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从文革中的清华与广西谈起(下)
当权派镇压造反派的标本
当权派镇压造反派的标本
广西的事如今已经相当有名。我们不必寻找什么民间野史和回忆之类,1980年代广西官方编辑整理的处遗资料中,当年镇压四二二时令人发指不忍卒读的残酷场面就连篇累牍堆积如山。诸如逼迫儿子当众亲手砍杀自己父亲(永福、都安、巴马等县)、残杀被害者后又强奸轮奸其妻女,奸后杀死并剜乳割阴、取肝而食,满门抄斩并洗劫房屋财产供凶手私分(武宣、蒙山、邕宁、融水、浦北等县)、杀人后变相贩卖其妻女勒索“改嫁费”(浦北、资源等地),等等。正如读过这些“处遗”材料的人形容的:“杀人手段残忍至极,成批杀人到处有之,成批敲死有之,成批爆破致死有之,成批戳死有之,成批掷下矿井有之,成批丢下山洞有之,剖腹挖肝有之,割肉挖眼有之,割头示众有之,吊割阴茎有之,先奸后杀有之,杀夫奸妻、杀父奸女有之,成批溺死有之。广西大地,腥风血雨,冤案如山,悲惨状况,史无前例。”请问在整个文革时期,在全国范围内,“造反派迫害走资派”何时、何地、有哪一次残暴、野蛮、血腥到如此程度?
处遗材料还证实,当时广西共有武宣、灵山、隆安、天等、浦北、上思、武鸣、崇左、马山、钦州、合浦、上林、邕宁、容县、宾阳、都安、忻城、钟山、来宾等19县和柳州市发生了杀人后挖食肝胆及人肉的骇人事件——而且很多地方是成批地、有规模地发生:隆安发生21起,灵山发生25起,武宣竟达75起。后来曾有人说这与广西少数民族的落后传统有关,并特地指武宣县70%人口为壮族。这种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笔者根据处遗资料中“吃人”事件的地点和规模在广西民族分布地图上作了标注,如图1(△表示地点,其大小表示吃人事件的数量)。
图1(略)
图中明显可以看出:广西民族分布的基本情况是东部主要为汉族,西部少数民族为主,由西至东少数民族人口比例递减、汉族比例递增。而那些极端残忍野蛮的吃人事件全部发生在中、东部的汉壮混居地带,其中吃人案例次多的灵山和浦北、钦州、合浦、容县等地基本是汉族区,少数民族人口极少。而广西少数民族人口比例最大、经济社会也最不发达的西部(百色、河池两地区)反倒没有这种事。
进而论之,其实我们现在讲的民族分布是1950年代“民族识别”运动和后来的政策下形成的,实际上就文化、社会特征论,广西真正具有原生态民族特点的地方只有西部的百色河池一带,中东部居民无论血缘上的“族源”如何,实际文化社会状态早已高度汉化。按民国时期的人口统计口径,广西只有63万左右的少数民族[10](其定义与我们现在不同,如白崇禧是穆斯林,但他从不认为自己是“回族”,而只认为是信伊斯兰教的汉族,与信基督教的蒋介石也是汉族一样),基本都在前述的西部,文革中那里没有发生吃人事件,而吃人案例最多的武宣按这一标准其实是汉族(至少是汉文化)区。
显然,文革中广西的吃人惨剧与“民族文化”没什么相关性,那么它与什么相关?处遗资料明确显示:武宣县被吃者75人都是造反派四二二成员、倾向四二二观点的干部、群众,以及根本没有派别表现但却被指为造反派“社会基础”的“黑五类”及其家属,包括支持四二二的2名党员、3名干部在内。而参与吃人的130人中,居然有党员91人、干部45人,非党非干的“群众”只有21人。吃人案例第三多的隆安县同样如此:参与吃人的41中,党员36人,干部8人,“群众”只有2人;处遗时该县因吃人罪行被处分、判刑共21人,居然全部是党员,三人是干部。根据处遗-整党总结时统计,当时全广西共有近五万党员在“非武斗”状态下参与杀人,其中20875人是入党后杀人,9956人因杀人“有功”入党,17970人“与杀人有牵连”。根据“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的原则,处遗的结果是全广西共有2.5万党员被开除党籍。
很明显,这种暴行的来源是二位一体:一是文革前就不断宣传并步步强化的“阶级斗争,你死我活”观念及据此在社会上制造的以“出身”、“成分”好坏区分贵贱的现代种姓制度,在一定条件下走向极端就变成了“高种姓”对“低种姓”的虐杀。二是文革前当权派以地方驻军、各级武装部和官办民兵组织、基层政权为依托,组织、支持、发动所谓“老保”对触犯了他们的“造反派”实行报复性镇压。而这些造反派有的纯粹因为相信了某种上边灌输的说法而“奉旨造反”,有的则与过去积累的官民矛盾和体制积弊有关。尽管真正的低种姓贱民极少敢参加“造反”,造反派也尽可能回避这些人,但是他们的对手总是要把这两者归到一起,以便于镇压。
广西的暴行之残酷程度固然极端而罕见,但其基本行为逻辑却并不罕见。如闻名的湖南道县大屠杀,过去尽管其残暴已广为人知,但其原因却极少分析,甚至常常归之于“造反派杀人”。后来详情披露:其实恰恰相反,当时的情况是湖南省城造反派“湘江风雷”崛起后,“老保”势力强大的湘南各县基层组织以武装部、官办民兵为支柱,为“防止湘江风雷下乡”,在镇压当地弱势的造反派之余,对被指为造反派社会基础的“黑五类”和其他贱民“先发制人”实行斩草除根的屠杀,据说这可以阻止造反派势力蔓延。实际上,道县所在的湘南与广西接壤,广西北部很多地方的屠杀,如成立“贫下中农最高法院”、“向阶级敌人刮十二级台风”之类,都是湘桂两地互相交流、互相取经的。
这种当权派假手“老保”残害“造反派”的事件,当然不止发生在广西和湖南。宋永毅主编的《文革大屠杀》一书,收集了湖南道县大屠杀、内蒙古内人党大血案、广西四二二被剿杀、青海二二三事件、广西宾阳惨案、北京大兴县惨案、云南沙甸事件等共七宗大规模集体屠杀事件。其中除大兴惨案发生于尚未有“造反派”“保皇派”之分的1966年“红八月”、内人党与沙甸事件事涉民族关系外,其余四宗屠杀都是发生在1967~1968年的大乱期间,而且都是当权派屠杀“造反派”和“黑五类”(“黑五类”被莫名其妙指为“造反派”的社会基础)。
两个极端之间:造反派的共同命运
清华的情况当然与广西大有不同,死亡的规模也完全不可比,但耐人寻味的是不少人也指出:工宣队以“宣传《七三布告》制止武斗”为由头进入清华,在其掌权时期,清华的“非正常死亡”却比蒯大富得势时更多。
当然,广西的情况不仅与清华相比,与其他各省相比也有些特别之处。最明显的是广西文革前第一把手韦国清在文革中成立革委会后仍然是第一把手。当时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第一把手都曾倒台过,全国类似韦国清这种情况的仅有河南的刘建勋和黑龙江的潘复生[11]。但是,刘潘二人都是得了内线消息第一时间出来支持当地造反派的弄潮儿,随着形势变化后来实际掌权的时间也不长,唯有韦国清从未支持过造反派,而且一直主政广西。他到广州和北京高升后,广西的权力也一直在他扶植的亲信手里,直到1983年中央为解决广西处遗问题专门调整自治区领导班子前,广西实际上一直在他的势力控制下。
不过,人们切莫因此以为韦国清是个中央奈何他不得的地方“诸侯”或“藩镇”;传说他与越南有特殊关系所以为中央所仰赖,更是没有道理[12]。韦国清是广西壮族人,而且是广西右江苏维埃红七军出身,有人因此认为他的执政有地方或民族或红七军背景,甚至称他为“邓小平(红七军领导人)嫡系”、“中共的桂系”、“广西王”或“壮王”。但实际上,韦国清在当时广西人心目中主要是个“南下干部”,他治桂的最大特点恰恰在于一直以严厉打击“地方主义”、“民族主义”为动力取悦于中央。从某种意义上讲,韦国清可以说是“广西的斯大林”:他作为壮族人却依靠“南下干部”用中央集权主义打压壮族人,就如当年格鲁吉亚人斯大林以“比俄罗斯族更狂热的”大俄罗斯沙文主义来镇压格鲁吉亚同族一样。
关于壮族,韦国清的名言是:“壮族(与汉族相比)没有特点,依我看,这恰恰是壮族的特点,这正是壮族区别于其他少数民族的地方”。据说他曾要求《刘三姐》主角的服装不要突出壮族特色,而要突出“劳动人民”特色。
从1955年在广西任职后,韦国清都极善于揣摩圣意,在人事上高度依靠外来干部和“南下干部”。广西地下党、边纵游击队出身的地方干部、“红七军老战士”乃至他故乡东兰凤山一带的壮族乡亲被他整得最厉害。“壮王”、“二壮王”曾是他扣给地方干部的帽子。而凤山“革老”(革命老人,即红七军老战士[13])大都反韦,使该县成为四二二在广西农村地区少有的根据地,文革中也被韦屠杀得最厉害——全县人口1.3%死于非命,死人比例为全广西之冠,其中“革老”就有149人遇害。韦国清的东兰壮族同乡兼红七军老战友韦祖珍文革中被中央调回广西与他搭档做第二把手,没两年就被韦国清借九•一三事件之机打成“林彪死党”,几乎被整死[14]。韦国清的老首长红七军军长李明瑞在苏区肃反中被冤杀,延安时期已平反并宣布为烈士,1949年后其在广西的家属因此很受尊敬,但文革时韦国清和广西当局在带头“批邓”[15]的同时又宣布李是反革命,“大有鞭尸扬灰之势”,家属也被整得“家散人亡”,直到韦国清调离广西、文革结束,经邓小平直接过问,才恢复了历史的公正。又如而今闻名天下的“壮族歌仙刘三姐”,本是源自广东汉族地区的民间传说,传入广西后于1950年代末被当时广西区党委文教书记、广东籍汉族干部伍晋南调集文化力量将其打造成广西壮族的“文化名片”。可是文革中韦国清狠整伍晋南,“炮制大毒草《刘三姐》”成为伍的大罪之一,整个文革十年中“壮族歌仙”一直被“壮族人民的优秀儿子”韦国清封杀……
韦国清何以能成为“政治不倒翁”是另一个话题。这里要说的是:他在广西的作为并不是一个“土司”、“诸侯”的行为,反映的也不是什么地方或民族的“传统”,而就是一个成功揣摩圣意的跟风者、一个极权体制下地方官僚的无法无天,这在当时不能说没有代表性。只是由于韦国清从未失势,反对他的造反派广西四二二也就从未像“井冈山”在清华那样一度得势。广西因此也成为当权派镇压造反派的一个极端典型。而在清华,文革初期工作队打倒了蒋南翔,毛泽东又打倒工作队并扶植蒯大富得以称霸清华园一年多。但是我们不妨设想:如果蒋南翔与工作队是一回事而且从未倒台(假如清华有个“韦国清”),蒯大富(假如他还会“跳出来”做清华的“四二二”)的遭遇又会如何?
在清华,工作队扶植的“保爹保妈派”狠整过蒯大富,但他们很快就在毛泽东和中央文革干预下垮台了,后来的清华严格地说没有典型的“老保”。“四一四”是从“井冈山”中分裂出来的,当然,从“四一四思潮”重建文革前秩序(“造反派打天下不能坐天下”论)的想法看有点接近于“保守派”,但基本上还是被毛泽东看成造反派中的异端,后来和“团派”同归于尽都被毛泽东卸磨杀驴了。不过几年后(请注意:无需40年)回头看,老“四一四”的人还是比老“团派”的人更能被体制接纳,但比他们两者都更能的,还是当年的“老保”。那么,假如“老保”始终没垮,清华园又会是什么样?蒯大富等人又会如何?
在当时的中国,清华与广西几乎是两个极端了:在清华,由于造反派在皇城根下直接得到毛泽东和中央文革的扶植,“老保”早就没了影踪,造反派之得势天下第一,“百日大武斗”中蒯大富亟欲踏平“四一四”的气焰与广西“老保”踏平四二二的声势一度近似——但仅仅是“一度”。别看毛泽东在“召见”时贬损“四一四”,但毛泽东其实是绝对不容蒯大富踏平“四一四”的(否则十个“四一四”也不可能“绝处逢生”)。然而,毛泽东却非常乐见广西“联指”踏平“四二二”。如果说在清华这一极端中造反派的下场最终也还是比“老保”惨(请注意,我这里指的不是他们在邓小平时代的下场,而是指在毛泽东时代的下场),那么处在另一极端的广西四二二下场就不必言了。
事实上,无论韩爱晶、蒯大富们如何自命为“可靠的造反派头头、革命委员会负责人”并竭力与外地那些“不可靠”的、在野的、弱势的造反派划清界限,最高层还是把他们归为了一类。从林彪那句“我们没有开九大,他们就开了”,足可见这种“我们”与“他们”的区别何等牢不可破。尽管蒯大富与广西四二二毫不相干,蒯大富之曾经得宠于毛泽东和韦国清始终恨四二二入骨更是两个极端,但就是因为其实蒯大富与四二二都并非主要角色的那个所谓“清华-北航黑会”,他们还是最终被搞到一起了。其实,即使没有这个“黑会”,他们的命运可能也不会有多大不同——正如7•27蒯大富“误判”了形势而韩爱晶并未误判,他俩的命运也没有多大不同一样。
事实上,虽然这个“黑会”被当局强加了莫须有的“重要性”,但当时各地造反派,无论曾经得势的还是从未得势的,都感到大难临头,纷纷来京鸣冤求救,以至于聚到了一起,这还是非常富于象征性的。据说当时北航红旗的祝春生在会上曾大骂那些与会的“不可靠的”外地造反派,说他们“反军”惹祸,还自夸我们北航红旗从来不“反军”,从来跟解放军保持一致,所以能够屹立不倒。而且据说康生看了这个发言记录还说讲得好——可是话音未落,祝春生还是进了黑牢,并没有比那些“反军”的家伙幸运多少。
上海并非例外:论王洪文何以持续受宠
如今我们已经知道,其实按英明领袖的“伟大战略部署”,1967年已经“轮到小将犯错误”了。只是由于武汉七二事件陈再道的意外犯上,毛泽东、江青又“额外”地宠了一次造反派。但是没过多久,“伟大战略部署”还是回到了原定的轨道。
毛泽东在文革初期利用造反派狠整刘少奇等他假想的政敌,主要是在北京的事。因此,他宠幸北京造反派,这在全国是比较特殊的情况。这一点就是上海也比不上。人们一般都以王洪文为造反派得宠的典型,其实,王洪文之所以能够在毛生前一直得宠,恰恰是因为他这个“造反派”非常另类,非常不典型。有人认为毛泽东抛弃蒯大富而久宠王洪文,是因为毛的意识形态重工人而轻知识分子。其实大不然。当时工人造反派比学生栽得更惨的例子不胜枚举,事实上“一月风暴”以后,各地对造反派卸磨杀驴大都就是从“工总”之类的工人组织下手,而不是从学生组织开始的。广西、广东、湖南、湖北等地尤为典型。各地军方“支左”后,收拾造反派大都是首先拿工人组织开刀,因为学生社会经历相对单纯,不易找到把柄,而工人,尤其工人中那些呼风唤雨者往往经历相对复杂,当局镇压较易找到借口。所以1967年后各地的“逆流”和“反逆流”常常是以军方首先把工人组织打成“反革命”,而学生造反派为之打抱不平,与军方发生冲突的模式演进的。
而王洪文能够持续得宠的主要原因,既不在于他是工人,也不在于他是造反派,更不在于他是“工人造反派”。他主要就是因为死保张春桥,而与张的得宠共始终。至于他反对刘少奇,甚至他反对陈丕显曹荻秋这些上海的“走资派”,则与他的“工人”身份[16]一样,都不是他持续得宠的主要原因。
我们知道身在上海的王洪文不仅对打倒刘少奇没什么贡献,甚至在上海的造反中他本来作用也不是最大的。他原是上棉十七厂的保卫干部,直到1966年11月间“造反”大潮形成、旧市委垮台已成定局时他才出来参与组织了“工总司”。不要说与北京早在这年初夏就奉旨发难的聂元梓和奉旨前就先忤逆了王光美的蒯大富相比,就是与上海最早起来造旧市委反的复旦“红革会”等学生组织相比,甚至与上海工人中先于他而造反的潘国平等人相比,王洪文的“造反功劳”也不是很大的。他崛起的奥秘就是在安亭搭上了张春桥,而后王张投桃报李又搞掉了其他造反派——先是王洪文力保张春桥,镇压了炮打张氏的“红革会”等“老造反”,再是张春桥支持王洪文,血腥镇压了反王洪文的造反派“上柴联司”(及上柴之外的“支联派”)。
除这两个镇压外,至少同样重要的还有一个镇压,即早在“一月革命”时就成为“上海特色”的镇压“经济主义”[17],正是这三个镇压,而不是他先前的“造反”,决定了王洪文能够继续高升。尽管当时愣说“经济主义”是“走资派”煽动的,但谁都知道那恰恰是“造反”与老百姓(尤其是下层百姓)利益相关的部分,如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要求转正,下乡知青要求返城、荣复转退军人要求改善待遇等。但凡“造反”如果在为高层权争火中取栗之外还有百姓自己的利益诉求,那就是“经济主义”。反“经济主义”是典型的矛头向下,与“造走资派的反”完全相反。如果说厂保卫干部镇压临时工也叫造反,那与“贵胄红卫兵”殴打“狗崽子”的“造反”有何区别?为什么后者就叫作“老保”?而今天的“城管”抓小贩也可以叫“造反”吗?
这里有争议的可能是“上柴联司”,今天它被研究者认为是个十分特殊的案例:它主要由草根群众与“17年受压制者”组成,而且反对本厂领导,这与当时“造反派”一般社会学特征相符。其对立派则多党团员与政工干部,更像是“保皇派”。但由于上层矛盾的特殊原因,上柴联司迟迟未卷入对上海市委的“造反”,很多成员还参加过市里的“保皇派”(即“赤卫队”),而其对立派则投靠工总司,更早参加了市里的“造反”。因此一些人把上柴联司视为“保皇派”,王洪文后来镇压它时也是这么说的。其实,由于官场矛盾和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当时的组织对一个或一级官府造反,而对另一个或另一级官府亲近,是常有的事,何况联司作为整体也并未参加过“赤卫队”,倒是参加过工总司(只不过参加较晚,而且主要联系的是工总司中与王洪文内讧的那些人),更重要的是,到1967年一月后,还有谁不造旧市委的反?笔者认为从群众性“造反”体现出对“17年”官僚体制不满这一点看,定义“造反派”应该主要看社会学特征和意识形态背景,而不是看对某个具体当权者的态度。对17年体制(有时未必是对整个体制,而是对自己在体制下的具体生存状态,比如受工作队的压制等)不满,但又接受当时官方意识形态并以此为“造反”理由的,就是“造反派”。——如果对体制不满又反对当时的意识形态,那在当时就会被算作“货真价实”的“反革命”,而不是“造反派”了。
就此而言,上柴联司无疑属于造反派,而且比王洪文更典型。此外,“造反派”的另一个特征就是它是当时特殊形式的组织多元化的产物,大一统的官办组织无论持何种观点都不能说是“造反派”。从这一点看,1967年8月上海的“造反派”也应该是上柴联司,而不是王洪文及其工总司。
换言之,与其说王洪文与蒯大富类似,不如说“上柴联司”与广西四二二更类似。1967年盛夏几乎同时发生的两件事——武汉陈再道支持“百万雄师”镇压“三钢三新”与上海张春桥支持“工总司”镇压“联司”派,性质其实差不多。毛泽东当时对两者的态度截然相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陈再道这个莽汉冒犯龙威惊了圣驾,而张春桥恰恰是毛的近臣。但是这样的截然相反造成政策混乱,近一年后才调整过来,于是武汉的“三钢三新”也被抛弃了——而在武汉以外,这一次不但“四二二”的结局比上柴联司更惨,连“清华井冈山”也成了上柴联司的北京版——蒯大富看到数万工宣队进校时,顿时想到的恰恰就是工总司踏平上柴的情景。
因此,我们可以说,如果把“清华井冈山”作为造反派一度受宠的极端,而“广西四二二”作为造反派从未受宠的另一极端,那么清华这一极端其实比广西更特殊、更不普遍。北京以外的全国各地,甚至包括过去常被视为造反派持续受宠典型的上海在内,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其实都更接近于广西,而不是更接近于清华。当然,即便是清华,最后在发展方向上(不是在残酷程度上)也向广西看齐了。
余论:领袖利用了造反派,还是造反派利用了领袖?
回顾清华文革与广西文革的往事,令人叹息更令人深思。作为两个极端,似乎再也没有比清华造反派与广西造反派差别更大的了,不说早先的受宠与否,直到“七三布告”发布时,四二二在广西正被别人“踏平”,而井冈山在清华还要“踏平”别人,但这么大的差别也没有避免他们很快还是殊途同归都被毛泽东镇压下去。而对于武传斌发起、北航主要接待的“黑会”而言,清华井冈山和广西四二二其实都算不得主角,而且事实上两者并没有联系(都只是各自与武传斌有接触),但在中央首长嘴里,事情却变成了广西的“土匪”进京向清华的“黑司令部”“汇报”!更怪的是“黑会”的真正主角武传斌蒙受的后果也远没有清华人和广西人那么惨:武传斌后来三进三出囹圄,但时间都不长且始终未获刑,而清华老“团派”获刑者累累,广西四二二更是被浸在了血海里。很多人都说清华文革在全国具有最突出的典型意义,其实,就造反派先受领袖利用后被领袖镇压而言,清华无疑是造反派被利用(后来也被镇压了,只是并非最惨)的典型,广西则是造反派被镇压(先前也曾利用过,只是价值不大[18])的典型。两者合起来倒是构成了中国文革最完整的典型图景——尤其是“造反派”由兴到亡整个生命历程的典型图景。
像广西四二二那样的造反派被残酷镇压和野蛮屠杀,对这种镇压和杀戮,今天是怎么谴责也不过分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四二二就是正确的。“奉旨造反”结果却被“引蛇出洞聚而歼之”固然可悲,但他们所奉之旨也很不人道,他们也喝过“狼奶”,得势起来也会很凶,就像清华井冈山得势时那样。广西四二二作恶远比镇压者少,原因并不是他们的主张正确,只是因为他们没有得势的机会罢了。我一直认为,无论就17年极权体制下积累的官民矛盾,还是就“五十多天来”当权派首先发动“反右式文革”整老百姓(如工作队整蒯大富们、血统论下的贵胄打击“贱民”)造成的新民怨而言,文革中的群众“造反”形成如此规模,并不能仅仅用“奉旨”来解释,它是有社会土壤的,即使今天看来也有值得同情的一面。但是这也就如旧时的农民反官府一样,值得同情并不意味着它(如海外一些“人民文革”论者所言)就是“民主派”。把中国文革时的造反派混同于波兰的团结工会是完全不对的。在当时的中国,有社会土壤的造反仍然得“奉旨”发难,值得同情者也做了不少火中取栗的傻事和乌烟瘴气的坏事。不过,首先这只是“十年文革”中无数坏事的一小部分,其次这是领袖利用造反派作恶(利用完又镇压了他们),而不是造反派利用领袖作恶,这个基本事实是不能颠倒的。
现在看来,当时完全没有被利用(不是他们拒绝被利用,而是毛泽东从一开始就没想利用,而只想打压)的“造反”恐怕只有所谓上海一月革命中被张春桥王洪文等人镇压下去的“经济主义”造反——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所谓毛泽东发动文革的动机是“底层情结”、他想为下层谋利益而打击官僚之类说法的荒诞。最底层的劳动者要求改善待遇,不仅在“社会主义”名义下应该天经地义,“资本主义”也都还承认劳工运动合法。即便当时的经济条件难以满足他们的那些要求,也不能剥夺他们提出要求的权利吧!然而文革中无论局势多么混乱多么“无政府”,“经济主义”的诉求空间当局是一点不肯给[19]。当局如此,主流造反派也与这类诉求划清界限。尤其是上海,当时不仅王洪文这种“另类造反派”,就连红革会这样的“典型造反派”也参与了镇压“经济主义”,可见中国一般造反派(个别人可能例外)与“人民文革论”所说的“民主派”距离有多大[20]。
揭示这些真相的意义重大。1980年代邓小平“彻底否定文革”本是对的,但当时的历史局限决定了这一“否定”仍然是基于当权派利益本位的立场,因此不仅“彻底否定”其实并不彻底,更重要的是也有失公正:那时的“否定文革”主要就是“否定”造反派,文革被描述成“造反派迫害走资派”的单一图景。以至于文革过去40多年后,一些年轻人知道的文革就是“毛泽东支持‘造反派’整‘走资派’,邓小平抬举‘走资派’肃清‘造反派’”。这个“事实判断”很少有人质疑,双方只是价值判断相反:有人说毛主席支持人民反官僚是对的,有人说老百姓犯上作乱不行,邓小平平定造反才对了。如果只是在这样的“事实”上讨论,那就不能搞清文革灾难的教训,也没法认识改革的意义。其实不仅是中国人,就连傅高义这样的外国学者也如此,他在《邓小平时代》一书中仍然把迟群等人称为“造反派”,其实这些人恰恰是毛泽东派去镇压“造反派”的,而且迟群治下被整死的人要比“造反派”蒯大富治下更多。
文革中当然有“造反派”迫害“走资派”的一幕,但绝非仅仅有这一幕,而且如果我们承认“十年文革”之说,那么这一幕其实非常短暂。重要的是几个被忽视的“真相”:“造反派”得势时确实也很野蛮,但那时镇压他们的人往往更野蛮,总的来说在那十年中,“造反派”的受难百倍于“当权派”和“保皇派”。而就造反派本身来说,他们受难最惨的主要是在毛泽东时代,而非邓小平时代。
另一方面,“走资派”(老干部)长期受大难、改革后才解厄者固然不少,但其中受“造反派迫害”只是一瞬,90%的时间他们是受的“常规党内迫害”,与根本没有造反派的苏联克格勃黑狱没什么本质区别。“彭陆罗杨”受难时,“造反派”还远没有问世,而王光美一直被关押到改革前夕,难道那是蒯大富关的?
更耐人寻味的是中国历史上常见的“名实”分离,说的与做的相反。正如今天几乎100%的当年“右派”都已平反,但“反右”仍被认为“必要”一样,当年毛泽东把95%的“造反”者都收拾了,理论上“造反”却仍被说成是对的。而与毛生前对造反派的残酷镇压相比,邓小平时代虽然理论上整体否定了造反运动,并清理了一些“三种人”。但不仅这种处理无法与毛泽东的镇压相比,而且事实上,大量造反派的冤案却是在邓时代得到纠正的。关于文革,无论是官式的“彻底否定”还是“毛左”的“毛主席支持民众反官僚”论都回避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把“造反派”打入十八层地狱的事绝大多数是发生在毛泽东时代,而不是在邓小平时代。而真正带有“人民文革”色彩的造反,如前述的“经济主义”造反,毛泽东时代不但官府镇压之,主流“造反派”也往往排斥之,反倒是在改革初期,很多这类“造反”(典型的就是1979年前后的知青回城抗争)取得了成功。
邓小平时代以清理“三种人”的名义把残留在党政机关中的一些曾经的造反派予以驱逐,一些人还被判了刑。但其实到1976年时仍然得势的“造反派”人士不但已经极少,而且大都像王洪文那样以镇压其他造反派的方式交过“投名状”,实际上已不再是造反派而只是文革新贵。这场“清理”对“造反派”的打击其实远不如毛泽东时代的镇压。更有不少如蒯大富这样的人其实在毛泽东生前已经坐牢很久,但那时盛行的是不讲任何理由和程序的随意关押、无限期的黑牢;即使放出来也是“黑五类”式的贱民,无法拥有正常生活。邓小平时代开始讲“法治”,把他们正式审判定罪,判了刑期。尽管从今天的角度看,那种审判实际还是“政治挂帅”,“法治”水平很低,也未必公正,但由于此前的羁押折抵刑期,他们中不少人其实在毛泽东时代坐牢的时间还长于邓小平时代。出狱后尽管也受到歧视,但程度比毛泽东时代对贱民的歧视差得远,他们基本上都能恢复正常生活。
虽然邓小平时代理论上彻底否定了在毛泽东时代受到理论肯定的“造反派”,实际上却有很多毛泽东时代镇压造反派的冤案,是在邓小平时代被平反的。例如改革初年获得平反的最出名的几个文革中遇害的异议人士(有的平反后被宣布为烈士),当年他们其实并非同一立场,其中因反对打倒刘少奇而被害的张志新自然不是造反派(她应该算“保守派”),但遇罗克(因编辑造反派的《中学文革报》反对保皇派的“血统论”而遇害)、李九莲、钟海源(都在军人政权镇压造反派时遇害)等多数人其实都属于造反派。还有那些活着的人:武汉的鲁礼安、湖南的杨曦光(即后来名满天下的杨小凯)、广西的钱文俊等,他们不仅是造反派,而且是造反派中最激进者,他们都是毛泽东时代坐大牢、邓小平时代获平反的。
那时冤死的人除了“贱民”以外,肯定以造反派居多——至少比“走资派”和“保皇派”多,这些被平反者自然也是如此。典型的是笔者的家乡广西等地,文革中对“造反派”成千上万地大举屠杀,可谓惨绝人寰。那也是邓小平时代被平反、得以恢复公道的。1983~1987年间“处遗”(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在那里是无人不知的一个词。处遗中被惩罚的一些杀人者按当时的政治口径都被指为“造反派”,其实他们固然罪有应得,但说他们是“造反派”就与事实刚好相反了——他们是文革前当权派的御林军。而大量的广西“造反派”恰恰是在邓小平时代从地狱回到人间的。
因此,不难理解,尽管今天有不少不懂历史的年轻人从“造反派反官僚”的角度同情文革,但实际上在1970年代至1980年代之交,走出文革、实行改革是包括绝大多数前“造反派”和“走资派”在内的几乎所有国人的共识。只是当时改革主导者是复出的当权派(文革中所谓的“走资派”),按他们的意图进行的改革固然基本上符合上述共识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偏见和扭曲还是不少,改革之路远比当时人们想的复杂和坎坷,对文革的反思自然也是如此。这也就是孙怒涛先生主编本书的意义所在。
(相关简介:秦晖,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本文为作者给孙怒涛主编的《历史拒绝遗忘:清华十年文革回忆反思集》(两卷本,待刊)所写的评论。限于篇幅,仅保留部分注释,有需要全部注释的读者可向本刊编辑部索取。)
注释
[1]中央办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广西班办公室记录整理:《中央首长接见广西来京学习的两派群众组织部分同志和军队部分干部时的指示》,注明的整理时间为1968年7月26日,28日起该文件在广西以传单、号外等形式大量散发。本文据宋永毅等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第三版(2006)光盘收录文本。按:1967~1968年间中央首长每次接见广西两派的记录都有两派和广西官方(军方)各自整理的两三个文本,但最后一次接见时“四二二”事实上已经失败,所以只有这一个文本。
[2]就我所见,似乎只有当时北航红旗的戴维堤在其自传《逝者如斯》中介绍了此会的始末。但是他与武传斌一样也称之为“北航黑会”,不认为有清华的什么事,其实清华受此会的影响应该比北航更甚。
[3]2013年6月23日访谈蒯大富,深圳。按:清华四一四方面的消息说蒯大富的发言则相当火辣:“①除河南、青海外,全国现在是保守派掌权;②现在不是中央支持造反派的问题,而是反之;③全国局部地区可能发生内战。”(见邱心伟、原蜀育主编:《清华文革亲历大事日志》,1968年7月23日条,此信息为孙怒涛先生提供,谨致谢。)但多名与会者都没有这个印象。
[4]接见中有人说看过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康生驳斥道:“我说的是《哥达纲领》”。但《哥达纲领》全文本身只有短短四节,马克思认为它“差不多每一个字都应当加以批判”,因此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逐条逐句”地引录该纲领并予以了驳斥。这些引文其实就是《哥达纲领》的全文。(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一版第19卷,第8、11~35页)因此根本不存在看过《哥达纲领批判》却没有看过《哥达纲领》的问题。康生这样驳斥,其实恰恰表明他这个“马列主义权威”倒真可能没有看过马克思的这本“经典著作”。
[5]现在一般说是“进入”清华,其实当时工宣队虽然没带枪更没动枪,但却是事先不打招呼的突然性强制行动,三万多人包围一千左右的在校学生,不仅“强行缴械”、拆毁武斗工事,做了“制止武斗”所必需做的事,而且查抄了学生组织的办公室(当时谓之“抄家”),抓了不少人。事后他们即成为清华的主人。所以,这是一次典型的强制占领行动,尽管占领者没带枪,但甚至不能说是“和平解放”。因为和平解放也是要有协议的。而团派即便不抵抗也未发生不幸的流血事件,他们也是被强制撵走的,已经不是“傅作义”了。
[6]即“广西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文革前和文革中广西当权派韦国清支持的所谓“老保”组织,“四二二”的对立派,当时始终处于强势地位。
[7]即“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简称,在广西当时这是个家喻户晓的语词。
[8]所谓最小数字,指逐个核实后有名有姓有死亡情形可查、处遗中分别落实了政策的、精确到个位的数字,除了后列的这组数字外,《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1册“前言”说是“八万五千多人”。宋永毅先生曾根据这套资料中的各县死亡资料自行汇总统计,“大约是十五到十六万”(宋永毅:《血雨腥风中的广西文革真相:读十八册广西文革档案资料》,《开放》2013年10月号,75~78页)。参加处遗的中央工作组成员、公安部干部晏乐斌说:“有名有姓有地址的死亡人数有八点九七万人”,“另外,全区失踪二万余人,无名无姓的死者三万多人。”(晏乐斌:《我参与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炎黄春秋》2012年第11期)而前南宁市委副书记袁家柯在他写给中央组织部的处遗申诉书中说是“20多万”(袁家家藏文献),这是广西民间流传的说法。
[9]按:广西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成立于1968年8月26日,时在“七三布告”发布50多天后,也在对四二二的“剿灭”结束后。有人提出:何以整个“七三布告”后死的人占比只有60%不到,而内含的“革委会成立后”死亡占比却高达85%?其实细看处遗资料即可明白:这里所谓的“革委会成立后”并非仅指自治区革委会,各地、市、县分计的死亡数都是以当地革委会成立来分前后的。而各地市县革委会成立均在自治区革委会之前(第一个县级革委会成立于2月20日),而且(除桂林市等个别例外)均为韦国清支持的一派掌权,成立后即以剿灭当地四二二为第一任务。到“七三布告”发布时大部分地市县的剿灭已经完成。剿灭过程中各地县四二二成员大量逃亡南宁、柳州、桂林等大城市。“七三布告”发布后这些城市的四二二也被剿灭,自治区革委会遂在“捷报”声中成立。所以,各地革委会成立后的死亡数比“七三布告”发布后的死亡数更大是很自然的。
[10]据《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度广西统计年报》。按此为民国时期广西人口统计中少数民族(时称“特种民族”)最多的一次,还有几次人口统计的少数民族人数和比例更少。见卢露:《从桂省到壮乡:现代国家构建中的壮族》,北京大学博士论文,2013年,59~60页。
[11]刘建勋当时已调离河南,但由于继任的文敏生不受中央文革信任,刘又被中央派回河南去取代文并支持造反。潘复生则是从哈军工的一些“通天”人物中得到消息,出来领导“东北的新曙光”的。
[12]与外国(哪怕是亲密的“兄弟国家”)有特殊关系,对中国高官尤其是封疆大吏而言恰恰是惹祸的大忌。
[13]当地又有“三老”之说,即老红军、老赤卫队员、老游击队员,总之也是参加过右江苏维埃运动的老人。
[14]所谓“林彪死党”到底能否成立,黄永胜吴法宪等人固然与林彪关系密切并与张春桥江青等人有矛盾,但是否与林共谋反毛,这都是历史上的疑问。但无论如何,黄吴等人至死都未能翻案。而韦祖珍文革后很快获平反,可见他与林系其实没什么瓜葛,其被整完全是因为他那个老乡的构陷。有趣的是,平生转战南北的韦祖珍只回桂工作了两年就被韦国清赶出广西幽禁他乡,临终仍要求落叶归根并终于葬在了广西,而主政广西20年的韦国清却化桑梓为怨府,最终选择了北京作为他安息之地。
[15]韦国清本人不仅在1967年1月出面具名“揭发”邓小平,1976年广西当局(其时韦已升迁,继任者为其提拔的安平生)还先于全国率先点名批邓并建议中央在全国公开点名。1980年代的“否定文革”理论上是要否定造反派的,在广西“处遗”却主要是为造反派讨公正,这样的处遗能够实现,除了直接过问广西问题的胡耀邦、习仲勋、宋任穷、李锐等人可贵地坚持了实事求是外,也与广西当局那次跟风失算有关。
[16]王洪文其实是保卫干部,并非真正的工人。不过当时工人组织的头头很多都如此,如湖南的叶卫东、湖北的朱洪霞、广西的白鉴平等。其实,就是在传统的工人运动中,出头“代表”工人的往往也不是工人,如当年安源的李立三、江岸的施洋,只要真出于工人的推举授权,其工人代表的资格就不是问题。有趣的是文革中工人造反派被镇压时,不是工人的头头就成了“阶级异己分子”,而受宠的王洪文自然没有此厄。
[17]北京的造反从未提出反“经济主义”的问题,毛泽东也不指望他们提出,因为毛对他们的利用就是为对付刘少奇。上海则不同,没有张春桥点拨下的这个“创造”,“一月革命”是不可能有后来的地位的。后来各地仿效上海的“夺权”基本都失败了,取代旧党政的“革命委员会”基本都是“军政府”或广西那样的“旧政府”,上海则不是,因为早在“反经济主义”时基于百姓利益诉求的“造反”在那里已经被消灭,而在其他地方都是要靠“军政府”或“旧政府”来消灭,才建立“新秩序”的。
[18]处遗资料表明,四二二组织的形成与1967年春中央文革驻广西记者王荔奉命进行的工作有重要关系。但是不久上面就不再认为有这个必要,王荔被调,一走了之,留下四二二任韦国清宰割了。
[19]文革中一度可以成立各种“群众组织”,但三种弱势者的组织是不允许成立的:一是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等“三工”组织(他们会要求“转正”),二是下乡知青组织(他们会要求返城),三是荣复转退军人组织(他们对低劣的安置政策不满)。
[20]当时南宁有个要求回城的下乡知青组织“青年近卫军”要求加入四二二,但四二二一些头头认为这些“没有户口的社会青年”不配成立组织,一直不承认他们。直到后来面临覆灭时,“青近”顽强抵抗,死亡惨重,在生死关头部分四二二成员终于与之携手作困兽之斗。但即便如此,近年笔者做访谈时发现当年四二二中一些大中学生和公职人员仍然不愿与“青近”为伍,尽管在今天知青回城早已获得政策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