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21, 2016

胡鹏池:必须坚持“彻底否定文革”的立场

(《华夏文摘增刊·文革博物馆》第1042期,201689日)
   戴按:胡鹏池和我是在同一时代接受同一教育的人。此文显现的作者的思维方式,乃是文革前进大学的理工科大学生的典型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一言以蔽之,尚未跳出马列主义的框架。例如,文中提到的所谓“一分为二”、“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等概念,完全来自文革前中国大学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这门政治课,在当代学术领域早已过时,例如现代哲学根本就不使用这些概念。所以,作者的这种“批判”,是乏力的。具有现代学术修养的人分析文革这一历史事件,不会使用“彻底否定”之类用语,因为这种用语含有使用者的强烈主观价值,而且含义模糊不清。当然,在对文革总体的价值评价上,也就是肯定、否定的评价上,我是站在胡鹏池这一边的,只是对其思维方式和学术修养的局限性,感到遗憾。

(原载《历史拒绝遗忘——清华十年文革回忆反思集》,中国文化传播出版社,2015年)
  开宗明义: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彻底否定文革”的立场,守住这个底线,不能后退。
一、反对“彻底否定文革”的理论借口是“两分法”
  “两分法”又叫“一分为二”,原本属于“辩证法”的一个命题,在文革前后的中国政治生态中成为毛泽东的“专利”。
  但是“一分为二”的说法并不出自毛泽东的主要哲学著作《矛盾论》与《实践论》。据王若水研究,毛泽东最早使用这个词仅是在1957118日的莫斯科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上。毛在会上说,“其实我们的支部书记是最懂得辩证法的,当他准备在支部大会上作报告的时候,往往在小本子上写上两点,第一点是优点,第二点是缺点。一分为二,这是个普遍现象,这就是辩证法。”
  19632月,著名哲学家、中央党校副校长杨献珍在给党校学员讲解《唯物主义引言》时,第一次提出了“合二而一”的概念,他说事物既是“一分为二”的,也是“合二而一”的。
  1964年,毛泽东用康生作打手,亲自发动了批判杨献珍的“合二而一”运动。毛泽东说:“‘一分为二’是辩证法,‘合二而一’恐怕是修正主义,阶级调和的吧!”“‘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是我写的,这些话触痛了有些人的痛处,杨献珍就是一个,他们出来搞‘合二而一’反对我。”
  对杨献珍“合二而一”的批判长达八年之久,杨本人在文革中因“61人叛徒案”惨遭八年“牢狱之灾”。
  综观在毛的时代,“两分法”喊得震天响,但在政治生活中从来没有起过什么好作用。
  毛本人对“两分法”更是采取了唯心主义的态度。1962年前,他经常运用“一个指头与九个指头”的关系来界定工作中的错误与成绩的关系,“成绩”被不适当地夸大,“错误”
不仅被缩小甚至被无视。“大跃进”是非常严重的错误,19601961年更是饿死人的高峰期,毛在私下场合也曾表示“一个指头与九个指头”不适用了,可能是“三个指头与七个指头”的关系,但在公开的场合仍然坚持“一个指头与九个指头”的关系,坚决不松口。刘少奇在1962年初的“七千人大会”的讲话中沿用了毛的私下讲话,提出“三七开”,即成绩占七成,错误占三成,局部地区更是“倒三七”,由此得罪了毛泽东,成为毛泽东打倒刘少奇的最早动因。而到了文革前夕,毛泽东为发动文革制造舆论,将许多战线、许多部门描写得一团漆黑,例如将文艺战线定性为黑线,将教育战线定性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我们学校”,将文化部定性为“才子佳人部”,将中宣部定性为“阎王殿”,将彭真领导的北京市委定性为“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哪还有什么“两分法”。
  刘少奇与林彪是毛先后提拔的接班人,毛在提拔他们时对二人的评价往往也有点“两分法”,及至打倒他们的时候,“两分法”就抛到“爪哇国”去了。
  毛时代过去后,“两分法”重新由政治领域退守到哲学领域,作为辩证法的一个重要观点及方法被保留了下来。30多年来,我们反思文革,问责毛泽东,却几乎从来没有对“两分法”的理论与实践作出过像样的总结与反思,仍然认为“两分法”是一个正确的方法,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用。以至于发展到今天,当涉及到文革评价的问题时,有些人仍然根据“两分法”质疑或反对“彻底否定文革”,反对将文革定性为“十年浩劫”。这其中就包括我的几位校友。
  其中一位理直气壮地说:“现在,我们要大声地说:文革必须否定,但不能彻底否定,更不能简单否定。”这位朋友正是自以为是地运用了“两分法”,发现文革存在着“合理成分”。在此基础上,他又进而提出了所谓的文革研究的“新课题”——研究文革中的大民主。
  另有一位说:“三十年来‘彻底否定文革’收效甚微,其原因除了当局在实践上并未彻底否定之外,还在于文革不能彻底否定。”他还说:“否定文革必须对文革中发生的种种事物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如果不加分别,笼而统之地彻底全面否定文革的一切,势必如同倒脏水时连同澡盆里的孩子一起倒掉那样,不但无法得到人们的认同与肯定,反而会招致反对与批判。”这位朋友也是在运用“两分法”,寻找文革的成绩。
  最近,蒯大富同学在“425”校友聚会时更是主张:“文化大革命总体上是错误的。应该给予否定,因为没有法律保证的大民主只能对国家对人民造成巨大的伤害。但是我们不能形而上学的搞什么全盘否定而是应该辩证的“扬弃”。错误“全盘否定”文化大革命,使人民失去一切监督政府官员的手段。这是中国目前官场上大面积腐败的重要原因。”上述这些人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文革应该否定,但不能彻底否定。”
  我们不能粗暴地否定他们的观点,而要仔细想想他们所凭籍的“道理”。
  他们认为:“彻底否定文革?这个世界上有‘彻底’的事吗?”
  从哲学上讲,确实也没有!
  他们还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应该‘一分为二’,难道文革能例外吗?”所以对‘文革’也应该运用‘一分为二’的方法。”
  从方法上讲,似乎也应该。
  所以,首先存在着如何理解“彻底”?又如何理解并运用“一分为二”?
  基于这样的原因,笔者终于认识到有必要对“两分法”作一次破题再认识。
二、对“两分法”的再认识
(一)“两分法”只是“辩证法”的一部分
  一般认为“辩证法”有三大规律:对立统一、量变质变、否定之否定。除了“三大规律”外还有“五大范畴”1、内容和形式;2、现象和本质;3、原因和结果;4、可能性和现实;5、偶然性和必然性。此外还有什么基本点之类的概念。
  进入书斋的“辩证法”是一个很复杂的东西,但在日常生活中的“辩证法”又是一个简单、朴素的东西。社会生活中到处都有辩证法,比如公众常将没有“辩证法”的东西叫做蛮不讲理;将“辩证法”过头了的东西叫做诡辩。
  一般认为“三大规律”中的“对立统一的规律”是基础规律,又称矛盾定律。主要讲事物的运动与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斗争性和同一性是矛盾的两大属性。“一分为二”侧重于矛盾的斗争性,“合二而一”侧重于矛盾的同一性;“矛盾”之说侧重于同一事物内部矛盾的斗争与统一,“对立”之说侧重于不同事物外部的斗争与统一。
  自然科学中有一个“牛顿定律”,它是“牛顿三定律”的总称。第一定律是“惯性定律”,物体在没有受到外力作用下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第二定律是关于作用于物体上的外力与物体质量、加速度的关系,得出公式FMA;第三定律阐明了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关系: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用矢量公式F=-F来表达。
  牛顿三定律是一个完整的、有机的体系,如果只知其一或其二,就不是“牛顿定律”的全部,能够解答的问题是有限的。
  “辩证法”也是如此。“对立统一规律”是三规律之一,“两分法”又是“对立统一规律”的一部分。“两分法”并不等同于“辩证法”,它只是“辩证法”的一部分的一部分。
(二)“两分法”的应用有限定条件
  虽然,人们一般认为“牛顿定律”是普遍规律,但学过《普通物理》的人都知道“牛顿定律”也有其限定条件,它只适用于低速运动的物体;只适用于宏观物体,不适用于微观原子;它的参照系应为惯性系。
  笔者由此联想到“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虽然它们也是普遍规律,但一样也有其限定条件。它适用于一般的、普遍的社会生活中的事件及人物,而对一些特殊历史事件、特殊历史人物,“两分法”并不适用。
  不适用于“牛顿定律”的物体运动,是指运动速度趋近光速时;不适用于“两分法”的特殊历史事件是指人类历史上“反人类”的大灾难,特殊历史人物是指罪大恶极的“反人类”犯罪分子。此外,还有一些历史上被定性了的,作为负面文化象征的反面人物,也不需要再去对他们作“两分法”分析。
  在当代国际社会,自从“911事件”发生后,极端分子的“恐怖活动”以及国际社会达成共识并通力协作的“反恐斗争”成为这个时代的主要斗争之一。而这种斗争反映到我国来,近期在我国也陆续发生了几起暴力恐怖事件。
  据说最近有这样一篇讲话(未经媒体公开证实):
  “我反对一切针对平民的恐怖主义行为,无论你的命运是多么悲惨,或动机是多么高尚,当你把伤害无辜的普通人作为手段时,你就是人类的敌人、可耻的懦夫和人人可诛的罪犯。
   我没有兴趣听你的任何故事,不会在乎你的诉求,不可能跟你谈判并妥协,唯一要做的事就是:当场格杀,事后追剿,绝不原谅。”
  你拥护这则讲话吗?我是拥护的。
  你在这则讲话中发现了什么“两分法”吗?我没有发现。
  因为“一切针对平民的恐怖主义行为”,都属于罪大恶极的反人类罪,犯这样罪行的人就成了“人类的敌人”、“人人可诛的罪犯”,都不适用“两分法”。
  当然这是定性后的结论。“两分法”在对他们定性时已经运用过了,定性后的批判与处理不再需要“两分法”。任何认为对“一切针对平民的恐怖主义行为”也要“两分法”的主张,主观上从观念模糊,是非模糊开始,必然演变成不明是非,颠倒是非,客观上是姑息养奸,为虎作伥。
  在分析这类案件,确定案件的性质过程中仍然要用“两分法”;在对疑犯的犯罪事实作定量分析时也用得到“两分法”;在分析发生的社会原因与历史原因时更用得到“两分法”。这就是为什么同样都是“暴力恐怖事件”的疑犯,有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有的判处“有期徒刑”;也是为什么要对其产生的原因作具体的分析,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对“文革”定性后的批判不能再去应用“两分法”
  将前文中所提出的观点概括如下:
  1、“两分法”不是辩证法全部,只是辩证法三大规律中的一部分的一部分;
   2、“两分法”是普遍方法之一。但在运用“两分法”时要与其它辩证法规律综合运用,避免简单化与片面性。
   3、“两分法”是有限定条件的,它只适用于一般的社会历史问题及一般的社会历史人物,而不适用于罪大恶极的“反人类”的历史事件与历史人物的定性后的批判与处理。
  笔者认为,反右派、大跃进,人民公社、大炼钢铁、文化大革命——也包括在“文化大革命”这个大运动的名目下所包含的许多小运动,如破四旧、清查五一六、一打三反等,对这些运动定性后的批判与肃清都不再适用“两分法”,都应该“彻底否定”或称“全面否定”。
  中国历史上的一些罪恶事件:如白起坑卒、秦始皇焚书坑儒、清兵入关时的扬州、嘉定大屠杀事件。
  中国历史上一些负面文化的标志性人物:如指鹿为马的赵高、口蜜腹剑的李林甫、卖国求荣的秦桧、认贼作父的石敬塘、引清入关的吴三桂、曲线救国的汪精卫等奸佞及卖国贼。
  世界历史上的希特勒发动的法西斯战争、纳粹杀害犹太人与奥斯维辛集中营(1940年至1945年)。
  台湾“二二八”事件(1947228日)。
   斯大林大清洗,即前苏联的“大肃反”运动(自1937年始)。
   卡廷森林屠杀(1943413日在俄罗斯卡廷附近的森林中,发现埋藏着一座万人坑,坑中大约有4000名波兰军官骨骸)。
   前苏联的大饥荒,乌克兰大饥荒。
   柬埔寨红色高棉运动、金边事件。
   日本侵华战争、南京大屠杀(19371213日)、日本慰安妇问题。
   当代美国发生的911事件、美国频发的校园抢杀儿童事件。
   希特勒、墨索里尼、东条英机、波尔布特、萨达姆、卡扎菲、本拉登等近现代史的专制独裁人物均属此列。
  在上个世纪中期发生的中国“文化大革命”(1966年至1976年)是这类“反人类”性质事件中范围最广、危害最大、影响最深的历史事件。当年在作历史决议时经过了“四千人大会”的充分讨论与辩论,最终作出了“十年浩劫”,必须“彻底否定”的历史结论是正确的,是必须坚持,绝不能后退的。
  以上所举的“文革应该否定,但不能彻底否定”的主张,主张本身是错误的,但对提出者也应当“两分法”,有的提出者是脑子不清楚、观念模糊的问题;有的甚至还有善良的动机;但这个口号的实质就是为“文革”局部翻案的主张,起到了妨碍国民从文革浩劫中充分吸取教训的坏作用。
四、关于“坏事变好事”
  有人认为“坏事变好事”也是“两分法”。这是反对“彻底否定文革”者们的最后一招。
  他们认为就算文革是“浩劫”吧,最起码也有“坏事变好事”的作用,没有文革就没有文革后的“改革开放”,所以对“文革”仍然要“两分法”。
  汪东兴就是这样的看法,而且这种看法具有普遍性。
  笔者认为这种看法不能算完全错,但必须要将几个概念进一步搞清楚:
  1、“错误”与“坏事”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一般性的坏事”与“大规模、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的反人类的坏事”更不是一回事。我们可以原谅错误,但不可以原谅坏事。我们可以对“一般性的坏事”在局部范围内处理与反思,但对于“大规模的反人类的坏事”必须动员全社会彻底否定。
  2、“坏事”发生前,“坏事变好事”既不是“预后”,更不是目的。坏人做坏事,不能以“坏事反正会变好事”宽解自己、甚至理直气壮。好人也不能以“坏事反正会变好事”放弃斗争,姑息养奸。
  3、“坏事可以变好事”,这是辩证法,但不是“两分法”。
  我们前面说过,“两分法”只是“辩证法”的一部分的一部分。
  文革是坏事,对文革这样的坏事不能用“两分法”。但是没有文革就不可能有改革开放,这是辩证法中的“否定之否定”。
  希特勒是坏人,对希特勒这样的坏人不能用“两分法”。但是希特勒犯下的法西斯罪行促进了德意志民族的反省,这是“否定之否定”。
  4、“坏事反正会变成好事”这一命题不成立。并不是所有的“坏事”都能转化为好事。有时这一件坏事是另一件坏事的基础;有时这个领域里的坏事是必然要发展成另一个领域内的坏事的;大坏事往往是小坏事的积累,小坏事往往又是大坏事的预演。
  例如“反右派”是坏事,它是另一件大坏事“大跃进”的基础之一;“大跃进”是经济领域内的坏事,而“文化大革命”就是“大跃进”在政治领域的延伸与发展;“反右”比起“大跃进”与“文革”是小坏事,但却是这两件大坏事的预演。
  5、只有当“坏事”发生后,“坏事变好事”才是目的。但这是好人的目的,是全社会的目的。千万不能将这个“目的”寄希望于做坏事的坏人。有的坏人能从一、两件坏事中汲取教训,改邪归正;有的坏人则干了一件又一件,“坏事做绝”,直至灭亡或死亡。
  6、“坏事变好事”是有条件的。只有将坏事充分揭露,将坏人绳之以法,正确地充分地吸收“坏事”的教训,根除了“坏事”产生的土壤,坏事才有可能转化为好事。“彻底批判文革”的全部意义就在于清算它的罪行,铲除它的土壤,从根本上防止此类“坏事”会在某一个适合的气候下借尸还魂、卷土重来。
五、如何理解“彻底”?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从哲学意义上讲,世界上并不存在任何“彻底”的事物。所以对“彻底否定文革”中的“彻底”不能机械地理解。
  所谓的“纯净水”不过是将微量元素控制在一定的行业标准内。倘若是治理一条已经严重污染的河流,倾东海之水也不可能让其达到“纯净”的程度;但如果能做到河水里能养鱼,养出来的鱼还能吃,所含的有毒元素不超标,这就算是“彻底”了。
  同样,清算文革罪行,罄南山之竹也难书其恶。“彻底否定文革”中的“彻底”是一个不断逼近的过程,就像数学里的“求极限”一样,达到一定的程度就算是可以了。
  例如在德国,即便现在仍然有极少数残存的纳粹老人及少数对历史无知的青年仍然崇拜希特勒,但这个国家的政府与主流民意已经高度一致,这个国家的内政外交政策也是高度一致的,这就算“彻底”了。
  又如秦始皇“焚书坑儒”,这在历史上早已臭名昭著。在毛时代曾经一度附体还魂,沉渣泛起。毛既死,尽管对毛的评价仍有分歧,但“焚书坑儒”仍然复归臭名昭著的原位。即使是“毛粉”,也没有什么人再去颂扬“焚书坑儒”这件事。这也算是一种“彻底”。
  对文革的彻底否定,“历史决议”已经有了,如果能做到以官方的名义正式成立一个
“文革博物馆”,或者正式设立一座“文革非正常死亡者碑”,倘若更进一步能做到像对待“南京大屠杀”一样去“申遗”,这也可以被视作是“彻底”了。
六、所谓的“群众参与”不能成为反对“彻底否定文革”的理由
  反对“彻底否定文革”还有一条重要的理由:文革是一场广泛的“群众运动”,这样一场由广大群众参与的群众运动怎么能“彻底否定”呢?
  有位朋友提出“文革能彻底否定吗?”的问题,并作了颇为“精辟”、颇具代表性的论述。全文录于此:
  “三十年来‘彻底否定文革’收效甚微,其原因除了当局在实践上并未彻底否定之外,还在于文革不能彻底否定。
  文革作为几乎涉及中国社会全社会的一场空前广泛的社会运动,各种社会力量必然要在文革中充分表现自己,力图以自己的面貌推进或阻止文革。因此,文革中发生的各种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物或事件,有些可能是顺应社会前进方向的,有些则可能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前者不应否定而应进一步予以推进,后者则应予以否定并找出其根源与后续,以便杜绝其今后继续危害。因此,否定文革必须对文革中发生的种种事物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如果不加分别,笼而统之地彻底全面否定文革的一切,势必如同倒脏水时连同澡盆里的孩子一起倒掉那样,不但无法得到人们的认同与肯定,反而会招致反对与批判。”
  这位朋友将文革没有被“彻底否定”的原因归结为两点:
  1、当局在实践上的不作为;
   2、文革本身不能彻底否定。
  笔者认为前一点的原因是归结得对的,但后一点的原因却归结错了。我们举一个类似的案例“日本发动侵华战争”进行比照分析:如果按照这位朋友的这种逻辑,用来分析日本人发动的侵华战争,势必得出这样的结论:
  六十多年来,日本军国主义之所以没有被彻底否定,近年来日本国内的右翼势力又日趋抬头,其原因除了日本当局在实践上并未彻底否定军国主义外,还在于“军国主义”本身不能被否定。
  同样,前面一点是对的,后面一点却是大错特错了。所以,尽管有时候有的道理很“堂皇”,挺像是个“道理”似的,但如果找上一个恰当的参照物进行比照,其中的谬误就立刻显现无疑。假设一个日本人,而且是一个有狭隘民族主义情绪、有军国主义倾向的日本人,那么上述一段话完全可以由这样的日本人说出来,只需将“文革”与“侵华战争”置换,将“中国”用“日本”严格置换就行了。
  经过置换后的这段话如下:“那么侵华战争作为几乎涉及日本社会全社会的一场空前广泛的社会运动,各种社会力量必然要在侵华战争中充分表现自己,力图以自己的面貌推进或阻止侵华战争。因此,战争中发生的各种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物或事件,有些可能是顺应社会前进方向的,有些则可能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前者不应否定而应进一步予以推进,后者则应予以否定并找出其根源与后续,以便杜绝其今后继续危害。因此,否定侵华战争必须对战争中发生的种种事物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如果不加分别,笼而统之地彻底否定这一场战争的一切,势必如同倒脏水时连同澡盆里的孩子一起倒掉那样,不但无法得到人们的认同与肯定,反而会招致反对与批判。”
  请问,十三亿中国人能有几人认可这段话?
  我们不能否认也不必要去否认,当年群众参与文革的程度确实是很高的。那是因为:
  第一、有一个神话般的领袖。
  通过多年的个人崇拜发展成个人迷信再发展成造神运动,中国人民有了一个神话般的领袖。正如资中筠先生所说:“因为有一个非常自信的神话领袖,领袖个人认为把群众都发动起来,能拥护他一个人,打击所有他要打击的敌人,所谓‘指到哪里打到哪里’。”
  第二、有一个迷惑人的理论。
  经过多年的“反修防修”及“四清运动”等无数政治运动,毛泽东发明了一个“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并被林彪奉之为马克思主义的“第三个里程碑”,是马克思主义的“顶峰”。
  第三、有两个“假想敌”。
  毛泽东通过多年来强调两个阶级、两条路线的斗争,通过反修防修,四清运动的实践,为广大群众制造了国际国内的“假想敌”。这个“假想敌”在国际上就是所谓的“亡我之心不死”的“美帝与苏修”,在国内则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毛泽东说,如果让资本主义复辟,无产阶级专政就会变成资产阶级专政,法西斯专政,就要千百万人头落地。
  一边用“千百万人头落地”吓唬老百姓,一边却在进行着“千百万人头落地”的文化大革命。
  有了号令一切的神话般的领袖,有了荒谬不堪且能迷惑人的理论,又有具体的斗争对象,还有一个“解放全人类”的崇高目标,所以群众参与文革的程度确实非常高的。
  同样不可否认的是,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时日本国民的参与程度也是非常高。
  他们也有他们的神话般的领袖:天皇陛下;他们也有他们的迷惑人的理论:大和民族优越论;他们的目标也很鲜明:开疆扩土,为在狭窄国土上生存的大和民族寻找更大的生存空间;他们也认为“对华战争”关系到他们民族的生死存亡;他们还有美好的愿景,建立以大和民族为领导的“东亚共荣圈”,造福于东亚,甚至造福于世界。从某种意义上讲,日本国民参与对华战争的程度还要高于我们的文革,日本国民为这一场他们所谓的“圣战”献出了无数鲜血与生命。请问,你能以“群众广泛参与”的理由反对彻底否定日本军国主义吗?同样,我们也不能以“群众广泛参与”的理由反对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
  有人指责本文作者:乐于对事物进行简单类比;不懂得不同类的事物是不能对比的。甚至说:日本人的侵华战争是侵略战争,而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不是战争,是目的在于改变中国社会的社会运动,所以二者没有可比性。
  我要问这位指责者,你的脑子还是不是清华大学生的脑子?我问的问题是“10斤大米加2斤羊肉等于多少”吗?大米与羊肉分属于“粮食”与“肉类”这两个“小同类项”,它们既不能相加也不能对比,但是它们都是“食物”这个“大同类项”,它们都能给人类提供生命所需要的卡路里,在计算它们的营养价值时是既能相加也能对比的。
  侵华战争是战争,文化大革命是政治运动,它们都属于“反人类”。在“反人类”的罪行上是完全可以对比的。虽然两者能对比,但是两者仍然有差别。“侵华战争”是外国人残害中国人,而“文革”则是中国人残害中国人。
  有一位校友为了说明这两者之间的差别,举了一个例子:比如一个女孩子被社会上的流氓强奸了,另一个女孩子被自己的父亲强奸了,请问他们的犯罪性质与犯罪程度能一样吗?显然是不一样的。前者是流氓罪,也许判个十年八年的“有期”就行了;后者除了流氓罪还是乱伦,应当判“无期”。即使不判“无期”,也要在原有的“有期”上再加上三年、五年的。
  由于这位校友在举例时有的用词不恰当,遭到了一些人的批评,但笔者认为这位校友所举例子的真理性却是不容置疑的。
七、如何看待“爱国精神”与“解放全人类”?
  我的上述见解在博客上发表后,引起网友“小红旗”的评论。对此我表示真诚的欢迎与感谢,因为他让我认识到我的上述论述还不到位,启迪了我的再思考。
  “小红旗”先生的评论全文如下:这里的逻辑太荒诞了!关键在于,混淆了判断的主体。当年日本民众参与了侵华战争,今天的日本民众还是在肯定侵华战争。在日本人看来,对华战争当然不能彻底否定,当然具有“爱国精神”。这一点,他们始终没变。但中国人不这么看。中国人一直都在彻底否定侵华战争,今天是,以前也是。对于同一个事物,不同利益立场的人肯定有着不同的判断。在此,作者在论证过程中偷换了主体,导致了荒谬的结论。说什么,日本人以前广泛参与侵华战争,现在彻底否定侵华战争。这是荒谬的。因为,彻底否定侵华战争的是中国人,而不是今天的日本人。
  群众参与当然能够证明文革的合理性,这说明了文革符合当时最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如果不是这样,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全国的响应。另外,文革不能被否定,这不是一个逻辑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是现实的各种社会矛盾让人们怀念文革,怀念毛主席的。
(一)少数日本人的立场也是应当彻底否定的
  “小红旗”先生说:“对于同一个事物,不同利益立场的人肯定有着不同的判断。——彻底否定侵华战争的是中国人,而不是今天的日本人。”笔者认为这里的确存在着看问题的立场问题,关键在于哪种立场才是正确的?笔者认为中国人的立场是正确的,也是二战后的国际法庭作了历史结论的,不仅得到全世界人民的支持,而且全世界人民与中国人民的立场是完全一致的。所以说,“彻底否定侵华战争”是全人类的立场。某些日本人复活军国主义的立场是错误的立场,是与全人类的价值取向背道而驰的立场,也应当彻底否定。
  二战后的德国人民与全世界人民采取了一致的立场,他们自己彻底否定了法西斯战争。也正因如此,德国才能迅速医治了战争带来的精神创伤,重新以健康的力量融进了国际社会。而当今的日本在军国主义倾向的裹挟下,正又一次成为亚洲乃至世界和平的不安定因素。
  文革也有类似的情况,“四人帮”的残渣余孽、文革的遗老遗少当然不可能彻底否定文革。多年来当局的不作为,导致年轻一代对文革无知。而当今社会所积累的问题,尤其是越演越烈的贪腐现象,导致社会矛盾加剧,于是一些对文革无知的年轻人就天真地认为再来一场文化大革命也不错啊。
  这种现象的产生,恰恰说明了“彻底否定”文革的必要性。(二)被军国主义利用的
“爱国精神”也是应当彻底否定的“小红旗”先生说:“在日本人看来,对华战争当然不能彻底否定,当然具有“爱国精神”。这一点,他们始终没变。”
  日本国民参与“侵华战争”有没有体现他们的“爱国精神”呢?当然有。但是这样的
“爱国精神”被军国主义利用了来杀害中国人民,破坏世界和平。这样的“爱国精神”不仅是狭隘的,而且是罪恶的;这样的“爱国精神”越是发扬,他们在侵华战场上的表现越勇敢,越嗜血,犯的罪越大。这样的爱国精神也是应该彻底否定的。
  相反,当年在日本国内也存在着反战力量,甚至还有日本反战人士来华参加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这在当年当然会被日本当局及日本社会的主流舆论视作为“卖国行为”,但历史证明,正是这样的“卖国行为”恰恰代表了日本人民的良知与正义。
  当年的中国群众参与文革的积极性也很高,因为他们也有一个崇高的思想:反修防修,解放全人类。然而其实际后果他们不仅没有“解放全人类”,却对自己的同胞造成了残酷的伤害。这样的“崇高思想”也是应该彻底否定的。
  同样,当年在文革中同样存在着反文革的力量,如王容芬、遇罗克、刘文辉、陆洪恩,张志新、李九莲、钟海源、黎莲,也包括反林彪的伊林、涤西、舒赛、石仁祥,我们清华的易振亚、万会秦(曾是笔者的同班同学)等。正如傅国涌先生所说:他们当年对“文革”的清醒和洞察才是我们民族最宝贵的精神资源,他们身上显示的道德勇气也是人类文明赖以生生不息的根本动力。
  结论是:
  1、人人都有自己的立场,只有当自己的立场与全人类的立场一致时,才是正确的;
   2、当“爱国精神”被军国主义利用时,这样的“爱国精神”是应当彻底否定的。当“解放全人类”的“崇高精神”被利用来对同胞残害时,这样的“崇高精神”也是应当彻底否定的。
  对于我的上述回复,小红旗先生回复说:“嗯,说的好!”
八、文革的“澡盆”里有没有“孩子”?
  行文至此,我们还要解决一个问题:文革究竟有没有成绩?对文革中的所谓的“成绩”
又如何看待?反对“彻底否定文革”的朋友,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总是担心“倒脏水时连同澡盆里的孩子一起倒掉”。如果真是“倒脏水时连同澡盆里的孩子一起倒掉”,那当然是大错特错了。
  问题是“文革”这只“澡盆”里有没有如他们所说的“孩子”?如果,明明没有什么
“孩子”却不肯将脏水彻底倒掉,那么还要依恋这盆脏水干什么呢?发臭啊?如果澡盆子里真有“孩子”的话,再小的“孩子”也是非常醒目的,当然“拇指姑娘”除外。“拇指姑娘”在安徒生童话里才存在,我们不能用童话里的想像分析现实中的文革。
  在现实中,如果真有“文革成绩”这个“孩子”,即使是襁褓中的婴儿,他与这只“文革澡盆”的体积比也是相当大的,谁都看得到。当初主张“彻底否定文革”的人不可能看不到,当年拥护“彻底否定文革”的十几亿中国人也不可能看不到。
  于是,那些人带着对文革依恋不舍的感情开始挖空心思地找“孩子”,在当局许多年不作为的大氛围下,他们声称找到了,而且不止一个,竟然有四、五个。
  请看,他们找到的是什么?
  1、文革以人民群众实行民主权力解决官民矛盾的思路是正确的。
   2、文革早期在群众组织中曾经实行过逐层递进的民主机制,甚至优于西方的普选民主制。
   3、文革早期对“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批判,解放了思想。
   4、文革中强调干部联系群众,使很多干部形成了以群众利益为第一要务,为群众负责胜过为上级负责的工作作风。
   5、文革中涌现了不少新生事物:
   (1)群众性的地震预测预报工作取得了弥足称赞的成就。
   (2)农村建立了以“赤脚医生”为标志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中国的人均寿命大幅提高。
   (3)文革期间尝试的从工农兵中招收大学生的大学招生方式,强调大学生应该具备社会实践经验的方向没有错。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笔者认为,对于以上每一项具体问题都不是一、两篇文章能说得清的,根本问题除了立场外还有思想方法上的问题。
  第一、文革毕竟历经十年,在十年的时间长度内社会也不可能没有一点进步与成绩。
“时间积累带来的进步”与“文革本身的成绩”,两者完全是两码事。“时间积累带来的进步”原本就不在文革“澡盆”中。有的人是故意混淆,也有的人是眼神不好,误将“澡盆”
外面的东西重影成“澡盆”之内了。
  第二、文革的“澡盆”里确实有一些东西,它们有没有价值?价值的正负与几许至今没有形成共识。比如“文革大民主”,在某些人看来是“宝贝疙瘩”,在我们看来就是“老鼠屎”。
  第三、不能完全排斥文革的“澡盆”里确实存在着一些略有价值的东西,但比起文革的罪错来它是无穷小,在对文革作定性分析时必须作“忽略不计”的处理,并不影响“彻底否定文革”。
  就好比是文革澡盆的脏水里有几只蚂蚁或蝌蚪,它们本身的价值就很小,保存它们的价值就更小,就让它们随着脏水一齐倒掉了。倒掉就倒掉吧,没有什么可惜的?
  有人反对笔者的这个“无穷小”的说法,问道“凭什么”?在此,我要明确地告诉他:凭的是价值观。
  我们不说大兴、道县等地发生的惨绝人寰的大规模杀人案,也不说“破四旧”这样大规模破坏中华传统文化的愚蠢、疯狂的行为,就说说我们身边发生的事。
  文革中,在我曾经认识的人中死了两个人。一个姓杨,40多岁,外语老师,据说是蒋南翔的英文秘书。他被414总部派到“414报编辑部”来工作,他来了没几天,实际上什么工作也没干。他那白晰的四方脸,一尘不染的朴素而干净的穿着,温文尔雅的谈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过了一些日子,杨老师不来了。又过了一些日子,同一编辑部的周同学告诉我,杨老师自杀了,可能是家庭出身或本人历史有问题。另一位是朱玉生,房01班学生。196874日凌晨2时左右,朱玉生在科学馆后门附近走动,被老团设在闻亭的岗哨射中,当场毙命。玉生也曾在“414报社”呆过几天,也没有干什么事。他留给我的印象就是他的天真幼稚以及他那年青生动的娃娃脸。
  杨老师死于大规模武斗前,朱玉生死于大规模武斗后,那时我已回家了,是小高的来信向我报告的此噩耗。
  这就是我说的文革罪错“无穷大”,只有当你认识到文革对无辜人类的残害是骇人听闻的“无穷大”罪错时,你才能认识到你说的那些所谓的“文革成绩”是微不足道的“无穷小”。
  朋友: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吗?你如果还不明白,那就只能说你“灵台如花岗之岩,良知如玄冰之冻”了。你的脑子坏掉了,你的良知死掉了。你以为你文革中享受了“大民主”,你以为你现在所有的这些“觉悟”是文革带来的。朋友,我宁愿不要这所谓的“觉悟”,也不愿意看到我们这个民族曾经遭遇的如此残酷又无谓的“血与火”。
九、最后的责任究竟是什么?
(一)我们这一代人的“最后责任”究竟是什么?
  前几年,一位校友提出“我们这一代人最后的责任”,曾得到许多校友热烈响应,一度成为“名言”。
  什么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最后责任”呢?他说:将自己知道的“真相”说出来,“为后代留下真实的记录”。还说“正确与否,听凭后人评说。真实比正确更重要。”
  其实他的意思就是三个字:“说真相”。甲知道一些历史真相的,动员甲说出来;乙也是知道一点历史真相的,动员乙也说出来;丙说我在文革中是个小人物,不知道什么历史真相,那么你就再想想,究竟有没有?
  无疑,这句话具有积极的意义,它对发动群众回忆历史,抢救民间记忆,反思文革起到了一定程度的推动作用。
  历史属于社会公共领域,每个人都有言说历史的话语权利。历史亲历者,讲述自己经历过的历史天经地义。重大历史事件的亲历者,无论是现场参与者或是现场目击者,讲述历史不仅是必要的,也是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与社会责任。尤其是重大历史事件的“独家回忆”
能起到填补历史空白的重大作用,能为历史事件提供丰富多彩的画面。
  但同样无疑的是,这句话从一开始起就有明显的负面的意义。因为对于许多个人而言,他们并没有多少“真相”可回忆,难道他们就没有什么“最后的责任”啦?即使对于有真相可供回忆的个体,难道说出了真相就算完事,就算完成了最后的责任了?显然不能这样理解。
  究竟什么才是“我们这一代人最后的责任”呢?
  笔者认为:研究文革历史,昭示文革罪恶,清除文革影响,铲除文革土壤,记取文革教训,从根子上保证文革式的反人类性质的大折腾永远不再发生,这才是我们这一代人最主要的责任、最根本的目的。“说真相”是这个大目的中的小目的,或是要达到这个大目的的途径之一,当然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而要达到这个根本的目的,势必涉及对文革主要肇事者的问责及对诞生文革体制的批判。当然这个“根本目的”也许不是一代人所能完成得了的,需要好几代人不懈的努力。
  而这位校友的提法却将研究文革中最主要的责任及最根本的目的放在了次要的地位,轻描淡写,故意漏球,而将个人对自身的反思放在首位。我的这位校友也是我在文革时的老朋友。当我看到他的那篇文章,我就意识到几十年不见,我们在对“如何反思文革”的看法上有了原点上分歧,这种分歧很有可能会沿着“剪刀差”发展。果不其然,这位老朋友在其后几年又相继提出了“剥洋葱”、“文革研究的新课题——总结文革时期的大民主实践”等概念及主张,他甚至将文革看作“或许是历史上中国民众被官方赋予‘民主’和‘自由’最多的时期”。至此他所谓“最后责任”的指向也就不言而喻了。
(二)所谓的“剥洋葱”,其实质就是“错误言论人人有份”
  我也不同意他的什么“剥洋葱”,剥得眼睛流泪还要剥。《剥洋葱》是199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德国人君特·格拉斯写的一本回忆录。格拉斯的这本书记叙了他从12岁到32岁的生活经历。他说“我曾被纳入一个体制,而这个体制策划、组织、实施了对千百万人的屠杀。即使能以没动手干坏事为自己辩白,但还是留下一点儿世人习惯称为‘共同负责’的东西,至今挥之不去,在我有生之年肯定是难脱干系了。”
  显然,格拉斯的“剥洋葱”是建立在德国人已经形成的共识——法西斯是对“千百万人的屠杀”的基础上,在此基础上的“回忆”起到了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的作用。
  而在我们国家对文革的“共识”仅仅停留在“历史决议”的文字上,在这种情况下放弃或淡化对文革的清算,提出针对于国民本身的“剥洋葱”,无疑有避重就轻、本末倒置之虞。
  这位老朋友决心去剥“清华文革这颗洋葱”,这当然是件极有意义的事。然而他写着写着就开始“拷问”群众:“我们都是二十多岁的清华大学学生,是一些有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多少还算是知识分子。怎么说‘受骗’就被人家骗了呢?难道就没有自己的原因吗?
”接着又说:“如果我们每个中国人、每个知识分子都能担负起自己的公民责任,文化革命还会搞成这副模样吗?”我看到这样的文字不由得想起两则故事:
  故事一:19684月底,在清华大规模武斗发生前我回家了。727工宣队进校后,学校的武斗才得以平息。我于8月中旬返校,那时每个班都已经配备了两名工宣队员,我们班的那位年轻的工宣队员(可能叫小李)找我单独谈话,批评我说:为什么离校?我说因为武斗。小李师傅说:为什么不在学校制止武斗呢?我说这怎么可能制止得了呢?小李师傅说:归根结底还是对毛主席的感情深不深,路线觉悟高不高的问题。你看我们工人阶级就不怕牺牲,高举着毛主席语录到两派去制止武斗。我当时说“一定向工人阶级学习”,心里却想又遇到了一个“二百五”。
  故事二:2012年年初,我在网上曾与所谓的“林彪研究专家”舒云发生了一次争论。我认为林彪对中国文化的负面影响非常大。例如林彪提出的“一句顶一万句”、“四个伟大”、“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等都是造神运动的产品,而“早请示、晚汇报”、忠字舞,虽然不是林彪直接搞的,但也是林彪造神运动的衍生品。舒云回答说:林彪有错,但个人崇拜决不是林彪的错!林彪的很多话如四个伟大,三个副词都不是林彪首创。至于一句顶一万句,只是个形容词,像李白“千里江陵一日还”一样。
  我又说:在毛个人崇拜的路上有两个人起了大作用,一个是延安时期的刘,另一个就是文革前后的林。舒云回复说:在那段疯狂历史中,不要说刘,周等等,哪个不是拼命拍猫!包括您自己,您敢不拍猫吗?您敢在当时说猫一句坏话吗?如果这样,您早不在人世了!而您单单说林彪“拍马屁”。您是那个时代的当事人,您应该知道全国人民都在“拍猫屁”!
  在第一个故事中,小李师傅将武斗没有及时制止归结为群众的路线觉悟不高,制止不力。这种思想方法与我的这位朋友如出一辙。在第二个故事中,舒云将林彪对造神运动的责任一笔抹杀,推卸给那个时代及广大群众。这种思想方法也与我的这位朋友大同小异。表面上看这位朋友也将自己摆了进去,实际上是在引导大众去剥自己的“洋葱”。这样的“剥洋葱”,实质上与“九评学习”、“斗私批修”、“狠斗私字一闪念”、“灵魂深处暴发革命”等没有什么区别。大家都在剥来剥去,结果是“错误言论人人有份”;大家都在剥来剥去,客观效果是淡化了主要肇事者的责任,而改由大众来共同承担历史责任。当然,我们在反思文革的同时理所应当地也要反思自己;铲除文革土壤不可避免地涉及国民素质整体提高的话题。但所采用的方法都不能是“剥洋葱”的方法,而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
十、结语
  反对“彻底否定文革”的主张,本质上反映了文革“遗老遗少”们对文革割舍不下的感情;主张“文革应当否定,但不能彻底否定”的立场,本质上是以“两分法”为幌子,想方设法为文革评功摆好,局部翻案的立场;怀念文革,进而希望再来一次文革解决当今的社会矛盾,其效果是庸医或巫医开的一张荒诞无稽的药方。居然还有人引用黑格尔的话说:存在的都是合理的。“文革存在过就有其合理性”。马路上存在着一堆狗屎,它是合理的存在吗?必须彻底地铲除掉,中华民族才不会第二次再去踩狗屎。必须彻底地清洗它,才不会让它继续散发臭气,污染我们的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