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31, 2013

崔永久:为什么这些留学生回国就变成了左派?

 (来源:共识网,发布时间: 2013-01-31



(原文标题:抛开“左右”谈“保守”——我的政治观
  (1)

  前段时间和友人聊,谈到一个有趣的话题, 像伯克利这些美国左派中心学校(尤其在社会科学领域)是最不缺激进教育的,但是那里出来的中国学生,在谈论国内问题的时候往往最后变得比较“保守”,与学校和学科旨趣大相径庭。为什么呢?

  我是这么回答的:

  为什么西方左翼学术出身的中国学生往往走向“保守”?很多学生学者的确存在面对中西标准不一致的问题,这我能够感受到。但从智识角度讲,也有另一个可以说得通的路径,我个人即是如此。

  我们出国前大多数是受王小波、林达等自由思想启蒙,对政治社会问题发生兴趣,继而决定投身此领域学术研究,赴美读书。这时候的底色都是“自由派”,心里抱着“去彼岸学习人家的先进制度和思想回来救国”的目的跑出去的。但是不幸进入了美国左翼学术体系,这是一个纯粹批判现实的体系,他们不仅批判专制集权主义,更批判披着民主外皮的资本主义。而且因为他们所面对的语境已经不是专制,而是自由环境下的资本猖獗、权力勾结、社会失据,所以我们读到的大多数批判作品都是批判资本主义和宪政民主结合为什么依然不能够达到“理想境界”的,大多数内容都是在揭发达资本主义社会背后的黑暗

  这种学术训练下,中国学生会有理想幻灭之感。本来是来取经的,结果如来佛祖说他自己的经狗屁不是,所以唐僧就凌乱了。如来佛祖还好奇的问唐僧,好像你们东土大唐虽然不民主,但是没有我们这里这些烂问题哦?

  然后有些唐僧就飘飘然了,原来我们其实很牛啊!这就是潘维王绍光这样较早期中国留学生的路径。

  另一些唐僧则不满足,进一步纠结:我们西方马克思主义左派先后对市场和国家都失望了,不是还有公民社会可以指望么?

  可叹的是,西方左派是个批判到底的流派,他们研究公民社会,研究社会运动,研究NGO,然后发现这里面还是一团乱糟糟,NGO褪掉了理想主义的最初冲动后,变得和政府一样面目可憎。社会运动则充满了精英野心和民粹冲动的混乱,中产阶级的维权运动仅仅停留于自我利益的守卫,反而增加了阶层间“人民内部矛盾”的激烈程度,阶层隔绝和冷漠充斥其间。

  所以另一些唐僧也幻灭了。。。

  总的来说,国内自由派所梦想的革命命题,早已经过西方政治现实的实践,而被西方左翼渲染为伪善和无效的社会实验,而西方左派又提不出什么可替代的更好的路径。在此学术大趋势下,不少中国学生取经取回了空白本子,理想幻灭以后,痛定思痛走向现实主义、民族主义、国家主义,这是一个可以理解的路径。

  当然我个人不觉得这种理想上的退缩和放弃是一件好事,我本人还梦想着寻找到另一种进路。

  (2)

  前面说到两种西方左派学术培养出来的中国学者走向“保守”的逻辑,一种是发现“原来我们本来就不错”,一种是发现“批判到最后所有政治理想都虚无了, 只能退回到民族身份、国家身份的认同”。

  对于我来说,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但我本人的确也走向“保守”,是基于另一种逻辑。这种逻辑说白了就是探究大家习以为常的因果关系链条的可靠性。我们基于自己国家的历史经验,常常把一些本国历史上紧密纠结在一起的伴生现象当作因果关系来处理;再加上一些普遍的逻辑谬误,所以造成很多似是而非的判断。比如,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环境下观察到腐败,就认为中国共产党 执政和腐败直接有因果关系,进而认为取消中国共产党执政就可以取消腐败。前半句混淆了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后半句犯了把否命题等价于原命题的错误(A->B, 否命题为 非A -> 非B,原命题不等价于否命题,而等价于逆否命题 非B -> 非A)。

  中国知识分子这种普遍的逻辑缺陷和中国共产党话语的潜移默化塑造有很大关系中国共产党讲历史,全都是这种逻辑问题:太平天国失败了,百日维新失败了,辛亥革命失败了,就直接推导出只有社会主义革命可以救中国。等等。我们的教育里不讲逻辑, 不讲道理,全都是阶级情绪制造、仇恨制造、站队,大论断,大方向,大变革,只讲主义,不讲问题。这是革命党思路的遗存,到现在,这种倾向塑造了一代反对中国共产党政权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们的逻辑习惯和中国革命党逻辑是一样的,也是这种论断、情绪代替逻辑道理。这种革命党的煽动风格,当年塑造了红色革命狂潮,其后果已经无任何争议的糟糕。而现在,只不过是原来的革命者坐到了对面,新的X大总统们照样拿着毛的旧武器站在毛的原先位置上而已。诉诸情绪而不是逻辑的红色革命变成了那样,有什么理由认为将来有可能的什么蓝色革命绿色革命粉色革命之类的就会不一样呢,如果它们依然走诉诸情绪而不是逻辑的老路的话?

  具体说来,国内自由派有两种,一种是直接把自由认定为最核心的价值取向,认为自由最高,哪怕牺牲社会治理的performance,追求自由也是值得 的。这是属于价值观的内容,我没法反驳,虽然不认同(我比较低等,认为生存才是最核心的价值取向),反而敬佩这种执着。但另一种是持功利主义的自由观, 认为政治自由和经济自由能够改善社会经济的治理,因此才值得追求。这里面其实就有很多的复杂条件。假如说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吏治的问题,那么是怎么在自由和吏治表现之间建立逻辑联系的呢?

  这就回到了上面说的逻辑链条的问题。我们往往观察到美国自由民主,同时又吏治清明,所以就以为民主自由有利于吏治清明,甚至直接认为只要民主了就会吏治清明。但是国内很少知识分子去研究第三世界的状况(中国人眼睛都盯着最厉害的对手去斗争或学习,这也是中国人心气高的表现吧)。美国左翼研究第三世界非常多,我们看到了太多的民主失败案例,因此明白自由宪政民主这些东西不是吏治清明的充分条件。我们也了解美国19世纪是什么样子,一样的宪政民主框架, 为什么19世纪的美国、20世纪的诸多第三世界新兴国家就那么黑暗?为什么二战后的美国就一下子“进步”多了,成为了我们梦想的典范?到底是宪政民主自由的作用,还是其他因素的作用?

  探讨这个问题的过程中,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韦伯的文化观、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观等等都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国家在全球经济产业中的地位、获得利润的能力,对其国内内政和阶级利益协调格局造成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到同样的制度进入不同的文化之后是如何被柔软而坚韧的文化所扭曲吞噬的。这还没有谈到后现代理论家们更为极端的视角呢。

  有了这些“对照实验组”,有了这些思想资源,我们就有比较充分的力量去打破“宪政民主-〉吏治清明”的因果链条,而能够去进一步探讨宪政民主在怎样的 条件下可以贡献与吏治清明和社会的整体治理水平,要促进分配公平,阶级阶层关系缓和,除了政治安排,还需要怎样的条件。

  我现在认为美国对内治理的成功是有综合原因的,这些原因虽无法按重要性排序,但说实在的,票选民主在其中只是较为边缘化的因素。美国的国际产业地位、地缘位置、地方自治的政治架构、盎格鲁撒克逊白人的文化特质(托克维尔所谓的民风),少数民族尤其是黑人的斗争精神,都是可以和票选民主比肩的因素。缺乏了这些东西,只引入票选民主,结果如何,美国的前殖民地菲律宾就是一个典型对照组。

  缺乏对这些复杂背景的综合探讨,只是瞄着民主样本美国而高喊要多党制,要民主选举,本质就和当年红色革命以共产苏联为唯一样本、盲目追求社会主义,性质是一样的。盲目追求的结果是什么呢?好歹当时苏联的计划经济曾经达到过该框架下相当的高度,而中国却啥都没搞成就乱成一团了。就连毛粉津津乐道的重工业 突飞猛进,那也是苏联一时脑残倾囊援助的意外结果,与“社会主义优越性”本身又有多大关系呢?

  单单就吏治的问题来说,我现在的观点是,“制衡”是最重要的。三权分立只是制衡的一部分表现形式,只讲三权分立是不够的。央地关系也要制衡,精英民众 关系也要制衡。通过社会运动的压力,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官员财产公示、预算决算细化公开、实现新闻自由,都是非常重要的。唯独炒的最热的票选民主,在我的理论体系里面并不重要,其唯一用途是为政权寻找一个合法性外衣而已。大规模人群的直接投票和间接代议制民主,在数学理论上都是有极大困难的,太容易被利益集团操纵扭曲了,现实意义很少,除了天真的票选信仰者,就只有政治野心家喜欢了。

  于是你会发现,从票选民主到社会良好治理之间的直接因果链条也许是可以打断的。而直接贡献于良性治理的直接的制衡因素,比如我上面说的新闻自由、政务公开、官员财产公示等等,你去看世界先进国家的经验,都不是通过票选民主(类比与私有化)获得的,而是通过社会运动(类比于反垄断)获得的。说白了,大家要不同程度的造反,找麻烦,抗争,让当权者不安生,给他压力。仅仅通过总统选举和议员立法而实现的社会进步,少之又少。而如果当权者给了你形式上的票选民主,反而是麻醉剂,削弱了你进行运动抗争的动力。(这个逻辑有点诡异,但是其实很普遍。我berkeley政治系的同学的博士论文题目,就是中国的互联网论政的兴起是否有助于中国政治变革,结论是不能,反而互联网上吵架消解了民众的现实斗争意志,反而是有利于现政权稳定的。。。。。-_-)

  所以我为什么前些天在老高的微博后面吐槽许同学的文章。许的文章没有让我看到别的,只是看到另一个党化思维的新的毛而已。这样的政治革命,仅仅是改朝换代而已,不是我想要的。激进革命的chrisma领袖事实上最自大、最醉心于专制,哪怕他具有无比诚挚的理想主义和献身精神,哪怕他宣扬的是基于自由的革命,这是无数历史事实证明了的。在这方面,我是托克维尔保守主义的信徒。

  这就是我自己变得“保守”的原因。不过我宁愿不把这叫做保守,而其实是最本质的激进,对革命的革命。

  (3)

  最后谈谈“情绪、价值立场”的问题。国内有些所谓“左派”经常批评“自由派”空谈不客观,不中立,而“自由派”也可以反过来批评“左派”的判断也是基于自己的情感、立场来进行观察视角的筛选,并不比自由派更客观、更中立。 对于典型的争议话题,比如对待计划生育政策的态度,或者对待族群矛盾,典型的自由派观点认为,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只能由价值立场判断得出,没法由客观中立的科学研究来得出解决方法。他们批评在计划生育政策上标榜科学中立的技术派,实际上已经接受了冷冰冰的“科学主义”和现实主义逻辑”。

  这个关于”情绪“的话题谈的很实在,但是我不觉得这能够成为对自由派诉诸情绪和价值立场的辩护。你总不能说你的对手和你一样烂,所以你自己就不烂了, 对吧?而这段背后有种倾向,就是“反正客观中立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压根就不用追求啦”。我觉得这是很不负责任的。

  为什么?因为我们不能把人的价值和情绪看作是先天的、是最高位的、不可改变的。我也曾经有过几次价值立场的转变过程,我深知一个人的价值观结构和情绪结构很大程度上是他的社会经历、知识视野和思辨能力所决定的。

  我刚刚上硕士的时候是个坚定的自由派,或者说右派愤青,认为什么黑暗面都是政府的错,从房地产开发商,到医药代表,统统乱喷一气。后来念了很多社会学的东西,想通了一点儿,稍微有了些基本的历史的视野和社会结构的视野,就有些改造了自己的价值观。后来去美国念书,天天跟着美国人看资本论,批判资本主 义,一度又变成了学院左派,对文革甚至有温情,对朱镕基的市场改革恨之入骨。后来又想通了,从这另一个极端又摆了回来,踏踏实实的从一个一个的现实逻辑链条开始重头检讨,形成了自己的“保守主义”风格。

  如果能够把我的价值立场的变化过程看作是一个自省而进步的过程的话,其实这就是一个努力去和自己的“情绪”斗争的过程。回过头来看,诉诸情绪是一件多么简单的事情,连动物都会做的事情。一个东西侵害了你,你就仇恨它,你就希望消灭它,然后你就以为不会再有东西侵害你了。多么本能的情绪链条。可是世界不是这么运转的。世界有他的客观规律,就是原文朋友所说的“冷冰冰”的那些东西,你企图蔑视它,用你热情的情绪去覆盖它,那就和当年搞精神原子弹的就一样的荒谬了。

  所以,我认可情绪的存在,并乐于去研究社会情绪的结构和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但如果有知识精英宣称自己观点立场的核心出发点是基于情绪的价值观,我只 能说这样的知识精英很廉价。这是所有民众、所有有灵生物都能达到的层次,若知识精英也如此,那何以称为知识精英?知识精英总得有点和别人不一样的长处吧? 就比如看到计划生育的残酷性,是个人都会心痛啊,同情啊,如果我们把这种情绪作为批判计划生育的最核心的出发点,知识精英的独特贡献又能体现在哪里呢?很 多人看起来鄙视那种不诉诸情绪反而从“科学主义”“现实主义”出发而反对计划生育的进路,但我却相反,我觉得这才是有价值的反对。

  有人常说 二十岁非左派无心,三十岁非右派无脑(当然是西方语境下的左右,中国语境下很可能是反过来的)。这句话对不对放在一边,我觉得,知识精英的职责,就是剥离简单的情绪控制,从“心”里面长出“脑”来。

  以上,就是我在博客上许诺已久、拖欠已久的自白,关于左和右,关于激进和保守,关于自由和民主,总之,关于我的政治观。

Wednesday, January 16, 2013

盛洪:重庆模式只是“中国模式”的一种极端形式

(共识网,2013-01-16)
 
   去年导致薄熙来倒台的事件,并不是一个偶然的刑事谋杀案件。因为使谷开来能够肆无忌惮杀害尼尔.海伍德的,并不是她的周密阴谋或伪装伎俩,而是对手中公权力的滥用。据后来的揭发,王立军的罪恶不仅是在谷开来杀人后替她掩盖,而是在事先协助和怂恿了她。这样一来,应该思考的,就不是“为什么尼尔.海伍德被害了”,而是“为什么一个保护人们生命安全的机构,反过来变成威胁人们生命安全的机构了?”
 
  这首先是因为,这个机构并不是自动地要保证所有人的安全。它被定义为应完全听命于该地方的党政首长,因此至少,它不会保护一个人免于来自这个党政首长的威胁。这种制度假定,这个党政首长必然道德高尚,从不会做出损人利己以致伤害生命的事情来。不用薄熙来做例子来反驳,这个假说从来就不成立。 因此,如果这个党政首长的妻子要杀人,它就无法阻止,甚至助纣为虐。
 
  那么,公安机关出了问题,是不是其它机构能够补救呢?比如法院。重庆“打黑案”,尤其是案中案的李庄案说明,法院甚至连公安机关都不如。在 这个制度下,法院不仅是“公检法”的一部分,而且排在最后。所有“公检法”的事务都要听命于“政法委”,而后者则要服从党政首长的领导。如果这个党政首长想将无罪判成有罪,那么不管有多难,以及不管是否明显违背法理,法院也必须上演一出审判闹剧,就如对樊其杭及龚刚模的审判一样。反过来,当他想将有罪说成无罪,法院也听命办理。
 
  检察院也是如此。我们看到重庆检察院起诉李庄的表演,以及后来陈有西律师和李庄本人披露出来的真相,就可以看出,检察院作为一个公共机构, 并不遵循它应遵循的正义原则,坚守它应坚守的职责,而只是党政首长的一个工具。他们不惜说谎,也不怕难堪,硬能演出一出颠倒黑白的戏剧来。
 
  也许,只有律师,尤其是来自重庆境外的律师,不受该地区党政首长的控制。这才有西南政法大学赵长青教授为“黑社会”案的辩护,更有北京律师李庄等为龚刚模的辩护。然而,重庆的律师们和教授们还是受到来自党政首长的强大压力,后来变得默不做声;似乎只有外地来的律师还敢说话。但党政首长可以利用本地的“公检法”,胁迫龚刚模诬陷李庄教唆做伪证,以达到恐吓律师们的目的。
 
  那么,社会舆论呢?在重庆境内,党政首长是有全权控制所有的公众传媒的,如有不同意见,该传媒的领导人或传媒本身,就会遭到整肃。在今天的网络时代,民众虽然可以通过网络发出自己的声音,但一旦对事实有所揭露,对党政首长及其下属有所批评,就会被强行劳教,如方洪的“一坨屎”事件,村官任建宇案,等等。民众自然会被迫沉默。
 
  对于重庆境外的传媒,重庆当局确实无法控制。但重庆的党政首长还是可以利用他所能支配的所有公共资源,对境外批评之声进行打压和消解。如王立军曾威胁所有的媒体说,如有对该公安机关和民警进行“歪曲报道”的,就要进行“双起”,即同时起诉媒体法人和具体撰稿人。这种说法,虽然打着警察维权的旗号,但实际上是对社会舆论监督的威胁。这是因为,公安部门是一个公权力部门,对它的语言攻击不能等同于对一个公民的语言攻击,因为这其中可能包含了对其公共服务的批评,因此,在我国宪法第35条的规定下,即使有些批评并不准确和恰当,也应被社会接受。更何况,我国法律制度下,一个一般公民在实际上并没有起诉公权力机关语言攻击的对等权利;例如李庄并没有一个法律途径起诉重庆检察官么宁对他的语言攻击。
 
  在压制了重庆境内外的舆论以后,就只有重庆当局自己发声了。然而,我们发现,薄主政时期,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信息,有大量谎言。最突出的,就是在王立军逃入成都美国领事馆后,该办公室发表微博说,王是“接受休假式治疗”。更不用说重庆当局利用手中公权力和公共资源,发起“唱红”运动,在民众中制造对他们的感恩和忠诚。
 
  那么,最后,还有一条路,这就是向薄熙来的上级告发他。然而,无数事实证明,这条路不仅行不通,而且有极大风险。如果是一般的老百姓,他们到北京的上访几无成效,更会受到本地政府及其雇用打手的“截访”,自身生命安全都无保证。即使是行政部门的官员向中纪委写信,也很难保证,不会遭到党政首长的迫害。九十年代河北省建委官员郭光允向中纪委举报当地的党政首长程维高,却遭到了后者动用全省的公检法力量对他长达八年的迫害。当一桩案件的胜败并不依据法律,而是依据权力大小时,人们很容易判断,应该怎样做。这也是为什么后来王立军不选择向中纪委告发的方式的原因。
 
  因而在这样一种制度框架下,重庆的党政首长几乎没有任何外在监督与约束,他领导下的重庆行政部门几乎做到了为所欲为,可以颠倒黑白,可以杀 人,虐待人,和掠夺。从后来揭露的事实看,“打黑”期间,他们可以凭空捏造出一个“黑社会”(据朱明勇律师的辩护词),在24个铁山坪这样的非法“打黑基地”中,有着“老虎凳”、“鸭儿浮水”、“苏秦背剑”等一系列骇人听闻的刑讯手段,可以把人吊打八天八夜并且不让睡觉。
 
  薄熙来操控的法院很快就判处了57人死刑或死缓,并处决了13人,其中文强和樊奇杭是影响较大的两位。文强显然有过错甚至罪行,但罪不至死;据朱明勇律师的辩护词,樊其杭根本无罪。他们俩却在被判处死刑以后,很快就被执行了。其他被以黑社会罪被执行死刑的,也多与樊其杭同案。如果樊的黑社会罪就被捏造的,他们也同样冤枉。而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为了搞出一个“打击黑社会”的政绩来,用别人的血染红自己的顶子。
 
  当然还有一个一箭双雕的目的。据李庄说,他发现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所谓的“黑社会罪”,其嫌疑人多是企业家。从重庆这次所谓“打黑”所没收的千亿财产,只有9.3个亿进了国库这一事实来看,重庆打黑基本上是滥用公权力的杀人越货。只是打着“合法”的旗号,规模更大。这不仅致使不少企业家家破 人亡,更破坏了人们对产权能够得到保护的信心。反过来,这些所谓“黑社会”的财产就被转移到了党政首长及其心腹控制的地方,包括公安局的账号里。
 
  而在另一方面,只要向党政首长表示效忠,只要首长觉得还可利用,一个行政官员即使是一个衣冠禽兽,也照样可以做官。北培区的区委书记雷正富,在享受了性贿赂以后,发现遭人录相,却又利用手中的公权力抓住当事人。在向党政首长求情和表示效忠后,这个丑闻就可以被封锁长达五年之久。
 
  由于这种制度对党政首长毫无约束,更进一步导致他及其心腹可以将公权力作为政治斗争甚至私人报复的手段。对文强的过重刑罚显然包含了政治因素;而王立军的秘书忻建威只因工作时顶撞了他,就在没有任何司法手续的情况下,被关了300多天,并遭受酷刑。这一逻辑最终也很残酷地应用到了薄熙来与王立军这对搭当身上。当王立军为掩盖谷开来的杀人罪行不安、进而以此邀功或要挟时,薄熙来不仅给了他一耳光,而且做出了要致他于死地的安排。只是由于王立军深谙此中逻辑,逃到成都美国领事馆,才免遭厄运。
 
  更令人深思的是,重庆的这些倒行逆施,并非在保密的状态下推行。许多“黑社会”案件因律师的介入,使我们了解了更多的信息。如朱明勇律师的 辩护词非常详尽而雄辩,更有举世瞩目的李庄案明显不合法理,陈有西律师辩护词和相关文章也披露了大量事实。尽管重庆地区向中央政府汇报的信息与这些信息很 不一样,但后者仍应成为中央政府对重庆地区工作评判的重要线索,并可以此为由头进行调查。然而,在薄熙来主政重庆期间,从来没有这样的调查甚或警告。一个 地区俨然成为一个肆意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独立王国。
 
  除了行政系统缺乏约束以外,也没有相应的司法救济手段。本来如果有超然于地方党政首长之外的司法体系,它必然会更为公正地对待文强、樊其杭及其他“黑打”的受害者。如果有巡回法院的司法复察,其法官在没有薄熙来压力的情况下,就会避免如此大规模的死刑冤案。如果酷刑受害者能够起诉重庆公安 局,铁山坪等24处“打黑基地”也就不能堂而皇之地存在。
 
  薄熙来的败露,并不是现有制度的必然结果,而是偶然因素促成。既然是偶然因素,也就有另一种“偶然”,即王立军没有与薄熙来决裂,也没有暴 露谷开来的杀人真相,薄熙来作为有“唱红打黑”功绩的地方大员入主政治最高层,他在重庆制造的恐怖和悲剧就要在全中国大规模重演。这不能不使人后怕和警 醒。这反映出,现行对地方党政首长的监察制度有着一个重大缺陷,就是无法在他在任时,对他的错误或罪行进行调查。这不仅因为他在其统辖的地区有着近乎绝对的权力,而且由于他也属于真正有实权做出调查决定的那个机构,因而不可能出现这样的调查。
 
  这种制度一方面会使罪恶持续和积累起来,很多冤案长期得不到纠正;另一方面又使政治斗争变得异常残酷,因为这个罪恶累累的 党政首长深知,他一旦失去权力,就会面临调查,也就自然会垮台,并被绳之以法,所以就会有更大的动力保住自己的权力,并会因此而不择手段。
 
  环顾全国,我们就会发现,上面所讨论的在重庆存在的制度,其实就是通行于全国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既然会出现一个薄熙来,难道不会出现一 个厚熙来吗?是什么因素使薄熙来为所欲为、恶贯满盈,而使另一个地方的党政首长爱民奉公、独善其身呢?这也许因为,他们之间的个性不同。但正是这个原因, 我们就得出一个结论,这套制度是有问题的。这是因为,一套制度如果只适用于道德自律的人,就不是一个好的制度。布坎南曾说,制度应该按最坏的情况去设计, 这是因为,如果对最坏的人不做惩罚,就会打击自觉遵守制度的人,时间一长,就会最终瓦解制度。
 
  从另一方面看,这样一种对行政权力不加约束的制度,其实也是损害其“享受者”的制度。这是因为,一个普通人应当生活在与其他人互相制约的环境中,他的道德能力只用来克服少数没有制约的情形。如果将他放到一个没有他人制约的环境中,可以发号施令,以权牟私,甚至不惜犯罪;还可以压制传媒,操控 舆论,把自己描绘成青天大老爷;反而会诱发他身上的人性弱点,败坏他的道德,也会使他做出误判,更进一步地利用这套制度的缺陷。因此,一个坏的制度,经过 人与制度的互动,就会使两者都变得更坏。
 
  然而,迄今为止,对薄熙来事件的清算似乎仅限于包庇谷开来,巨额受贿和与多名女性有染等方面,而基本不涉及滥用权力、违反司法程序,捏造 “黑社会”罪名,伪造政绩,打击异已,强取豪夺,严刑逼供,草菅人命,等等,看样子既不准备复审“黑社会”案,也不打算调查刑讯逼供和没收的财产去向;也 就是不涉及权力不受约束的问题,也就不能根除产生薄熙来事件的制度环境。
 
  更重要的是,这种制度环境并不会总是对某一类人有利,到头来会对准他们自己;就像当初对准了王立军,后来对准了薄熙来一样。这套制度的特点,就是利用人性的弱点,通过不受法律约束的行为去夺财富、杀“坏人”,以赢得民粹主义的欢呼,并借着这一欢呼获得更不受制约的权力。但这种游戏风险也 大,取决于能否获得比对手更大的权力,而不是谁更有理,更符合法律。一旦丢掉权力,就会像自己当初迫害别人一样,遭受不公正的对待,就如同文革时的刘少奇 一样。因此,这种制度是一个最终对谁都不利的制度,是一种全输方案。
 
  因此,我们应该将重庆发生的事情看成是“中国模式”的一种极端表现,用来反思中国基本制度结构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对权力没有有效约束的问 题,就是一种宪政缺陷。进行宪政改革,就是我们在薄熙来事件发生后最该做的事情,也应受到社会各个方面、包括似乎享受着无限权力的那些人的欢迎。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对党政权力,尤其是党政首长的权力要严加限制和约束,具体的方法就是让司法机关真正独立起来,让自由表达的宪法权利能够真正得到保护,在党政系统内部也要设立真正独立于党政首长的纪律检查机构和弹劾机制。只有如此,那些这种制度的受害者才不会白受其冤,薄熙来现象也就不会再扩展到全国;即使是 那些身居高位的人,也不会再担心,有一天会重蹈刘少奇的覆辙。
 
  2013年1月13日于北京五木书斋
 
  [本文为作者根据2012年12月6日天则研究所/中评网主办的「反思“重庆模式”:制度与思潮」研讨会上的发言改写]
 
  2013-1-13
 
  (中评网,2013-01-14)


Thursday, January 10, 2013

一场双方措手不及的豪赌

(作者:肉唐僧  來源:財經網博客 )

戴按:一篇颇有思想深度的佳作,值得朝野细读。“高注”为“高伐林注”。

     我1月3号着急于南周(《南方周末》,高注)人没有形成明确诉求,无法与萱萱(宣传部,高注)形成博弈,写了个《驱庹出粤》的帖子,希望把调子定在“反太监不反皇帝”上,双方保留余地。短短三天,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今天扯远点,高屋建瓴地谈谈。

  我看江这个人,其他都是小节,有两件事情他是注定要上史书的。一个是保护私产及“三个代表”入宪——这解决了革命性质的共产党向社民党转型的法理问题;二是他搞乡镇直选。我们不要以成败论英雄,这两条,足以说明江手下的智囊是非常厉害的。中国这麽大,宪政不过是地方自治。如果全国一盘棋地翻大饼,邓到後来都翻不动,遑论他人。自治了,各地可以形成制度竞争。比方说甘肃在全国率先搞土地私有化和嫖赌合法,那就是内华达了嘛。大家用脚投票就是了。只要有这样的基于地域的制度竞争,政治想不清明都难。

  除了乡村直选,江时代也积极推进城市小区的业主自治。虽然《物权法》一直到2007年才出台,但是各地小区业委会选举真正有声有色是1998~2003年这一时间段,当时是民政部直接主导上海丶宁波丶南京丶广州丶北京和广西等26个试验点全面推开。其中,北京规定要 涵盖10%的小区,而广西则是100%。公民社会的启动与培植,是15年前由官方主导的,而且很真诚。请各位记住这一点!

  胡上台, 新闻联播第一次露面,是去山东农村视察。他说了句“要加强党对农村基层的领导”,乡镇直选就此偃旗息鼓。胡温这十年,我最恨的还不是四万亿的血洗中层钱财,恨的是这个!胡上台後,城市小区的业主自治遭受重重杯葛,自不待言。不过胡温这十年也有一个好处,就是把共党之恶暴露得淋漓尽致,不仅彻底丧失了知识阶层的支持,即使是体制内的人,也丧失了对这个体制的忠诚。一边是贪腐和傲慢到了疯狂变态的程度,一边是“春江水暖鸭先知”,出现大量“裸官”。说明体制内人自己都没信心了。他们的信念垮了!

  十年包衣执政(包衣∶满语家奴,高注)结束,贝勒上台 (贝勒∶满語贵族,高注)。不会有根本理念的变化,因为寡头制已经形成,他们像治理一个公司一样来治理这个国家。贝勒们根红苗正,对自己的能力有更有信心丶对这个体制在情感上有更深的眷恋,所以变化的,无非就是策略上的——总经理提议“今年全体减薪30%,大家一起帮公司渡过难关吧”!但只有五年合同的基层员工是不会接受的,因为理念共识已经崩溃了。

  但是现在这个情况,头大身子小,连中产都在纷纷移民,经济已经完全支撑不住那个大脑袋了。如果你是习李,你会怎麽办呢?首先是不惜代价弥补内部裂痕,党内不要公开分裂;其次是严控舆论,先把大家嘴堵上,然後喂给你“旺仔小馒头”——我主动给你可以,但不许你主动要,以保证自己的威权统治。

  这个“旺仔小馒头”是什麽呢?就是法治。注意,是法治而不是法制。现在这个司法真是太可怕了,你有只下蛋的老母鸡,我想要,就把你抓起来吊五天五夜,直到你签字声明“这只老母鸡我自愿送给李书记”。好,放走。再抓下 一个有老母鸡的。有钱人哪受得了这个?企业家变现移民出国,带走五千万现金,损失的可是好几万亿的GDP和成百上千人的就业机会啊!所以习李上台,司法独立他们肯定不会搞,但一定会把司法恢复到“常态化”。

  据说“海里的人”(指中南海内官员,高注)都在看托克维尔。托克维尔的那句“革命的发生并非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而是一旦法律的压力减轻”,肯定把他们吓坏了。这很像负重,背100斤东西的人,你一斤一斤地往上加,反而没啥事儿。你突然减5斤,他立马对剩下的95斤感到格外难以忍受。但如我前面所说,中产在跑,腿在变细,脑袋还是那麽大,眼瞅着撑不住了,不减负根本不行。所以,加大舆论控制丶同时强调法治,在意识形态上捣捣浆糊以至少避免内部矛盾的公开化和总摊牌,这是习李惟一能做的事情。减税没能力(现在钱都不用够)丶裁人又不敢(李自成老师就是邮局干部,事业编制),新班子有别的选项吗?

        所以我们看到了网络言论管理法丶劳教制度的取缔,连 “30年前和30年後是两口子”这种退到11届三中全会决议後面的话都说出来了(习近平最近讲话称∶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後两个历史时期,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时期,“两者绝不是彼此割裂的,更不是根本对立的”,高注),内部裂缝有多大,可想而知。庹老师闹这一出,可以说,宫里的部署全打乱 了。南周事件的解读及破解办法,都要放在这个大背景里去思考。

  这是一场豪赌,一场双方都措手不及的豪赌。整不好,又是人头落地,血流成河。

  清朝的垮台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日本和俄国在东北打一仗,中国人看到小日本把俄国人打得落花流水,朝野震动,于是痛下决心搞宪政。载沣当时的一句话“宪政是利于君利于民而不利于官”这句话,彻底打动了 高层。慈禧加了个“五不议”(太监事不议丶八旗事不议丶军机处不议丶内务府不议,还有个什麽不议来着,反正比咱的“五不搞”具体多了)的限制之後,对启动宪政给出了“深宫初无成见”的态度。当时,朝廷自上而下推动宪政可以说是不遗余力,中央制定严格的时间进度表追着地方搞自治。孙中山这些革命党当时那光景和现在的吾尔开希们也差不多,完全不成气候了。立宪远跑在革命前头。麻烦就麻烦在两件事情上∶一个是十年前取消科举制,士子无晋身之阶,知识分子普遍不满;然後呢,慈禧光绪死了之後,摄政王又推出了个皇族内阁。本来说好宪政,皇帝和皇上家亲戚就不能再当干部了,结果弄这麽个血统内阁,知识分子就彻底反水 了,因为搞拼爹他们完全没机会嘛!更麻烦的是,皇族内阁一弄,连没入阁的王爷们也离心离德了。

  现在这情形,何其相似乃尔!太子党, 党政不分……比清末的皇族内阁还要坏很多。但是,清朝有立宪的选项,因为对皇帝来说,宪政不过是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江山还是我家的,吃喝待遇少不了我 的。而对于现在的寡头制来说,他们没有这种退出的机制,又担心被清算,被动就被动在这里。蔡霞(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呼吁朝野双方找共识, 不要把彼此都逼到墙角里去。这个呼吁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只是,谁拿得出可行的办法来呢?吴思算了笔账∶如 果以中等贪腐的程度来推算,即贪污的比例占GDP的5%。那麽这十年来,贪污的总额大约在10万亿左右。如果贪100万就死刑的话,要杀掉的就是1000 万人。政改的阻力何在,不言而喻。所以他的主张是用钱来赎买权利丶避免流血∶“在某个特区设定一套政改的指标,例如乡镇县市等级别的直选,差额选举,政治人物公开竞争,人大代表专职化,司法独立,媒体开放等等。一旦验收达标,该地区就实行特赦。官民的政治经济罪过,无论已发觉未发觉,皆在赦免之列。”

  说实话,我个人,这些钱不要就不要了。但是要说“文革”不清算丶“反右”不清算丶三年大饥荒不清算,那我不能同意。钱可以不要,但几千万条人命啊,也赦免?从规模上丶从下作和残忍的程度上,这都是比纳粹搞犹太人更甚十倍的恶行,而且还是自己人搞自己人。这要是也能赦免,中国人和畜生还有什麽 分别?

  扯远了,回到清廷∶本来挺好个宪政,皇族内阁一开,知识分子们就闹。在这个博弈过程中,朝廷真的是太笨了。简直就像王小二去 当铺赎东西∶“我给你八块你把棉坎肩还给我”。老板说∶“不行,怎麽也得给九块五。”王小二就急了,说∶“这东西本来就是我的,我给你八块你还给脸不要 脸?!六块!”老板赔笑说∶“那就八块吧,八块吧!”王小二说∶“不行!你气着我了,我现在只想出五块!”老板说“好吧好吧,就依你前次所说,六块。总行 了吧?”王小二侃价性起,喊一声∶“去你妈逼!”就把铺子砸了。大清就这麽亡了。

  本来,我们是有机会成为英国或日本的。王小二砸了铺子之後,接下来的100年就只剩下唏嘘了……

  现在这个南周事件,看情形又有 要形成王小二赎棉坎肩的意思。知识分子丶在校学生丶演艺界人士,媒体人士丶连媒婆界的乐嘉(中国电视节目主持人,高注)都出来声援。看现在这架式,如果再拖一个月,把庹老师拉到天河商城立交桥上当众枪毙都不一定能摆平。一旦进入街头阶段,谁都控制不住,可能的走向无非这麽两种∶
  1丶强力镇压,回到24年前从头来过;
  2丶全国各地风起云涌,真的就那啥了……

  说实话两种结局都不是我想要的。各位,真的准备好了吗?别看微博上满眼都是。昨天我们大学同学吃饭,除我之外的七个人,只有一个人知道南周这个事情。当年LXB(刘 晓波——老高注)获奖,我在办公室里大吼一声。办公室里十几个人齐声问∶“LXB是谁?”

  微博上天天谈民主的朋友们,有几个知道多数决定制和比例代表制?更别说什麽顿特公式和族普最大余数法这些劳什子了。选举的技术缺乏虽然是个大问题,倒并不难解决。真正难的是城市经过这几十年的商品房小区改造,以前基于单位大院和街坊邻居的熟人社会被彻底摧毁,可是小区自治又没搞起来,套用帕特南的术语∶社会资本严重匮乏。说城市是原子化社会,当不为过——满眼都是陌生人!更糟糕的是,记得那个用U型车锁砸人脑袋的蔡洋麽?两个亿的农民工在城市里游荡。法国大革命,好歹还能弄个议会出来,那是因为吉伦特这些第三等级上层本来就有各种各样的行会,而下层的雅格宾派也早就在全法国整了13000个宪政之友俱乐部,组织化已经预先完成。我们呢?我们只有 秋风老师的新儒家,再数下来大概就是铅笔社了(铅笔社∶经济学社团,高注)。这麽看下来,张宏良老师胜算很大呀!

  正是基于以上种种,我对南周诸公的建议是,聚焦于一点∶驱庹,不知有它。当然,“我们遵守党管媒体的原则”这种话也不要直接说出来。拐着弯把意思表达出来就行了。直接说,真的很蠢。把自己的回旋余地弄小了,还丧失了偏右的朋友们的支持,何必呢?谈判很像女 人勾引男人。胸罩露出个蕾丝边和一小截肩带,效果就很好。你现在把丁字裤套在牛仔裤外面,哪还有什麽情趣了呢?

  共党那头,颟顸不可理喻。也正是因为这个,避免把事情滑向王小二赎棉坎肩的模式,也就成了南周诸公的责任。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咬定一个诉求,出价不要变来变去。不管你们愿意不 愿意,一场社会运动已经掀起。如果你们的诉求不清晰,传播的成本就大。阵仗弄大了,还容易枝蔓丛生,失去控制。

  关于社会运动,查尔斯•蒂利在技术上给出了三条非常重要的建议∶

  首先,是不间断和有组织地向目标人群或当局公开提出群体性诉求。既然称为运动,“不间断”和“有组织”是必不可少之两个行为特征,是重中之重;

  其次,既然是不断的重复,那就需要有一套“常备剧目”,如组织协会或联盟丶游行丶集会丶示威丶请愿丶公开声明丶小册子等。花样常翻常新,一 是效果不容易累加,二是外人会产生识别困惑;

        最後,参与者要在四个方面表现出一致性∶价值丶统一丶规模,以及成员间彼此承担义务,即 WUNC(worthiness/unity/number/commitment)。

  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诉求,以上三条就根本谈不上了。

        从第二条的“常备剧目”出发,同时也是希望对成员间承担义务有所助益,我决定开个淘定店,卖自己一篇文章的阅读权,每人只许买一次,价格1元。我现在就可以告诉大家文章的内容。只有两个字∶“谢谢”。注意,这不是送饭,因为还没人被开除呢。我主要是想看看有多少人愿意以这种方式表达支持。这笔钱,不管多少,我都会送给南周编委会由其任意支配。总是要花钱的吧?买个盒饭什麽的。如果南周编委会拒绝接受这笔钱,那就自动转为“媒体人公益基金”,专门用于救助受迫害或生活陷于困窘的记者。我在新浪丶网易丶腾迅丶南都和东早各找一个媒体人成 立委员会,把钱交给他们,就没我啥事儿了。不许给纪许光(曾独家揭露重庆雷政富不雅视频的记者),我就这一条要求。

  这笔钱会是多少呢?

Sunday, January 6, 2013

两部美国电影观后感

最近看了两部电影:《谍影憧憧(III)最后通牒》和《家族情仇》(Yands)。

第一部描述CIA训练的一个杀手,被洗脑之后完全忘却自己的身份,成为一个听从上司命令无情杀人的工具。但他中途退出,逃脱CIA追杀,最后揭露CIA以国家安全名义,滥杀无辜的罪恶。

只有美国才会拍摄出揭露自己国家情报机关黑幕的电影,这类电影可以使公众对情治部门保持高度警惕,也会使情治部门行事有所忌讳。

中国何时能拍摄出这种电影?

第二部描写纽约一私营公司为了与对手竞争地铁车辆维修业务,派员贿赂政府官员,并派人破坏对手修理的车辆。剧中主角是该公司亲戚,因偷车坐牢16个月,出狱后与该公司公关主任一起去破坏对手公司修理的车辆,其间他把一名警察打成重伤,主任杀死一名调车场主管。为了灭口,主任叫他去医院暗杀治疗伤势的警察,他去了但不忍下手。警察苏醒后辨认出他,使他被警方通缉,并被公关主任追杀。最后他站出来,揭露内幕。

在美国这种民主社会,尚无法避免私营公司贿赂政府官员,何况中国!

人类社会,难道只有民主社会和毛氏专制社会两种选择吗?

Saturday, January 5, 2013

童之伟:全面反思薄熙来式民粹主义

2012-12-26 13:05:10 来源:凤凰网     
    凤凰网编者按:2012年即将过去,凤凰网资讯推出大型策划《重庆·2012》,聚焦本年度最大新闻--“薄王事件”的发生地。在重庆,我们清晰地感受到部分精英人士对薄王时期践踏法治、大搞个人专权的反感与恐惧;同时也听到部分普通民众对巨变的肯定,甚至对过去的怀念。
   为何重庆会出现两极化的声音?为何至今仍有相当大的群体怀念过去?如果不弄清楚这背后的缘由,我们认为对重庆事件的反思原未结束,重庆过去五年发生的一切随时可能重演。
凤凰网特约请童之伟先生撰文,深度解析重庆事件背后。童先生是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主攻宪法研究,自2009年起观察重庆打黑,并在2010年批评重庆打黑中的黑打问题,并发表《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研究报告》、《风雨过后看重庆》等多篇文章。
   童之伟认为薄熙来在重庆的作为可称之为“薄式民粹主义”,主要特点是操弄贫富对立、官民对立,让民众形成“越左越革命”的错觉,从而迷惑、蛊惑民众,借运动式唱红来做政治动员,借暴力式打黑来管理社会,实质是文革的局部复活。童教授认为,薄的做法很具迷惑性,掩盖了真正的危害性,让普通民众难以辨别真相。
   
全面反思薄熙来式民粹主义

凤凰网特约撰稿:童之伟

        披挂着红色迷彩的薄熙来式民粹主义在重庆风行一时,可以说是“文革”在中国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一次局部复活。其危害范围,则远远超出重庆地域。不过,就个体而言,在薄式民粹主义的影响下,人们受到的损益往往很不相同:有的公民直接深受其害,有的间接蒙受其害,但的确也有机构或人员获益。这正是民粹的欺骗性所在。
        薄式民粹主义对中国社会危害巨大,但具体说来到底有多大?为什么不同阶层对其危害的认识完全不同?为什么薄熙来那一套能在重庆持续肆虐达四年之多?我们对薄式民粹主义的反思是否已经触及到根本?这些问题仍需研究。
薄式民粹特点:操弄贫富对立、官民对立
        我曾把薄式民粹主义的主要特点概括为:出于一己之私操弄贫富对立、官民对立,抽掉民主中保护少数的内容,遇事绕开合法还是非法的判断,迎合一时一地的“多数人”感觉,剑走偏锋。在读了《南都周刊》最近发表的《起底王立军》后,我感觉自己对薄式民粹主义的概括远不如重庆公安局前局长王立军描述得生动、直观--“王立军称,劫富济贫是世界通用,他以普京为榜样称:‘十个人,普京出手把两个富的全干掉,两个一般富的一看,为了保全自己,也会把自己的东西贡献出来,剩下的六个穷人会说,干得好’。王称,这就是民情,如果黄光裕在重庆,不会发展到今天。”王的此番说辞,无疑直接反映了薄、王“共识”,揭示了薄式民粹主义之精髓。
        薄式民粹主义操盘者对中国现今的弊端和“民情”是看得很准的:民众普遍容易形成“越左越革命”的错觉,能轻易被左的革命色彩迷惑;普遍缺乏保护少数人权利的健全民主意识;习非为是,习惯了生活在“言重于法”和“以言代法”的社会环境中;短视和非理性,遇事只顾眼前感受,认识不到法治是其基本权利的保障;由于官吏的产生方式和经济政治利益分配严重不公,相当多民众内心充斥着仇官仇富的极端情绪。薄式民粹主义的操盘者知道,拉起红色大旗既可以掩饰自己谋取私利的行为动机,又能将其作为虎皮,唬住选民。于是,他们开始肆无忌惮地强化贫富对立和官民对立,进一步撕裂原本已裂痕很深的社会,并在一定程度上成功地把自己塑造成为“贫”和“民”的代表形象。
   
        薄式民粹方法:运动式唱红与黑打式打黑
        薄熙来操弄民粹的基本方法,是借运动式“唱红”的形式,进行大规模、持久性的政治动员。重庆“唱红”纯属薄为实现其个人目标进行的政治动员,是毫无生产性内容的大规模公共资财消耗。官方权威数据显示,仅从2008年6月到2010年11月,重庆就举行了唱红歌等活动22.61万场。重庆动辄组织数千人、上万人的红歌会,最多时达到一次10万人同场,还组织千人进京唱,组织数百人唱到香港。这样持续近4年的折腾,投入了巨大的财力,这些活动的开销,最终“埋单”者只能是重庆民众,甚至是全国民众。这个过程耗费巨大财力,而此前国人居然很少人能看到民生的巨大伤害,可见“红”的迷惑性有多大。
         薄式民粹主义的黑打式“打黑”虽有治安效果,但从总体上看却主要是在推行与民主法治完全背离的暴力型社会管理方式。重庆“打黑”向举国展示了那里公权力违宪违法的肆无忌惮。在那里,刑讯逼供十分普遍且惨无人道,公民人身自由、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可被任意剥夺,连众多警察都遭刑讯逼供,致使全市冤假错案堆积如山。在当时的重庆,薄熙来即党的化身、市委的化身、中央的化身,市人大、市政府对其惟命是从,市政协无人敢对其施政内容表达任何异议,市各级法院检察院办案均不得不仰其鼻息。薄熙来通过纵恿亲信滥施暴力,无制约地运用技侦手段,同时又操控司法,使重庆社会一度笼罩在红色恐怖气氛中。
薄式民粹主义提出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富”概念,但实际上是在“劫富”。这种做法,使宪法中“基本经济制度中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规定受到极大破坏。到薄、王倒台时止,重庆最富有的一批民营企业老板大都因极其可疑的罪名,被整得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
   
        薄式民粹出现并长期推行的原因分析
        薄式民粹主义产生在重庆,并在那里推行四年之久,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出现在重庆是偶然的,但即便不出现在重庆,也会出现在其他地方,这就是必然性。在必然性上,薄式民粹主义的出现和长期推行,至少包括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宪法上的理论困扰。中国宪法的基本概念或原则,在论述上不和谐,造成中国社会的理论困扰。例如,宪法一方面宣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另一方面又留下阶级斗争的尾巴,并将描述国家性质的核心概念定位于专政一词。又如,宪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存在和发展,承诺保障其合法权利,而宪法奉行的整个理论体系,又在逻辑上非常确定地包含了“所有允许非公经济存在只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阶段性措施”的这层意思。如此等等。
 
        第二,文革未被清算。“文革”没有得到彻底的清算和否定,一些具体内容和做法难免死灰复燃。“文革”的很多真相都尚不清楚,连真相都没有,那当然更谈不上吸取教训。薄式民粹主义在重庆展现出很多与“文革”相同的内容和外观,例如运动式施政、公权力组织的红海洋、全权型专案组、变相废止法院检察院公安相互制约的内容,等等。不能彻底清算文革,焉能彻底清算和否定薄式“小文革”。

        第三,地方权力过于集中于个人。各级地方行政区域都是权力高度集中于党委,地方党委的权力集中于书记个人,地方党委书记客观上拥有调动本地一切公共资源,决定、处置本地一切国家机关事务的权力,没有任何刚性的制度能对其进行有效制约。所以,地方党委书记是否遵守宪法、法律,在多大程度上遵守宪法、法律,近乎完全取决于其个人政治、法制素养。

        第四,地方司法不独立。地方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都是地方党委书记事实上的下属,包括刑事案件在内的所有案件的办理,只要书记有明示或默示,这些国家机关基本上都会千方百计去贯彻,即使违宪违法,他们也往往在所不惜。在地方党委书记甚至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面前,地方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宪法、法律条款基本上都形同虚设。

        第五,民众缺乏辨别民粹的能力。民众长期缺乏在本源意义上实践民主的机会,因而不大可能形成和巩固正确的民主观念,故总体来说没有辨别民粹与民主的能力,很容易受蛊惑。

        第六,民众无法了解真相。所有区域性言论传播平台都掌握在当地党政机构及其官员手中,在特定方面的所有信息,基本上是按地方当局的意图定向发布的。这种情况造成民众无法完整了解相关事态之真相,也不可能通过交流不同观点,来辨明是非曲直。
第七,民众不相信法律。民众长期生活在以言代法、言大于法的社会政治环境下,很少直接感受宪法、法律对个人权利与自由的保障作用,因而缺乏宪法、法律信仰,不相信宪法、法律,也无法养成在公共生活中对各方行为首先做是否合宪合法的判断的习惯。
第八,薄式民粹特别有迷惑性。薄式民粹主义披挂着红色迷彩,这使得其内容在中国特定社会背景下对普通民众特别富有迷惑性。“‘左’带有革命的色彩,好像越‘左’越革命”。所以,对重庆的“红海洋”,普通民众很难从组织权限、行为动机、财政经费来源和运用方面审视其合法性。对打黑,只要铺天盖地宣传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罪恶,公权力组织刑讯逼供、“大三长(公检法)”合署办公之类的违法问题就很容易避免被追究。至于说刮共产风跳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马上兑现共同富裕,因其易于迎合人们的速富的渴望,而很容易得到民众叫好。
   
        全面反思薄式民粹主义

        薄式民粹主义遭到决定性的挫败,这是中国之大幸、执政党之大幸。目前,民间和官方都对其进行了反思,但还没有全面击中要害。反思薄式民粹主义逆流是一件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的艰难工作。首要的艰难在于,我们将不得不直面中国政治经济体制的许多深层次弊端。反思薄式民粹的力度,主要取决于推进政改的决心大小。正如温家宝总理在2012年两
会记者会上所言,如果不推行政改,文革还可能重来。

        其次,反思薄式民粹主义之所以困难,还因为查明相关真相有很大难度,须耗时费力。查明全部真相包括查清薄熙来和家人、亲信的违法犯罪事实,及其危害结果。有完整的真相,才能实事求是地全面深入反思薄式民粹主义。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对的反思才刚刚开始。

        反思薄式民粹主义是为了吸取教训。我们要从中吸取的教训初步看来至少应该包括四个方面:必须从法律制度上解决地方权力过分集中于党委、党委书记的问题;必须更切实保障言论自由和人身自由;各级地方必须形成独立的、有公信力的司法,其中所说的独立,主要是独立于当地党委和党委书记;中国领导层应重申“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