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8, 2013

王立军遗毒一:合法伤害权和自许警权

  
  文/徐潜川 (原载《财经》杂志)

  如果说,基于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执法权力而产生的“合法伤害权”,还在王立军自由裁量范围内,那么其逾越行政权力而深度介入经济事务,滥用其在一把手机制下的“自许权力”,则突破了权力的基本底线
  改革开放以来,将自己的权力滥用到极致的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名叫王立军。
  任职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期间,王立军大举扩张警力,上马多个过亿元的项目,大规模“打黑”,轰轰烈烈,却有失正当;探究其资金来源,既包括财政预算,也包括社会捐赠,乃至区县“上供”,甚至来自“打黑”中截留的财物。
  人、事、财三项,王立军一人之下,大权独揽。他不仅在人事任免上唯我独尊,而且将吸金能力视为其权力来源之一,在经济事务上干涉社会至深,在人身权与财产权上双重施害。如果说,基于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行政权力而产生的“合法伤害权”尚在其自由裁量范围内,那么逾越其行政权力而更深介入社会经济事务的行为,滥用其在一把手机制下的“自许权力”,则是畸形权力结构结出的“恶之果”。
  重庆在薄王当政之时,公安权力锋芒毕露,居间的政法委低调不显。集中于“一把手”的权力由于自上而非自下,且缺少监督制衡,必然唯上迫下脱缰失控,无序扩张并蚕食尽可能多的资源,客观上却绑架政府信用为其背书,践踏法制,呈现浓重的人治色彩。其倾覆的直接肇因,亦不脱此特征。
  审判过后,王立军已囚秦城,然其背影浸染山城。如何直面这一“遗产”,化解王立军及其背后的权力结构痼疾,值得我们长久反思。
  ——编者
  2013年2月3日,重庆北碚区蔡家组团项目。时近春节,项目暂停施工,工人们多已回家,工地冷冷清清。这是《财经》记者两年来第二次来此,如今规划中的几栋大楼已然矗立,将近完工。
  这处占地150亩、总建筑面积6万平米的庞大项目,全称为“重庆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中心暨光华医院工程”。这里曾是王立军最为重视的项目,因久建不成而被责为“伊拉克战场上的烂尾楼”。
  如今大厦将成,王立军却身陷囹圄。2012年9月24日,这位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因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四宗罪并罚,获刑15年。
  目前,重庆市公安系统仍在为“去王”而努力。他在公安局门口的题字已被悄悄铲去;曾经遍布重庆市区街头的交巡警平台,许多也已撤去,为流动的交巡警车辆所取代;曾经被交巡警取代的基层派出所,处在恢复之中;在其治下受处分的逾千名民警干部,开始了大规模的“平反”。
  然而,抹去王立军的题字容易,要完全抹去其对重庆警界的改造与流毒,是一个远未完成的任务。
  从2008年6月到2012年2月共计44个月里,王立军大手笔改造了重庆警界的软件和硬件。其中,如同刑事技术中心暨光华医院工程这样的项目将近30个,总投资价值数百亿元。如何在“去王”的同时继承其“遗产”,使之不至于酿成严重问题,仍然是重庆市公安系统乃至市级政府不得不面对和解决的难题。
  治警工程
  王立军在发动交巡警平台改革、校警改革的同时,把触手伸向大量发表网络言论的普通市民,将之投入监狱或者劳教。他以此重塑警民关系,创造了最快的出警速度,但也在创造所谓群众安全指数超过95%的同时,令重庆网民上网时“道路以目”。
  他还改造了警察内部关系:在机构改革中,重庆市公安局所有处室、分局、支队以及派出所从副科到正处级的干部都被“就地免职,重新竞聘上岗”。他将市公安局机构数从30个减为20个,机关人数从6000名压缩到3900名。
  2011年2月,王立军一次性撤并193个派出所,将1000多名民警调至交巡警平台。现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何挺曾估算:一个交巡警平台固定装备花费30多万元,每年运行费用约80万元,重庆有500个平台,仅此一项一年共需花费4亿元。
  通过滥用“专人负责、一插到底”的专案组模式,王立军打破原有的市局-分局-派出所的三级行政隶属模式。据《财经》记者了解,共有超过1万人进入过各种专案组,这一数字将近重庆全部警力的三分之一。
  顺应其时重庆市GDP高速增长的趋势,加之承担的“平安重庆”“打黑除恶”的政治任务,王立军对警局人事、机构和待遇改造堪称“大手笔”:
  首先是人数大幅增加。王立军甫到重庆即宣称,重庆公安占人口比例仅为0.9‰,列全国倒数,要扩大规模。仅仅在2010年,重庆即新增警察10800名。当他离任时,重庆市公安人数超过4万人,将近其赴渝时的2倍。这还不算数量庞大的“合同警察”即协警。
  同时,重庆公安的高级岗位也在增加。在机构改革中,正副厅级巡视员增加8个-10个,正、副处级调研员增加150个,正处级的机构虽然减少了,但副厅级机构增加了4个。
  公安待遇方面有了明显提高。2010年3月,王立军在一次会议上宣布,厅级、处级干部的工资增长幅度达到32%,一线民警工资提高670元。
  对于“从优待警”,他有系列规划。2010年5月4日,他在重庆市警察协会说,要把从优待警做成系列工程,从机构改革到英烈基金是第一期,提升个人人身安全和政治生命,叫“生命工程”;第二期工程是加强后勤保障的福利待遇,体现在市局的豪华食堂、文化沙龙、公安医院(即后来的光华医院);第三期工程主要是启动修建一所32层的培训中心。
  在“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同时,他更重视“科技强警”。为此,他先后主导了金盾二期工程、“平安重庆”信息化工程项目、警务情报信息中心项目、刑事技术中心项目、万州(库区)处突分中心、反恐和武警基地、警方云计算信息安全服务中心等近30个项目(参见表一)。
  这些项目,投资数亿元甚至数百亿元。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工期也在延长,其中多数至今仍未完工。
  钱从何来
  这些巨大的投资来自何处?
  第一来源是财政。2010年7月12日,王立军在内部会议上说:“这两年多财政对公安的投入近200亿元,这还不算区县的配套投资,不算校警30亿元的投资。从去年到今年,公安的经费占了重庆市总体财政的7%,高于任何省市。”2011年9月,他又说,这一比例已经扩大到13%。
  仔细研究重庆市2009年-2012年间的市级财政预算,这四年的公共安全支出(以公安为主,还包括司法、法院等机关)分别为25.3亿元、26.8亿元、32.1亿元和38.9亿元,仅占市级预算的6%左右。不过,从历年重庆市财政预算说明即可见重庆公安系统占据的特殊位置,整个公安系统获得的财政拨款,远超于此。
  比如2009年,重庆财政安排资金53.4亿元维护安全稳定,主要用于增强政法部门处突安保、反恐应急、抢险救援和案件审理能力。
  2010年,重庆市投入30.2亿元,健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体系,支持“打黑除恶”、反恐应急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2011年,重庆又安排127亿元保障公共服务管理,其中包括巩固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机制,增强装备及办案能力;支持新建200个交巡警平台和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建设;保障反恐和应急救援装备投入等。
  2012年,重庆安排142亿元加强社会服务管理,包括支持政法机关装备、信息化建设,增强社会应急管理能力,此外还包括加大刑事案件侦破和反恐、维稳、处突等经费投入。
  2012年的预算还专门筹集7.9亿元,拓展交巡警平台,完善校园安保长效机制,加快阳光政法系统和应急联动防控体系数字化工程建设。这几项,分别对应王立军主导的交巡警改革、校警改革、阳光警务系统和平安重庆数字化工程。
  不仅如此,财政之外,重庆市公安局还有从区县要来的资金和“免费午餐”。
  比如,2010年7月16日,王立军在第一次行政办公警示会上说,“好多事我们不花钱,还是从各个区要来的钱。”这些要来的钱,主要用于食堂、英烈基金和“打黑”所需资金。2010年7月20日,他又说,“我们新启用印刷厂那块地盖培训中心,这个地和房都是‘零投入’拿到的。”
  社会捐赠也是其资金来源的一部分。例如,警察英烈基金成立不久,就收到“捐赠”1亿多元,主要来自企业界。除了重庆本土企业,还有外地机构和企业,如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联合北京天地阳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向重庆市公安局捐献警用设备物资,包括警车、信息设备等。
  其中还有“半胁迫式”的募捐。2009年3月18日,在重庆市警察协会特邀研究员联络员会议上的即席讲话中,王立军说:“前两天,银行行长、移动公司老总、保险公司老总来警局,我说不要总拿公安机关当雷锋,都必须为警察英烈基金作出一点贡献。”他原计划买警用直升机,但转念一想,“今后谁要建设航空旅游基地,我们就借他的飞机,就可以省钱。”
  除此之外,王立军还设想使用上市作为融资手段。据《南都周刊》报道,2011年9月,王立军在会见《求是》杂志编委时提及,等到保安公司上市后,要拿出15亿元成立“警察人民公社”。
  “自许权力”
  公安局长这一行政职务的权力,被王立军发挥到极致。他不仅在人事任免上唯我独尊,而且将吸金能力视为其权力来源之一,在社会经济事务上也干涉至深。
  2010年,重庆最大的信息技术企业中的两家——重庆易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南华中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企业负责人,均因涉嫌串通招投标等罪名被捕。这两家企业都参与了重庆市公安局的金盾工程等项目。
  王立军在一次会议上透露易联一案起因时说:“这次易联公司的塌方式犯罪,我早有预见。他们的通讯器材、设备维护、招标投标、员工都有问题。一年时间过去了,他们还这么做,那就对不起,从负责人到会计到相关工作人员,都采取措施。”
  如果说,基于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执法权力而产生的“合法伤害权”,还在其自由裁量范围内,那么其逾越行政权力而深度介入经济事务,则突破了权力的基本底线。
  当他以重庆市公安局作为股东组建重庆市保安集团,并以后者为主要平台来整编全市保安力量时,王立军既违反了1998年中共中央关于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决定,也违反了2009年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面对质疑时,他的回答是“当权不让”,对不配合的要“立即处理”。
  这种“当权不让”,实际上已经超越了一介公安局长的法定权力范畴,而是在“一把手”机制下的“自许权力”。不唯如此,这一“自许权力”和“法定权力”联手,使其在经济事务上为所欲为,从而摧毁了市场对权力边界的原有期许:凯撒的归凯撒,市场的归市场。
  一个显而易见的例子是,轰轰烈烈的“打黑”运动中,公安局和专案组不仅从中渔利,还主导了涉案企业的资产和命运。在王氏“打黑”和强势国资的双重挟制下,过去五年,作为市场基石的重庆本地民营企业可谓经历了“冰河时期”。如今薄王已去,拨乱反正,尽管重庆一再强调对民营企业的重视,但对于当地民营企业来说,重建信心之路,仍需时日。
 
  王立军遗毒二:百亿大情报系统
文/徐潜川
  50万个摄像头,77亿元超级大单,总计超过200亿元的投资,“9·11”事件后全球最大单一安防项目现身重庆,如今正在大幅缩减自己的规模。
  2013年1月23日,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2415.SZ,下称海康威视)发布公告称,决定对原“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有关建设规划进行调整。
  这份一年多前海康威视获得的总额77亿元的大单,在拖延一年多未能真正实施后,又因重庆政坛变局而中断至今。上述公告意味着这一项目将在精简后启动。
  对于重庆来说,77亿元远非这项名为“平安重庆·应急联动防控体系数字化建设工程”(下称平安重庆工程)设想的整体投资。2011年3月,重庆市公安局宣布这项工程总投资170亿元;五个月后,重庆市政法委负责人对外称,重庆共投入近200亿元。这一数字随后进一步扩大。当地政府的宣传资料称,政府投入建设资金为51.5亿元,并可带动社会投资170多亿元。这样,总投资将超过220亿元。
  原定于2012年底验收的项目,至今远未完成。到王立军去职之前,这一项目从单纯的视频监控系统,扩大为覆盖煤水电气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治安防控、反恐等各个领域的巨无霸工程。
  “做这么大是王立军自己的想法,市政府并没有同意。王立军事件后,我们对这一项目进行了调整,将建设范围控制在主城区,并且投资规模恢复到最开始规划的50亿元。”2013年3月6日,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原总承包框架下共有42个合同,包括主城区和所有区县。随着薄王事发,2012年5月后,双方在重庆南山召开会议,该项目调整为只留下主城区和市级共11个合同,总价款34.5亿元。
  这一由重庆市原市委书记薄熙来批示要建成“世界最先进工程”的项目,开场精彩,横空出世,但过程对各方来说,都颇为苦涩。其结局,仍待观望。
  超级大单
  2010年上市的海康威视是中国最大的视频监控设备生产商,主要从事安防视频监控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随着国内维稳需要,这家公司上市以来成长迅速,年增速40%。其大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下称中电科集团)是中央直管的十大军工集团之一。
  2011年11月22日,中电科集团与重庆市政府签署《关于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总承包框架协议》。根据协议,重庆市将通过新建、扩建视频监控点,升级监控系统,系统整合接入能力不低于50万个视频监控点。
  这一“超级大单”史无前例。此前海康威视做过的最大工程,是上海浦东2010年世博会安保项目——投资10亿元,共1万多个新建监控点,即号称当时国内最大的单一视频监控项目。而重庆这一项目中,仅新建镜头就超过8万个。
  项目建设原则上采取BT模式,初步测算投资总额约为50亿元。根据重庆市关于BT项目建设的规定,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价的35%。为此杭州海康威视使用了17.5亿元超募资金,其中2亿元用于设立项目公司——重庆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重庆海康威视),其余15.5亿元补充项目建设资金。
  2010年12月,重庆海康威视成立。按照规划,项目实施团队400人的招聘计划,最后实招300多人。项目若顺利完成,利润丰厚,但过程并非如此。
  其实,这项工程在上述协议签订一年前即已启动,当时重庆计划自己做。2009年11月,重庆市政府下发107号文件,要通过新建、扩建视频镜头,升级改造现有视频镜头系统,使全市视频镜头总量达到49.7万个(不含涉密镜头)。建设则依据“谁所有,谁维护”的原则,由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和社会单位各自负责,各自筹资。
  这一项目由公安机关牵头,建设三级视频管理系统和视频传输专网。王立军视此项目为“大情报”系统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多次亲自主持会议督促进度。
  项目计划的投资来源有两个:一是政府和政府部门投资;二是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投资。按照规定,全市所有的宾馆、旅馆、商场、广场、网吧、娱乐场所等负责建设改造自身视频管理系统,通过专线、公共网络等方式接入视频传输专网。后者也就是所谓社会投资部分,带有强制性,这部分被认为将“带动”170亿元。2009年11月7日,王立军在项目推进的会议上说,公交车和轻轨必须有监控镜头,否则“靠边”(即停运)。
  但由于这项建设的技术含量过大,以至于项目进度缓慢,被王立军批评白白浪费了半年时间。由此,中电科集团进入重庆方面的视野。2010年12月31日,和中电科集团签订合同次日,重庆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晚上社会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
  相比107号文件,上述新通知的变化包括:工程除更名外,不再限于视频系统,而是融治安防控和应急联动于一体,覆盖煤水电气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治安防控、反恐等各个领域;在组织资源上,要求建立市和区县两级应急联动中心,作为市、区县政府应急指挥中心的组成部分;该项目纳入平安重庆建设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按协议,这一BT项目建设期为2年-3年,项目建设完成后业主两年左右时间内完成回购。也就是说,先由海康威视垫资建设,后由重庆市政府回购。
  根据海康威视2011年10月发布的公告,全部42个建设合同总价为77.03亿元,其中按照进度付款的建设合同为8项,涉及金额为16.61亿元;BT投资建设合同为34项,涉及合同金额为60.42亿元。
  情报中心
  在王立军眼中,这一项目是其念兹在兹的“大情报”系统的重要支柱。所谓大情报系统,即全国公安系统近年来推行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的“信息化工程”,主要目标是整合全社会公共资源并在警方内部构建平台,为警方所用。
  这一系统的由来,是1998年启动的金盾工程。金盾工程的目标,在于建立全国公安快速查询综合信息系统(CCIC)和城市公安综合信息系统。CCIC主要包括: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失踪及不明身份人员(尸体)信息系统,通缉通报信息系统,被盗抢、丢失机动车(船)信息系统等。后来,金盾工程的目标扩大为社会所有公共信息,包括社保、交通、通信、户籍等所有社会公共信息。
  重庆的金盾工程一期总投资2亿多元,并未能使王立军满意。2009年11月,在参加公安部信息化工程培训会后,他回到重庆,在一次内部会议上批评负责此事的市局科技通信处拖了后腿,使得重庆在全国排名垫底。
  在他看来,信息化的主要标志,一个是大情报系统平台,另外一个就是视频系统建设。时任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批示,要求市委办公厅牵头研究整合利用社会信息资源的有关事宜,以加快此事进度。重庆市公安局投资2.7亿元在39天内建成了“警务情报信息中心”,被上级部门称为“重庆速度”。因此,重庆市金盾工程二期获得了中央财政2亿元左右的拨款。
  此后,王立军不停地推进大情报系统的建设,并将之与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联系起来,以后者为支撑,要求全市所有部门,都将部门管理信息接入设在重庆市公安局的公共信息中心。
  在多次会议上,王立军反复描述大情报系统的具体用途:系统建成后,能够在12分钟内将全国13亿人查一遍,在4分钟内将全国在逃人员查一遍,在3分半钟内将全国驾驶员全部查一遍;这个建立在所有主干警种之上的平台,将人口、监听、外事信息融入,还包括消费、低保、房产、财产信息,只要是国家公民和落地人员,其一切信息在这里都是透明的、立体的;此外,该系统接口和公安部情报信息系统接在一起。公安部对七类重点人员进行分类搜索不超过2分钟,把所有信息碰撞一遍不会超过40秒,甚至可以对所谓重点人口GPS定位。
  2010年5月14日,王立军对当地人大称,当年春节前五天,4000多名有劣迹的人员进入重庆,其中2000名准备在重庆作案,但这些人在6小时内被大情报系统锁定,3400多人被警方点对点见面警告,被迫在48小时内离开了重庆。
  同月,主管此事的重庆市公安局时任副局长唐建华对外介绍,重庆已建成国内最大警务情报中心,并成为全国首批12个与国家公安部平台对接的平台之一,大情报系统整合的各种信息则达到12.8亿余条。2012年8月,唐建华因涉嫌受贿被捕,他任内分管市局后勤和众多项目,并曾在“重庆打黑”中立下一等功。
  苦涩进程
  除了海康威视,还有众多国内外大型企业涉足重庆这一项目,包括思科、SAP、IBM、惠普、微软等。此外,以中国工程院院士为首的多位专家成立项目评审组,对项目方案进行了审核。
  王立军案发后,这一项目裹足不前。海康威视的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该项目已投入2.13亿元。2012年5月后,海康与重庆市政府初步达成新的协议:将合同从原来的42个调整为11个,只包括主城区,总价款从77亿元减少为34.5亿元。随后,重庆海康裁员三成。
  2012年7月在南山召开会议后,海康公司与重庆市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平联办)多次闭门开会,梳理了共13大类188小项问题,但双方迟迟未能就这些问题达成一致。
  接近杭州海康威视的人士透露,其不满与项目有关的问题迟迟未取得进展。比如,重庆方面要求增加三个新的建设,包括应急资源与整合共享平台、350m通讯系统、培训演练中心。在海康威视看来,这会导致工程概算严重超标,因此一直抵制。
  此外,问题还包括海康威视前期投入数亿元,但平联办的资金迟迟未能落实,导致以民工为主的外场施勘劳务分包单位无法收款。“更重要的是,平联办总是以行政命令替代项目管理,更改项目名称与范围也不与海康协商,而是直接给区县下函。”接近海康威视的人士称,双方最后达成的共识是尽快落实费用、减少干预并尽快完工。
  这也得到重庆市政府的证实,“虽然项目经过这么多调整,但原定的50亿元范围内的投资还是要继续的。”
  1月23日,海康威视的公告语带谨慎:“重庆项目牵涉区县数量多,建设规模大,项目前期梳理清算以及项目调整商务合同补充协议谈判涉及事项繁杂。整个谈判过程复杂且周期较长,还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一个月前的2012年12月27日,原主管此项目的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唐昌勤被免去副局长职务,改任市局巡视员,该项目由另一名副局长接管。
  对于海康威视来说,这一历时两年、多次变更名称和内容的项目,已经变得比预期昂贵得多。
 
王立军遗毒三:保安集团上市梦  
  /徐潜川
  重庆保安集团上市寄托了王立军的十数亿元融资计划,但改制从一开始就与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管办分离的原则相悖
  上市的计划暂停了。130日,重庆市保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保安集团)董事长高正超在电话中对《财经》记者说,但上市的想法并没有放弃。
  2011715日,由重庆市公安局出资成立的重庆保安集团挂牌,上市工作纳入计划。该集团还试图引进新加坡保险机构,成立国内第一家中外合资的保安服务公司。但其将上市材料提交证监会后,因争议太大被搁置。
  重庆保安集团上市,是王立军重庆警局改革规划的重要一步。这来自两个层面:一是在治安管理层面,庞大的保安队伍被王视为警力的补充。集团成立后,经王立军批示,计划在五年内从4万人扩张到12万人。
  第二层面则是经济上的。在王立军看来,保安公司的经营利润由同级党委分配,那么由重庆市公安局出资成立的保安集团,亦由他主导的市局党委决定利润分配,成为公安局的钱袋子。据《南都周刊》报道,20119月,王立军在会见《求是》杂志编委时提及,等到保安公司上市后,要拿出15亿元成立警察人民公社
  基于此,重庆的保安业改制从一开始,就与国务院2009年《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管办分离的原则相悖。按王立军的设想,不仅各级公安局出资设立保安公司,还将在全市强推统一管理、统一派遣,其实质是重庆保安集团垄断当地保安服务市场。
  因此,其上市未果在情理之内、法理之中。接近保安集团的人士透露,为符合《条例》的规定,公司股东将调整为重庆市国资委,并在暂停社会保安收编工作的同时,加快拓展了驾校、标牌生产等业务。
  改革基调
  重庆市保安业改制原本是全国格局下保安业市场化改革的一部分。这场改革启动于2004年,为应对WTO开放承诺,时任公安部高层相继批示要把保安工作作为一个大事业来抓,全面推进保安服务的市场化进程要以革命性手段推动保安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
  此后,重庆各区纷纷注册成立保安服务公司。比如,经重庆市公安局批准,20084月,重庆市江津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成立。同年5月,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出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重庆市巴南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81029日,刚到重庆四个多月的王立军,在重庆安保行业和协勤队伍清理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奠定了重庆版本保安业改革的基调。
  在王立军看来,保安是警力的补充:保安协勤是重要的防控地带,是公安机关将管理融入社会的第一阵地、第一要害部门,代替了社会面上85%的要害部门保卫任务。因此,他强调对保安行业的管理要当权不让保安协勤队伍是公安机关组成的一部分,这是公安机关的权力,不是哪个集团哪个企业随便搞队伍帮派,这是决不允许的,是无政府状态的表现。保安不配合警方工作的要立即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在这种将保安视为一个重要行政力量的想法下,他提出,政工部门要下管两级:一级是市局保安总公司,二级是区县的保安公司,或者游离于区县之外的,但有条件成立保安公司的各大型企业社会团体。两级班子由政工、基建、审计、治安等部门考核。而经营过程中的利润,由同级党委班子分配。
  20099月,国务院通过的《条例》推行市场化的改革路线,要求管办分离:保安公司与公安机关彻底脱钩,符合条件者都可申请办理;公安机关不得自行开办保安公司,而要负起监管职责。20102月,公安部颁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按照《条例》规定改革。
  但是,管办分离、将保安行业让渡给民企,违背了王立军的初衷。以打造保安集团为核心,王立军推行了一套与国务院和公安部背道而驰的政策。
  违规的保安集团
  保安集团是对重庆市公安局原有安保企业的整合,主要资产来自三家企业:重庆市保安服务公司、金盾护运中心和重庆市捷强保安服务公司(下称捷强公司)。其中前两者属市公安局直属企业,后者则由重庆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批准,由三名自然人筹资组建。
  保安集团最后选择的壳公司是捷强公司。它成立于2006年,初始注册资本只有5万元,后来几经变更为100万元,三位股东王光灿、谭罗华和宋文军分别出资42万元、16万元和42万元。这是一家典型的挂靠性质的民营企业,初始业务范围主要来自重庆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捷强这样的企业,是民间筹资,局里给予扶助和业务。表面看是民营企业,其实是属于局里面的。一位曾在轨道交通分局任职的人士表示。捷强公司办公地点即由该局下属的轨道交通总公司无偿提供。
  20092月,在重庆市公安局安排下,三名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按出资额原价将股权转让给市局。由于注册资本远远未及上市公司的门槛3000万元,2011728日,重庆市公安局作出股东决议称,增资5000万元,资产来自市局,其中车辆被评估为3500万元。
  实际上,根据验资报告,这5000万元来自重庆市保安服务公司(后更名为重庆市忠信保安服务公司)和金盾护运中心(后更名为重庆市宏盾押运有限公司)。两者分别划拨现金700万元和800万元,而价值3500万的576辆车均属于后者。两家公司也顺势并入保安集团,成为其全资子公司。
  与此同时并入的还有重庆市守神安全技术防范有限公司,经营安防工程技术和提供联网报警服务。
  201157日,重庆市公安局党委签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任职的通知》,其中董事长高正超曾任重庆市消防总队副总队长,为副师级军官、大校军衔;钟少勇为总经理,曾任武警重庆总队参谋长。
  通知还任命了一批兼职不兼薪的高管: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李兵、政治部人事处副处长孙明、纪委审计室主任孙世昌、法制办政委陈灿宇、机关党委副书记李宗生、警令部指挥中心副主任何政和警务保障部副主任邓鹏等都在保安集团兼任高管。
  这与国务院《条例》直接冲突。《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活动。2000年出台的《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也明确公安机关的现职领导干部不得在保安服务公司兼职。但在王立军看来,公安机关在组织上对保安队伍要落实行政法人或警务聘用法人制度。他认为,由警察担任法人代表的方式,是国家规定的。
  上市与扩张
  2009打黑启动以后,重庆市民营保安业受到冲击,政府所属的保安公司则趁机扩张。至保安集团成立时,重庆多数区县仅有一家保安公司,亦即当地公安分局所属保安公司。
  为了满足上市条件,在重庆市公安局的支持下,保安集团在整合各区分局原有保安公司的基础上,进一步收编社会保安。保安集团还获得多块土地,为其获得道路交通设施业务打下基础。
  所谓社会保安,《条例》表述为自行招聘的保安,亦即未经过保安公司,企事业单位自行招聘的保安人员。按照《条例》,除娱乐场所外,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都可以自行招聘安保人员。
  但重庆所谓整顿社会保安,实质性取消了各单位自行招聘安保人员的可能性。2011年,重庆市公安局警令部先后发布《关于社会保安整顿整合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渝公警令〔2011815号)等文件,要求在2011930日之前完成统一招录、统一培训、统一派驻、统一管理,即要求对所有社会单位自行招录的保安员在完成其资格考试后纳入保安公司统一管理,录入保安监管信息系统。
  四个统一是重庆自行发明的做法。根据《条例》,包括自行招聘在内的保安员须经公安机关考试并获得保安证,而培训单位既可以是保安服务公司,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机构。重庆将考试资格和培训资格统一授予各区保安公司,从而将这一规则改为:要获得保安证,需要获得考试资格,而这需经各区保安公司培训,获得培训的前提则是接受其管理。
  通过四个统一,重庆方面将黑保安的概念从未获得保安证变为未经各区保安公司招录。这一做法遭到各个自行招聘保安单位的强烈抵制,尤其是物业公司、物流企业、商场和校园。重庆市公安局应对的做法则是不断加强检查和处罚。如2011926日,重庆江津区几江派出所宣布,在101日以后,将对辖区内所有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仍然自行招用无保安证的黑保安、单位保安不纳入保安公司统一管理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在王立军案发后,这一强制做法已经停滞。接近保安集团的人士透露,目前针对社会保安的整顿工作已经终止。同时,上市的计划亦已暂停。
  不过,保安集团规划中的生意,远不止保安业务本身。保安集团获得了数块土地:一块土地位于茶园新区,用作保安集团的总部;另外一块土地则位于九龙坡区,占地300亩,用于建设驾校。
  保安集团的驾校会有考试场所,以后重庆的驾校生意都要给它不可。重庆一位民营驾校董事长忧心忡忡。
  除驾校外,保安集团还购买了生产车牌的设备和厂房,并在和市局运作,希望拿到车牌的订单。重庆市公安局是车牌的唯一买主。这严重威胁到现有供应商——重庆市景通实业总公司(下称景通实业)。
  景通公司前身是重庆市交通管理劳动服务公司,是一家由重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开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2004年改制为民营企业。该公司目前的两块主要业务——生产车牌和驾校,都遭遇保安集团的正面竞争。20117月,景通公司董事长因涉嫌串投标被重庆警方逮捕,随后获刑一年。期间,保安集团曾派人到景通公司询问收购情况未果。
  上述民营驾校董事长感慨,保安集团介入后,光土地一项,他们就难于与之竞争。
 
  王立军遗毒四:徐明、雷政富和光华基金会
文/徐潜川、谭翊飞
  对掌管重庆市公安局的王立军来说,源自财政的资金远远不够,还需要来自社会的资金为其所用,服务于其目的。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种方式,就是基金会
  “这1000万元早已被公安局批到基金会里去了,那个条款没有用的。”2013年3月1日,重庆非公经济促进会会长黄伟告诉《财经》记者。
  三年半前的2009年8月,该促进会向王立军捐款1000万元。根据王立军的批示,重庆市警察协会运作的“金色盾牌·重庆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下称英烈基金)接受了这笔捐助。黄伟始终对外宣称捐赠时还有个条款:这1000万元“不是捐给重庆市公安局的,而是跟着王立军走。我们信任的是王立军本人”。
  成立于1998年的促进会,自我介绍为“全市唯一一家能在第一时间将民营企业的呼声放到重庆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案头的法人社团组织”。
  不仅仅英烈基金,在王立军一手运作下,重庆警方还成立了重庆警察人才公派出国留学专项基金(下称出国基金),接受来自企业界的大笔捐助。
  更有甚者,在王立军的运作下,原应为公益机构的基金会成为了资金的过路渠道。由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担任副理事长的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下称光华基金会),即在名义上投资了重庆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中心和公安医院项目,但该项目的资金则与光华基金会无关,而来自大连实德集团。
  自设基金
  2009年3月18日,王立军再次来到重庆市警察协会。与2008年6月第一次拜访警察协会的老干部们时不同,此时重庆市公安局长、党委书记一肩挑的王立军踌躇满志,将其策划英烈基金和建设公安医院的想法和盘托出。
  王立军说:“有了英烈基金,我们不必靠别人怜悯过日子。有人在岗位上牺牲了,不构成英模,不构成烈士,基础抚恤金70万元。如果再有什么荣誉称号,就往上追加,到最后怎么也不会低于110万元。如果构成烈士的话,基本达到270万元没问题。”
  当年9月28日,在英烈基金成立大会上,这一补偿标准定为:在岗位上英年早逝的,可获得70万元到110万元补偿;牺牲后,一旦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的,可获得170万元;获得烈士称号的,可获249万元。
  这一标准确为全国最高。可供对比的例子是,早在2003年,公安部成立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对于烈士家属的抚恤金仅为2万元。
  如此高的标准,谁来付费?王立军认为,企业界会为治安付费。王立军在警察协会说,“前两天,银行行长、移动公司老总、保险公司老总来警局,我说我可以见,但不能握完手就走。公安在为你们服务,我们交通管理不好,保险让你们赔得荡然无存,家庭产品被盗,社会治安不好,将会给你们带来巨大的损失。不要总拿公安机关当雷锋,都必须为警察英烈基金作出一点贡献。”
  警察也得掏钱。按王立军的想法:“在职的正副厅级干部每个要交2000元-3000元,普通民警最低50元,今后从每月工资中再拿出2元-3元。”
  在他的计划中,英烈基金首期募资6000万元,以后每年政府拨款200万-300万元,公安局每年出600万元,加上每年1100万元的收入,四年以后英烈基金达到1亿元。
  没想到,2009年9月英烈基金成立之时,认捐金额即超过1亿元。其中,市级部门如期拨款600万元;在王立军的要求下,公安、武警合计捐赠1410万元,英烈家属捐赠60万元,社会群众1600多人捐赠360万元;其他捐赠190万元;大头则来自企业界,共7450万元,其中不乏如重庆隆鑫集团这样一次性捐赠1000万元的企业。
  基金理事会是由重庆市警察协会而非市公安局出面组建。王立军意识到,“公安局再大也不能成立基金会,1分钱放在局里的账户都是违法的,只能靠警察协会。别说6000万元,6个亿对于协会来说也无所谓。”
  英烈基金最终由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渝国信)发起,以信托计划的形式成立。渝国信原为一家国资背景的信托公司,后几经改制,由民营资本控股。其公告信息显示,截至2012年9月27日,该信托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1.88亿元。
  不过,由于英烈基金并不公布具体救助名单,尚无法确知其资金流向。
  不到两年后,2011年6月,王立军又启动出国基金。该基金亦由警察协会出面,合作对象则变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中西部警务人才公派留学计划”名义启动。
  在计划启动仪式上王立军透露,警务人才公派留学目的在于“参与国际警务循环”。未来五年,重庆警局将每年选拔近百名公安民警、警务文员等,公派前往欧美发达国家留学深造。据介绍,首批英语培训人员涵盖该市各区县公安机关和重庆市公安局各警种,从众多公派留学备选人员中挑选而出。备选者将参加为期三个月的英语强化培训,经考核遴选后,于2012年初赴美国、新加坡等国留学深造。
  出国基金并未公布捐赠名单。据《财经》记者了解,王立军于2010年8月“海选”出的150名特邀警风督查员踊跃捐款。其中,重庆海宇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徐泓、重庆春风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赖国强分别捐赠200万元,重庆华宇物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蒋业华、重庆中瀚集团董事长季钲瀚共捐赠200万元。
  借道光华
  王立军和光华基金会结缘早在2006年。当年9月17日,一场颁奖礼在北京举行。光华基金会秘书长任晋阳向时任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颁发了“光华创新特别贡献奖”,以奖励其在“车辆爆炸现场重建研究”和“药物注射后器官受体移植研究”两项课题的研究成果,资助科研经费200万元。
  出席这场颁奖礼的,还有基金会新晋副理事长、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从2005年开始,徐明就多次向光华基金会捐赠财物。
  该基金会成立于1993年,2004年从民政部调整为团中央主管,其宗旨是奖励和资助科技人员和科技领域的青少年。经徐明搭桥,基金会与王立军结缘。王立军调往重庆后,经营网络视频设备的天地阳光通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经基金会撮合,与重庆市公安局做上了生意,并向后者捐赠了警用监控设备。
  光华基金会和王立军最重要的合作,则是重庆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中心和光华医院项目。
  出于对刑事技术研究的痴迷,刑事技术中心工程是王立军早期最为重视的项目。2009年5月13日,他对刑警总队称,任职重庆不到一年,他已为刑事技术中心建设的问题召开超过十次的会议。
  由于建设推进缓慢,王立军认为刑警总队“花好几千万建了个烂尾楼”,要为此负责任。如果再不推进,就坚决调整刑警总队班子。半年后,其亲信、来自大连海事学院的李阳调任刑警总队政委。
  王立军最后决定,将这个地块的实际数量、价值算出来进行置换。不过直到2010年3月,置换工作仍未完成。他批评说,刑事技术中心的建设,“和伊拉克战场上的烂尾楼差不多,整个损失已经高达两个亿”。
  两个月后,王立军对外称已经争取到9亿元投资。他设想中的这一技术中心规模巨大:占地150亩,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有七个分中心,包括法医鉴定中心、DNA中心、理化检验中心、犯罪现场心理研究中心、现场勘验中心、颅面鉴定中心、视频侦查与人体形态学研究中心。
  另外,他还将之与公安医院项目绑定在一起,列为重庆市公益工程。
  关于公安医院,早在2009年3月王立军就对外表达过想法:这将是公安局自己的医院,在国家医药改革的基础上,加上财政补助,使公安干警的医药费用降到原来的15%。在给民警提供医疗帮助的同时,还要将公安“被社会拿走的资源”拿回来。王立军说,驾驶员体检、法医鉴定、交通肇事、戒赌所涉及的医疗费用,还有已决犯人、未决嫌疑犯的医院投送,每年起码几千万元。“试想一下,这几千万元拿回来,投入到公安医院,反哺给全市几万警察,是一个什么概念?”
  王立军将两个项目捆绑在一起上报、立项以争取投资,不过在政府那儿遇冷。“公安医院只有王立军自己热心,其他人不怎么有兴趣,后来就搁置了。”3月6日,重庆市政府一位高层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上文所述的9亿元项目投资,对外公开的名义来源是光华基金会,但实际上来自徐明。
  公开信息显示,刑事技术中心和公安医院建设的用地是在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D分区相邻的两个地块D18-5号和D19-2号。这两块土地的拿地人分别为重庆和生裕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重庆和生裕)和光华辉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光华资产公司),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是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参见《财经》2012年第11期“实德系断流”)。
  其中,光华资产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一个月后即将股权转让给光华基金会,随后几度更名,如今名为辉煌同达(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光华基金会副秘书长梁范栋。梁兼任基金会办公室主任,负责投资事宜。2011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利用内幕信息买卖领先科技(000669.SZ),处以5万元罚款;任晋阳和梁范栋则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这是一项一举两得的投资。对于徐明,透过基金会渠道,将这一投资打上“公益”的光环,在缴纳出让金、土地税金以及相关政策上,都能获得优待。对于王立军,在不占据市公安局预算的情况下解决资金来源,是其颇为得意的创新之举。
  但是,当时在国内大举扩张的徐明,实际上拿不出9亿元来。拿到地之后,他将光华医院用地抵押给银行,以利于资金的全国调配,致使该项目无法办理规划、国土等一系列建设审批手续。重庆市发改委网站信息显示,后来商定由北碚区政府先行垫资1.1亿元、光华基金会自筹0.9亿元来共同落实项目用地解押资金2亿元。
  由于尚未施工王立军即已出事,光华医院项目随后一直处于冻结状态。上述重庆市政府高层称,“这个项目去掉也就去掉了。”
  王立军遗毒五:黑打的账本
文/徐潜川
  王立军时代的“打黑”案件中相关企业资产的流向主要有二:一是以专案组为代表的公安局系统;二是当地国资系统的托管企业。一旦后者发生所有权转让,被过度执行的资产返还难度将放大
  2013年1月10日,重庆市高级法院立案庭里一场关于再审的听证正在举行。再审申请人是重庆市渝强集团原董事长黎强之妻伍树芹和妹妹黎萍。当被问及何时能有再审消息,立案庭法官指着厚厚的案卷材料说:“你也要给足够的时间(看完这些材料)啊。”
  从2012年6月开始至今,重庆市高级法院已多次听证黎强案的再审申请。2010年2月,黎强因涉黑等多宗罪名,数罪并罚,终审获刑20年。其名下企业资产和家庭财产,都在“打黑”中被“追缴”。其中大多数企业资产被拍卖,家庭诸多财产则被专案组追缴后去向不明。
  “只要法院作出判决,需要政府和相关企业承担责任的,有关单位一定会配合。”3月3日,重庆市政府一位高层人士对《财经》记者说。但“即便要对黎强这样的案子启动再审,已被拍卖的资产如何返还,也是一个法律上的难题。”接近重庆市高级法院的一位人士透露。
  3月6日,全国“两会”期间重庆代表团开放日,新任重庆市人大主任、原分管政法工作的市委副书记张轩介绍,从2009年到2012年3月,重庆法院一审判决的案子涉及83个涉黑团伙,一审判决1297人。对这些案件将依法办理,“对的就坚持,错的就纠正,依法按程序来处理”。
  “打黑”是王立军在重庆最大的政绩,但在调动大规模警力的同时,也有大量资金“反哺”这一运动。梳理王立军时代的“打黑”案件可知,相关企业资产的流向主要有二:一是以专案组为代表的公安局系统,二是当地国资系统的托管企业。一旦后者发生所有权转让,被过度执行的资产返还难度将放大。
  尽管重庆市主要领导的表态释放了一个积极信号,但包括黎强案在内,从启动再审到可能返还财产,仍有长长的未知之路要走。
  执行乱象
  2009年12月29日,黎强案一审获刑20年。在财产刑方面,法院判决渝强实业集团罚金1200万元;渝强实业集团强劲运输有限公司罚金1150万元;黎强罚金520万元;黎强之妻伍树芹罚金20万元;加上家族中其他人被罚款的数额,共2981万元。黎强之女黎俊介绍,当时家庭资产估值约8亿元。罚金虽然数额巨大,但与黎家资产相比不值一提。
  不过,判决中有一句话:对黎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各被告人犯罪所聚敛的财务及其收益予以追缴;对被告人张祥华、肖庆隆、蒋洪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这为黎家财产被“追缴”埋下了伏笔。
  2011年1月13日,获刑一年半的黎强之妹黎萍刑满释放。此时,黎家所有资产,无论公司股权、房产、存款、首饰、电脑甚至U盘都被专案组“追缴”,囹圄内外,一家人生活困顿。
  黎萍想起,黎强曾在母亲罗达芳的账户上存有295万元的养老款。但当她用母亲的身份证去银行查询时,发现这笔钱“不见了”。再查时发现,早在黎强案开庭前的2009年10月9日,账户存款即已被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分局一位民警用自己的身份证转走,划入了重庆市公安局账户。
  “这笔钱的去处,我们至今也不清楚。”黎俊说。仅这一笔款项,即存在时间、被执行主体和接收主体的三重错位:划款在侦查阶段而非执行阶段,罗达芳并非被执行人,接收主体非国库而是市公安局。“在时间和主体上,都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斯伟江认为。
  在黎强案中,多重错位的执行并非孤例。在执行通知书下达两天前,即2010年8月4日,包括重庆渝强实业集团强健运输有限公司在内的五家公司的账户资金,都被转至重庆市巴南区政法委的账户。这是时间与接收主体的双重错位。“且不说划账时间比执行通知书还早,执行款怎么能划入政法委的账户?”斯伟江说。
  即使在协助通知书下达后,伍树芹的账户以及并非被执行人黎强岳父母的存款,都被划走转至巴南区政法委的账户。这类存款加起来超过200万元,远远超出伍树芹的20万元罚金。
  造成多重错位的缘由,乃是“打黑”实质是重庆市公安局强势主导的运动,检察院、法院乃至政府在这一过程不过是配合者的角色。
  今年1月30日,在重庆“两会”分组讨论检察院法院报告时,重庆市高级法院一位副院长回应政协委员的质疑时,沉痛地承认,法院本应该是一个中立、公正的机构,但在薄王时代的重庆,法院尽管每个案子都争取过,但仍然做得很不够,因为“我们本身是受害者,我们每个同志都被监控,每个打黑案件的承办人都受到威胁”。他总结,法院是痛彻心扉,应认真反思。
  回到当时,政府和法院也都曾配合“打黑”。2010年,重庆市政府出台《关于研究“打黑除恶”罚没财物处置问题的会议纪要》,重庆市高级法院也出台《关于做好涉黑恶案件刑事判决财产刑执行工作的通知》(渝高法【2010】245号)。这两份与刑事诉讼法精神相悖的文件规定,法院可以委托专案组协助执行并继续追缴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相关财产,从而使得专案组的主导权从侦查阶段延伸到执行阶段。
  黎强案即重庆最早的“打黑”案件之一。其专案组编号为518,主要成员来自市公安局巴南分局,专案组组长为时任分局局长余新民。为配合专案组的协助执行工作,巴南区政府成立了“依法处置黎强黑社会性质组织资产工作领导小组”,黎强旗下企业的工商变更、执行转账,都盖有该小组公章。
  黎家多宗资产在被专案组没收后,流向至今不明。一些资产则已被专案组利用起来:黎家一处位于鱼洞鱼轻路26号的房产,已被改建为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分局刑事技术室。
  这种情形同样发生在文强案中。被法院认定为文强财产的“双子别墅”,经王立军批示,被改建为重庆市公安局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王还曾计划在此处筹建武隆县公安局仙女山分局。
  但该处别墅房产证列明的所有者,实际上是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毒品检测鉴定中心原主任张继超的妻子周红梅。因受文强案牵连,张继超于2009年8月11日被羁押,后因非法持有弹药罪获刑三年。2012年4月25日,在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唐建华的组织下,其中一处别墅返还给张继超,另一处至今仍在商谈之中。张继超不愿要回,原因是“不仅欠了一年多的水电费没交,还有民警住在别墅里,弄得乱七八糟”。
  托管模式
  2009年10月20日,一场针对“世纪英皇项目”的会议在时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的主持下举行。与会者有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云生,还有来自重庆市国资委的下属企业重庆市交通旅游集团(下称交旅集团)领导。
  世纪英皇项目是由重庆江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州实业)和重庆林建物业有限公司(下称林建物业)联袂打造的房地产项目。这次会上,王云生通报该项目50%权益系江州实业董事长陈明亮涉黑犯罪团伙违法所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缴,并作罚没财务上缴财政。会议召开之时,陈明亮因涉黑已被捕四个月,但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会议最后决定,由重庆市财政局委托交旅集团作为追缴资产的托管人,履行对该项目50%的经营管理权,期限暂定一年。
  这场会议是目前可知的、最早关于“托管模式”的记录。根据后来重庆官方的介绍,托管模式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重庆警方与税务、工商等部门组成工作组进驻企业,指定不涉案的负责人代管生产经营销售;第二个阶段,在资金清算完毕后,重庆警方组织大中型企业对涉案企业进行托管。
  这两个阶段,都由重庆市警方,即入驻企业的专案组主导。实际上,随着“打黑”的深入,更多企业资产面临处置和保值问题,而重庆市公安局专案组对此能力有限。此时,市国资系统介入,发展出“托管模式”。但该模式无先例可循,专案组乃至相关国企的“托管权”是不折不扣的“自许权力”。
  以陈明亮旗下重庆世纪英皇大酒店为例,该项目原为一项烂尾工程,由江州实业联合林建物业以5500万元买下,后得到当时重庆市政府针对“四久工程”(久划不拆、久拆不完、久拆不建、久建不完)高达2000余万元的税费免缴。
  重庆市交旅集团托管这一酒店项目后,迅速于2010年2月1日设立两江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两江假日)作为托管主体,初始注册资金500万元。
  然而,该酒店所有权在法律上仍然属于江州实业和林建物业,两江假日作为“托管方”实际上并无任何法定权利。为此,两江假日利用了行政强制和收购两个手段来完全获得该项目。
  首先,2010年1月26日,在尚未注册之时,它即以市政府文件的方式,取代江州实业成为项目的主体。随后,该项目土地证上权属主体亦变更为两江假日。此时,陈明亮案尚未一审宣判。
  其次是收购。2010年5月25日,两江假日与林建公司签订《世纪英皇项目权益分配协议》,以1.6亿元价格收购了后者50%股份。
  按照双方备忘录中的说法,两江假日就此获得了双重身份:一是托管主体,代表市政府履行托管资产的权利义务;二是业主主体,因收购而产生的业主身份。在这种模式下,“托管”与“所有”已难以区分。
  对托管人来说,即使不能像两江假日一样实质性获得所有权,其利益亦可从其他渠道获得保障。如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渝国信)对“打黑”涉及企业资产最大的庆隆屋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庆隆屋业)的托管。庆隆屋业董事长彭治民于2010年7月23日被抓,次年5月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庆隆屋业旗下拥有庆隆南山高尔夫等项目,资产规模在100亿元以上。
  彭治民被抓不到两个月,渝国信受“091专案组”及渝中区、南岸区政府委托,对庆隆公司进行托管。托管后,渝国信多次收购庆隆屋业的银行债务,以至于到2010年底,针对庆隆屋业的自营贷款占到渝国信对外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这一进程延续到2011年12月。当月1日和23日,渝国信用其发起的重庆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公益信托计划,分两次以300万元和650万元信托资金收购了自然人李兴春持有的重庆庆隆屋业1000万元债权。
  知情人士透露,渝国信收购庆隆屋业的金融债务后,多次提高利息,从开始的7.5%逐步提高到18%,最终高达27%。此后渝国信退出,托管方改为重庆市国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自2011年底开始,渝国信分五次发行“平安重庆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共募集14.8亿元资金,用于重庆国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庆隆系”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债务重整。
  由谁托管由于是重庆市公安局及其专案组主导,甚至有涉案企业通过拿“王立军批示”,自己花钱请企业来托管,以免资产被专案组清算。
  “打黑”期间,重庆渝西半岛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渝西实业)董事长王能获其法律顾问、重庆继为律师事务所主任邓继为告知能找到别人“托管”渝西实业,避免资产流失,王能为此支付给重庆隋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隋唐公司)董事长彭健和邓继为方面300万元。
  2010年6月,王能被捕,同时重庆市公安局“A0045专案组”进驻渝西实业。一个月后,在邓继为的说服下,负责企业运营的王能之子签署协议支付给隋唐公司600万元以托管公司。在彭健出示王立军“为了社会稳定,全力支持隋唐公司托管渝西实业”的批示后,专案组将企业公章还给了渝西实业并撤出。
  不过,当年8月31日,邓继为和彭健因涉嫌诈骗等罪被捕,托管就此终止,专案组重新进驻渝西实业。
  2011年9月13日,王能因涉黑、故意伤害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罚款3000万元,该财产刑已执行,但专案组仍在“继续追缴”。2012年12月18日邓继为因窝藏罪获刑两年两个月,诈骗罪不成立。彭健被免于起诉。
  难了局
  在打黑企业资产处理的整个过程中,相关重庆国资系统企业往往积极配合,这在黎强案中尤为典型。
  2011年3月,经巴南区财政局挂牌转让,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渝兴建投)整体接盘了渝强实业等八家企业的股权,价格为1.985亿元。两个月前,渝兴建投以1.66亿元“吃下”了重庆黎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重庆芹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渝兴建投是巴南区政府的地方投资平台。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原名重庆市巴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起初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过数次注资后,2011年达到3.8亿元。巴南区财政局挂牌转让上述八家企业股权时,重庆市联交所要求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渝兴建投恰好满足这一硬条件,顺利以挂牌价拿下,成为其有史以来最大手笔的投资。但入手不久后,薄王东窗事发,这笔资产成为“烫手山芋”。
  2012年5月28日,渝兴建投预挂牌出让其全资子公司重庆威通运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即曾经的渝强实业集团)100%股权,无疾而终。接近黎强案的一位人士称,多家公司预料到威通可能存在的所有权争议,因此不愿接手。
  此后,渝兴建投一直寻求安全的退出方式,曾与多家公司谈判将上述资产打包卖出而非转让股权,以规避上述所有权问题。
  与此类似的还有陈明亮的世纪英皇项目,尽管该项目并未公开拍卖,但该项目托管方通过引入新的股东,使得资产实质性流转。2010年10月20日,两江假日增资至10156万,同时引入交旅集团六家下属企业作为新股东,使得该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渐趋复杂。
  陈明亮的资产实质上为夫妻共有,但其妻左保书并未被判没收个人财产,理应获得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一半。据接近该案专案组的人士透露,公检法联合工作组已与左保书有过多次接触,并且将此前“追缴”的股权、存款、古董等资产造册清查,双方开始商谈返还事宜。但如上所述,其中最重要资产世纪英皇项目已完成股权变更,殊难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