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16, 2009

邓玉娇事件文章汇编(二)

目录
1)评论:邓玉娇案判决了
2)评论:毛泽东时代的邓玉娇案
3)报道:保安揭发雄风宾馆内幕
4)报道:邓玉娇被判有罪免罚
5)周莉:巴东警方透露邓玉娇案隐情
6)王克勤﹕邓玉娇案采访遭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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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判决了

邓玉娇案终于判决了,判决结果既在预料之中,亦在意料之外。

预料之中:邓玉娇没有坐牢,获得完全自由。

意料之外:官方坚持邓有罪,只因有“精神病”,又有自首表现,故免于刑事处罚。

邓玉娇恢复自由,使我一个多月来对其命运的担忧,犹如一块石头落了地。

然而,官方实在太无耻了,竟然以邓玉娇的精神病作挡箭牌,掩盖淫官的强奸罪行以及司法部门包庇淫官的恶行。

官方其实很愚蠢,因为它把亿万民众当成了傻瓜,它以为掩耳可以盗铃,它以为真相可以完全掩盖。

此案显示:中国政府官员对弱势民众的蛮横欺压,已达空前猖狂的地步。

此案说明:中国司法部门(包括公、检、法等)官官相卫、枉法办案,已达极为无耻的程度。

此案证实:中国民众对执政党、政府、政府官员、执法部门的愤怒、敌视和仇恨,已达空前严重的水平。中国当局就象坐在火山口上。

此案证明:民众只要团结起来,联络起来,串联起来,一致行动,中共当局就会被迫一些让步,哪怕是有限的暂时的部分的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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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时代的邓玉娇案
(2009-6-7)

牵动着亿万中国人心弦的邓玉娇案终于落幕,其过程跌宕起伏,险情迭起,最后结果虽不能使人完全满意,却避免了最坏结局。这是一起不寻常的刑事案,正如巴东县公安局副局长???所说,它已经变成一起公共事件,短短十数天内,它惊动了全国甚至全世界,网民,媒体,律师,社会团体,,县、市、省甚至中央高层。为什么会这样?笔者想把它与30多年前四川发生的一起性质雷同的刑事案相比较,可以看出30多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哪些变化,哪些东西却稳如盘石,纹风未动。

合江知青案

1970年代,笔者在四川省合江县工作。与巴东相似,合江也是一个长江沿岸的农业县,当时属宜宾地区,位于泸州市的下游。据一位在县府部门工作的友人透露,合江知青案的过程大致如下。

合江县榕山公社党委书记蒲某,“道德作风败坏,一贯乱搞男女关系”,1972年,他强奸从泸州市来该公社插队落户的女知青王某,并长期霸占,导致王某两次堕胎,王的男友气得上吊自杀(获救)。次年,有人把此事反映到县里,蒲某只是被调到进宝公社,仍然当书记。

在进宝公社,他不改本性,又看上另一泸州知青、该公社的耕小教师李某。一天下午,蒲某跑到李某住处,把李某按在床上,以被子压住其头部与上半身,强行将其奸污。他满足兽欲后,尚未下床,又说了一些恶毒的话来侮辱女方的人格。李某非常愤怒,顺手从上衣兜里摸出一把削铅笔的小刀,掀开被被子,抓住蒲某的命根子就是一刀。蒲某遭此袭击,疼痛异常,扇了李某两耳光,翻滚下床,高呼救命。附近农民闻声赶来,把他送到县医院做“断根再接”手术。医生发现,其生殖器的横剖面被切断四分之三以上。

事情发生后,蒲某反咬一口,称李某为调回泸州而主动勾引他,他没答应,结果遭到行凶报复。区人保组(相当于现在的县属镇公安分局)逮捕了李某,并打算以“伤害革命干部”的罪名法办她。李某明白,蒲某土生土长,人脉深广,上面有后台保护。她在其他知青协助下,给宜宾地区革委和四川省革委写信,控告蒲某强奸。

正当李某为自己的命运忧心重重之际,云南、黑龙江等地军垦农场和其他农村,发生许多女知青被军队干部和农村干部强奸的事件,而且被记者捅到中央。毛泽东突然帝心恻隐,下令全国严厉打击“破坏上山下乡运动、迫害知青”的坏人。四川省革委和宜宾地革委指示合江县革委,把蒲某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最新指示”的一个典型。于是蒲某被判八年徒刑,刘某无罪释放,当地知青和民众无不拍手称快。

蒲被判刑后,区革委的干部放话说,李某这辈子休想调回城里。李某知道她必遭报复,就托关系迁到其他县去了。

据说,蒲某在医院动手术时,主刀医生痛恨蒲胡作非为,故意不接通一条血管。拆线后,蒲发觉雄风不再,怔怔地问医生:”怎么前半截硬不起来?“

两案的异同

乍一看来,合江知青案与邓玉娇案差异颇大。一案发生在极左路线猖獗的毛泽东时代,地点是四川农村的知青住宅;另一案发生于改革开放30余年的胡温时代,地点是湖北城镇的色情娱乐场所。前者的女事主是从城市下乡的知青,男事主是公社党委书记;后者的女事主是从农村去城镇打工的乡下女孩,男事主是镇招商办的主任和副主任。两案最大的不同在于,合江案的女方遭到强奸,男方的生殖器受伤;邓玉娇案的女方未被强奸,男方却一死一伤。

然而,这两起案子却具有本质上的共性。两案的女事主皆是处于社会最底层的无权无势的青年女性,男事主皆是大权在握、级别相当的政府官员;两案皆是男性政府官员对弱势女性施展性暴力,遭到女方的激烈反抗而自己受到严重伤害的刑事案。

曹林先生在中国青年报撰文,企图否认邓玉娇案男事主之一--邓贵大的政府官员身份。他反问道:“一个连股级都算不上的基层干部,跟官员的符号有多大关联?”

邓贵大是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掌握与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中的高速公路和铁路等相关的征地、房屋评估、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的大权,两人是级别相当的政府官员(注一)。

这两起发生于不同年代、不同地点的刑事案说明:中国社会经过30多年的发展,部分基层官员利用职权欺压民众的恶劣作风并无多大变化。一些执法部门在办案过程中,依然沿袭过去的包庇袒护官员、陷害民众的邪恶行径。广大民众对基层政府官员和执法机构极为不满甚至仇恨。这当然与中国的政治体制及司法不独立密切相关。

在合江案中,导致案件司法过程发生逆转的关键因素,是来自中央的文件。而在邓玉娇案中,导致执法部门巴东改变办案方向和拟定罪名的关键因素,是广大网民、媒体、律师的积极干预和帮助,当然也可能与这些外界因素引起的中央干预有关。

现代经济学理论的一项基本假设是,人的基本天性是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一些进化心理学者也认为,自私自利是人的天性。然而,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的最新研究发现,人除了具有追求自己利益的天性,还具有关心他人、追求社会正义的天性。中国民众对邓玉娇案的强烈反应,为人类天性的探索增添了一条证据。

这么多的中国人,对一位素不相识的、拼死抵抗政府官员性暴力的女子表示热烈的同情、关怀和声援,对邓贵大等人的恶行表示极大的义愤,对执法机关的错误办案(注二〕表示强烈的谴责,这说明,绝大多数中国人是有正义感的,这,才是中华民族的真正希望所在。

目前邓玉娇案已进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阶段。中国司法部门如何判决此案,我等拭目以待。我的预测和希望是:邓玉娇无罪释放(最理想结局);或者防卫过当有罪,但有自首表现,免于刑事处分(也可接受);或者防卫过当有罪,判处徒刑三年,缓行三年(勉强可以接受)。此案如处理不公,只会引起民众对政府和执政党的更大不满。中国司法部门如严厉惩罚邓玉娇,小心遭到天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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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地图上的巴东县是一个南北长、东西窄的长方块,北半部的中心是巴东县城,南半部的中心就是野三关。野三关镇人口近七万,占全县人口七分之一。位于国道和省道的交汇处,正在建设的沪渝高速公路和宜(昌)万(县)铁路穿过该镇,巴东县的经济开发区就设在这里。巴东县虽然下属13个镇,野三关之于巴东,相当于上海之于中国,地位非常重要,是一个副县级镇,其干部配备规模应仅次于县城。该镇招商办主任,至少与毛泽东时代的公社书记平级。该镇共有60多名公务员,邓贵大应名列其中。曹林先生硬说邓贵大不是政府官员,不知是因为对中国国情一无所知,还是另有原因。

另外,野三关镇党委、政府2009年3月20日给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汇报称:“完善机制抓招商。今年,镇人民政府成立了招商办公室,抽调了业务熟悉、责任性强的干部组成工作专班,常年专抓招商引资工作,”这大概就是案发之前镇党委和政府对邓贵大等官员的评价。

(注二)邓贵大野三关镇政府的司法所、信访办等重要部门工作,三年当上招商办主任,如果其家庭没有一点背景,是很难办到的。巴东县公安机关的办案过程出现种种异常现象,如不及时拘捕犯罪嫌疑人黄德智、未保存此案的重要物证(如邓贵大用来敲打邓玉娇的4000多元现金、邓玉娇的衣裤等)、强行把邓玉娇送精神病院做“精神病鉴定”、对外发布案情时多次修改一些关键用语等等,使人不得不怀疑执法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徇情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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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揭发雄风宾馆内幕
(博讯2009-6-16)
我在邓玉娇杀人的雄风宾馆做过保安,现在查封了。

雄风宾馆是干部大款吃花酒的地方。客人来吃花酒就是有小姐坐陪,陪吃陪喝陪聊天陪洗澡,最后小姐被客人看上还可以进包间做爱,这当然都是要收费的。

一次有一个W小姐刚被老乡带出来第一天上班,坐上酒桌后被一个T老板看上,要带她进包房。这位W小姐被这架势吓坏了,满脸通红,死活不从。这时桌上的其他客人、小姐进行又哄又劝,后来W小姐还是被半拉半推弄进了包间。过了一会儿T老板气踹嘘嘘的跑出包间,T老板头直摇说"不让上"。桌上几个同来的哥们一听有点不答应,立马站起三个大汉和T老板再进包间,脱衣的脱衣,拉裤的拉裤,按手按脚让T老板硬上,包间里传出杀猪似的叫喊和欢快的笑声。一个保安赶紧过去把包间门关好。过了一会儿三个大汉先出来,酒桌上立刻就是包间里的话题。"皮肤白,毛毛多。""T老板今天一定吃药的,不然不会这么强。"半个小时后T老板心满意足的跑出包间,满头是汗,口中只喊爽。桌上的人一起要T老板多付钱,T老板头直点口中说到"多付钱,多付钱"。

还有一次,一个Y小姐老家传来有亲人病危的消息,心情很悲伤,不愿意出来陪客人。Y小姐长的娇娇小小,非常可爱。这一天来了一个镇上的书记非要要她,结果 Y小姐被人拉出宿舍抬进包间让X书记硬上了。Y小姐当时气的钱都没要,第二天一早就回老家去了,再也没有回来。

我们这里硬上是常有的事,那种情况下都不认为是强奸,员工都在看热闹呢。

邓玉娇如果不拿刀,保安、服务员一起上去帮邓贵大、黄德智搞定。

公安局,法院说“现场这么多人,邓贵大黄德智怎么可能企图强奸邓玉娇”,保护雄风宾馆老总和后台镇里县里的大官过关。老总交代员工只许说洗浴服务,不准说其他,谁说杀他全家。

邓玉娇免除刑罚,靠的是运气。

本来说好风头过去回去上班,还要宴请,今天通知我们另外找工作,雄风宾馆员工全部换新的,防着我们这些老员工,说好停业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也不发钱了。

不要以为有钱就牛气,揭发出来照样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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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被判有罪免罚
(亚心网)
6月16日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合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彻底恢复自由身。

据旁听人员介绍,庭审于上午8时30分在巴东县法院第一法庭开始进行。邓玉娇头扎马尾辫,身着白色T恤、深灰色七分裤,出现在被告席上。她身体略显虚弱,但精神状态还算良好。整个庭审期间,邓玉娇说话不多,声音也比较小,但思路很清晰。

根据出庭公诉的巴东县检察院检察员许雪梅、杨玉莲宣读的起诉书,2009年5月10日晚,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副主任黄德智等人,酒后到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玩乐。邓、黄等人欲去水疗区做“异性洗浴”。黄德智发现VIP5包房内正在洗衣的邓玉娇后,进入房间,向邓玉娇提出陪其洗浴的要求。邓玉娇称自己不是水疗区的服务员,并摆脱了黄的拉扯,拒绝了其要求。

随后,邓玉娇离开VIP5包房。在走廊上,邓玉娇遇见了KTV区的服务员唐某,向唐讲客人将她误认为是水疗区的服务员之事,并与唐某一同进入服务员休息室。此时,休息室有罗某某、王某、袁某等三名服务员正在看电视。

黄德智紧跟邓玉娇进入休息室,对其进行辱骂。邓贵大闻声赶到休息室,得知邓玉娇拒绝为黄德智提供“陪浴”服务,便与黄德智一起对邓玉娇进行辱骂,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面部、肩部搧击。

邓玉娇称有钱也不陪浴。经服务员罗某某劝解,邓玉娇欲离开休息室,被邓贵大拉回。此时,闻讯赶来的领班阮某某,对邓贵大、黄德智解释邓不是水疗区服务员,并让邓玉娇离开休息室。

邓玉娇欲再次离开,邓贵大又将其拉回并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站起来从随身斜跨的包中掏出一把水果刀藏于背后。邓贵大再次用力将邓玉娇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双脚朝邓贵大乱蹬,把邓贵大蹬开,并站起来。邓贵大再次扑向邓玉娇,邓玉娇持水果刀朝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的左颈部、左小臂、右胸部、右肩部四处受伤。黄德智上前阻拦,亦被邓玉娇刺伤右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巴东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学鉴定:邓贵大系他人用锐器致颈部大血管断裂、右肺破裂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黄德智右臂为轻伤。

公诉人同时称,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案件事实。

起诉书载明:侦查期间,受公安机关委托,湖北省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和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对邓玉娇进行了精神病医学鉴定,结论为:“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公诉人认为,邓玉娇在制止邓贵大、黄德智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过程中,致一人死亡,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依照《刑法》第21条、第234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鉴于邓玉娇属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照《刑法》第18条,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具有主动投案自首的情节,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据旁听庭审的有关人士介绍,邓玉娇的辩护律师汪少鹏、刘钢为邓玉娇做了无罪辩护。他们强调,邓玉娇的防卫行为是适当的、适度的,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邓玉娇的行为同时也符合《刑法》第20条的规定,具有无限防卫权,不应负刑事责任。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法庭辩论后,法官于上午10时30分宣布休庭。经过合议庭合议后,法官于上午11时宣布了判决结果: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

该判决对检方的指控基本认可,对律师的辩护意见也部分予以采纳。

据《财经》记者了解,巴东县法院一号法庭能容纳50余名旁听人员,但庭审仅有新华社、人民日报、湖北卫视、恩施电视台、长江巴东网等八家媒体被允许旁听。对其他媒体的旁听申请,巴东县有关当局以旁听证已经发放完毕为由婉拒。

从早晨7时许,巴东县法院门口就开始有人群聚集。至庭审结束,大约有四五百人在法院外围观。巴东县有关部门特意在法院门口及街道两旁,布置了警力维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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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莉:巴东警方透露邓玉娇案隐情
(博讯2009年6月10日)

在最后离开巴东的日子里,一位案发时在现场负责指挥的警方负责人向我透露了以下信息:
一.进入梦幻娱乐城的是八个人,而不是三个。
二.官方就邓玉娇案情共发了三次通告,其中两次是由巴东警方对外公布的,分别是5月12日和5月18日。
5月13日的第二次通告是由哪个部门代替公安部门发布的,他不肯说。

在这个梦幻里面,有一个来此打工的女孩,就是案中的焦点人物邓玉娇。邓玉娇来此打工尚不足一个月,她只是负责给宾客端茶倒酒,并不从事色情服务。这些情况梦幻城的老板了如指掌。邓贵大拿着钱领着两位副主任进了邓玉娇当时所在的房间,说明来意。邓玉娇当时正在洗衣服,闻说即起身申明她不是从事此业工作的,要他们另找别人,边说边往外走。邓贵大等尾随其后,来到另一房间,这时邓玉娇已坐在另一房间的沙发上,邓贵大拿出一叠钱在邓玉娇面前炫耀晃动,邓玉娇再次申明她不做这种事,邓贵大一看不行就上前用钱拍打邓玉娇的脸部头部,邓玉娇一再退让,直至退到墙边,邓贵大步步威逼,随邓贵大同来的另两位副主任也上前帮忙,邓玉娇随手拿起放在房间里的一把小刀握在手里背在身后,当邓贵大等三人一同扑过来强拉她就范的时候,邓玉娇被迫出手,出手首先伤到了邓贵大的颈部又伤到他的胸部,黄德智一看情形不对便上前抢邓玉娇手中的刀,且被邓玉娇一刀剌中右臂,邓中佳一看不妙抢先一步跑出门外。

邓玉娇见被剌中者已在血流,当即拿出手机报警,随后打电话通知了其母亲和朋友,当朋友和她母亲相继赶到时,邓玉娇已被当地派出所控制并带出了雄风宾馆梦幻城。这就是发生在野三关雄风宾馆梦幻城邓玉娇杀人案的基本事实经过。此事实经过亦从野三关镇派出所所长谭晶的口中得到证实。

注:(5月10日当天,赴投资商周成(音)宴请的有野三关镇政府、党委、人大等部门的官员共有十多人,宴请结束后有人自行回家,随周老板到梦幻城的当时有八九个人,因为消息来源不同,被采访者的口径不同,事件中人物的数目也有所不同),但主要情节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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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勤﹕邓玉娇案采访遭遇记
——我的一次很失败的采访

(搜狐博客:2009-06-01)
半夜盘查身份证

邓玉娇案无疑是当下中国公众广泛关注的一个焦点。当我最早获知此事时,正在忙着中国经济时报四川地震一周年的报道。之后,接到报社下达的采访任务前往福建采访。正当邓玉娇案愈来愈热的时候,正当许多同行做了大量邓案报道的情况下,本报下达任务:期望我这个老记者能够做出一个关于邓案的全面、公允、理性的深度调查。

26日受命,完成当天下午的采访任务,辗转两百公里抵达厦门。第二天,即27日晨七时许从厦门飞重庆。水运太慢,改乘大巴。

28日,端午节,凌晨2时,长途大巴将我放在邓玉娇案发地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街上没有行人,雨下个不停,淋着雨我向灯光亮一些的地方前进,短袖衫已经湿透,却看不到任何旅店标识。天很冷,我只好躲在屋檐下,时有车辆通过,我招手求助,无果。半个小时后,见一轿车通过,招手,下来一人。

“我是警察,你半夜三更待在银行门口想干什么?”着便装的男子一边出示自己的证件,一边如此询问。这时我才知道,避雨之地是一家银行。男子拿了我的身份证在车里登记,之后,下车对我又进行了盘查。他不断追问我是做什么的,来这里想做什么?经验告诉我,想调查真相的记者,一旦暴露职业身份,几乎很难有所作为。

他没有问出什么,便开车走了。

我想,得赶紧找到安身之地,以减少被盘查。淋着雨,拖着行李,行近一里地,看到几家全部息灯的旅店,门面上都写着“客满”字样,叫喊与敲门均无任何响应。

期间,依然有警车闪着警灯通过。大约3时许,那辆盘查过我的车子又停在我面前,看到我已经淋透了,这位警官问:“还没找到旅社?”接着,他打开我的箱包进行检查,查毕,将我拉上车帮助我找旅社。跑了许多家旅社后,终于找到一家有房间的家庭旅社。

许多记者被遣返

28日,在又经历了两次身份证盘查后,我由野三关赶到巴东县城,也就在我赶往县城的路上,我的同行新京报的记者孔璞与南方人物周刊的记者卫毅在野三关采访时被打,期间许多同行发来消息,“接到禁令,不能发稿,撤离!”

到达县城后,见到此前代理邓案的夏霖律师一行,他们在向我介绍了许多案情后,也告知我,他们将撤离巴东。当日晚上很晚的时候,我的学生周福志到达巴东。

从29日开始,我与福志先后给邓案可能突破的关系人打电话联系采访,几乎一无所获。

当日,我得到更多采访受阻的消息,有几个同行依然是在野三关采访时,被当地政府发现后强行送上长途大巴。

“现在不仅开始封锁消息传播路径,更为重要的是,几乎所有关键的采访对象全部被控制了!采访无法进行”“他们开始大量遣返记者!”

看来我拟定的《邓玉娇案十大疑点调查》很难完成了。

既然来了,我们应该做最大的努力!在研究了大量材料后,我们发现了一个此前并未被大家所关注到的突破口——可能会挖掘出邓案背后内幕的一个点,我们想从这个切入点悄悄展开调查。前往与邓玉娇没有直接关系,可能尚未被控制的村庄调查此案的另一个问题。

30日11时许,我们找到一辆可以保证隐秘采访作业的面包车前往野三关,车身两侧玻璃均为茶色。出租车司机名叫朱永见,车内除了我和福志,还有司机的妻子与6岁的女儿。司机的妻子在县城的一家旅社上班,“客满”放假,带着正在上一年级的女儿想出去散心。

巴东县城,警车随处可见。

11:40时,路经县城西二路时,我们发现从太极购物商场至巴东县中医院约400米的街道上,共有警车16辆(12辆停在路边,4辆在行驶中)。

遭遇跟踪野三关

16:30时,我们进入野三关镇。

在街头转弯时,后面一辆白色面包车停下等我们调头后,随之也调头跟了过来(当时并未引起我们注意)。

路过邓玉娇事件案发地——粉红色的雄风宾馆时,我发现大门紧闭,于是我让司机放慢速度打开车窗进行拍照。前行数百米后,我发现刚才所拍照片很不理想,便让司机再次调头,准备回去补拍雄风宾馆的照片。

调头时,发现刚才跟我们一起调头的那辆白色面包车也随之调头,并紧紧跟了上来。司机小朱警惕的告诉我“有人跟踪!”,我们发现对方的车牌号为鄂Q74713。

为进一步核实对方是否跟踪,我们有意放慢车速,对方随之减速,我们加速,对方也跟着加速。之后,我们有意停车在一超市门口,并让司机的妻子下去购物。白色面包约在我们车后6米处停下。司机的妻子告诉我们“车上有四五个个,全为便装。”

我决定放弃再次前往敏感地点的计划,向野三关镇的边远村庄前进。白色面包紧跟身后。后来观察发现,当天整个野三关镇街上没有运营的小面包车,司机小朱说“只要有外地来的车,就像秃子头上了虱子,明摆着,他们一眼便会发现。”

17:20时,我们在曲折的公路上高速行驶,希望把对方甩开,但几次努力均未能摆脱“咬”着的尾巴。十分钟后,我们驶入巴东县水布垭镇区域,此时我们发现跟踪的车子由原来的一辆变成了两辆,又增加了一辆白色小轿车。

两辆跟踪的车子紧紧咬住我们不放,我们开始有许多担心:他们到底是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这么着跟踪我们?他们想干什么?

连续发现几个村庄叉路口,但因对方追的太紧,我们无法穿过去。司机小朱告诉我们,让我们以他的亲戚身份一起到附近山上的他朋友家去,以便逃出他们的追踪。

司机小朱将车速开到最高,把对方甩出三、四百米,拐了几个弯道后,向一个乡村便道上插了上去。正当我们庆幸甩掉尾巴的时候,发现那辆白色小轿车远远的也驶入这个便道了。

此刻,司机小朱告诉我,这条小路的尽头没有出口,出路只有一条,即原路返回。

看来,今天是难逃此劫了。

身陷围困纱帽山

随后,我们驶上通往司机小朱朋友家的更小的一条沙石路。坡度很大,宽不足三米,遍布石块,极其不平,车内东西不断跌落。

白色轿车一开始可能并未想到我们会上山,本来已驶过此处,发现我们正在上山,于是重新调头,颠颠簸簸跟了上来。

18:00时,我们赶到山顶的一个农户家,停车在窄窄的小院。白色轿车也在十几米外的坡路上停下,车牌号为鄂DA9122。

家中只有女主人,背着一岁多的孩子。她似乎并不认识司机,对我们的到来显得意外,但仍热情的招待我们进屋,端出瓜子、核桃,倒水,拿烟……

我们坐在屋内,看到白色轿车内的人也来到该农户院子中。他们并未进屋,询问了女主人几句。

女主人不知道我们和他们是什么关系,也热情的招待他们。我们表示与他们并不认识,她一脸疑惑,微微笑着。

屋外的人并未与我们攀谈,我们坐在屋内,隐约感到窗外有人,我们沉默了一会。

随后,我走到屋外,发现有七、八个男子在一旁交谈。

走到车前,我突然发现原来跟踪我们的白色面包车鄂Q74713也驶了上来。停在我们车的正前方,完全堵住了下山的去路。

18:25,我们准备离开。司机鸣笛后,挡在前面的鄂Q74713没有反应,车内空无一人。

我们敲击其车门,希望司机让路。但没人回应,我们远远的问那些不明身份的人:“这车挡住路了,司机呢?”

对方一男子指了一下远处,说:司机去那边了,还没回来。

我们重回屋内。不久,该户男主人李元奂回来。他想了很久,似乎对我们的司机有一些印象。

他友好的给我们沏茶。我询问了他关于庄稼构成和收成的一些情况,他一一作答。

此时,对方的两名男子也坐在屋内。男主人也友好的给他们沏了茶。

李元奂同样不知道我们是什么关系,我也不知道。

我和他们面对面坐着,相距仅几十公分。对方不时与我相视,却都没有说话。

福志再次到挡住去路的白色面包车前,敲击车窗,喊其司机。但没人回应,他问旁边一红衣男子司机去处,对方回应说:不知道。

时间一点点过去,天渐渐黑了下来。山顶较冷,司机6岁的女儿,乖巧的偎在妈妈怀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知道何时才能回家。

一些朋友得知我们的遭遇与处境后,不断打来电话、发来短信,对我们一行的安全表示担心,我的总编辑包月阳指示我尽快报案,“安全第一”。

我很矛盾!一旦报案,我的身份全面暴露,我此行采访的计划将很难实施!!不报案,我不知道随着天色越来越黑,这些不明身份的人会不会伤害到我们!?因为前天就有记者在这里受到伤害!

19:20时,我们重新坐回车内。鸣笛,白色面包毫无反应。院子里原来晃来晃去的那些人,也不知道去了何方。

19:37,一辆红色皮卡(鄂E BL318)也驶了上来,白色面包车后面。

下来两位身着警服的男子,他们表示是接到报警该村有村民因钱包发生争执,前来出警,没想到在此被堵。他先是查验我车司机朱永见的证件。然后查我的证件,我让其首先出示警官证,他表示没带。根据法定程序,警察必须有合法的身份证明才有权查验公民身份。而此时,我不能确定他警察身份的真假,拒绝出示身份证。该男子遂离去,另一着警服男子与原跟踪我们的人在一起交谈。这让我增加了新的顾虑。

此时南方周末的笑蜀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展江教授不断电话与信息,提请我们报案!安危更加重要!

19:40,天已全黑,我们被围困在山顶,前面有三辆车挡住出路,四周共有约十多名不明身份的男子。我对我们一行的安全感到极度不安,于是向巴东公安局报警。一黄姓女警接了电话,我把我们处境向她做了详细说明,希望其立即派警解决此事。

20:00时,仍不见警察到来,我再次向巴东110报警。一男警接警,我用了十分钟再次给他说明了我们的遭遇和现状。

20:20,巴东县水布垭镇派出所一邓姓警官打来电话,称将派员前来解决此事,但山路难走需要时间。

在笑蜀兄与展江教授的帮助下,我的学生周福志不断通过手机短信向网络上即时发布我们的现场处境,以防我们遭遇不测。

警察上山解围困

20:46时,有警察出现,并找到白色面包车司机。白包面包车启动,并开始下山,红色皮卡车与我们的车也尾随下山。

20:53时,下山后,白色面包挡在我们前面停了下来,四周一片漆黑,却发现我们身后跟着四辆车子:白色轿车、红色皮卡、黑色无牌照轿车、黑色轿车。

我们不知道停在前面的白色面包车何以停而不动?司机小朱让我们把所有的窗户关紧了,把所有车门锁了起来。他六岁的女儿悄悄的依偎在妈妈的怀抱里,一双大眼睛盯盯的看着我们。

朋友们打来电话,说更多的人正在与当地警方联系,让我们不要担心自己的安全。

20:58时,白色面包终于启动,这个“前呼后拥”着我们的车队上路了!一路顺着乡村便道驶向开往野三关的318国道。

21:19时,我再次致电水布垭镇派出所邓警官,请他查明跟踪、围困我们一行人的身份和意图。邓称白色面包车司机说其车坏了,进一步查明后会与我们联系。

路上,司机朱永先接到其所在村支书的电话,被告知已有警察要他联系方式。朱永先对此非常担心。

22:00时,车到野三关镇,我们在路边一家小店吃饭。一白色轿车在不远处路对面停下。我们吃饭时,有一至两人在四周走动。

当地官员如是说

23:40时,当我们驶离野三关镇镇区一公里处,巴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刘玉成打来电话,希望就今天的事与我们面谈。

23:50时,该副局长和镇党委书记一起前来。刘玉成副局长表示:邓案发生后,受到各界关注,已成为公共事件。据报已有境外人士和别有用心的人参与其中,危害社会稳定。野三关镇安排基层干部分片包干,密切注意外来车辆,实属无奈之举,绝无恶意,完全是出于维护社会稳定考虑,防止外来人员破坏。

他和镇党委书记谭昱对我们一行今天的遭遇深表歉意。

我表示理解政府工作,但对此种长时间“盯关跟”的方式无法理解,政府人员本来可以出示证件光明正大地对我们进行盘查,没必要这样搞得人心惶惶的,希望当地干部们的工作水平能大幅提高。该副局长和书记表示认同。

刘玉成副局长称:目前此案已有中央、省厅指导督办,一定会得到秉公处理,近期将会举办新的案情发布会。部分媒体和网上关于邓案的分析并不属实,现在我们发布真实的没人相信,却都去信假的,我相信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刘副局长告诉我,当地非常欢迎负责任的媒体能对邓案做出全面客观公允的报道。我对此非常认同,并当场表达我有信心作出客观展示邓案事实报道的意愿。但目前所有当事人、知情人都被控制,希望当局提供帮助。他表示自己不能做主,会向上级领导汇报。

此外,我表达了对司机朱永见安全的担忧,该副局长表示,朱永见不会因此事受到任何影响,如果以后其生活和经营因此有任何麻烦,可以随时找他。

5月31日00:30,考虑到司机一家跟随我们受了不少惊吓,我们婉拒了该副局长和书记在该镇留宿的建议,连夜赶回巴东。凌晨4:00时,我们回到巴东县城。

几点感想

——在信源全面控制的现状下,调查深层真相几乎成为奢望。31日下午与晚上,我就能否公开关键信源问题先后找到巴东县政法委、宣传部、新闻办等相关部门,各部门几乎都表示,他们做不了主,向领导请示后再说。有同行告诉我,不要被再次控制与押送已经不错了,你还想接近关键信源!

——遭遇跟踪围困时,朋友们以及广大网友给予我们极大的支持与帮助,不少朋友打来电话询问情况和出谋划策,部分网友还不断地给当地公安局打电话督促,我在此深表谢意。

——不过,作为一名记者,我认为真正应该受到关注的是新闻作品,而不应该是记者个人,对在此次采访中,未能完成新闻报道将新闻真相呈现给公众,我深感不安。

——野三关此行,我们精心设计的方案未能取得突破,没能对邓玉娇案做出进一步的调查报道,辜负了众多同行和公众的期望,这是我此行最大的遗憾。

——此行,我认识了司机朱永见一家,他们是让我十分敬重的巴东人。我将对他一家日后的生活与经营是否正常,保持长期关注,如果因此而影响了他一家人的生活,将是我的罪过!

——巴东当局花费这么多的人力、物力来为我“保驾护航”,规格之高、规模之大,让我惶恐!更让我内疚的是,因为“保护”我,而花费了这么多巴东人民的血汗钱,在此特别向巴东人民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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