美总户数的一成左右。参见A. 施瓦兹:《美国住房政策》,中信出版社2008年;及American Housing Survey, http://www.census.gov/hhes/www/housing/ahs/ahs.html
[10] 当今美国的批判舆论对美国的住房状况仍然多有批评,但这已经是另一个层次的问题。参见A. 施瓦兹:《美国住房政策》,中信出版社2008年。
[11] 殷剑峰:《美国次贷市场的金融创新与危机演变》,《中国金融四十人. 学术动态》2008年第7期9~10页。
[12] 殷剑峰:《美国次贷市场的金融创新与危机演变》,《中国金融四十人. 学术动态》2008年第7期12页。
[13] 于时语:《“次贷”危机与美国内政左转》,(新加坡)《联合早报》2007年8月21日。
[14] 李坤民、王诚庆、胡跃龙:《中国城市:不拒绝“豪宅”但要避免“贫民窟”》,《中国经济导报》2002年7月6日。 ( http://www.tecn.cn )
[15] 周雪松:《天通苑“歪打正着”没成巨型贫民窟》,《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10月12日。
[16] 周义兴:《警惕中低价房区成为贫民区》,《经济参考报》2005年10月17日。
[17] 《南方都市报》2004年4月13日
[18] 1998.9.11深圳商报关于“五家职能部门在冬瓜岭安置区强制实施联合执法行动”的报道。
[19] 叶·阿·普列奥布拉任斯基:《新经济学》,三联书店1984年,36~89页。
[20] US Government, Historical Tables, pp. 127-8, http://www.whitehouse.gov/omb/budget/fy2009/pdf/hist.pdf
[21] US Federal Reserve, Statistical Release, http://www.federalreserve.gov/releases/g19/hist/cc_hist_sa.html
[22] US Census Bureau, Foreign Trade Statistics, http://www.census.gov/foreigntrade/statistics/historical/exhibit_history.xls
[23] Creditwritdowns, http://www.creditwritedowns.com/2008/05/chart-of-day-savings-rate.html
[24]《“麻醉”过后需要动大手术----访世界银行经济学家高路易、中银国际经济学家曹远征》,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86a1e50100d446.html。
[25] Niall Ferguson, Team 'Chimerica'. Washington Post, 2008/11/18
[26]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86a1e50100d446.html
[27] 在美国,廉租公屋小区由于经常成为“问题社区”而受到质疑,常见的“右派”质疑是:廉租房提供对象应该收窄,有工作的人不应该成为提供对象。而“左派”则认为有工作的低收入者也应该在照顾之列。显然,失业者应该照顾则是没有疑问的。参见A. 施瓦兹:《美国住房政策》,中信出版社2008年,282~283页。

来源:《领导者》

Sunday, May 10, 2009

ZT波斯纳:资本主义的危机

转贴者按:美国著名经济法学家、联邦上诉法官波斯纳在华尔街日报上发表的这篇文章认为,美国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尤其是金融制度发生严重危机,其主要原因在于美国政府从1970年代开始逐步放松对金融业的管制,美国中央银行----联储会在2000年代初期刻意降低利率,导致房产泡沫和次贷危机所致。作者还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天生具有不稳定性,由于金融业在整个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处的核心地位,它的不稳定会导致整个经济停摆,从而发生严重经济危机,因此金融业必须受到政府的管制。

作者从这次危机中得出的三大教训是:一,联储会必须及早发现经济泡沫,及时采取措施挑破泡沫;二,政府必须管制金融业,以降低金融业天生的不稳定性;三,金融业还需要国际性管制。

总之,作者认为,导致经济危机的根本原因不在市场失灵,不在商人和民众的贪婪,而在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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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ism in Crisis

It's hard to run a safe banking system when the central bank is recklessly easy.

By RICHARD A. POSNER

(MAY 7, 2009 Wall Street Journal)


The current economic crisis so far eclipses anything the American economy has undergone since the Great Depression that "recession" is too tepid a term to describe it. Its gravity is measured not by the unemployment rate but by the dizzying array of programs that the government is deploying and the staggering amounts of money that it is spending or pledging -- almost $13 trillion in loans, other investments and guarantees -- in an effort to avoid a repetition of the 1930s.

Much of this sum will not be spent (the guarantees), and probably most will eventually be recovered. But a commitment of such magnitude -- stacked on top of enormous budget deficits enlarged by sharply falling federal-tax revenues -- could lead to high inflation, greatly increased interest costs on a greatly increased national debt, much heavier taxes, the restructuring of major industries, and the redrawing of the line that separates business from government.

How did this happen? And what is to be done?

The key to understanding is that a capitalist economy, while immensely dynamic and productive, is not inherently stable. At its heart is a banking system that enables large-scale borrowing and lending, without which most businesses cannot bridge the gap between incurring costs and receiving revenues and most consumers cannot achieve their desired level of consumption. When the banking system breaks down and credit consequently seizes up, economic activity plummets.

Lending borrowed capital -- the essence of banking -- is risky. That risk is amplified when interest rates are very low, as they were in the early 2000s because of a mistaken decision made by the Federal Reserve under Alan Greenspan to force interest rates down and keep them down. Because houses are bought with debt (for example, an 80% first mortgage on a house), low interest rates spur demand for houses. And because the housing stock is so durable a surge in demand increases not only housing starts but also the prices of existing houses. When people saw house prices rising -- and were assured by officials and other experts that they were rising because of favorable "fundamentals" -- Americans decided that houses were a great investment, and so demand and prices kept on rising.

In fact, prices were rising because interest rates were low. So when the Federal Reserve (fearing inflation) began pushing interest rates up in 2005, the bubble began leaking air and eventually burst. It carried the banking industry down with it because banks were so heavily invested in financing houses.

The banking crash might not have occurred had banking not been progressively deregulated beginning in the 1970s. Before deregulation banks were forbidden to pay interest on demand deposits. This gave them a cheap source of capital, which enabled them to make money even on low-risk short-term loans. Competition between banks was discouraged by limits on the issuance of bank charters and by (in some states) not permitting banks to establish branch offices. And nonbank finance companies (such as broker-dealers, money-market funds and hedge funds) did not offer close substitutes for regulated banking services.

Those days are gone. Had Americans' savings not become concentrated in houses and common stocks, the banking meltdown would have had less effect on the general economy. When these assets -- their prices artificially inflated by low interest rates -- fell in value, credit tightened and people felt (and were!) poorer. So people reduced their spending and allocated more of their income to precautionary savings, including cash, government securities and money-market accounts.

The Fed tried to encourage lending by once again pushing interest rates way down. But the banks -- their capital depleted by the fall in value of their mortgage-related assets -- have hoarded most of the cash they've received as a result of being able to borrow cheaply, rather than risk lending into a depression. Their hoarding, like that of consumers, is entirely rational, but it inhibits investment as well as consumption.

With easy money failing to do the trick, the government began lending large sums of money directly to banks. It also tried to bypass the banks in its efforts to stimulate consumption and employment by implementing tax cuts, benefits increases and public-works projects hard hit by unemployment. Though the banks are continuing to hoard bailout money and the stimulus program is just beginning to be implemented, these and other recovery programs have probably slowed the downward spiral.

It's not too soon, therefore, to derive some important lessons from the economic crisis:

First, businessmen seek to maximize profits within a framework established by government. We want businessmen to discover what people want to buy and to supply that demand as cheaply as possible. This generates profits that signal competitors to enter the market until excess profit is eliminated and resources are allocated most efficiently. Financial products are an important class of products that we want provided competitively. But because risk and return are positively correlated in finance, competition in an unregulated financial market drives up risk, which, given the centrality of banking to a capitalist economy, can produce an economic calamity. Rational businessmen will accept a risk of bankruptcy if profits are high because then the expected cost of reducing that risk also is high. Given limited liability, bankruptcy is not the end of the world for shareholders or managers. But a wave of bank bankruptcies can bring down the economy. The risk of that happening is external to banks' decision-making and to control it we need government. Specifically we need our central bank, the Federal Reserve, to be on the lookout for bubbles, especially housing bubbles because of the deep entanglement of the banking industry with the housing industry. Our central bank failed us.

The second lesson is that we may need more regulation of banking to reduce its inherent riskiness. But now is not the time for that: There is no danger of a renewed housing or credit bubble in the immediate future. The essential task now is to recover from the depression. That requires, as John Maynard Keynes taught, a restoration of business confidence. Investment is inherently uncertain, and it is even more uncertain in a depression. Anything that amplifies this uncertainty slows recovery by making businessmen more likely to freeze and hoard rather than venture and spend. Reregulating banking, hauling bankers before congressional committees, passing laws tightening credit-card lending, and capping bonuses all impede recovery. All that is for later, once the economy is back on track. For now such measures are just distractions.

Moreover, it is unclear how banking should be regulated. Banking in the broad sense of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borrowing capital in order to lend or otherwise invest it) is immensely diverse. It is also international. If one nation reduces the riskiness of its banking industry, business will flow to other nations, just as a bank that decides to be cautious will lose investors to its competitors because of the positive correlation of risk and return. So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 of banking is needed in principle, but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 tends to be lowest-common-denominator regulation and so may be ineffectual.

Finally, let's place the blame where it belongs. Not on the bankers, who are not responsible for assuring economic stability, but on the government officials who had that responsibility and failed to discharge it. They failed even to develop contingency plans to deal with what everyone knew could happen in a context of escalating housing prices (it had happened in Japan in the late 1980s and the 1990s). Lacking such plans, the government responded to the crisis with spasmodic improvisations, amplifying uncertainty and mistrust and thus retarding recovery.

And let's not forget to apportion some of the blame to the influential economists who assured us that there could never be another depression. They argued that in the face of a recession the Federal Reserve had only to reduce interest rates and flood the banks with money and all would be well. If only.

Mr. Posner is a federal circuit judge and a senior lecturer at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School. He is the author of the just-published "A Failure of Capitalism: The Crisis of '08 and the Descent into Depressi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ZT王绍光:民主四讲(一)

转贴者按:

王绍光关于文革的研究,显示他是一个有毛左思想的人。他认为,任何国家现在没有实行、在不远的将来也不大可能实行的抽签制,乃是真正的“民主”。由此,他竭力抨击西方民主制,其实际效果是为当代的各种专制制度辩护。

2009-05-10

王绍光简介:1954年生于武汉,1982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获美国康乃尔大学政治学硕士学位,1990年获康乃尔大学政治学博士学位。1990-2000年任教于美国耶鲁大学政治系。1993年和胡鞍钢合著《中国国家能力报告》,推动了分税制的建设和改革。现为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教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长江讲座教授,英文学术刊物《TheChinaReview》主编。

《环球视野》编者按: 相当一个时期以来,国内不少媒体都在反复宣传和赞美西方的民主、自由和宪政,把这些东西看成“普世价值”而加以神化,已达到痴迷的程度,并蒙蔽了不少人。

其实,对西方的民主自由和宪政民主的本质不但马克思主义经典大师早有精辟论述,西方一些其他的思想大师也有不少深刻论述,他们运用不同的分析方法,从不同角度,对西方民主自由和宪政民主的历史进步性及其历史局限性,特别是其存在的问题、弊端及其虚伪性进行了透彻的剖析。但是,在近年来国内的政治氛围下,知识精英不允许对西方民主自由和宪政说半个“不”字。这些精辟论述很难见诸媒体,已为人们所淡忘了。

近二、三十年来,随美国率先进入第三科技革命,社会主义又处于低潮,知识精英认为“历史已经为美国民主模式所终结”,只有美国是世界的救世主,美国的民主自由和宪政模式是世界共同的文明发展大道,似乎已成为顺者昌、逆者亡的浩荡的历史大潮。

历史真的是要这么走下去吗?美国民主自由宪政真的这么完美无缺,一用就灵吗?其实,在世界各地有不少国家的知识分子和人民早已开始对美式的民主产生了怀疑甚至坚决抵制。世界各地的华人学者也不断有人坚持独立思考,不作迎合附会的文人,对美式民主宪政做出了深刻准确的剖析,其对西方的真实历史描述的可信度和对西方民主的剖析的深度,是国内知识精英难以比肩的。

香港中文大学王绍光教授的《民主四讲》就是一部介绍西方民主真实发展历史、当今现状和本质的力作。《民主四讲》一书资料丰富翔实、立论坚实有据、阐述清晰合理,不仅研究起点高,而且观点客观准确,毫无故弄玄虚,迎合俗流之处,堪称是眼光、学识、立论皆佳的好书,国内其它相同题材书籍未及超越。

《民主四讲》还原了西方民主真实面目、真实历史和真正本质,是一部近年来难得一见的讲真话的好书,因此,我们向广大读者大力推荐此书,并从这一期开始,连载这本书 。

  前言

最近俞可平有一篇文章获得广泛的关注,题目是《民主是个好东西》。“民主”是个时髦的话题,我刚用Google搜索这个词,有6300万项相符的结果;用百度搜索这个词,也能找到4100万个结果,比“平等”、“公正”之类的关键同频率高得多,显然也更受人重视。恐怕绝大多数人都同意“民主是个好东西”。谈民主无非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规范性的讨论,其着眼点是“民主到底是好东西,还是坏东西”。如果好,为什么好?好在哪里?如果坏,为什么坏?坏在哪里?断言、争辩或推演“民主是个好东西”就属于规范性讨论。现在,这一类讨论充斥了讲堂、书店、报刊、互联网,相当多的人都可以侃侃而谈,说出“民主”的N条好处。他们对“民主”有一种玫瑰色的期待,似乎只要这个神奇的东西降临大地,它将摧枯拉朽、荡涤污流浊水,让一切变得美好起来。即使是那些对此抱怀疑态度的人,往往也不会否认“民主”的终极价值。他们只是坚持,中国现在的条件仍然不成熟;假以时日,中国也终有一天会实现“民主”。

不过,依据经验材料论证“民主是个好东西”就不那么简单了。首先,人们对“民主”的理解未必一致,而“名不正则言不顺”。如果不同的人对“美”有不同的评判标准,却异口同声地欢呼“美是个好东西”,我们是否觉得有点奇怪?同理,当人们对“民主”有着不同定义时,他们说“民主是个好东西”,意义到底有多大?

其次,作为一种政治体制,“民主”已经有2500年的历史;而在头2300多年,它一直被看作是个“坏东西”;直到最近100来年,它才时来运转,被当作“好东西”。为什么“坏东西”会变成“好东西”?到底是什么发生了变化?是“民”的概念变了,还是“主”的方式变了,还是“民主”的外部经济、社会环境变了?

再次,如果“民主是个好东西”,为什么“民主”出现在某个历史阶段,而不是其他历史阶段?为什么“民主”出现在某些国家或地区,而不是其他国家和地区?这个“东西 ”的出现是否需要一定的经济、社会、文化条件才会变成“好东西”?

第四,“民主”概念是抽象的,民主政体是具体的,其存在方式(如选举制度、政党制度、立法—行政关系、中央—地方关系)千差万别,也不可能与特定的经济社会体制相分离。这样便产生了“自由民主”与“社会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差别,“议会制民主” 与“总统制民主”的差别,“单一制民主”与“联邦制民主”的差别。即使退一万步讲,我们把各式各样的“民主”都当作“好东西”,逻辑上,我们是否还应追问,哪一种“民主”更“好”一些,哪一种“民主”的问题比较多?

第五,我们都知道,自称“民主”的体制未必民主;其实,形式上看似“民主”的体制(如有定期选举和多党竞争)运作起来也未必符合民主的原则。例如,当“民主”这部机器的关键部件要靠金钱的“润滑剂”来维持运转的话,“民主”变成了“钱主”,那些看似“好”的东西还是真正的“好东西”吗?

最后,即使是民主最衷心的拥戴者也会承认,他们捍卫的“民主”未必完美;但其中不少人满足于用丘吉尔那句“民主是最坏的政体,只不过其他政体更糟糕”。这绝不是真正的民主主义者应该采取的态度。如果满足于一种“最不坏”的政体,我们是否能够接受雅典那种奴隶制的“民主”、一百多年前欧美那种有产者独享的“民主”?正确的态度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在不同经济、社会、文化环境下,应该不断探索实现民主的新方式。那么,现实世界里已经出现了哪些可以将“最不坏”体制加以改善的新型民主试验呢?我们是否应该不拘泥于现在大行其道的“民主”形式,探索更接近民主理念的、“更好”的政治体制呢?

以上六个方面的问题不是规范性的问题,而是实证性的问题,其关注点是现实世界里的民主体制是什么?它们如何形成?如何运作?实效如何?这本小册子分为四讲,试图以被当作楷模的成熟的西方民主(尤其是美国民主)为例来讨论这些实证性的问题。第一讲是民主的起源和演化,主要讨论民主发展的历史过程,探究为什么它会从“坏东西”变成了“好东西”?第二讲是西式民主出现以及巩固的条件,它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下得以巩固?第三讲是西式民主的机制与运作,分析有哪些机制支撑这类民主政体?这些机制是怎么运作的?第四讲是西式民主的实效和反思,看它们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民主的理念,并探讨有没有实现民主理念的更好方式。这本书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介绍,也不仅仅是为了赞赏;在很大程度上,它的目的是要对西式民主进行批判和反思。这一思路会贯穿在本书的始终,包括其内容的取舍、结构的安排等。

  第一讲 民主的起源与演化

上面提到,民主并不是从一开始就被人看作“好东西”。恰恰相反,在过去两千多年中,民主一直被认为是个“坏东西”,只是到了最近一个世纪,它才开始被当成“好东西”。第一讲从民主的起源说起,探讨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演化?它希望回答如下问题:什么是民主?民主什么时候开始存在?它早期的存在形态有什么特点?20世纪以前古典的政治理论家怎么看待民主?现代的民主和早期的原始状态的民主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会出现这些变化?

  一.民主从何而来?

“民主”这个词在中文里面早就有,它要么指君主(如“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书?多方》),要么指官吏(如“仆为民主,当以法率下”,《三国志?吴 志?锺离牧传》),总之其含义与今天讲的“民主”非常不一样。

我们今天使用的“民主”一词源于希腊文两个字,一个是δημοs(demos),意指人民或者是公民,一个是κρατοs(cracy),意指某种公共权威或统治。西文里的“民主
”(δημοκρατια或democracy)就是demo加cracy,其含义是“统治归于人民”或人民主权。更准确地说,由全体人民(而不是他们选出的代表)平等地、无差别地参与国家决策和进行国家管理,这是民主最原始、最简单的含义。但是今天讲民主时往往都背离了“民主”的原意,后面会谈到今天的“民主”在哪些方面背离了人民主权的原旨 。

既然“民主”这个词来自希腊文,很显然,作为一种政治体制,民主发源于古希腊。

从古希腊的地图上可以看到,希腊是在爱奥尼亚海、爱琴海、地中海交界处,这里人流比较通畅,思想也比较活跃。在古希腊这片区域里,存在着数以百计的大大小小的城邦 国家;每个城邦里,都有一小部分富人和很多穷人。当富人和穷人差距很大的时候,就会产生冲突、阶级斗争,甚至出现政治上的僵局状况。在公元前6、7世纪的时候,很多古希腊城邦国家都有这种由于阶级斗争造成的政治上僵局的情况。有一些城邦国家当时就推翻了暴政,开始采取民主这样一种政体,也就是由人民来进行统治。有证据显示希俄斯岛 (Chios)早在前575-前550年之间就出现了公民的议会和大会,大概是第一个采取民主政体的地方。至于最著名的雅典民主,据记载出现于公元前508年,延续至公元前323年,也 就是雅典城邦被马其顿击败之时。

讲到“民主”,明确“民”的含义至关重要,我们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既然民主是“人民的统治”,民主就意味着“所有人的统治”。不管是过去还是现代,“人民”从来都 不是数人头,不是所有的自然人都属于“人民”,只有“公民”的人头才算数。那么在雅典,谁够格当“公民”呢?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把“公民”定义为“有权参加议事和审判职能的人”,即一个人必须具备两种权利才能叫公民:一种是作为陪审员他有权利参加审判,审判他人有罪还是无罪;一种是他有权利参加统治,或者他有权被人选为治理 国家的官员。有权行使这两种权利的人才叫做“公民”。问题是,什么人才够格行使这两项权利呢?有多少人可以行使这两项权利呢?

首先,只有年满20岁的雅典男子才可能具有公民资格。年龄并不是唯一的限制,成年妇女就不具备公民资格。性别也不是主要的限制条件,男性的奴隶和外邦人都不是公民。年满20岁的男子也未必都能取得公民资格,如伯里克利时期的法律规定,只有父母都是雅典公民的人才能成为雅典公民。古希腊城邦数量很多,面积都不大,一不小心就成了外邦人。而只要父母一方不是公民,就别想成为公民了。雅典一共有多少公民呢?那时没有人口普查,难以有个准确的数字。据估算,在不同时期,公民的数量介于3万至6万之间。那么,同期雅典的总人口是多少呢?估计在30万至50万之间。在雅典全盛时代,据测算,享有充分权利的公民总数约有4万人,他们的妻儿约有5万人。此外,还有4万左右外邦人,以 及35万左右奴隶。不管确切的数字是多少,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公民人数在整个人口里面的比例是比较小的,大概只有十分之一左右。因此,雅典的民主仅仅是极少数“公民”享有的民主,是排斥绝大多数人的民主;雅典民主政治所谓“多数人的统治”实际上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极少数人的统治。无怪乎有学者(如当代西方以研究古希腊 历史著称的M.I.Finley)认为,正是因为雅典是奴隶制发达的城邦,那儿民主才比较兴盛。

那么在公民之中,民主是如何实现的呢?雅典的政治体制非常复杂,其中最重要有三个机构:一是公民大会,是雅典城邦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并决定一切国家大事,另一个是五百人的议事会,是公民大会的附属机构,负责政体的日常运作。第三个是民众法庭。当然还有其他机构,比如行政机构、军事机构等等。

公民大会是雅典政体中最重要的机构,与今天的民主政体相比,它有几个值得注意的特点。第一,它不是由公民选举出来的代表组成的,而是全体公民都能参加的大会。为此,必须准备一个巨大的会场。据考古发掘推算,公民大会的专用会场普尼克斯(Pnyx)1期(公元前5世纪)可容纳6000人;公元前400年左右经扩建后,普尼克斯II期可容纳更多的 人,一说是6500—8000人,另一说是14800人。第二,公民大会可以对关系到雅典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讨论和表决,并没有严格的“公”、“私”区别,既包括战争、条约、外交、 财政、法律、流放等重大事务,也包括宗教、喜庆、摆渡等不大不小的议题。第三,公民大会是相当频繁的,每年至少要召开40次大会,每次的会期是5个小时。所有合法的公民均 有权在大会上发言,阐明自己的主张,并参与辩论和表决。雅典人把这一权利称为“平等的发言权”。也就是说,每隔不到10天时间,雅典的公民就会聚集在一起,叽叽喳喳共商国家的大小事,并表决作出决策。现在很多学者反思西方的选举民主,提出民主的出路在于商议式民主。其实在雅典民主中,商议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以前说“国民党的税多,共产党的会多”
,看来共产党的“会多”与雅典式民主倒是有一脉相承的地方。第四,既然公民大会如此重要,它必须达到法定最低人数才能开会,一般认为,至少要有6000人来开会,这个会才是合法的,因为当时规定一些法律至少需要6000票方能获得通过。如果参加公民大会的人太少,就派警察到各家各户把人抓去开会。这说明,当时民主不仅仅是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在今天西方民主里面,民主往往更多的是一种权利,比如说投票权。在一些国家,自己爱投票就投票,不爱投就不投,所以投票率是非常低的。当然也 有一些国家把投票作为一种义务,强制公民投票;这种体制安排的历史沿革就可以追溯到雅典时期。总之,在4万公民中,每次能有6000人参会可以说是个很高的比例。就参与的广度而言,这是现代民主政治所无法比拟的。这才真正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原则,虽然这个“民”是打了折扣的“民”。

公民大会的规模显然有点太大,也不是每天开会,因此需要一个常设机构。这就是雅典民主的另一个重要支柱,五百人议事会。它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政府首脑及其下属行政机 构,而只是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任何公民都有权经五百人议事会向公民大会提出建议与议案。五百人议事会最重要的职能是安排公民大会的所有议程,包括起草议案,预先审查 提交公民大会的议案,召集并主持公民大会。对五百人议事会拿出来的方案,公民大会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或要求它进行修改。此外,在两次公民大会的休会期间,议事会是大会最高权力的代表,负责监督行政官员落实大会决议。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议事会每天都在雅典亚哥拉市集中的大会堂内召开会议,只有节日和不吉利的日子除外。据统计 ,雅典每年大约有75天节日和15天不吉利的日子,所以议事会每年至少要开260天会。

那么议事会的500位成员从何而来呢?首先,当时雅典有10个部落,每个部落可以产生50位议员,加在一起就是500人。其次,这些议员不是选举出来的,而是从年满30岁的自 愿候选人(当然必须是公民)中抽签抽出来的。原始的抽签方式是在预先准备好的罐子中放入与其席位相等的白豆和一定数目的黑豆,凡抽到白豆者为议员。公元前4世纪以后,抽签石盘代替了抽签罐。再次,和其他官员一样,五百人议事会的议员任期是一年,不得连任,而且每个公民一生也最多只可以担任两次议员,其目的是让尽可能多的公民直接参与 国家管理。这与现代很多国家的议会被大量连选连任的议员“专业户”占据形成鲜明对比。资料显示,当时曾经两次担任五百人议事会成员的例子其实并不多。这就意味着,以30 年为一代,每代人之中,大约15000人有机会直接参与管理城邦的日常事务。公民不仅参与政治生活,而且直接参与国家管理,这是现代民主难以比拟的。最后,当议员并没有太多 油水。最初,议员完全没有津贴,纯粹尽义务;后来,它才变成有给职。亚里士多德时期是每天5个奥波尔,而一个工匠一天至少可赚一个德拉克马(一个德拉克马等于6个奥波尔 ),熟练工更可赚到2至2.5个德拉克马。所以,议员的薪酬不过是象征性的补贴而已,这一点也与现代代议士的高薪形成鲜明对比。

为避免机构臃肿降低工作效率,议事会内部进一步以部落为单位设制十组五十人团,每组在一年十分之一的时间里(35天或36天)服务,轮流执掌雅典政务。十个部落担任五十人团的次序由抽签决定。当政的五十人团则每天抽签选出一人担任主席,其职责是全日待命以应付突发事件,主持该日的五百人会议;如果当日举行公民大会,他也必须负责主 持公民大会。主席的任职期限为一天一夜,不得延长,且一个公民一生中只能担任一次。这种制度安排把“官员任期应尽量短暂”的理念发挥到了极致。

在公元前400年前后,议事会又进行制度创新,设立了九人委员会。在公民大会或五百人议事会开会的日子,当值的五十人团主席以抽签方式从其他九个部落各选出一人,再以 抽签选出其中一人为总主席。九人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检查五十人团拟订的议程。这种制度安排象征着议事会是全体公民的代表,体现了部落间的平等,因为九名成员来自另外九个部落,每一任主席团实际上包括了所有十个部落的代表。这有利于打破某一个部落对权力的垄断,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哪怕这种垄断只是短暂的。

抽签不仅在公民大会和五百人议事会的运作中至关重要,它也是产生其他官员的主要途径。除了十将军等少数需要专门才能的官员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且能连任外,其他所有官员均需从年满30岁的公民中抽签选出,没有经验、技能或财产资格的限制。不过,一切官员的报酬都是统一的,任期一年,且不得连任。抽签不同于选举,选举看似机会均等,实际上偏袒占有资源优势的人;而抽签完全是随机的,每一个人被选上的机会是同等的。

雅典民主的第三个支柱是作为司法机构的民众法庭,其体制特征也是一切由人民的多数说了算。当时没有专业的法官,也没有专业的律师。如果有人被指控犯了法,就要由200多位公民组成的民众法庭来进行审判,他们既是陪审员,也是审判员,并且根据多数票来断案。当时苏格拉底由于不相信雅典人信奉的神,希望引进新的神,而且据说他还腐化年轻人,结果被陪审团认定为有罪,最后被判决死刑。从当时的记录来看,有281人说他有罪,220人说他没有罪;361人判他死刑,140人反对,最后苏格拉底被处以死刑。所有30岁以上的公民都应该履行当陪审员的义务;如果他担任陪审员耽误了工作,减少了收入,就要进行一定的补偿。这些陪审员也不是选出来的,而是随机抽签产生的。现代各国法院系 统挑选陪审员往往延续了抽签的方法。陪审员虽然不是专业法律人士,但他们的作用非常大,因为判断一个人有罪无罪由陪审员来判断,法官则是依据法律决定刑罚。

除了民众法庭外,公民大会本身也可以扮演特别法庭的角色。这就不能不提到雅典的陶片放逐法。这实际上是一种逆向选举:谁被选上了,就会被流放。实施陶片放逐要经过 公民大会两次投票,第一次投票决定当年是否需要实施放逐,如赞成的公民达到6000人,则择日启动第二次投票,确定具体放逐何人。第二次投票时,投票者在选票——陶罐碎片 ——较为平坦处,刻上他认为应该被放逐者的名字,投入票箱。得票最多的人即为当年放逐的人选,放逐期限为10年(一说为5年)。被放逐者无权为自己辩护,须在10日内离开城 邦。直到放逐期满,被放逐者回城后,他的公民权和财产权才会恢复。陶片放逐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出现危及民主制度的个人权威,因此,“当选”的人往往是那些最具有声 望的人,如雅典著名政治家、军事家阿里斯提德。据说在投票的当天,一个目不识丁的市民请求阿氏帮他在陶片上写下“阿里斯提德”的名字。阿里斯提德随即问那个市民何以要 放逐这个人,那个市民答道:“他没有做错什么,我甚至还不认识这个人;不过,我实在讨厌到处听到人们称赞他为‘公正之士’。”

从上面的介绍,我们看到,雅典的民主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就民主的“民”而言,雅典的民主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那时能做“主”的“民”只是人口的极少数。另一方面 ,就民主的“主”而言,当时的“民”的确能在很大程度上做“主”。在1995年出版的《民主是个好主意》一书中,罗伯特?勃朗宁有篇文章讨论“古代雅典到底有多民主?”他认 为,“雅典人把整个国家都政治化和民主化了……虽然并不是每一个公民参加所有的会议,但是一般来讲会有平均约6000人参加会议。人民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把决策权掌握在自己 的手里。”我们大概可以同意他的判断。

如果将雅典民主与当代民主进行对比,就会发现今天民主中的很多东西是雅典民主中所没有的。第一,雅典民主没有选举产生的政府,当时绝大多数议员和官员都不是选举出来的,而是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的。第二,雅典民主没有代议制机构,因为它实行的是公民直接参与,而不是依靠少数代议士充当中间环节。第三,雅典民主没有政党,实际上,无论中外,最初“党”都是个坏字眼,政党制度刚产生时曾受到人们的广泛置疑,大家都认为政党不是一个好东西,直到20世纪上半叶才开始有人讲政党是民主体制必需的。

雅典民主消亡后,其民主传统便被中断了。有人把在公元前509年至公元前27年之间出现的罗马共和国看作民主政体,这恐怕缺乏理论和经验的证据。

共和体制的英文是Republic,原意是“人民的公共事务”。作为一个描述政治体制的名词,说清它的确切含义并不容易。比较容易的是回答,共和制不是什么?君主制不属于共和制。这一点在清末立志推翻帝制的义士仁人那里是很清楚的。共和制是否就是民主制呢?罗马共和时代的人并不愿意采取“民主”这个词来称呼自己的体制。连本为希腊人,后来成为罗马制度拥戴者的历史学家波里比阿也对希腊城邦的民主制度相当厌恶,而他最推崇的是罗马人那种吸收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种体制优点但据说又避免了它们缺点的混合政体——共和政体。这说明两点:第一,当时认同罗马共和国的人认为自己的体制与雅典的体制不同;第二,他们认为民主不是一个好东西,不肖与之为伍。那么,罗马共和国到底是不是民主的呢?

罗马共和国的正式名称是“罗马元老院和人民”(Senatus Populusgue Romanus
),主要由元老院、执政官、民众会议三层机构组成。从罗马共和国的名称看,“元老院”的重要性便不言而喻,其成员是不同于“罗马人民”的贵族阶级。元老院名为咨询机构,实际上掌握着广泛的实权,是罗马共和国最高权力之所在。它的成员只有300人左右,既不是抽签产生,也不是选举产生,并且实行终身制,“罗马人民”对他们的进退没有任何影响。两位执政官是政府首脑,由百人组会议选举并经元老院批准,任期一年,十年内不得连任,且全无薪俸报酬。不拿报酬听起来很动人,这实际上剥夺了为生活而忙碌的广大贫穷公民当选的资格。民众会议并不是一个组织,而是有四个组成部分:区会议(Comitia Curiata),百人组会议(Comitia Centuriata),部族会议(Comitia Tributa),以及平民会议(Concilium Plebis),其作用都十分有限,且为贵族所把持。如百人组会议中 “百人组”指的是一种投票群体。当时罗马把人民划分为193个百人组,它们依占有财产的多寡分属六个阶级。虽然名为“百人组”,它们不一定刚好由100人组成。贵族的组也许只有一百人,而所有财产达不到一定额度的罗马穷人都被塞进了最后5个组。在很长时间里,第一阶级(骑士与元老)就囊括了头98个百人组,而百人组会议的投票并不是以公民个 体为单位,而是以百人组为单位。这样一来,贵族不需要其他阶级的支持就可以稳居多数。此外,百人组会议以阶级地位的高低来安排投票的先后顺序,一旦有97票支持或反对,便停止投票。这就意味着,穷人组成的百人组很少有投票的机会。

我们并不否认,在罗马共和国的某些时期,公民参与有所扩展,但这并不妨碍元老院对整个国家的控制。因此,可以肯定地说罗马共和国根本不是什么民主,而是贵族共和国 。也许19世纪德国历史学家特奥多尔?蒙森(Theodor Mommsen)的判断更为准确。他认为,罗马共和国开始是贵族制,后来变成了寡头制。事实上,在过去100多年里,大部分欧美 学者都对罗马共和国是民主政体的说法嗤之以鼻。

从罗马共和国消亡直到18、19世纪这近2000年间,世界上不少地方都出现过某种形式的议会或某种形式的选举。前者包括冰岛的Althing,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Thing of all Swedes,爱尔兰的Tuath,斯拉夫国家的Veche和Wiec,波兰的Sejm,中世纪意大利、瑞士、佛拉芒和汉萨同盟的城邦,英国的议会等;后者包括6世纪以前依信徒的拥戴程度遴选基督教会的主教、由红衣主教团选举教宗、行会选举会长、某些议会和城邦里的选举等。这些议会和选举也许在不同程度上限制了皇权、王权、教权、领主权,但议会几乎毫无例外地由贵族把持,且多不具有立法机构的权力与职能;选举几乎毫无例外地成为极少数人的游戏。与其说这些是民主体制,还不如说它们是典型的寡头制。我们这样说不是苛求古人 ,而是要指出一个简单的事实,有选举和议会的地方不一定就是民主的。

  (《环球视野》摘自《民主四讲》三联书店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