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14, 2019

杨奎松:大时代下的个体忧虑

杨奎松:大时代下的个体忧虑
CND2019 12 05 日)
      1978年后,因为改革开放的方针,中国“韬光养晦”,加入到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去,摆脱了或革命或战争的困扰。尤其是在加入WTO后,中国真正在经济发展上实现大飞跃。相信这一年来中美贸易战的进展,多数国人已经开始从“厉害了,我的国”的亢奋中冷静了下来。但接下来怎么办?已经放弃“韬光养晦”之策的中国下面该怎么走,曾经帮助中国一举“富裕”起来的那个国际大环境,还会助力中国吗?
       我之所以会有这种担心,其实主要还不是因为中美贸易战,而是因为我自身的经历和研究历史的发现。为什么中国经济突飞猛进几十年,在高精芯片及其材料技术、生物技术等许多方面却没有取得突破呢?任正非说,芯片的问题是因为中国缺乏数学人才。中国为什么缺乏数学人才呢?美国著名华裔数学家丘成桐说,是因为中国的应试教育太成问题。但是,中国为什么始终无法改变应试教育的模式呢?为什么任正非能够未雨绸缪,20年坚持不懈,广招国际数理人才,致力于芯片技术上的突破,而中国其他企业家几乎都不肯下此功夫呢?以至于30多年下来,企业家只是把自己变成了富豪,而中国一旦被美国视为对手,从科技到金融到整个经济,马上就陷入到极其被动的地位。很显然,这里面的问题远远不是我们在某类人才培养方式上存在不足,多半还是我们国民的整体素质存在很大问题。
       我们不应忘记历史。中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年专制传统的小农国家。1949年中国90%以上的人口都是农民,经过差不多30年的发展,到改革开放时农业人口仍旧占总人口的80%以上。工业发展所需要的科学技术的社会文化基础原本就异常薄弱,20世纪初,好不容易开始模仿西方教育体制,建立了以适应工业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事业,却又频繁地受到战争、革命,乃至各种政治运动的沉重冲击,时断时续,时进时退。最严重时,上千万小学或中学尚未毕业的青少年还被集体送去了农村劳动。纵使那些在这期间还能上学的孩子,在教育要革命的氛围下,也没有可能得到系统的正规教育。因此,谈到我们这些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我个人的感觉,恐怕更多应该想到先天不足的问题。
       我这里举我个人经历和体验到的两个小例子。
       一是那场“浩劫”开始时,我才小学五年级,因为停课,我在一年多后,小学没上完就被分配进了一所中学。但学了半年多也主要都是学《毛主席语录》。后来我跟着父亲去了“五七干校”,完全中断了学习,下田干活儿并放羊将近一年时间。以后赶上城市工商企业几年不招工急需学徒,我们就直接分配到了工厂当工人。我在工厂干到第七年时意外赶上恢复高考,只是因为我平时还爱看书,报的又是文科,这才有幸读了大学。我们那届中学同学里也有考进清华或其他工科院校的,原因是他们没随父母去干校,在初中后来的一年多时间多少学了一点数理化的基础知识。但他们依旧是边革命边学习,基础也好不到哪里去。学人文学科不用数理化,我们这些人后来从事研究工作多少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人文研究更需要系统的文化教育和广博知识的获取,而我们这些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又有多少人真的打下了坚实的人文研究的基础呢?
       二是我参加工作时,所在的工厂是当年国内几乎唯一能够生产高精密机床的一家大厂,我所在的车间又是装配车间,要完成上千个大小零部件的最后组装工作。该机床的加工精度是以微米(µ)计算的(1微米相当于0.001毫米),因此加工组装必须非常严格,有时哪怕只是某个螺丝拧的手劲儿差一点,都可能会导致精度不达标。问题是当时我们零部件的铸造加工标准化程度,包括我们工人的技术能力,和制造同类型机床的欧洲某国相比,都有很大差距。人家的机床导轨加工已经开始用高精度磨床磨削经过特殊处理的导轨来实现了,而我们却还是在靠大量人工用手工刮削的方式来加工;人家的机床出厂后质量及性能各方面都相当稳定,而我们的机床不仅精度难以保证,就连漏油的问题都解决不了。我们的机床所以能够达标出厂,背后常常要靠装配工们在最后测试时“斗智斗勇”。我们这些工人就个人而言,多数都很聪明,但当时中国整个工业生产的基础就是如此,特别是工人的文化教育水平很低。我们入厂前,车间工人多数只及小学程度,我们这些半吊子初中生的到来,就算是高水平了。即便如此,当时每天政治学习,一个小组里要找到一个能够完整地把《人民日报》社论念下来的人都困难。工厂里工种延续靠的是师傅带徒弟,师傅的这种水平很大程度上也就决定了一代一代传下去的多只是些手艺,整体技术上,我们怎么和日本、德国,或西方其他工业国的工人相比呢?
       一方面,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教育水平、知识能力和专业技术存在先天不足;但另一方面,自幼受到革命思想熏陶的老同志不少人斗争性却很强。相信很多人都注意到了,在社会上这个年纪的人不少都是大嗓门、大脾气,天不怕、地不怕,一点就着,而且一些女性比男性还火爆。正是这种情况导致了一个广为流传的说法,叫做“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这话当然是只一种讽刺性的说法,是对那些在国内外公共场所为老不尊、惹事生非者不满的表示。但这种情况也在在提醒我们,五六十年代的人确有值得自我警惕的地方,不论是为人父母,还是为一方领导,他们的许多做法难免会对后代或下属带来负面影响。
       2001年《欧洲时报》连续报道过一起事件,大致情节是:法航某航班准备飞中国,中国某市长因买了几大纸袋商品,占了过多的行李舱,并且不听法国空姐劝告,还出言不逊。空姐不得不叫来机长,机长随即召来警察,将该市长赶下了飞机。报道出来后,带团的某负责人不仅没有批评那位惹事的市长,反而指责法国机长素质太差,并且还把问题上升到了种族歧视的高度,称“如果是美国人他敢这样做吗?(他们)对我们中国人太过分了。”
       2000年前后,中国出境人数每年还只有1000万人次,其中多半都是经常出国者,因此这种事情发生得并不多。这也是为什么乍一发生,连那位省级负责人都理解不了,还武断地认为是歧视。但随着近些年来中国每年出境游人数越来越多(年平均都在1亿人次以上),虽然发生纠纷更多,但类似那位省级负责人那样的言论即使在网民中也明显地减少了。因为国人越来越多地了解到,中外在观念上和法制上是存在很大差异的。
       在西方国家,公众场合下任何影响到他人利益的大声争吵,哪怕夫妻两人在屋内的大声争吵,都是可以报警的。不要说动手打人,就是过激的带有人身污辱性质的言辞,都是可以入罪的。一旦个别乘客不听劝阻,可能会导致航班晚点,影响大多数乘客出行计划时,机长通常都会请警察把惹事的乘客“请”下飞机。这是有法可依的。因为任何个人的行为,都不能妨碍到其他人的正常生活,包括正常出行。事实上,我发现,最近这些年,中国航空管理部门也开始学着这样做了。因为中国式的各种“闹”——“空闹”“车闹”“火车闹”“医闹”等等,已经造成了很多极其严重的后果,并且还有愈演愈厉之势,不诉诸法律并采取强制措施,是很难解决了。
       为什么许多国人的法治观念如此淡薄?这当然与中国自身法律制度不健全以及现实生活中“权大于法”“官大于法”“关系大于法”“法不治众”之类陋习盛行有关。但法在中国长期起不到应有的正义的作用,根本上恐怕还是我们这个社会还没有发展到权利意识普遍觉醒的程度。
       现代法治是建立在现代权利观念基础上的,而现代权利观念又是以人权平等为前提的。这里讲的“人权”,指的是每个人的人权,最基本的就是指人的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人格权。因为人权观念的前提是“人人生而平等”,因此绝不能因为某个人或某些人有权或有钱,就可以为了自身的利益侵犯他人的权利。当一个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论其合理与否——威胁并可能损害到他人的基本人权时,用法律手段制止其威胁和损害,就是必要的。当一个统治集团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直接损害到广大被统治者的利益,反抗以至革命也就不可避免且具有合理性了。
       那么,国人的权利意识又为何会如此薄弱呢?这又和中国一方面是一个散漫的小农社会,一方面在两千年专制统治下又几乎没有个人空间的生存环境有关。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使中国成了“只扫自家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式的精致个人主义的汪洋大海。而两千年的专制统治、文化束缚,再加上循环往复的战争、灾害、改朝换代和“富不过三代”的家庭财产再分配,更是阻塞了在中国生成类似大宪章运动或思想启蒙运动的可能性。
   当然,中国在20世纪也多少受到过西方人权自由平等思想的影响。但如果说欧洲现代革命的发生与人们权利意识的日渐觉醒及其思想启蒙,存在着一种逻辑关系的话,那么,中国革命显然并不是建立在这样一种思想基础之上的。
   历史从来都是渐变的。英国的大宪章运动可以说是现代社会权利意识觉醒的先声,那个时候在英国成熟起来的,只是英国贵族的权利意识。美国革命是最早受到启蒙思想家约翰·洛克、孟德斯鸠、伏尔泰,以及亚当·斯密等人思想的影响的,但那里成熟起来的也还只是北美殖民地白人纳税人的自我权利意识。法国革命则又进了一步,自由平等的权利主张在法国更广泛地普及到包括律师、文人、记者、商人、企业主,以及工人和城市贫民在内的第三等级中间。但19世纪中叶才开始主张自身权利的德意志、意大利等民族,却不是基于“人生而平等”的观念,而是着眼于实现民族国家的权利:统一、独立和建国。到了20世纪才开始主张自身权利的殖民地半殖民地诸民族,包括中国在内,显然还不如德、意,但被夹在这样一个“三明治”时代,以中国当时大众的心理,最容易被刺激起来的,无疑是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人权自由平等的问题反而提不上日程。
   对中国来说,20世纪并非没有更趋新的社会群体想学西方,打出人权民主的旗帜。但接连不断的战争、革命和改造,极大地消解和压制了它们。而更重要的,其实还是社会发展本身的欠缺,使国民的权利意识缺乏生长的条件。
   举一个小例子。几年前我去太原,开始住的中心城区和其他城市差不多。后因要去高铁站,乘出租经过一片新开发的街道,那里马路修得很宽,楼盖得也很高,奇特的是路上汽车和行人随心所欲,大家完全不讲基本的行车和过街的规则。给我开车的出租司机只好一路小心翼翼地左躲又闪,还要不时地按喇叭。这种情况我早年在河北农村就见到过。但那里毕竟没有正规的马路,又赶上集市,车水马龙,人车乱挤一气也属正常。而太原这里如同农村一般,就让人很不适应了。
   不过,太原新区只是个特例吗?好几年前,上海及江浙几个大城市搞过一次规范行人遵守交通规则的活动,声势造得很大,还把一些行人不遵守交规的现象在电视新闻上直播了。从直播的情况看,不守交规的人年老年少的都有。只是越是城里的老居民,就越是不服交警规劝,她(他)们甚至敢当着记者的摄像头,理直气壮地跟交警嚷嚷。
   这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呢?它说明了中国固然又处在了一个“三明治”的状态中,其社会的主体仍旧还只处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和城市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很多人说中国“厉害”,因为我们只用了二三十年时间就跨越了西方国家用了二三百年达到的经济发展水平。要知道,文化、观念,特别是一个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是不可能如同经济发展那样去赶超的。大家都熟悉“暴发户”一词,一个人可以一夜暴富,但他骨子里却仍旧是原来的样子,反而会因为暴富后的言谈举止与其财富地位极度不符,暴露出更加为人不耻的浅薄和虚妄。这也是为什么,当年花钱买到贵族头衔的法国富人,很难被贵族阶层所认同,往往需要较长时间的学习模仿,一两代之后,才有可能融入到贵族的圈子里面去。
   城市化的问题大同小异。一夜暴富式的经济财富增长,和通过一场翻天地覆的革命来实现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一样,无论对维持列宁所讲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还是对养成现代文明法治的观念和习惯,都不会有所助益。这是因为,任何一种文明的交往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养成,都是在社会渐进发展的条件下,通过环境文化的熏陶养育而成的。即使在一个法治、教育和文化环境相对成熟的社会条件下,人们从前现代的农业区域来到管理严格的城市后,这种习惯的养成通常也需要两三代人才能实现。何况中国城市化长期发展缓慢,法治和管理水平还十分有限。问题是,就是在这种条件下,近些年中国城市化的速度却在暴发性地增长着。
      1949年,中国城市化率只有9.6%强,到开放改革只增长了不到一倍。22年后,即到2000年,也就刚刚达到35%左右,大多数人口还是农村人口。仅仅过了十几年,即到2018年,中国的城市化率却达到了60%弱。也就是说,1949年中国城市人口只有五六千万,2000年达到4.5亿强,2018年已达到8.3亿,根本扭转了中国绝大多数人口是农民的历史状况。但这也就意味着,不过二三十年时间,好几亿久已习惯了散漫的农村生活的人,住到从吃喝拉撒、衣食住行,到举止言谈,都需要顾及他人感受、尊重他人权利的城市来了。纵使不考虑出境游所引发的种种反映,这种生活方式的大变化对大陆城市文明所带来的冲击之大,也是不可避免的。
   就这方面而言,新进城的年轻一代,相当多的人恐怕还不如五六十年代出生在城里的那些老同志。最常见的,就是一些挤满了年轻人的大型音乐会、球赛,甚至是天安门广场看升旗、节假日驾车出行堵在高速路上,事后都会发现垃圾满地的现象。更极端的,像网络上躲在假名下戾气十足的谩骂,以及像2005年和2012年两次反日大游行中砸车、烧店,甚至伤人者,显然多半都不是五六十年代出生于城市,并经历过那场浩劫的老同志所为了。
   当然,任何社会现代的公共秩序、公共道德及其法治,都是伴随着现代工业社会和城市化的发展进程而演进的。这也符合人类社会演化的规律。人类自结群而居开始,就有了社会生活和社会交往,自然也就逐渐形成了旨在稳定族群内部关系的一定的规矩,包括具有严格约束性的戒规(如族规、教规、法规等)。但是,在工业社会和城市化出现之前,借用费孝通的概念,人类的社会生活大都还局限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较小的范围中,各种规矩多还是建立在以“己”为中心的差序格局的基础上,关系远近及权利地位的不平等,直接影响到规矩对不同的人也是不平等的。这种情况只是到工业社会出现,特别是人们大量集中到城市中生活后,才开始发生根本性改变。因为以前的熟人社会变成了陌生人社会,在由相互独立且流动的陌生人个体集合而成的城市社会中,只能靠建立起一套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平等的公共秩序,才能在保护个人私权利的基础上维系社会的正常运行。
   在西方国家,这个过程至少经过了几百年,而且是伴随着其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一步步才完善的。无可否认的是,这些努力已经渐渐地变成了人类城市社会运行的公共规范,就像交通规则这样一种约束着也便利着每一个城市出行人的公共性规则,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每一个城市交通的共同规则了。之所以会如此,就是因为,无数事实和经验证明,只有依照这些规则行事,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每一个人的出行便利。
   从这个意义上不难发现,城市生活本身也是一种权利意识、公共道德和现代法治的教养场。城市是一个典型的公共社会,从你迈出家门那一步起,你就踏入了公共场域,需要信守公共道德、遵守公共秩序和各项法规。你的一言一行,包括大声说话、随地吐痰、丢垃圾,不按规矩逆行,或乱穿马路,都会破坏公共秩序,甚至会影响、妨碍、损害到他人。平时开车的人都了解,规矩有时候看起来确会妨碍某些个人的“自由”,但如果大家都不守规矩,结果只会便利少数人,损害的必定是大多数人的利益。
   比如,我们在国外高速路上,常常能够看到在一个出口上,汽车排了一两公里远的情况。但再远,也没有人加塞,后来者都老老实实地挨个排着。而在中国的高速路、环城路上,即使是在上海、北京这样的大都市范围内,经常能看到一个一条车道的出口能排出两三排车,造成出口和主路都严重拥堵的情况。对这种情况,中国交管部门近年的办法,就是增加监视探头,拍到就罚。这当然有些效果,但公共社会的公共秩序,单纯靠罚未必能解决问题。因为我们的司机很多都会注意哪些地方有探头,哪些地方没探头,有探头的地方就守规矩,没探头的地方就我行我素。
   在这方面,西方国家恰恰相反,它们主要不是靠探头,而是靠教育和整个社会风气的影响。比如,在中国,某个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坏了,那个路口马上就会堵死,因为四个方向的司机都争先恐后地往前挤,结果是谁都走不了。在美国,四个方向的司机会非常自觉地依照先后,一轮一轮顺序让行,行车速度不受太多影响。美国人所以会这样做,除了交规上有规定外,自小家长和学校培养的遵守交规和以礼让为荣的道德习惯,起了很大的作用。当大家都守规矩的时候,即使有个别人不愿遵守,往往也不会有公然触犯众怒的勇气。
   生活在与人交往的社会中,我们不仅要学会关爱自我,也要学会关爱他人。而无论关爱自我,还是关爱他人,一个核心的问题都是要培养起自己作为一个社会公民应有的权利意识、道德意识和法治意识。而权利意识的培养可能是最基础的。我希望我们的同学能够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卡尔·波普尔所说的那种基于利他主义的个人主义者。利己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你不知道自己的权利有哪些,不知道自己的权利是谁给的,不知道别人和你有同样的权利,甚至不知道自己权利的界限在哪儿,不知道一旦他人的权利受到损害,就意味着自己也难免有受害的一天。
   当然,养成现代权利意识不妨让我们先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讲卫生、讲公德、不加塞儿、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大小便、不大声说话、爱惜公物,多说“谢谢”,任何时候都留意不妨碍他人,任何时候都不使用污言秽语……如果大家能够这样做,并坚持下去,我想我们将来到任何地方都不再会被人指指点点,国人权利意识觉醒的那一天也就快要到来了。
    (本文发表于《京师文化评论》2019年秋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