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19, 2014

徐贲:美国报纸公布官员受贿劣迹

        戴按:最近。美国加州圣玛利学院教授徐贲2010年写的网文《美国报纸公布官员受贿劣迹》,其标题被改为《美媒曝光的大老虎震惊美国人 笑翻中国人!》,在海外许多中文网站疯传。猜测翻此旧帖者的用意,无非想显示中美政府官员贪腐程度有天渊之别。自然,五毛们也纷纷起来反驳,其主要理由是:大哥不要笑二哥,两个差不多,美国许多法律(如关于政治献金、竞选捐款的法规),使官员得以“合法地贪腐”。
        但这种反驳根本站不住脚,既然“合法”,何来贪腐?既然贪腐,必定非法。你可以说,美国法律存在漏洞(哪项法律没有漏洞?),使官员有机会化公为私。但在未修改法律之前,你就不能说他们贪腐。
        中美两国,谁的官员贪腐更严重?根据国际反贪组织“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发布的2013年各国清廉指数,美国为73分,属于比较清廉的国家,中国只有40分,属于比较贪腐的国家。这与我本人对两国官员的估计相一致。
        中国官员贪腐的程度和广度极为严重,这正是习、王反腐得到许多民众拥护的原因。在这方面自己明明不如美国,承认并努力克服就是了,难道夸大别人的丑,就可以证明自己很美?
        

         根据加州的“公共记录法案”(California Public Records Act),媒体有权取得关于官员个人工资和其他收入的真实、详细资料。不久前,合众国际社记者在调查这些资料时发现,加州官员中有许多“捞外快”(perks)和“揩油”(白拿,freebies)的行为,因此在报纸上曝了光。
        调查发现,加州80名众议员中有24名,40名参议员中有14名,共38名议员没有申报从院外游说者那里得到的好处。这些好处包括被请客吃饭、听音乐会、看球赛,等等。例如,众议员TomTorlakson接受了AT&T电话公司送的篮球赛票和小吃招待,金额为120.99美元。参议员DaveCox从一家人寿保险公司那里接受了大学联赛的球票,价值390美元。参议员George Runner接受一家酒店的招待,金额为151.51美元。参议员Patricia Wiggins由美国银行请吃饭,花销110.95美元。众议员Fiona Ma被请客吃饭三次,金额分别是94.96110.9552.60美元。
        这些外快数额虽小,但不如实申报,却已违法。按照加州法律规定,政府官员接受院外游说招待,招待和受招待的都必须如实申报花销金额,二者的数字必须吻合一致,招待是合法的,但不如实申报则是违法的。加州一般的众、参议员的年薪为95143美元,在这之外,可以有30000美元的额外收入,包括“公事应酬”所得的种种款待和好处。
        在美国,官员和别的职业工作者一样,也要讲职业道德,而其中最基本的一条就是诚实,得到了金钱、物质好处,却不如实申报,那就是不诚实。法律规定,对不申报行为的处罚是每次违反罚款5000美元。
        200912月,加州监察官员行为的“公正政治行为委员会”(FairPolitical Practice Commission)对院外游说者的送礼作了一次稽查,向有违规嫌疑的官员寄去了通知书。收到通知书的大约有1/3的众、参议员和15名他们的工作人员。“公正行为委员会”有责任对官员的操守作有效、切实的监督,不让规定成为一纸空文。该委员会的执行主席RomanPorter已经郑重地对媒体宣布,“对不申报的行为,我们已经开始调查。”
        这次调查会特别注意两类人物,一类是在议会中有影响力的委员会领袖,另一类是2010年要竞选连任的议员。这两类人物掌控着议会的运作,对议会是否能清廉、公正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正因为如此,他们的行为理应受到公众和公共监督机构的特别注意。越有权力的官员,越需要严格监督,这是美国民主政治的原则。
        有的议员已经承认错误,表示要向“公正政治行为委员会”提交修正申报,态度还算诚恳。例如众议员Mike Villines表示:“没有申报,错在我们。我们有申报的责任,什么借口都是白说。”他还承认,自己曾接受过电话公司提供的球票、泊车费和饭钱共计250美元,还有一次124美元的请客吃饭。但也有议员对调查提出不同看法。目前调查正在稽核(audit)阶段,调查的正式结果要在核实了各方的确实材料后才会最后确定,并向公众公布。
        在美国,有许多从事“院外活动”的人士,“院外活动”是利益集团通过游说、公关来影响政府政策决定的合法活动,对象是那些能够在议会中发挥立法、决策作用的人物。“院外活动”虽然是合法的,但名声却并不好,历史上发生过一个州整个立法机构被贿赂的事情。
        今天,美国对“院外活动”有各种具体的法规加以限制、监督,以避免腐蚀、贿赂官员的事情发生。但是,只要有沾到金钱利益的地方,就一定会有灰色地带,一定会有空子可钻。在美国,很少有官员敢明目张胆地受贿,但“捞外快”和“揩油”的事情却并不少见。谁都知道,“捞外快”和“揩油”不会完全与“利益输送”无关,只是经常抓不到确实证据而已。例如,这次被调查的众议员议长贝斯(Karan Bass)就受过Pechanga印第安部落的招待,而且没有申报。2008年,Pechanga部落和其他三个印第安部落被允许在他们的赌场中增加1.7万个“老虎机”。在这次公布官员受贿劣迹的报道中,贝斯被特别点了名。当官的有好处是“合法受贿”,但如果被证实有利益输送,那就会成为必须加以惩处的“非法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