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November 25, 2017

知识界人士就近日北京大规模驱赶“外来人口”事件致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信

(独评,20171125日) 
         20171118日,北京市大兴区发生一起特大火灾,198伤,其中8名儿童遇难。北京有关部门不是反思检讨自己的责任,不是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慰问灾民,反而以此为由,迅速下发通知,集中40天开展以主要是底层民众的“外来人口”为对象的所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通知下发后,大兴等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大规模强力驱赶所谓“外来人口”,导致成千上万底层民众一夜间流离失所,预计还有数十万底层民众将被清理出北京,前景堪忧。
    我们认为,这是一起违法违宪及严重践踏人权的恶性事件,应予坚决制止和纠正:
    在没有任何过渡措施、救济安排、安置方案的前提下,在零下几度的寒冬天气,骤然强令外地人口在几天内无条件搬离租住地,甚至今天通知明天就必须走人,否则停水停电并随意处置其财产和物品,这是对公民生存权、居住权、经营权、就业权、财产权和人格尊严等基本人权的极度蔑视与肆意侵犯,是公然的无法无天。这种执政行为极为粗暴和低端,任何文明社会、法治社会都不可能容忍,必须旗帜鲜明地谴责和反对
    早在2011年,大兴就发生过导致18人丧生的4.25特大火灾,如果政府真正为人民服务,真正以人为本,至少从那时起就该吸取惨痛教训,加大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投入,也不至于再次发生最近的悲剧。最近悲剧的发生,显然主要是政府责任,本来应该问责政府。北京有关部门却反其道行之,迁怒于千千万万徙居北京的外地人,让徙居北京的外地人来承担悲剧的代价。这不仅是对底层民众严重的次生灾害,有违起码的公平正义;更大危害在于,它会遮蔽政府责任,掩盖悲剧的真实原因,从而导致悲剧不断重演。任何一个有公共关怀、有责任心的公民, 都决无可能容忍,必须旗帜鲜明地抨击和抵制。
    有鉴于此,我们强烈呼吁中央政府基于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庄严承诺,对北京强力驱赶主要是底层民众的“外来人口”这一恶性事件进行紧急干预,以防止次生灾害升级及蔓延全国:
    (1)立即叫停北京强力驱赶“外来人口”的违法违宪行为,责令北京市有关部门及有关官员向受害者和全社会公开道歉,同时追究有关部门及有关官员的法律责任及政治责任,并向社会公开相关处理结果,以昭镜鉴,以绝后患。
    (2)对此次因火灾及强力“清理”外地人口的违法违宪行为而流离失所的公民及商户、企业进行紧急救助,依法补偿他们所遭受的损失。
    (3)对北京定位予以纠偏。必须清楚,北京不只集中了北京的资源,而且集中了全国的资源;北京的今天,北京的发展,不仅是北京市民奋斗的结果,更离不开全国人民长期的牺牲和奉献。因此北京有义务感恩全国人民,回馈全国人民, 而不是忘恩负义,以傲慢、歧视和羞辱回报全国人民尤其底层民众。强力驱赶主要是底层民众的“外地人口”这种对自己同胞的歧视,比外族人的歧视更甚,不能让其延续。北京的定位、北京的发展战略必须考虑这一点,必须具有人性、包容性,为包括底层民众在内的“外地人口”留出空间。
    (4)举一反三,全面改革城市产业结构和布局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治理机制,落实进城经商务工的外来人员和农民的公民权利和国民待遇。在落实国家宪法的角度上,阻止一切对公民居住权的粗暴干预,并保障全体公民具有真正的迁徙自由。
20171124
签名(以姓氏拼音为序):
崔卫平(北京学者)、凯(北京教授)、卉(上海 大学教师)、更(北京律师)、 军(成都商人)、峰(香港教授)、陈伟祥(美国在职研究生)、蔡金刚(北京媒体人)、些(河南文学批评家)、储成仿(北京政论作家)、健(西安大学教师)、渔(天津诗人)、君(浙江作家)、丁宁宁(济南 大学教师)、丁朗父(加州艺术家)、 毅(深圳律师)、冯崇义(悉尼学者)、郭于华(北京教授)、郭亦君(北京牧师)、郭学明(大连企业人)、顾文静(广州 大学教师)、贺卫方(北京教授)、伟(陕西退伍军人)、黄海兮(西安作家)、黄汉中(北京律师)、韩桂君(武汉教授)、雪(西安媒体人)、洪振快(北京独立学者)、晓(四川学者)、黄亚香(浙江散文作家)、黄以平(北京学者)、黄巧燕(广州中山大学教授)、瓜尔佳·关燕山(河北诗人毅(上海公民)、管一槕(北京艺术家)、金英杰(北京教授)、贾方舟(北京艺术批评家)、蒋椆媛(广西编辑)、南(河北诗人)、文(北京社会企业家)、庄(山东诗人)、雄(重庆教授)、李春云(北京教授)、李冬君(北京历史学者)、李晓明(北京律师)、 虎(重庆媒体人)·剑(深圳教师)、刘玉安(济南 大学教师)、刘仁宝(烟台 大学教师)、刘亚荣(河北散文作家)、刘苏里(北京书商)、刘书庆(山东律师)、刘建洲(上海 教师)、蓝(北京 诗人)、廖伟棠(香港作家)、霆(北京公民)、黎雄兵(北京律师)、军(济南教授)、孟元新(北京学者)、婕(上海 大学教师)、钱叶芳(杭州 教授)、秦旭东(北京媒体人)、剑(北京独立学者)、石辰阳(上海律师)、敏(浙江 散文作家)、苏小玲(北京作家)、好(北京艺术批评家)、盛祥兰(广东诗人、媒体人)、仝宗锦(北京学者)、辉(北京教师)、唐吉田(北京律师)、唐继无(上海学者)、谭越森(甘肃诗人)、瑛(北京企业家)、王江松(北京学者)、王永生(北京艺术家)、王东成(北京教授)、王清营(广州公民)、王浩林(蚌埠 大学教师)、文东海(湖南律师)、伟(北京独立学者)、强(北京学者)、蜀(武汉独立学者)、邢小群(北京教授)、谢玉华(湖南 教授)、肖雪慧(成都学者)、武(太原作家、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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