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0年来,大量西方思想观念涌入中国,其中包括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尤其近20年来,随着中国加入世贸之后经济发展加速,社会利益出现分化,一部分人群对保守主义产生了浓厚兴趣或感觉到一种天然的亲和力,保守主义也成为某些“圈子”里言必称的显学。这本来是正常甚至可以说是健康的思想多元化现象。在西方尤其是英美国家,保守主义不仅是一股重要思潮,而且也是重要的政治力量,对于社会变革的稳步进行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如果说自由主义是社会进步的油门,那么保守主义就是刹车或缰绳。欧美历史上,二者历来相互补充、纠偏,缺一不可。进步太快,会像法国大革命那样栽跟头;保守力量太强,则会像拉美社会那样停滞不前,最后反而引发暴力革命。因此,在一个正常社会,保守与自由是两种相互牵制、共同进步的力量,不可偏废。
中国近代饱受激进革命之苦,走上了极权国家的不归路。当下改良困顿之际,革命情绪复萌,健康进取的保守主义确实可以作为一剂防止激进主义的良药。然而,许多东西到了自由主义思维习惯未能扎根的中国就会变味。中国的保守主义原先是广义自由主义学说中的一支,刘军宁、陈浩武、王建勋等学者也是受到公认的自由主义学者。但近年来,中国保守主义学说却似乎越来越剑走偏锋,令人感觉正在偏离自由主义轨道并有“拉美化”趋势。一个突出的表现是将特朗普和彭斯的上台解读为美国福音派教会的复兴,将1788年美国立宪的基础说成是《圣经》,或把“美国秩序的根基”简单归结为基督教信仰。总之,美国是或应该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如果1960年代的民权运动等自由化运动削弱了美国社会的宗教信仰,那么它们就是破坏美国秩序根基的万恶之源……这些显然是对第一修正案所代表的美国宪政秩序的误读,我在“什么是美国的宗教立场”一篇短文中曾做过简要说明。
最近,保守主义学者又开始高扬“启示”、否定启蒙,好像近代一切政治灾难都是启蒙运动和理性的僭妄造成的。这样说当然并非全无道理,但是如果把这个逻辑推到极端,政教不分的中世纪岂不是更好?那个年代,教廷如日中天,欧洲每个国家都实行“启示”治国,《圣经》是连国王都不敢须臾背离的根本大典,但众所周知,那并不是一个清平世界,一会儿宗教审判、一会儿十字军东征。启示当然很好,问题是谁的“启示”?满世界的上帝、真主、佛陀,到底听谁的?基督教还是伊斯兰?(当然是基督教)天主教还是新教?(当然是新教)新教那么多教派,发生分歧谁说了算?谁是《圣经》的“权威”解释者?某个自封的“先知”吗?如果保守主义学者再去论证新教某个教派的启示特别“伟大”、“正确”,或在英美文明发展进程中作用特别重要,因而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那么确实就离中世纪不远了。西方政教几百年血与火的历史,中国是不是要再走一遍才能理解其中的教训呢?当然,最近一个澄清保守主义的帖子否认了“启示”代表特定的教义,但是并不足以令人信服,因为我从来没有看到中国的保守主义学者宣传过犹太—基督教以外的任何教义。
中国的“保守主义”并不限于保守主义学者阐述的理论,也包括民间具有保守主义倾向的不同人群所发表的观点和情绪,其中有些显得相当出格。弗洛伊德事件引发了美国各地的抗议风潮,也在撕裂中国自由派的圈子。抗议中发生的某些暴力行为和过激措施当然需要受到谴责、管控和反思,但是到了国内就成了发泄种族主义情绪的借口。“黑人生命也重要”被污名化地翻译为“黑命贵”,Calvin
Klein做的黑人变性模特广告遭到铺天盖地的讥讽和辱骂,各种过分的言论恕不一一罗列……在这当中,不难发现中国式“保守主义”相当有代表性的思维倾向:蔑视弱势种族、反平等、简单政治站队、用自己的思维模式去套英美两党政治。不少以“保守主义”自诩的华人认定英美保守派——英国撒切尔、美国里根和特朗普——是“好人”,作为“铁粉”无条件力挺,无论他们被曝出什么事都是民主党为了赢选票而故意炮制的阴谋;自由派——譬如美国民主党——就是要搞“社会主义”,和共产党没什么区别。这种思维非黑即白、夸大事实而又混淆是非,在其方式的极简化上和长期受极左洗脑的“五毛”惊人相似。
最后,理论上和历史上,各国保守主义原先都是以抵触大众民主的姿态出现的,区别在于英美等国在转型成功的同时,保守派顺应历史潮流,逐渐有限度地支持民主并用宪政制度来制约民主,法、俄、大清等失败国家的保守派则只是“保守”、顽固抵抗,最后被激进的革命洪流淹没。如果说中国的保守主义学者几乎从来只谈自由、不谈民主,只能从其对“多数人暴政”的贬抑能隐约感觉到其对大众民主的抵制,那么自称“保守主义”的各类社会人士就直言不讳了;似乎绝大多数人都乐得漠视——反正现在正好没有,而反对“一人一票”的也大有人在。
保守主义本来是一种正常的政治与社会偏好表达,但是如果不小心,很容易走向反平等、反民主、反启蒙甚至反自由的原教旨主义。近年来兴起的保守主义话语似乎显示了这个趋向的端倪,值得警惕。今天,中国的保守主义者(尤其是学者)需要反思保守主义在中国的定义和定位。从世界范围的历史经验教训来看,保守主义要在中国得到良性发展,还是不能违背它和自由主义共享的社会契约原则。
一、保守主义的多个面向
按词典定义,“保守主义”是在特定文化背景下促进传统社会制度的政治与社会哲学,其核心价值一般包括注重传统、社会秩序、等级权威、财产权等方面。虽然伯克因反对法国大革命而被认为是英国保守主义之父,这个概念的真正流行要等到1818年法国对大革命反攻倒算的波旁王朝复辟时期。如果说自由主义或进步主义要向前看,那么保守主义则要向后看——注重当下、向往昨天。保守主义之所以“保守”,是因为它要保守传统与成规,注重现有的政治与社会秩序,反对激进的社会变革。
当代的保守主义之所以强调私有产权保障和自由市场经济,也是因为西方社会在19世纪至20世纪早期经历了资本主义,而以罗斯福“新政”为标志的1930年代开启了延续至今的福利国家时代。今天仍有人怀念过去那段相对“自由放任”(laissez
faire)的黄金时代,反对重新分配财富的平等主义政策。这基本上是亚当斯密所代表、哈耶克仍坚持的英美“古典自由主义”(classical
liberalism),经济保守主义和它有很大重叠。事实上,如果中国的“保守主义”能改称“古典自由主义”,会避免许多误导或误解。而且既然是“古典”的,其保守性自在其中矣。当然,亨廷顿在“作为意识形态的保守主义”(摘自其《政治思想史》2010年版)一文中把保守主义限定为保守当下的制度;如果古典的制度和现在差别很大,就不能被归为保守主义,而可能变成激进的复古主义。这个问题后面再讨论。
当代中国企业家、律师等人群从近40年的经济改革中尝到甜头,也多支持经济保守主义,强调私有财产保护,反对回到人人贫困的“大锅饭”时代。但也如亨廷顿所说,保守主义并非贵族或既得利益阶层的专利。保护私有财产并不只是资本家、大老板的事,而是作为人的普遍需求。譬如最近北京、河北、山东等地正在搞“拆违”大跃进,以拆除“违章建筑”的名义剥夺公民的房屋财产,而受害者多为普通业主,并非腰缠万贯的富翁。经历了“大跃进”、“文革”、“大锅饭”等瞎折腾之后,保护私有财产的经济保守主义可以是每个普通公民的诉求。
除了经济方面之外,保守主义还可以有政治、社会、文化等多个面向。这些面向未必能被“古典自由主义”所涵盖。文化上,保守主义会强调本民族的固有道德文化。譬如美国共和党更注重基督教信仰和家庭价值观,意大利、西班牙、拉美等以天主教为主的国家则更强调宗教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宗教当然很重要,信仰自由必须得到严格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一个国家必须以特定宗教信仰作为指导思想,甚至由某个教派来领导这个国家,否则就成了拉美、中东长期受害的政教合一了。中国长期受极权主义统治,唯我独尊的心态很普遍,也很容易受宗教保守主义影响,不能区分信仰领域的公域和私域。与此相关,在社会方面,保守主义坚持主流文化,反对文化多元主义。这在基督教反对同性恋等“后现代”生活方式上体现得很清楚。和经济保守主义反对国家干预市场恰好相反,社会保守主义主张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干预社会与家庭事务,譬如禁止堕胎、禁止同性恋行为、资助带有宗教背景的私立学校。
在政治上,保守主义主张尊重秩序与权威,反对无政府主义和过度自由。历史上,政治保守主义一度站在反对普选权一边,要求对选举权设置纳税或财产限制。由于不信任普罗大众,保守主义具有崇尚精英政治和反多数主义的鲜明“右”翼倾向。政治和经济保守主义密切相关,因为不难预见,大众民主很容易催生财富平等化政策,直接威胁私有财产。在中国,也长期存在先民主还是先法治的争论。保守主义者多认为中国仍处于“民智未开”的阶段,一下放开容易造成混乱,因而主张效仿台湾、香港、新加坡等地威权统治时期的经验,先通过开明专制完善法治,等条件成熟(或许)再推进政治民主。由此可见,保守主义者即便是以自由主义的姿态出现,也往往愿意容忍他们眼中“开明”的威权统治,甚至认为开明专制比民主政体更好,因为大众很难克制劫富济贫的短期利益冲动,而民主政权顶不住大众普选的压力,上台后必然对富人和企业开征重税、侵犯私有财产并抑制投资和就业。说得直白一点,私有财产保护需要独裁者。这在拉美等国转型中体现得很清楚,靠选票上台的民主政权都是要均贫富的,靠开明专制来维持资本自由市场还有点指望。
保守主义的不同面向相互组合,可以得到多个版本。你未必喜欢某个版本的保守主义,但这并不表明它不是保守主义,而是你要说明自己喜欢的是哪个版本的保守主义。譬如“古典自由主义”未必认同尊重传统与权威的文化和政治保守主义,它自己从18世纪封建秩序脱颖而出的时候就不是那么“保守”的;文化保守主义中,悲天悯人的天主教传统也不能容忍资本主义市场秩序的“放任自由”,未必会反对国家福利政策以弥补社会救济的不足。更重要的是,每个面向本身也存在走多远的问题。保守派可以反对高税高福利,但是否要走到国家不管死活的完全“放任自由”?美国共和党可以反对某些“纠偏行动”(affirmative
action),但是否还要走得更远,滑向种族主义?宗教虔诚、家庭忠诚都是美德,但是否有意无意要让国家为自己的信仰背书?政治、经济、文化等每个面向的不同深浅色调,加上不同面向的组合或排斥,构成了一个多维度的复杂“保守主义”谱系。
由于保守主义带有多个面向和版本,它和自由主义显然不能划等号。然而,在某些国家,它和自由主义又是有交集的。在我多年前主持的一次左右对话中,军宁回答了“保守”什么的问题:保守主义是要保守自由。这个回答很好地定位了自由保守主义,令我记忆犹新。但我们也看到,这并不是保守主义的原始定义,更不是唯一定义;保守主义显然未必是自由主义——不论新旧,其所要保守的也未必限于自由。一般意义上,保守主义未必自由,自由主义也未必保守;无论是美国独立革命还是同时期的法国大革命,都属于激进自由主义。如亨廷顿简要总结的,一切保守主义的共同特征都是要保守现有的政治与社会制度,而当前制度显然既可以是自由的,也可以是不自由的。事实上,他总结西方历史上四次保守主义运动,至少有三次都是反自由的:16世纪末英国保守派反对清教运动,代表作是胡克的《教会政体的法律》;18世纪末针对法国大革命,代表人物有伯克等欧洲贵族和中产阶级;19世纪中叶欧洲统治阶级对下层民众参政诉求的反应,贵族做出有限让步;同期美国内战前夕的南部保守主义,卡尔霍恩等代表人物用伯克思想为“南部特有的黑奴制度”辩护。
在绝大多数国家的历史上,保守和自由不是同义词,而是反义词。这是因为在本质上,保守主义是要保守当下的制度或回到过去某个的“黄金时代”,自由主义则是要从过去和当下的黑暗走向光明的未来。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可以有交集,但这种交集是有条件的。自由保守主义的本质从英国历史即看得很清楚。无论是1215年《大宪章》还是1688年“光荣革命”,英国贵族的诉求都是要“恢复”远古已有的权利和自由。贵族反叛约翰王的时候,据说拿出了亨利一世的登基誓言为自己背书,指责国王违背了英国自古以来的权利和自由。下面这张图是“光荣革命”中的辉格党和保皇党。两党联手赶走詹姆斯二世之后,下议院通过决议:“詹姆斯二世破坏了国王和人民之间的原始契约,在耶稣会等其他恶人的建议下违背了基本法律,试图颠覆其王国的宪法。”“契约”和(不成文)“宪法”都是英国传统,“革命”只是要恢复被国王破坏的传统权利。
英国的保守主义革命正好和自由主义合拍,是因为英国传统上即有一定的自由,因而英国保守主义有值得保守的自由。这是英国得天独厚的历史条件,绝大多数其它国家并不具备。既然历史传统并无自由可守,保守主义也就和自由主义分道扬镳了。这是为什么在这些国家,自由不保守,保守不自由,而只剩下守旧,甚至成为反动。中国是一个显然的例子,毋需赘言。只要想一想,清末或1989年的时候,“保守派”是些什么人?我前阵子在研究各国内战,发现在拉美等国,许多内战就是在保守派和自由派之间开打的。那里的“保守派”无非是主张政教合一的天主教徒、保皇派、大地主等既得利益,找不到一点自由主义的影子,而自由派所追求的则是政教分离、废除帝制、土地改革等符合现代文明的目标。在多数国家,自由派和保守派是对立的,有时甚至长年处于战争状态。
当然,中国的保守主义学者也许会说,他们所指的“保守主义”和这些国家的保守派甚至词典定义的“保守主义”不是一回事,但这恐怕是很难说得通的。毕竟,约定俗成的意义是不能忽视的。和“自由主义”一样,“保守主义”也是一个很大的框,英美自由保守主义可以往里装,但很多的其它东西也可以往里装,譬如拉美的宗教和专制保守主义。亨廷顿甚至认为,保守主义是一个没有理想的哲学,就是要保守当下的制度,不论它代表什么——当然,任何“主义”都不可能没有一点理想,只是保守主义要保守的就是特定制度所代表的利益和理念。宣称只有我的才是“正宗”的保守主义,你们其它的都不是“真正”的保守主义,这是很没意思的文字游戏。说保守派奉行的不是保守主义,就和说自由派奉行的不是自由主义、民主派奉行的不是民主主义一样有违常理。
关键在于,和任何其它主义一样,保守主义不是只有一个“正版”的“真理”,建立在经验主义与怀疑主义基础上的英美保守主义尤其应当反对任何“真理”言说。作为一般概念,保守主义也会有自己的盲区。中国的保守主义学者需要注意,他们在中国语境下究竟提倡哪一种“保守主义”?在什么意义上,他们的保守主义是中国的?如何保证自己主张的是自由保守主义而非拉美保守主义?他们也许有义务对自己的民间拥趸澄清,中国化的“保守主义”究竟是什么,至少不能泛泛宣称“保守主义”,好像保守主义只有一个版本,或天然带有自由主义的元素,而只能说,他们的“保守主义”究竟要保守什么。亨廷顿总结了保守主义的一些共同特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世界上只有一种“保守主义”;保守主义思维倾向和特定国家的特定制度相结合,必然会衍生出形形色色的具体意识形态。为避免误解,我建议保守主义学者明确说明自己主张的是英美版本的自由保守主义。
当然,我这里假定了自由主义仍然是保守主义学者的追求;否则,就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了。我也假定,中国的保守主义学者不只是要主张英美保守主义,而是希望开拓中国的保守主义思想市场和政治哲学。但这样一来,更麻烦的还在后头:如果把英美保守主义的内涵拿到中国来,还是不是“保守主义”?
二、保守主义的地域性
保守主义的第一个特点上面已经提到,就是它有明显的地域性或国界性。自由主义主张人性普遍和某些基本原则的普遍适用,保守主义则历来是有国界的,不存在一个抽象的普世的“保守主义”。“共产国际”才无国界,而它恰是保守主义的反面。无论哪国的保守主义,都反对理论抽象和宏大叙事,而强调本国文化传统的独特性乃至不可比性。本土意义的保守主义不是“拿来主义”,不能把我们认为“正确”的哪个国家的体制或主义拿来,在本国推行实施——那是马克思主义,不是保守主义。
英美保守主义清晰地体现在其普通法的“遵循先例”传统当中,简言之就是今天的案件要按昨天类似的案件那样去判。当然,什么“类似”、什么不类似并非截然分明,美国法学院教的基本上是如何类比与区分,但是其保守性不言自明。尽管有离经叛道的法官,法官主体无疑是相对保守的精英。普通法的保守性从英国功利主义始祖边沁对它的激烈抨击即可看出,他的《道德与立法原理》就是要用普世的功利主义为社会立法。不过,英美司法并不只有保守,“遵循先例”并非绝对原则——凡是原则就有例外,而正是这些离经叛道的例外造就了法律革命;否则,英美判例就成了固步自封的“千年老妖”。英美司法史上不乏推翻先例的革命性判决,1954年美国最高法院取消校区种族隔离的判决只是其中的显著一例。事实上,司法保守主义到了美国更上一层楼,因为英国从1689年“光荣革命”以来至今恪守“议会至上”传统,而议会民主就是边沁式功利主义的操作机制;美国最高法院却在1803年搞了一次“司法政变”,“马伯里诉麦迪逊”判决宪法是“更高的法”,所以法院自己有权依据宪法审查议会立法是否“违宪”,等于把倾向保守的司法凌驾于倾向进步的立法之上,而马伯里判决本身却开了一个当时非常非常激进的“先例”,因为宪法里头完全没有这样的规定,至今都没有!因此,美国司法的保守和激进是一个不容易说清的复杂故事。
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宪法判例中显得泾渭分明。美国的司法保守主义之所以“保守”,是因为他们的宪法解释哲学采用“原旨主义”(originalism);某个条款今天怎么解释,要看条款通过当时的意义,因而制宪者的理解至关重要。自由派之所以“自由”,则是因为他们认为宪法是“活的”(living),不断生长、与时俱进;某个条款的意义要放在今天的社会文化环境下看,不能固步自封,制宪者的理解至多只有参考价值。在如何对待外国对类似宪法规定的解释上,美国传统也是比较保守的,法官一般只看自己辖区的先例,外国判例则因为缺乏法律效力而一直不受重视。但近年来,最高法院内部某些自由派或温和保守派法官——如布雷尔和肯尼迪(已退休)——开始引用并讨论外国判例经验,司法判决逐渐呈现出“国际化”风格。然而,前任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斯格利亚(均已去世)、黑人大法官托马斯等保守派则仍然坚守带有民族主义色彩的美国本土立场。现任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在参议院的任命听证会上曾被问及这个问题,明确拒绝了司法判决的国际化倾向,而他是众所周知的保守派。讽刺的是,保守派的理论依据正是民主——因为民主是有国界的:宪法归根结底是本国人民制定的,解释宪法要看本国制宪者当时要让宪法干什么,你去借鉴、比较其它国家的宪法是什么意思?
由此可见,保守主义的底色和民族主义很相似,而这未必是中国的保守主义学者希望看到的。如果你是真正意义的保守派,那么你或许应当像“新儒家”那样弘扬本国的“国粹”。如果你认为中国传统并没有什么值得弘扬的,你要弘扬的是英美的“国粹”,甚至主张只有基督教才能救中国,不让中国文化彻底改头换面就无法实现自由宪政,这是哪门子“保守主义”?如果要在中国实现英美保守主义,那不是“保守主义”,而是釜底抽薪式的激进自由主义。当然,这种主张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你当然可以在中国主张英美保守主义或古典自由主义,但你不能泛泛地宣称自己是“保守主义”,因为自由主义是普世的,保守主义则注定不是;不仅有英美保守主义,也有拉美保守主义、土耳其保守主义甚至中国保守主义——典型如清末慈禧为首的满清贵族。华人在英美国家说自己是“保守主义”不会引起误解,但是在中国这么说就会产生概念混淆和无意义的争吵;与其如此,不如明确自己是“英美保守主义”或索性“古典自由主义”。
附带说一句,既然保守主义可以有民族主义因素,它也可以走向自己的反面——民粹主义。 精英气质的保守主义当然是反民粹的,不会看得上迎合大众口味的煽情政客,但是在大众选举政治中,放下身段可能是不得已的下策。这体现了贵族保守主义在民主政治下的困境。如果相当部分的选民坚信基督教,或主张国家利益至上——这自然是十分正常的,那么保守主义政客肯定不会放弃打宗教牌或爱国牌的机会。如果选民们对于政教分离、新闻自由等政治自然法理念没有足够的认识和坚守,那么很可能会出于自己的短期利益把选票投给违背契约原则的政客。土耳其总统阿尔多安最近把圣索菲亚大教堂变回到清真寺,可以算作一个最新的注脚;他显然不算英美保守主义,但也许算得上“土耳其保守主义”,因为他要保守占土耳其人口绝大多数的穆斯林的宗教传统,尽管阿塔图克凯末尔的强制世俗化也有近百年的传统。以福音派为基本盘、“美国优先”为竞选招牌的特朗普如出一辙,也是结合保守主义口号+民粹主义选票的成功典型:政策貌似保守,实际上有违保守主义的贵族精神。
回到中国,本土资源的匮乏是“保守主义”中国化所面临的真实困境。上面说到,自由保守主义是要有幸运的历史条件的。英美保守主义有值得保守的传统自由,这是他们最大的本土资源。而中国和绝大多数国家一样,并不具备如此幸运的历史条件和本土资源。在中国实行保守主义,保守什么呢?过去70年至今,中国仍然生活在极权阴影之下。再往前推,两千年专制政治似乎也找不到什么值得保守的自由主义传统。如果找不到也要找,像当今多数“新儒家”那样硬是把中国传统打扮得花枝招展,会不会陷入另一种“鸡贼”?中国保守主义的基本悖论是:无可保守。如果把英美保守主义搬到这里来,那就不能再叫中国的“保守主义”了,那是一种相当激进的“拿来主义”。
当然,也不是没有办法走出困境。保守主义可以有两种:目标保守主义和策略保守主义。前者就是正宗的保守主义,把保守作为目标。如果这个目标中有自由,那么它就是一种自由保守主义(liberal
conservatism)。如果传统中找不到自由基因,在本国主张自由保守主义即遭遇困难,那么不妨可以主张保守自由主义(conservative
liberalism):把自由当作追求目标,但采用温和保守的策略和手段。在中国,他们是耳熟能详的“改良派”,他们的对立面是激进派或“革命派”。二者之间的分野众所周知,毋需赘述,但二者的共同点都是自由主义;目标大致相同,只是手段、策略、步骤不同而已。
保守自由主义和自由保守主义之间无疑存在很大重叠,但也并非完全一致。事实上,二者在方向上是反着的。保守自由主义,“自由”是主语,保守是定语;它是要向前看,只是迈步不能太大太快,怕栽跟头。可能某些自由一时没有可行性,譬如在美国立宪时期主张黑奴的自由,或内战之后主张女性的参政自由,但向前的方向是肯定的;种族平等、性别平等肯定是大趋势,不能倒退,只是问题需要一个一个解决,不能一口吃成胖子。既然目标是更多的自由,那么首先涉及的问题是,谁的自由?基督教有宗教自由,天主教、佛教、伊斯兰教是否也有同样的自由?男女有相亲相爱、组建家庭的自由,同性恋是否也有同样的自由?其次,还有自由的程度问题。取消制度性歧视了,怎么对待社会歧视?如何处理长期制度性歧视对弱势族群造成的积重难返的劣势?是否需要采取“纠偏行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某些特权优惠,来消除历史上的歧视对他们造成的不利影响?这些都是自由主义需要考虑的问题。保守自由主义可以对某些自由程度问题说“不”,但是至少不能反对实现所有人的基本自由这个大方向。
反过来,自由保守主义,“保守”是主语,自由是定语;它是要向后看,但能否看到自由呢?那取决于这个民族的过去是否有自由主义传统。如果没有,那么保守主义就没有自由可以保守了。我个人认为,中国自由保守主义的前景也并非只有放弃。首先,数十年改革确实释放了一定的经济与社会自由,至少自由与法治理念已经深入相当一部分人的人心。当然,中国还远没有形成有效维护自由与法治的制度,但也不能说当下没有任何值得保守的自由,保守主义的课题是如何使自由和权利获得更有效的制度保障。一个可能的切入点是1982年宪法。虽然这部宪法没有得到落实,因而没有形成什么值得保守的宪法秩序,但毕竟是中国自己的现行宪法,而且宪法规定了不少自由和权利,而总体上仍比较“保守”,譬如各级行政首长并非直选,而是由同级人大选举产生;只有县乡两级人大由选民直选产生,县级以上人大由下一级人大间接选举产生。但是如果中国的选举可以真实一点,那么各级人大可以发挥现在完全想象不到的作用,中国改革即可获得向前的动力,摆脱目前停滞甚至倒退的状态。这个图景可能听上去一点不激动人心,但真正的保守主义要的正是波澜不惊的效果。
其次,再往前推,或许可以追溯到民国,今天大陆也有不少“国粉”。只是民国在大陆37年间内忧外患、动乱频仍,1946年宪法实施不到三年即退守台湾,很难说形成了什么“传统”。虽然台湾自1987年成功转型后形成了相当成熟的宪政秩序,但可惜那是和大陆完全分治的台湾,无法为大陆所保守。最后,虽然中国历史上政治实践并无权利和自由的观念,但是儒家道德思想仍然有值得挖掘的本土资源。事实上,儒家的尊严思想要比世界上任何其它文化或信仰更为丰富。这不是“自吹”,我在《为了人的尊严》一书中有比较详细的阐述。当然,我对儒家文化的误区尤其是对专制政治的臣服也做了深度批判,并一直主张沿着道德—政治这一断层将儒家传统一分为二,抛弃其作为附庸的腐朽政治,保留其仍有生命力的道德理想。我自认为这种态度才是真正的中国的自由保守主义,因为它既认同有选择地回归本土思想传统,也主张在追求自由主义的过程中采取温和渐进的策略。
当然,和保守(落实)现行宪法相比,后面两个选项都显得有点遥远——民国虽只隔一个海峡,但是其治权版图和大陆是割裂的,儒家传统则在时间上过于久远。亨廷顿断然不会接受诉诸遥不可及的古代传统是任何意义的“保守主义”,因为他定义的保守主义严格限于保守当下的制度。在一个“不断革命”的国家,谈论“传统”是困难的——究竟哪一段“传统”?尧舜文武、秦汉唐宋还是明清、民国抑或“人民共和国”?即便后者还有前三十年、后四十年之别。但这也会给亨廷顿的狭义保守主义带来困难:今年左派执政,明年右派上台,究竟支持哪一个才算“保守”?按他的说法,一旦现政权下台,原来的“保守主义”阵营即已解体,变成反对党、批判派阵营了。这种定义也太欠稳定性。“保守主义”的折衷定义应该是保守一段相当稳定的传统——也许几十年,也许几个世纪。如果再放宽一点,保守主义也可以是一种复古主义,只是古代传统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非某些理想主义者的“托古改制”。至于在中国是否可行,且留待讨论。总之,自由保守主义也和其它保守主义一样,都需要从当下或过去实际存在过的制度中发现值得保守的东西。
三、保守主义的时代性
因此,保守主义的另一个特点是其时间相对性和情境敏感性。即便在同一个国家,保守主义也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主张,它的目标会随着特定国家和特定时代的具体情境而发生变化。在一个正常的国家,保守和自由是两种相持相长的力量,在彼此牵制中共同前行。没有自由,保守就成了倒退;没有保守,自由就成了激进。自由主义推着保守力量往前走,保守主义则拖着进步的步伐,让它不至于走得太快而栽跟头。随着社会不断向前走,什么是保守、什么是自由的情境和意义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把伯克放到今天,他也不会否定法国革命中提出的《人权宣言》伟大理念,只是会继续反对通过暴力革命实现这些目标而已。如果今天还有谁像他当年那样主张贵族应该享受天然的特殊政治地位、资本主义应受制于中世纪社会传统、商人在贵族面前低人一等,那么他不是伯克,他是食古不化的思想恐龙。讽刺的是,被当代人普遍推崇为保守主义始祖的伯克认为自己是辉格党——当时的自由派。
自由和保守甚至是可以发生时空错位的。美国内战前,保守派是主张奴隶制的南部民主党,自由派是主张废奴的北部共和党。但是到了1930年代罗斯福“新政”,双方相对立场发生了逆转,民主党争取到了过半数黑人选民的支持,变成了当代意义的“自由派”。在这个过程中,共和党立场相对稳定,基本上坚持经典自由主义不变,民主党则从极端保守的蓄奴立场转向相对激进的福利国家和经济干预。但无论共和民主,两党主流在言论自由、选举民主、政教分离、反歧视乃至底线福利保障等基本取向上是有高度共识的。
遗憾的是,中国青睐保守主义的不少人却无视西方保守主义的立场变化,仍然纠结于一些时过境迁的伪问题。时至今日,没有宪法常识、反对“一人一票”的反民主言论仍然大行其道。在一个没有半点民主的国家,每天都过着“少数人暴政”的日子却忧心“多数人暴政”的竟大有人在,不能不说是今世奇观,或许体现了另一种洗脑的成功。西方保守主义确实一度反对多数主义民主并担心“多数人暴政”,但那是18-19世纪的事情。今天除了新纳粹等极右势力之外,还有谁敢公开叫板“一人一票”等自由民主基本制度,那真是冒天下之大不韪,无异于政治自杀。“多数人暴政”值得担心,但防范的方法不是延续专制,否则永远只能活在“少数人暴政”的体制下杞人忧天。在解决这个问题上,美国立宪者树立了榜样——拥抱民主,并用分权、联邦制、司法审查等制度来限制和规范民主。
伴随着立场守旧,中国保守主义者的另一个问题是知识结构与话语体系老化。也许这是保守主义的固有“特色”,旧的不等于不好,但是社会毕竟是在变化中进步的,再保守的保守主义也不能食古不化;否则,过分落后于时代,坚持一些完全落伍的东西,那将是另一种极端,并不符合保守主义本身的现实、温和、渐进的中庸基调。但今天中国的保守主义学者似乎仍然沉浸在十八世纪话语体系之中,言必称伯克、《联邦党文集》,至多加上哈耶克或最近走火的柯克——实际上,哈耶克明确否认自己是“保守主义者”,柯克则被亨廷顿称为逻辑错乱的“怀旧者”,他的“新保守主义者”要保守的是“根本就不存在的智识传统而非确实存在的制度”。《联邦党文集》也很难被归类为“保守主义”,尽管其中体现了一定的保守主义精神;建立联邦本来就是世界上前无古人的创举,至少《文集》的第一作者汉密尔顿是一个激进的中央集权主义者,期待联邦做许多事,而“新政”之后的联邦扩权印证了汉密尔顿的远见,美国福利社会主要就是通过联邦构建的。总体上,中国的保守主义者好像生活在工业革命之前的桃花源,对于二十世纪尤其是二战以来欧美政治、社会与宪法体制的重大变革似乎并不知情或关心。当然,经典是可以不朽的,但是对经典的解释应该跟上时代,结合特定国家、特定时代面临的现实问题。无论是保守主义还是自由主义,任何一种严肃的社会与政治理论都不能生活在古旧的象牙塔里,而是要探讨当代社会现实问题的根源并给出令人信服的方案。
这会涉及许多领域的专业知识,但是保守主义尤其是中国的保守主义学者似乎并不具备必要的知识储备,多数仍停留于重复几句保守主义经典信条,不能负责任地应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产生的日益加剧的贫富差距等现实社会问题。我并不认为,光靠收入再分配就能解决问题,极左“社会主义”方案当然更是离经叛道,但我也不认为哈耶克就是答案。事实上,哪怕英国保守党或美国共和党等右翼保守主义也没有采用他的经济方案。国内保守主义者(包括一些自由派)仍在抽象讨论自由先于平等还是平等先于自由,简单认为福利制度就是养懒汉,完全忽视了不平等的自由市场经济起源及其对社会(包括自由)造成方方面面的深远影响,让人感觉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或语不惊人死不休。在一个没有民主政治实践的环境下,反正说什么都可以,当局都不会当真,不会产生任何政策实践后果,因而不用承担任何政治或道义责任。在一个言论不用也无法承担社会责任的国家,你会发现极左、极右各种激进学说甚嚣尘上,哈耶克、施密特成为年轻人津津乐道的追捧对象,全然不考虑这些学说一旦落实之后的真实社会后果。但是在一个谏言有可能成为现实政策的自由民主国家,事情恐怕不会那么简单——你断了穷人的福利试试?
回避当下现实使得保守主义很容易变成双重意义的“鸵鸟”:既不认真面对欧美宪政国家的政治发展现实,也乐得逃避中国政治现实,有意无意地加入当局喜闻乐见的反民主合唱。在一个绝大多数人完全沉默的国家,他们成天对“多数人暴政”忧心忡忡,却几乎从不见他们批评“少数人暴政”。也许,这是政治高压下的另一种犬儒主义解脱:人人都不敢碰硬的,于是专扎稻草人,专找软柿子捏。左派嫁祸资本家,右派则嫁祸民主与平等,炮制出一个本国从不曾存在的“多数人暴政”。其实,绝大多数国内保守派也就是一介平民,没必要为财富和权力无条件背书。保守主义当然可以主张尊重私有财产,但也应当要求财富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可以要求尊重权威,但前提是公权力通过选举民主等宪政机制对人民负责。
回避现实也使得保守主义面临多重内在矛盾。在我的认知中,国内保守派好像对现体制多有不满,但是究竟不满什么?如果保守主义津津乐道的只是防范多数人,那么现在正是极少数人执政,不是很好吗?难道是因为少数人的专制不够“开明”?还是因为自己分的那杯羹少了点?如果执政者换成代表自己利益或理念的那一拨少数,保守派是否就弹冠相庆了?但是在一个没有说理自由和选举机制的国家,这样的小概率事件恐怕只能是一个遥遥无期的“中国梦”。保守主义反对空想,但是至少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它自己不就在从事无视社会现实和制度实践的空想吗?保守主义追随伯克反对法国革命,但是脱离政治实践之后,保守主义者自己就是典型的法式公知,只剩下书本式主张和教条式批评。保守主义本该注重经验、怀疑和审慎,但是在变成反理性、反启蒙、重“启示”之后,自己也是以经验无法验证的绝对真理和一贯正确的面目出现。英美保守主义的审慎怀疑去了哪里?
要恢复保守主义的本来面目,自由保守派——即便是在中国主张英美保守主义的“保守派”——只有关注现实、走向实践,让自己的理念落地。否则,不论什么学说,只要是不能落地的天马行空,就必然走向激进,纯粹的保守主义理论必然走向自己的反面;极端保守不再是“保守主义”,而只能是另一种激进,成为纯粹的守旧、脱离现实甚至违背现代文明的“反动”。真正的保守主义应秉持“中庸之道”,而“庸”的关键在“用”。这方面,英美政治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太多的启示。英美保守主义(更准切地说,保守与自由的渐进互动)和法国激进主义的本质区别在于,法国贵族脱离政治,公知们则不能参与政治而沦为和政府对立的批评者,而英国贵族(有的也是公知)则一直积极参与并引领着本国政治,譬如伯克本人既是思想家,也是政治家。通过相对自由的政治实践,不同利益相互碰撞,最后走向博弈均衡。美国立宪是一次革命,算不上“保守”,但是美国立宪者的贵族背景决定了其相对保守的底色。杰出的立宪者麦迪逊也是集思想家与政治家的双重身份于一身,在立宪者中相当具有代表性。正是在贵族积极参与平民政治的实践过程中,英美自由保守主义才显示出其经久的生命力。
四、向保守主义学什么?
任何一种思想流派都是利益和立场的表达,尽管信者会认为自己所信仰的主义是“宇宙真理”,其实主义或信仰本身无所谓“正确”、“错误”,保守主义、古典自由主义、新左派……概莫能外。从游离于派别之外的第三者角度,每个人都有信仰和追求的自由;具体信仰和追求什么不那么重要,更重要的是你在和其他人的互动、争吵、和解过程中采取什么心态、姿态、格局、策略。这不仅直接决定了某个主义本身的境遇,也决定了整个国家的文化和政治生态。
英国从贵族制脱胎而来,贵族制的渐进消亡(至今除了北朝鲜之外也没有哪个国家能说彻底消灭了贵族)使英国的现代转型得以相对和平顺利(当然也经过了好几百年、流了不少血)。毋庸置疑,保守主义总体上表达了贵族利益和立场。然而,保守主义之所以不仅能在英国立足,而且还是今天英国的执政理念,不只是取决于英国社会不同派别对保守主义的宽容,更取决于保守派自己的修为和姿态。英国贵族何以引领大不列颠千年而不倒?秘诀只是在于高高在上、蔑视平民、攫取社会利益、剥夺底层权利吗?如果那样,他们会像大革命时代的法国贵族死得一样惨。英国贵族之所以能在不断民主化的英国立足,恰恰是因为他们是拥有贵族精神的真正的贵族,尽了作为贵族应尽的社会义务;在非常时期,甚至付出了不成比例的代价。别的不说,一战、二战期间,身先士卒的英国贵族子弟死了多少?贵族的牺牲远高于平民比例。某种意义上,这体现了英国不成文契约的一个侧面:贵族们平时吃香喝辣、享受特权,但是国家危难的时候,就该他们出来履行义务了;“先天下之忧而忧”,才能“先天下之乐而乐”。
如果一个社会阶层从利到名,占尽了各种好处,该奉献的时候却躲在后面。这副样子还有半点“贵族精神”吗?这当然就不是什么贵族了,这是“太子党”、“八旗子弟”。满清的历史教训众所周知,统治者一再拒绝改良、放权、让利,最终天怒人怨、武昌兵变,整个政权被扫地出门。倒是够“保守”,只是结果把自己整没了。托克维尔在《旧体制与大革命》里分析得很透彻,法国贵族也是这么垮掉的。英法贵族的区别在哪里?就在于英国贵族和社会打成一片,从来没有和社会彻底脱节;它一直引领着英国社会,当然也就必须承担领导的义务和责任。法国贵族则成了一个食利阶层,地主都跑到城里生活,每年该收地租的时候才回来露一次面。这样,贵族与平民之间形成两个互不来往的群体,好比一个个不透风的密闭箱,彼此之间没有联络、没有感情也没有同情,最后成为众矢之的,被大革命彻底推翻了。
和法国革命同期的美国革命是一场由精英领导、草根参与的保守主义革命,张力自在其中——精英、保守、革命。精英就是既得利益,必然是保守的。美国革命是一场对外革命,法国革命是一场对内革命。这就注定了法国革命必然激进,美国革命可以保守。美国革命的结果是1776年独立并立宪,然后在1788年二次立宪。《独立宣言》当然说不上“保守”,但“费城会议”在本质上是保守的。尽管随后宪法草案在各州放开辩论投票,整个过程无疑由精英主导,宪法草案本身就是55名精英代表的产物。美国精英没有像法国贵族那样,为了自己的短期利益对抗民主,而是通过制宪制约和规范民主,从而保护了自己的长远利益,和社会草根形成了双赢:草根可以通过民主政治维护自己的利益,精英则能用宪法来保护自己的基本权利。虽然大众民主没有在独立后立刻星火燎原,但已然大势所趋;联邦宪法禁止各州通过立法取消以前的欠债,说明民粹主义在各州已有燎原之势。美国立宪者的超越之处即在于高瞻远瞩、胸襟远大,看到民主的世界潮流及其泛滥的危险,但顺势而为,以承认民主换宪法自由,以宪政民主实现自己的保守主义诉求。这可被视为一种美国式社会契约:精英承认平民(一开始限于有财产的白人)政治权利,平民则承认精英的宪法权利,尤其是财产权保障。 我一直认为,一个国家的命运首先是由既得利益者的境界决定的。“费城会议”的美国立宪者都是当时的既得利益者,但他们的超越境界成就了一个伟大国家;法国贵族的狭隘自私不仅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也让整个国家陷入革命和动乱之中;慈禧太后代表的满清保守派死保政权和眼前利益,不仅失尽人心后失去政权,而且让中国陷入长期战争、混乱与极权统治之下……
这类教训对于中国当下极有启示。中国经过四十年改革和积累,生成了相当一批“贵族”——企业家、大律师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实现财务自由的群体,但是有贵族精神的似乎不多。真正的贵族一定要像英国贵族那样有贵族精神,在政治上保持开放和开明的态度,最后才能像英国贵族那样站住脚。贵族精神不只是意味着你要乐善好施,好像交了很多税、捐了很多钱就万事大吉、履行义务了;它首先意味着你要认同和遵守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底线,那就是要承认人的基本尊严和平等政治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要素。如果没有,那么无论你有多少财富,你都只是一个两脚动物。你要政治自由,别人要不要?别人的政治权利你承不承认?这是判断一个人究竟是英美保守主义还是拉美保守主义的标准。
因此,没有人反对“保守自由”,但实质问题是,谁的自由?自由的边界在哪里?一个人能否主张蓄奴的“自由”(如美国内战前夕的南部保守派)、种族歧视或性别歧视的“自由”……如果保守的自由指的就是你的自由,而非别人的平等自由,那么这个“自由”的实质是独裁,成了利用国家权力压制其他人自由的口号。当你的自由影响到他人的基本自由时,“保守”可能已经走向反动。
社会契约的基本思路就是以权利换权利、以自由换自由,以我承认你的权利来换取你承认我的权利。没有基本契约,就没有政治文明,我们都成了活在野蛮丛林的两脚动物。你以为自己很牛,创造了那么多就业、养活了那么多人,凭什么和一个一无所有的流浪者或吃福利的懒汉谈什么“契约”?在你眼里,你不需要选票,他们则不配有选票;让这些人拥有选票,岂不是让他们正当合法地“打土豪、分田地”吗?这个风险不是没有,但是如果因此而拒绝社会草根的政治权利,那么情况只会更糟,因为人民虽然可能愚昧,但毕竟是可以被说服的,独裁者就没谱了——至少,这是我个人的风险权衡:如果我不得不在愚昧的人民和开明的独裁者之间选择,我宁愿选前者。有人也许愿意赌一把,觉得搞定一个独裁者要比说服千万选民来得容易,但你遇到的这一届政府也许真的是践行保守主义的开明独裁,下一届则很可能就是杀鸡取卵式的野蛮独裁,原先积聚再多的财富都随时可能一夜消失。中国近年来,这类故事也多了去了;光是今年疫情期间,前两届政府签字画押的“小产权”别墅就被强拆了多少?保守理性的人不是赌徒,不会选择朝不保夕的生活方式。两害相权取其轻,他会选择和平民百姓、愚夫愚妇一起对抗公权力的任性独裁,而选举民主是政治对抗的基本手段。如果这些人连选票都没有,怎么指望他们在你遇到麻烦的时候能帮你呢?
英美保守派懂得这个道理,所以不会反对“一人一票”的选举民主,尽管他们未必对民主政府制定的每一项法律满意。法国或中国保守派不懂得这个道理,所以最后自取灭亡。如果不承认政治文明的基本底线,结果只能是保守主义自身的矮化和窄化。矮化是指失去道义——仍然停留在丛林政治时代,怎么可能高大呢?政治权利是人之为人的构成要素,拒绝承认他人的政治权利等于把人降格为猪,而这种野蛮人思维首先把自己就降格为猪。窄化是矮化的必然结果——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你不承认别人,凭什么指望别人承认你?精英草根相互为敌,最后必然是两败俱伤,而保守精英被独裁者联合群氓收割的可能性极大。
令人遗憾的是,国内的“保守主义”主张却不时体现出自我矮化和窄化思维,津津纠结于一些前现代的伪问题。一个常见的论点是否定“一人一票”,别出心裁地把“无代表则不纳税”的民主诉求倒个个儿,变成“不纳税则无代表”的专制政治口号,主张选票和财富或纳税成正比。这种主张在民主国家不是完全没有,但没有人会认真,因为实在不值一驳。
首先,国家是你的私人公司吗——按股权分配发言权和决定权?这种思维很可能体现了马克思经济决定论的遗毒,以为经济可以决定一切,包括政治。政治的逻辑当然不能和经济逻辑划等号,国家是为了每个人的利益服务的,和人的财富、纳税等因素没有直接关系。恰好相反,政治的一部分作用正在于纠偏经济的力量,防止富人势大欺人。而每个人都是理性自私的,一个人的利益归根结底要靠他自己来代表;以任何一个现代国家的规模,哪怕是一个弹丸小国,都不可能实行古希腊时代的直接民主,而只能通过选举,让立法者代表自己的利益。这就是“一人一票”的基本逻辑。如果选票和财富或纳税成正比,那么许多欧美妇女不工作、不纳税,难道都不能投票?真要回到1920年美国第19修正案(妇女选举权)之前的时代吗?其实,许多国内反民主的保守派也就是一介平民,你能认可选票比你多百万倍的马云代表你的利益吗?
其次,社会贡献并不和纳税简单成正比。你以为自己是一个纳税大户,就只是在为社会做贡献?贡献不假,但富人从社会攫取的资源和利益也是和平民不成比例的。别的不说,企业运营难道不需要一个基本的法治环境和市场秩序?当你在挣钱的时候,国家就已经在为你做贡献了;企业越大,维护企业和财富的法律成本也越高,让你多缴点税有什么问题呢?为什么多缴税就意味着富人在政治上高人一等,要比别人得到更多的选票和更大的政治发言权?事实上,选举政治几乎必然是一种金钱政治,以至极左一直在指责“虚伪的资产阶级民主”。即便在“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下,金钱的力量不可避免会渗透到政治之中,富人的话语权和政治权重显然已和其人数不成比例。
最后,“一人一票”技术上是最简单、最易操作、最不易被滥用的选举原则。如果背离“一人一票”,那么究竟一人几票?如果以财富为标准决定选票,一百万究竟应该值几张选票?如何防止虚报假冒?为了这些莫名其妙的问题投入的争吵、浪费的时间和资源就不计其数。如果不纳税、领救济的没有选票,以正常状态下百分之几的失业率,这样究竟能排除多少“免费”得选票的人?如何界定投票的经济门槛?今天有工作、有收入就投票,明天失业就不能投票?才百分之几的人群,值得这么费事吗?
无论是本土的还是外来的,保守主义要在中国立足,一定要明确宪政民主的基本定位。说得直白一点,中国的精英需要在独裁和民主之间做出选择。今天中国各界的精英似乎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个选择,只是被动服从威权统治;少数开明的成功人士不认同政府的所作所为,但对大众也是敬而远之,甚至十分鄙视。当然,底层许多人经过长期洗脑,自治能力堪忧。所以,就倒向独裁的怀抱?这是所有失败国家的覆辙。精英鄙视底层民众,便只剩下一个选项——和独裁勾兑与分赃。失去大众支持之后,“精英”就失去了自己的独立社会基础,做独裁者的附庸是其唯一出路,他们的“保守”也就成了压迫大众、抵制改良的反动。剥夺大众政治参与的机会,即堵死了和平改良的渠道,国家必然会发生政治动乱。马克思说,国家是富人压迫穷人的专政机器,所以“无产阶级”只有通过革命夺取政权。如果你鄙视马克思,要让他自己打脸,那你要做得比他预言得更好。如果你反对经济决定论,那么你自己就不能做一个短期自利的经济动物。
真正的中国精英要以英国贵族和美国立宪者为样板,不仅有一定的胸襟和远见,更要恪守政治文明的底线,和独裁保持距离。保守主义可以不信任民众,但是一定要警惕:独裁者也是这个逻辑,而且会制造出“多数人暴政”等各种假想敌来吓唬你、诱惑你。保守主义需要看到,没有选票,就不可能保守,因为你失去了抗衡强权的唯一可靠武器,大家都沦为一无所有的弱者;配合强权剥夺比自己更弱的人只能使自己更弱,因为它让你失去同样不幸的同盟。唯一的办法是像英国“光荣革命”那样,保皇党和辉格党联合起来,把实权国王赶走,建立议会至上的虚君共和。即便要防止“多数人暴政”,也不是通过剥夺多数人的民主权利,而是要通过联邦制、参议院、司法审查等正常的宪法机制。
五、保守主义、自由主义与社会契约
英美历史上,保守主义对高歌猛进的激进自由主义发挥了有益的制衡作用,防止前进的力量目标过激或步伐太快。自由、平等、民主无疑是这个世界的大趋势,进步社会不可避免要追求更加公平正义的权力和资源分配。保守主义主要发挥了“拖后腿”的作用,但这个“后腿”是必要的;否则,社会纽带就会断裂,改良就会停滞不前甚至倒退,法国、俄国、中国模式的大革命就纷至沓来了,最后的结果众所周知。没有人愿意看到这种结果,但很少人关注图景的另一面:这些国家的既得利益者对推翻自己的暴力革命也发挥了添柴加火、火上浇油的作用。固然,以上三国的既得利益者中间都有明事理的改良派,但他们属于极少数;掌握中枢权力的绝对多数是强硬保守派,生怕改革改丢了自己的权力和江山,最后硬是让颟顸的保守把自己“保”没了。如何避免前车之鉴,这是当今中国保守主义需要认真对待的课题。英美保守派的成功秘诀不只是在于他们拖后腿,而在于他们能够适可而止、顺势应变,一次次做出必要的让步,让自己也随着进步的大潮向前漂移。由此可见,没有进步,就没有保守;没有保守,也没有稳定的进步。二者之间并不是一种非此即彼的简单关系。
在我看来,英美渐进改良的成功和法俄中激进革命的失败都可归结为一个根源,那就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进步与保守的力量能否达成一系列不完善而不断完善的临时性社会契约。譬如英国《大宪章》只是显示贵族有能力解决“没有封主的封主”问题,实际上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光荣革命”确立了议会至上,但是君主仍然掌握很大的行政权,而这场由宗教触发的革命之后宗教变得更不宽容了;美国立宪确立了三权分立、联邦制、司法独立等宪政原则,但是这套高尚原则和蓄奴制、族群和性别歧视等罪恶并存,等到80年之后才废奴并规定平等保护,过了130年之后才确立妇女的选举权……每一次临时契约都带有极大的局限性,但又不失为解决当时重大社会政治矛盾的临时性方案。一方面,它们的基调是保守的,步骤是稳健的;但另一方面,它们又是在不断向前走的,二者缺一不可。反过来,顽固保守只会刺激暴力革命,激进革命又会马失前蹄,导致大踏步倒退,甚至堕入万劫不复的极权政体。1789年,法国一下子从中世纪进化到今天看来依旧伟大的《人权宣言》,但是这部宣言直到1971年才获得宪法效力,其中经历了几多王朝复辟,制定了多少部去了来、来了去的宪法,都摆脱不了“有宪法无宪政”的状态。当然,和俄罗斯与中国相比,法国还算极其幸运的。
中国保守主义不能只是停留于谴责激进,而是要去找激进社会之所以激进的原因。任何一个没有契约的社会都必然是激进的,不是激进的自由就是激进的保守,因为那里的基调是“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当然,契约不是一方的事情,而是双方或多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愿意坐下来谈,是不会有契约的。别人怎么想是控制不了的,但我们至少要保证自己有立约和履约的愿望,而这无论对保守主义还是自由主义都至关重要。在国内目前的政治环境下,几乎不可能依靠体制去推行任何“主义”,不论是进步还是保守,各方都必须寻找相互支持的社会资源。如果各方不能就一些基本问题达成默契、形成合力,依然一盘散沙甚至相互敌视,那么就只能等着继续被极权一个一个收割或收编。过去四十年,极权秩序的巨冰在慢慢融化,社会自由度不断增长,但是尚未形成足以抵抗极权的横向联盟。从微信朋友圈里的各种激进言论和相互攻讦,可以看到极权思维的影响仍然深远。我甚至不能排除,某些撕裂性话题就是由当局授意制造,专门用来割裂蹒跚成长中的中国公民社会。
英美法德等欧美国家不论原来是保守还是激进,至少二战后都走过来了——换句话说,都形成了接近终极意义的社会契约。我也不明白国内有的人为什么非要割裂欧美,英美就是“正确”的保守主义,法、德则一会儿是“民粹主义”、一会儿是“专制主义”,一天换一个说法。这是另话,先不纠结了。只要看看制度运行的现实,结论只能是它们都是宪政民主,模式不同但大同小异,因为它们的社会契约几乎是一样的,无非是思想与言论自由、宗教自由与政教分离、机会平等(反歧视)、周期性选举、司法独立、行政中立、地方自治这些大原则。这些原则构成了一套“政治自然法”,也就是前面提到的“政治文明底线”。底线之下,就不是文明,就是野蛮了。任何一个国家违背任何一条政治自然法,日子都不会好过,不是压迫就是反抗。
这样的例子实在是“罄竹难书”。如果实行政教合一,国家奉某个教派为“正统”,宗教自由就没有了,非正统宗教就成了国家整肃的异端,各国历史上的宗教战争还少吗?在一个各种歧视满天飞的国家,北京户籍上北大的机会要比旁边的河南户籍高出几十倍,即使都是北京户籍的中小学义务教育资源又差多少?私企贷不上款、国企钱多得花不掉,企业招聘要看性别、看种族、看年龄、看长相、看身高甚至看党员身份(我亲眼看到过一个保险公司的招聘广告上写着党员优先)……在这样的国家生活,会幸福吗?中国人对选举没感觉,因为从来没有过,不仅没有享受过选举体制的任何好处,还在各种洗脑之后对它产生莫名其妙的恐惧,但是如今除了沙特等纯粹资源输出型国家之外,有哪个高收入国家没有选举?连新加坡都在民主转型,工人党在最近的大选获得的选票创历史新高。中国近年来的人权与法治退步,归根结底不就是缺乏最起码的民主造成的吗?当全国人大以近乎全票通过修宪案或港版国安法,你就知道“橡皮图章”对极权独裁从来没有任何抵抗力,而根本原因不正在于各级各地人大选举都是一场表演吗?没有民主,自由、法治、财富都不靠谱;换个领导,一夜归零。
中国的保守主义者注重自由和法治,但也要接受民主和机会平等。一开始步子可以小一点,目标可以低一点,但是方向不能错。你可以对大众保持警惕,通过宪法制度来约束多数人的任性,但是没有理由反对现行宪法明确规定的“一人一票”和基层人大的自由选举;民主政治需要有限度,有时可能过度,但不能因为反对民主政治的收入再分配等政策而对民主政体产生敌意。你可以反对结果平等和“纠偏行动”(affirmative
action),但是不能对制度性歧视熟视无睹、无动于衷。你可以大力推动宗教事业,但是不能在政教分离上有任何含混暧昧。总之,一个真正的自由保守主义者应欣然接受全套的社会契约。毕竟,现在不是18世纪,不需要再花两百年亦步亦趋再走一遍英美的老路。在这个意义上,落后国家确实有一点“后发优势”,因为前人的教训明明摆在那里。今天的保守主义更多是指策略上的,当然可以审慎选择手段、设计步骤,譬如从基层直选到高层直选,而不是一蹴而就。但是如果在道义上反对“一人一票”和机会平等,那就跌落到政治文明底线之下了。
事实上,社会契约是一个经典自由主义概念,现在早已不时新了,但是完全没有过时——我认为,欧美国家尤其是美国之所以近年来危机频繁,正是因为其社会契约的某些部分正面临破裂。这也体现出保守和进步力量之间的张力。无论谁是谁非,二者的冲突必须在社会契约的框架下得到解决。社会契约中的基本自由几乎都是消极自由(如机会平等),而非积极自由(如结果平等)。这些原则即便不是英美保守主义首倡,也至少是它能够认可的。保守主义可以反对激进的自由主义政策,但是不能违背它和自由主义共享的契约原则,因为保守的对立面是不负责任的激进主义和浪漫主义,而不是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为敌。
中国的自由保守主义(或保守自由主义)要保守改革以来取得的自由成就,但光靠保守是不行的。近年来的人权与法治倒退告诉我们,没有选举民主,什么都保不住。要保住自由,保守主义者需要和广义的自由主义者在社会契约基础上结成同盟,共同推进中国的民主、法治、自由和基本平等。当然,步伐可以慢一点,但是方向不能搞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