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27, 2015

吴敬琏:《民主的历史和理论》序言

(作者:吴敬琏 ,2015-08-11,共识网)

  早在1954年我从大学毕业分配到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工作,就已经听说过许良英。1949年以前,他是浙江大学中共地下党的领导人。这所大学在争民主、反独裁的学生运动中表现突出。1947年浙大的“于子三运动”,曾经是民主爱国学生运动的号角,作为浙大地下党领导人的许良英自然也成为一代 “进步青年”心目中的英雄。
  但是,待到1957年见到许良英本人,已经是1957年夏季“反右派运动”风暴初起。一天,中国科学院借北京大学的会议室召开“反右派大会”,同在一栋楼办公的哲学研究所、经济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一起乘大卡车到北大开会,又乘同一辆卡车返回中关村。大家还没有从突然来临的风暴惊吓中苏醒过来,在车上都沉默无声,各自咀嚼着会上的批判发言,想着自己的心思。这时我突然发现,会上的重点批判对象许良英也在同一辆车上。他站在卡车的前头昂首前望,迎面而来的风把他的头发吹得向后倒立。他的侧影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脑海中,直到现在仍历历如在眼前。
  那天哲学所有好几位研究人员遭到点名批判。其中的徐懋庸不论在30年代与鲁迅的争论中,还是在1949年任武汉大学党组书记期间的作为,都是一位饱受争议的人物。至于昔日的革命斗士许良英也成了“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却是大出人们的意料。即使在中国科学院批判会上所揭露的许良英的“右派言论”,也完全不包含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内容,而仅仅限于对领导人自食其言、反击批评意见表露出的不满。
  事情可能正像顾准所说,1957年这些忠心为党的人被打成“右派”只是“一场误会”。不过,这场“误会”却促成人们思考自己的人生道路,对曾经服膺过的“革命真理”进行反思。
  这条去蔽求真的道路崎岖险峻。许良英在这条道路上跋山涉水,整整走了十七年,经过艰苦的思考努力,才达到豁然开朗的境界。
  正像许良英在自己的自述中所言,他在1949年以前,虽然从事了名为民主革命运动,可只是向国民党政府争民主,以为只要推翻国民党的反动统治,由共产党掌握政权,自然就是民主了,实际上根本不懂得民主的真义,因此长期迷失在对领袖的盲目忠诚和迷信中,失去了客观的判断能力。即使是在1957年被定为“阶级敌人”和“专政对象”时,这种忠诚和迷信也未曾动摇。直到1972年他到韶山“朝圣”,五次进出领袖故居,每次都热泪盈眶。他说,一个信仰民主和科学的人,却在愚忠和迷信中迷失了三十多年,这不仅是我个人的悲剧,在我们一代知识分子中也有一定的代表性。“这实在是一种有双重意义的历史悲剧。”
  但是,事实总是能够教育愿意求真知的人。目睹“文革”期间极“左”派人物的丑恶表演,许良英从现代迷信中猛醒过来,重新思考中国的出路,同时也开始反思自己的人生道路。
  通过深入的思考,许良英充分认识到,“科学和民主是现代社会赖以发展、现代国家赖以生存的内在动力。” 然而甚至像自己那样青年时代就真心实意要为建立民主而奋斗的革命志士,对于什么是民主,如何建立民主,也没有正确的认识。所以,就必须开展民主启蒙运动,而且必须首先对自己进行启蒙。这样,他从1983年开始系统学习西方文明发展史,认真阅读各个历史时期的代表性著作。他在研读中发现,自己在过去流行读物中所了解到的历史,许多是歪曲的。谬种流传误导的结果,是专制主义的野心家能够利用伪民主的口号欺骗大众,对当代中国的现代转型造成严重的危害。由此他也认识到,有必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写一本关于民主的历史和理论的著作,来与大众共享他自我启蒙所取得的成果。
  现在放在我们面前的这本书,就是他长期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夫人王来棣合作,经过20年的努力完成的巨著。关于民主历史的部分共分两编:第一编讨论民主制度在西方的推进历程,第二编讨论民主在中国的传播。在有关章节写完之后,他们还希望补上启蒙运动和法国革命这两章,然后付梓。但是由于许良英先生视力高度减退,写作进度只得慢了下来。鉴于社会对于这类读物的迫切需要,我向两位先生建议,将已成文稿先行刊布,嘉惠读者,那两章完成后再出增订版。他们接受了这个建议。但是,还没有等到书稿变成书,两位先生就先后辞世,启蒙运动和法国革命两章最终没有能够完成。为了多少弥补这一缺憾,书里增加了一篇重要的附录:“走出伪民主误区”,对卢梭思想和雅各宾专政作专门的讨论。
  全书篇幅不大,但精彩纷呈。这里我只想就以下三个感触最深的问题谈一谈自己的体会。
  第一,关于对雅典民主制的评价。
  许良英先生在自己的著作中多次指出,作为现代人类文明一个主要支柱的民主,其渊源就是古希腊的雅典民主制。但是在中国有不少人认为雅典民主制是奴隶主民主,是贵族政治。针对这种误解,许良英在书中指出,雅典民主制虽有缺点,但本质上体现了真正的民主、自由、宽容和法治精神。
  与此同时,许良英也明确指出了雅典民主制的缺陷。其中最重要的,是没有完全确立公民人权不容侵犯的理念,以致造成“多数人暴政”。他醒目地标举出了现代民主制与雅典民主制的三个方面的区别,实际上指出了法治化和民主化改革的要领所在。这三个方面分别是:一、人权概念的确立,确认每个公民都有不可侵犯的自由权利,并以此作为民主政治的基础。这主要针对雅典民主制将多数决定原则无条件应用于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结果造成 “多数暴政”、扼杀新思想等问题。二、公民范围的扩大,取消有关出身、财产、种族、性别等方面的限制,实现政治和法律上的人人平等。这主要针对雅典民主制下的公民范围过于狭窄的问题。三、由只适用于小国(城邦)富民的直接民主制发展为适用于大国民众的间接民主制,即代议制,或议会民主制。
  在这三个方面中,第一点,也就是人权概念的确立最为关键。它正是现代民主制度,即立宪民主制或称宪政民主制的基础,因为宪法作为国家构建的总章程,必须以每个公民都有不可侵犯和不可转让的自由权利,即天赋人权为前提。只有公民的生命、财产等基本人权得到切实保证时,国家权力才不会蜕化为专制或暴政,以“人民民主”或“多数决定”之名剥夺公民财产、损害公民生命安全的行为才能避免。也就是说,宪法中关于人权条款得到切实有效的实施,现代民主政治才能建立和发展起来。世界现代史上,专制行为在“多数决定”的名义下大量横行,通常首先从侵犯宪法规定的人权开始。
  第二,关于民主在中国的传播过程中发生的“以俄为师”变异。
  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曾是民主主义的支持者和践行者。《民主的理论和历史》指出,孙中山早年曾经“给中国带来清新的民主精神”,强调革命的目的“均不外求自由、平等、博爱三者而已”。但在孙中山发动的讨袁战争(又称“二次革命”)失败以后,他的思想却发生了大倒退。他在检讨“二次革命”失败原因时,将它归结为“全在不听我之号令”,在1914年建立的中华革命党转而采用服从孙中山一人的组织原则。随后,孙中山按照“以俄为师“的方针,将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所谓“以俄为师”,实以“以党治国”为学习重点。要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全国人都遵守本党的主义”;二是国民党员垄断全国政权;三是“总理对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决议有最后决定之权”;四是“将党放在国上”;五是“必将反对党完全消灭,使全国的人都化为革命党,然后始有真中华民国”。
  《民主的理论和历史》还指出,孙中山在以俄为师,将“以党治国”通过国民党移植到中国的同时,还修改了现代民主制的核心要件。他在解释三民主义(“民主、民权、民生”)中的民权时,抹煞公民的基本权利,称“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便是“充分的民权”;在谈论“自由“时,不讲 “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妨碍”,而说“在一个团体中能够活动,来往自如,便是自由”;在谈论“平等“时,却将人分为先知先觉、后知后觉和不知不觉三等,并分别用革命党人、知识分子和劳动人民对应这三类人群。经过孙中山以俄为师的修正后,民主蜕化国民党“为民作主”。
  政治家如此,思想家又如何呢新文化运动请进了“赛先生”和“德先生”,但十月革命之后,在以俄为师的潮流下,新文化运动请进来“赛先生”和“德先生”又“被启蒙者自己扼杀了”。
  书中对孙中山为代表的国民党人通过“以俄为师”,由“清新的民主精神”转为“‘以党治国’的国民党遗毒”过程的清理意义重大。19414月,邓小平曾尖锐地批评 “以党治国”论,称之为“国民党遗毒”,认为 “某些同志‘以党治国’的观念,就是国民党恶劣传统反映到我们党内的具体表现”;也“是麻痹党、腐化党、破坏党、使党脱离群众的最有效的办法”; “我们反对国民党以党治国的一党专政,我们尤要反对国民党的遗毒传播到我们党内来。”邓小平晚年亲自审定了这篇文章,并收入了《邓小平文选》第二卷。1980年邓小平所作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中,把共产党和国家的现行制度中存在的,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书记,看作导致国家生活中许多最重问题的重要原因。由此也可以看到这种流毒的影响。
  如今苏联作为一个国家已经不复存在,但苏俄时代形成的很多论式仍然阻挡着中国政治文明的发展。进一步清理和总结现代史上这段以苏俄为师的经验教训,是中国改革面临的重要课题。
  第三,作为全书附录的《走出伪民主误区》一文,针对的是在中国民主运动史上另一个流行的误解,即对卢梭思想的无条件推崇和对杀人如麻的雅各宾专政的顶礼膜拜。
  由于在引进民主思想时不适当地突出了卢梭的理论,中国不少人将卢梭看做近代民主启蒙思想的主要代表,把卢梭思想影响下的雅各宾专政看做近代民主革命的标志。如邹容在1903年著的《革命军》中就称颂 “夫卢梭诸大哲之微言大义,为起死回生之灵药,返魂还魄之宝方。金丹换骨,刀圭奏效,法、美文明之胚胎,皆基于是。我祖国今日病矣,死矣,岂不欲食灵药投宝方而生乎?苟其欲之,则吾请执卢梭诸大哲之宝幡,以招展于我神州土。”
  针对这种流行的误解,《走出伪民主误区》 尖锐地指出,卢梭的理论本质上是“专制理论”。卢梭认为可以以“公意”或集体“主权者”的名义任意剥夺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主张,在法国大革命期间产生了以杀戮为常事的雅各宾专政。这种理论在20世纪演化为把专制推向极致的极权主义,给人类产生了严重的政治灾难。《民主的历史和理论》的这些论述,澄清了将卢梭和雅各宾专政推崇为民主主义和民主制度的谬误。这一谬种的流传,使许多真心向往民主制度的人士对专制主义丧失了免疫力,甚至实际上走向了支持专制主义的歧途。基于同样的误解,作为社会主人的“人民”很容易满足于似是而非的 “民主”虚幻概念,实际沦为少数具有个人魅力的领袖(Charisma)专政的牺牲品。
  这篇附录与学界以前的一些文献可以相互印证。比如顾准经历多次劫难后,在上世纪70年代就清楚地意识到设定了某种终极目的的理想主义(其实是卢梭“公意”概念的一种具体化)很容易由于其领袖人物自认为可以使用一切手段,包括专制和杀戮来实现这一终极目的而蜕变为专制主义。在认识到这一点以后,他绝然地表示:“我自己也是这样相信过来的。然而,当今天人们以烈士的名义,把革命的理想主义转变为保守的反动的专制主义的时候,我坚决走上彻底经验主义、多元主义的立场,要为反对这种专制主义而奋斗到底!”在顾准之后,还有一些学者对卢梭理论的演变以及雅各宾“激进的人民民主”和“直接民主”何以必然演变为“多数人的暴虐”和“领袖专制”做过深入的分析。如王元化先生费七年之力写成的《卢梭<社会契约论>三篇》明确指出,卢梭让人民无条件服从“公意”。“公意”扼杀了个性,阻碍了私意,将实现“公意”的权力交给一个在政治道德上完满无缺的奇理斯玛式(Charismatic)的人物(即有个人魅力的领袖人物)。这种人物像神明一样掌握着“公意”,更以掌握了人类命运的“牧人”自命。所以,卢梭所谓的“民主社会”,实际上是一种极权制度。此外,像朱学勤教授的《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也可以与许良英夫妇的研究相互印证。
  《民主的历史和理论》一书篇幅不大,却是许良英、王来棣在艰难之中怀抱赤子之心辛勤工作20多年的结晶,也是作者奉献给世界的最后一份珍贵礼物。全书没有涉及他们的人生经历,但这部将中国问题置于世界制度史视野下加以分析的著作中,实际上包含了他们的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也包含了他们对青春时代投身民主革命以来人生道路的深刻总结和反思。

  如果从1978年真理标准大讨论算起,漫长的中国改革延续时间已经超过了暴力革命夺取政权的时间。但中国依然面临从威权发展走向民主发展、从个人魅力型统治走向法理型治理的艰巨改革任务,新文化运动请进来的“德先生”和“赛先生”,也远未在中国扎根生长。但也因为这样,《民主的历史和理论》一书所做的正本清源工作仍然切中时弊,对总结中国现代历史的经验教训来说仍然是重要的理论资源,对中国改革的远大前程来说仍然正当其时。愿读者诸君勿等闲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