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31, 2019

郑也夫:执政关键词点评 — “代表论”

 ( CND, 2019 01 19 ) 
         2013107日陈小鲁在北京八中向母校老师和领导们公开道歉。第二天我接到中青报某记者的采访电话。此举值得称道,我又是当年八中的学生,便谈了二十分钟。几天后他来信说只打算用我的三段话,请我斧正。我补上了电话采访中我最重视的那段话“我对陈小鲁道歉话语中的一个敏感的反应是:你不要说代表全体同学。你能代表打人者吗?他授权你了?他为什么自己不道歉?代表是一个被用滥了的词汇。希望有些反省意识的陈学长,能避开这个词汇。可惜该记者的文章发表时这段话仍被删掉。
    无奈之下,我写了一篇小文放在自己的博客上。内有如下文字:陈小鲁道歉之事,好得很。我为什么还要挑剔,不是吹毛求疵吗?关键在于我不认为‘代表’问题是‘毛和疵’。微观地说,道义和忏悔都是个人的事情,心灵的活动。一个伤害过他人的人,要别人代表他道歉,我们对其用心很可以怀疑。而代替别人道歉则存在着:他授权于你了吗,你为什么要接受这种委托,被伤害人会因此宽恕个人吗。宏观地看,‘代表’是被执政党用滥了的词汇。这种政治文化已经极大地扭曲了我们的思想方法。”
    在世界近代政治史上是否有一些党派声称过自己的主张代表本民族的利益呢?有这个可能,比如台湾民主化之前的国民党。但是将“代表论”推上高峰的是中国共产党。2000225日江泽民在广东省考察时,对“三个代表”做出阐述,他说: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生产力”是最活跃的东西,相比之下包括党派政治的上层建筑是滞后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照此,看清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已属不易,遑论代表其发展要求?“文化”从来都是比政治更为基础的东西。文化保守主义对文化革新的制衡从来都是一个民族稳健前行的保证,一个政党为什么要在多个文化流派中站队呢?三个代表中最存疑的当属“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这个光环下,党的大小政策和行动都披上了代表人民利益的外衣,变得不容置疑。
    社会语言折射出民众心声。“代表论”出台后的十年间,“被”字成了抢手的百搭,与无数词汇勾连:被就业,被捐款,被自杀,被幸福,被小康,被增长,被自愿,被失踪,被开心,被代表,令人目不暇接。我在发表于 201043日《新京报》上的文章《“被”字声中听惊雷》中说:“这是近年新生词汇中最智慧者。它指向了三种专横。其一,粉饰政绩:被就业,被增长,被小康。其二,以言掩盖过失或违宪:被失踪,被自杀。其三,走向全方位的代理权:被幸福,被自愿,被开心,被满意,其抽象和万能之颠峰当然是‘被代表’。“被”的流行折射出弱势者自我意识的觉醒。毫不夸张地说,被之合声是权利意识领地的报春惊雷。
    在代表论遭到“被x”族群的广泛调侃之际,陈小鲁说出“代表”,令我惊异。一个红二代中名声极佳的人竟然和父辈一个声调。是他反思不到深层还是身份优越感作祟,颇耐寻味。于是有了敝人对他的批评。他的追随者们当即反驳,小鲁却没在公共平台上回应。他的思想水平高于其追随者,他醒悟“代表”说法不当,这从他日后的言论可以看出。“被”字的风行与八中群中关于“代表”的争论,说明权利意识上的觉醒与昏睡共存于中国社会。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大问题。只有在公民们不再消极地接受被代表,当权者才会明白代表的界限,收敛其无所不在的代表欲,约束行动中的“任意”。代表问题颇可深究。本文旨在捅破窗纸,抛砖引玉。
    “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有两个问题。
    第一,可能性。这其实只是个逻辑问题,我们由表及里,先字面,后义理。
    “根本利益”,有点费解。“根本”的反义词是“表面”“次要”。一个政党不可能自称代表人民的表面利益或次要利益,因此说“代表人民的利益”似乎够了,前缀一个“根本”显得多余。但它不可能是不经意的措辞,必有其意义。我以为这说法暗示:人民有时只见表面和次要利益,唯党能洞悉他们的根本利益。在解释利益出现分歧时,“根本”两字将为握有解释权的一方带来便利。如果我的理解不对,请方家指教“根本”的意义所在。
    “最广大人民”亦有费解之处。为何不是“人民”,也不是“全体人民”。笔者的判断,说“全体人民就没有了腾挪的余地。若是跳出来一个似敝人这样的异类,提出这政策没有代表我的利益,便有你不属于最广大人民的帽子等着他。
    我们接着说义理。代表人民利益是可能的吗?要知道人民的利益在多数场合是不一致的。比如资方和劳方在利益上常常是冲突的。党过去说它代表工人阶级,这在逻辑上稍微干净一些。如果它代表的人民包括了资方,就乱套了,该如何代表冲突的双方呢?现实中常常是双方妥协在哪里,出路就在哪里,没有绝对正确的方案可言。政府的功能是协调利益矛盾的双方,说自己是调节者远比“代表”靠谱。何况实际谈判中两个群体各有自己推出的代表,不然群体间如何对话。与劳资冲突相似,商家和顾客,医院和患者,彼此位置的不同都决定了利益的不同。
    除此,有人的地方必有性格的差异。有人喜甜,有人好辣;有人吃光花净才过瘾,有人省吃俭用图长远。人群中有上百种目标追求,实现每一目标都有不下十种手段,叠加起来有上千个选择。代表人民利益者,该怎么运作,怎么伺候?谁是优先的?谁是可以委屈的?受委屈的被代表了吗?如此说来,即使只代表工人阶级,也常常做不到。
    第二,合法性。
    “代表”是近现代的概念和词汇。其实,当人们说“代表”的时候,通常隐含了两层意思,其一委托,其二权限。所谓全权代表”不过是一定范围内的“全权”。
    委托与权限密切关联。无边界的委托是罕见的。反之,不受限定的权力不是得自委托的。比如父权,在近现代母亲也进入权力主体,改成家长权。这是自然赋予的权力。孩子小不能自理,家长当然要代理,孩子只能听从。再比如君权。江山是打下来的,其获得与维护靠的是暴力。君王不需要对臣民解释其权力的来源与界限,民众没有质疑的权利,因为他的权力不是你赋予的。那个时代有“三纲”当家,不需要说“三个代表”。
    共产党的权力是打下来的,与历史上江山易主同一属性。但因为沐浴了现代思想,党无意以君臣之纲做其与人民关系的准则。并且意识到人民的价值观已日益远离纲常伦理,因而党必须为其合法性寻找新的支点。一方面它在摸索产生领袖的方式,因为产生毛泽东、邓小平的路径已不复存在。眼下的方式是将元老们的商议披上选举的外衣,大有难以为继之虞。另一方面,党竭力以文治武功,即为中国人民造福,做其合法性的支点。“三个代表”之说正是表达这一思路的话语。不幸,这策略最好是“做而不述”,一张嘴就有麻烦。因为合法性来自委托,有委托才有“代表”。而代表论不管有无委托,急迫地呼叫代表与合法性间的直通车。从委托人那里获得的权力是有界限的,这在现代政治生活中最为突出。国会监督和制约总统的预算和各种大举措,而总统和议员都是人民选出的。这种设计的用心在于恐惧总统权力越界。
    把事情办好,为中国人民造福,是不是权力合法性的支点?义理上当然是欠缺的。但在增添合法性上不乏现实意义,原因很简单,人民中的多数是讲实惠的。
    把话说好则是另一回事。企图靠说些大话在合法性上得分是一厢情愿。企图通过把事情办好增加一些合法性,本身就含有模糊义理之用心,巴不得大家都不求甚解。那就不如一边努力做事,一边具体而微地解释何以这么做,所谓就事论事,降低调门的高度和话语的宽度。此时在话语上主动出击,高唱“我代表你们的利益”,反倒将昔日君主与现代行政的反差毕现无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