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13, 2014

福山谈中国

戴按:1980年代末90年代初,福山因《历史的终结》一书而声名大噪。该书认为,西方自由民主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后制度,我一直持怀疑态度。实际上,西方各国政治制度之间有差异,而且一直在不断的修正,哪有终结一说?
       民主自由制度与专制制度之间的斗争或竞争,究竟谁胜谁负?窃以为,这个问题远未解决。
       此文显示,像许多西方汉学家一样,福山对中国历史的理解程度想当有限他对中国当代问题的分析,有些有道理,但不全面。

原题:福山到底在《政治秩序的起源》下卷里怎么谈中国的
(2014-11-13,共识网,来源:微思客 WeThinker作者:一毛不拔大师)

        摘要:福山认为中国从秦王朝开始的中央集权的强国家能力是连续的,从封建王朝到现在中国是有政治脉络连续的。中国面临的主要问题一直是如何用法治和民主责任制平衡国家能力,从毛的“随意的专制”到邓的改革在有规则的统治上有明显进步。但离真正的法治还差的远。
   
        微思客按:今年9月,当代著名政治学者,斯坦福大学教授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出版了其“政治秩序”系列的第二卷《政治秩序和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Political Order and Political Decay: From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to the Globalization of Democracy)一书。其所表达的对美国政治衰败的失望立即引起国际学术界和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环球时报》就曾在10月底撰文表示福山在此书中修正了自己之前的观点,将“强大的政府”而不是“法治”或“民主”放到了首要位置,并认为是中国模式的成功促使了福山的这次“三百六十度大转弯”。那么事实是否果真如此呢?本期微思客书评版块就为大家推送曾真正仔细阅读过全书的微博红人@一毛不拔大师的相关读书笔记,一起来看看福山在《政治秩序的起源》的下卷中到底是如何谈中国的。

  福山在《政治秩序的起源》下卷里,继承他受黑格尔的影响,试图强调东亚社会的共性,福山似乎认为东亚国家早已完成国家认同的任务,面对的挑战反而是国家过强和如何成功地引入民主责任制政府及法治。
  然后他用两章专门谈了中国,草草摘要如下:()里是是我根据书中其他部分推测他的意思或自己的评论。草草者就,不准确的地方还请指教。
  谈到中国,福山认为中国从秦王朝开始的中央集权的强国家能力是连续的,从封建王朝到现在中国是有政治脉络连续的。中国面临的主要问题一直是如何用法治和民主责任制平衡国家能力,从毛时代的“随意的专制”到邓的改革在有规则的统治上有明显进步。但离真正的法治还差的远,政权未来的可持续性将严重依赖是否能在法治和民主责任制上取得发现。
  福山在谈论中国(也包括东亚)的法治时认为,中国是少有的不像西方、印度文明、伊斯兰文明和古以色列那样,有基于超自然力量的神权阶层去立法,而神权阶层和掌握政治权力的阶层是分离的。所以在中国,法律实际是法制rule by law,国家是法律权力的来源,而权利不像前面那些文明来自于神授,权利在中国是国家统治者赐予的礼物。因此在中国历史上的法律中很少涉及产权和契约权民事侵权等私法权利。这和西方的普通法与罗马法传统形成鲜明对比(这里似乎有问题了,罗马的神权阶层没有他说的情况,罗马法涉及这么多民事权利还是因为地中海贸易中心的特殊性吧)。
  他特别谈到儒家传统对中国法律的影响,这一传统导致中国文化对法律实际有深深的敌意,因为儒家传统认为世界如此复杂,依赖法律的刻板条文,不如依赖贤人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的妥协决定,因此在中国历代的统治中审理案件更多依赖亲族和乡村,而不是严格的法律程序。法律人员一直就是官僚机构的一部分,这与西方在中世纪刚开始建立官僚机构时就把律师阶层排除在外对比强烈,法国大革命中律师发挥强烈的作用的例子在过去的中国历史中是不可想象的。
  福山回顾了清王朝太迟的立宪,国民党支持一党专制的训政宪法及直到1991年才停止动员勘乱,因此可以说整个中国在20世纪都还没有限制政府权力的宪法。但国民党在1930年通过的民法(后来也很大程度被共产党政权采用)对比历史则有明显飞跃,法律从清律单纯的禁止和惩罚民众转向系统的承认公民的权利和责任,并且采用了现代的财产权概念,抛弃了过去基于乡村和家族的财产权,并且在亚洲第一个承认了妇女的平等权利。
  福山简短回顾了毛时代的任意的绝对专制,这种专制即使在中国封建王朝也是罕见的,因为封建皇帝的权力受到无数规则先例仪式等等的限制,历史上只有秦始皇武则天朱元璋的专制可以作为毛的先例。
  回顾邓的改革对法律的影响,用58年周恩来对法律的轻蔑讲话“我们无产阶级为什么要被法律限制呢?法律要随着时代而变,我们要不断革命也就要不断改变法律以适应革命形式”,说明共产党传统教条对法律的态度。是文革的可怕灾难,让幸存的共产党精英认识到不能再允许一个有魅力的个人领袖依据个人喜好为所欲为,党的制度要有延续性和能够阻止类似的灾难重演,因此重建了一个更依赖制度和官僚机构的中国。(这点与传统共产党体系的区别可能可以作为中国经济成功的一个要素)。但由于对一党专政的坚持宪法的修改更多体现的是对经济改革的解释,而不是能够贯彻真正的法治rule of law
  在改革开放中通过的法律,开始是照搬苏联的法律,但很快转向类似德国的法律体系;同时,由于共产党对私有制的教条,法律上名义的让个人只能拥有地产七十年,理论上政府甚至可以随时收回,但实质大体按西方原则保护了私有产权。(同上,这也许是中国经济成功的重要基础)。
  但是中国的法律在搬西方法律时,把“自然人和法人”改变为“公民和法人”,这看似微小的改变其实问题巨大,因为西方法律里自然人是独立于政府的权利拥有者,而在中国法律里公民的权利还是政府赐予的。因此,这一问题和前述对私有产权的暧昧,导致了对合约的不尊重以及类似农村征地这样会引发巨大社会矛盾的问题。
  福山认为,整体来说在限制政府权力方面中国进展缓慢。举例来说虽然允许民众诉讼政府,但胜率只有16%,还不允许诉讼党。但他大力赞扬了邓树立的最高领导人任期十年的先例,从阿拉伯之春来看独裁者长期盘据在台上是一大问题。(而且任期限制似乎是导致威权政体更法制化的原因,因为领导人不希望自己下台后发生大的变动)。但他也举了重庆薄的例子说明中国目前这种限制系统多么脆弱,并且说近期在宪政化上的倒退遭到了批评。
  中国的改革本质上更多是恢复历史上强国家的传统,纵然还保留毛时代和苏式共产政权的一些元素(单位、户口等)。中国的军队因为战争时期更长,更多高级领导人是从军队出身(甚至毛邓),因此中国的军队比苏联有更多的自治和接近西方的独立军队提拔体系。
  中国的政府越往上层政府日常管理越是独立的一个体系,而下层经常是党政混合。邓的改革虽然没有怀疑过党对政府的领导地位,但他限制了党在日常生活中的角色,使之更像封建王朝中皇帝使用太监去监控官僚机构。
  公务员考试不仅是靠近西方公务员体系,也是在恢复中国传统。现政府也面临封建王朝时很难把中央政权的管制委派到地方的问题,被迫采取了逐层复制功能雷同机构的方式。带来了功能重叠、各地政策不一、人员冗余等问题,据估计在2000年时中国共计有四千万名官员并且仍在增长。
  认为中国的强国家能力既给了毛这样的领导人造成巨大灾难的机会,也给了邓这样的领导人快速做出决策,不像民主国家那样陷入党争和扯皮,使国家快速朝着正确方向前进的能力,92年邓南巡打败极左力量加速市场化转型,没有强国家能力是难以想象的。
  地方政府有一定自治权,农村改革,后续的工业化实际是从乡镇企业开始(而不是私营企业,因为在那么薄弱的基础上,私营企业很难发展?),允许乡镇企业的税收地方政府可以提留甚至默许地方官员挪用,实际使公有企业获利对地方官员和政府有了实际的好处,促进了工业化的发展。同样的情况在尼日利亚巴基斯坦等国只会造成巨大的腐败榨干乡镇企业赚的每一分钱,但中共的纪律和儒家传统保证了乡镇企业的发展。
  腐败后来在增长,1994年的税务改革,部分解决了乡镇企业的税收腐败,后续打击走私和取消军队盈利企业,说明中国的儒家传统(或者说东亚)还是会影响官员使之比其他发展中国家强点。
  但贪腐仍在恶化,政府的自治(指不受个别政治家个人利益的影响)逐渐变得过于自治,很多国有企业和类企业部门——如铁道部在高铁出的问题,越发追逐各自的利益,这种去中心化掠夺现象会越发严重,即使最近的反腐努力也改变不了这个趋势,因为愈发庞大复杂的政府使官员有更多手段掩盖贪腐,令党的监控更加困难。
  中国是威权国家,但是相对北韩和某些阿拉伯国家有更多的责任制,从村级选举到人大,能够部分反应民意,也有一些表达渠道,但更多的仍是抗议(统计说2012年有18万次抗议)。上层政府对和谐的要求超过经济发展,使地方官员愿意通过妥协经济补偿修改规则等安抚抗议者,当然也包括强力镇压。中国人似乎愿意相信上级政府腐败较少(认为好皇帝坏官员?),但2012年以来揭露的案件令此可疑。
  理论上下级政府要服从纪律,但为了有效管理必须让地方政府有自由度,这就带来一系列执行问题和腐败。在封建王朝,皇帝使用太监监控官僚机构,但太监很快也腐败了,于是只能创立监视太监的太监机构,相应的现在,使用党去监控政府,再用纪委监控其余的党员。(意思是还没跳出历史的圈子),而贪腐的官员一定会尽力阻止信息上传,因此真要解决贪腐问题还是要依赖向下的责任制,也就是用自由媒体和被真正赋予权力的公民监督政府。
  78年后的中国政府设置了大量的方法考核监督下级政府,但这仍然只是让他们对上负责而不是对下负责。整个系统的效果还是依赖最高领导人的选择和意图,这与封建中国并无区别。当然在好的领导人手里,他可以不受利益集团的牵制,做出大的艰难的对国家有利的决定,也不用面对民主社会的游说诉讼建立政治联盟教育选民等问题。这种东亚嵌入式自治体系(embedded autonomy)在韩国台湾新加坡日本都有先例,邓开始的共产党已经抛弃他们表面的信仰教条,其实与这些东亚国家在威权时期的领导者一样认识到党的生存依赖于他们治国取得的成绩,但是这种体制面对的仍然是所谓“坏皇帝”问题,它无法根本阻止坏皇帝的出现。封建王朝用了很多方法教育约束皇帝(事实上,清的皇帝几乎没有自己贪腐的),但仍然无法阻止出现暴虐懒惰不称职或者贪腐的统治者(前面特别用薄说明危险)。


  中国现在也面临是否能持续提供好领导的挑战,风险有三个。首先严重的社会矛盾造成了党内有魅力领导利用民粹的(例如薄?)风险;其次是政府被地方、大型国企等利益集团绑架,党的权威比起毛邓时期肯定是在削弱,坚持只发展经济不改革政治不是办法。最后就是党的合法性来源,因为共产党的教条,令其其不能从自己类似过去王朝的历史性获得合法性,只能依赖经济高速增长,但经济一旦逆转合法性就会遇到问题。共产党解决坏皇帝的办法本质上与过去的王朝没有差别,这已经被历史证明不可能长期有效。真正的解决办法还是法治与民主责任制限制政府的权力,这在中国似乎不太可能自上而下进行,因为上层太自负也看不出政治改革的愿望,中国的希望看来还是在快速增长的中产阶级的有效动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