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涅的书里更早评述过托氏所论的许多方面,阿克顿勋爵干脆抨击说托氏大作“了无新意”。但托氏给我们的启迪或曰给权力的警示亦弥足珍贵,本书虽含混不清却也告诉读者:革命只能在所摧毁的专制废墟上建立更专制的“旧制度”。仍旧是米涅说得更清楚:“改行仁政和继行暴政同样都是困难的,因为进行改革,就要有力量使特权阶层服从改革;施行暴政,就要使人民忍受时弊,路易十六既不是个革新家,也不是个专横暴戾的君王。他缺乏一种极端坚强的意志,只有这样的意志才能完成国家的重大变革,想要缩小自己的权力的君王和想扩大自己的权力的君王一样,都必须有这样的意志。”路易十六坚决不搞“西方那一套”,顽固抗拒限制君主权力的立宪改革,这才使革命得寸进尺地愈演愈烈,最终玩丢了自己的脑袋。
鉴于路易十六既不肯走“老路”又不愿走“邪路”,他满以为对人民略作施舍就可以延续“朕即国家”,最终只能促成血腥的法国大革命。从他即位到被大革命废黜有18年时间,假如他只在位十年,或可将这个烫手的山芋如张木生所说“击鼓传花”移交给后人,自己做一任“维持会长”或可平安“裸退”。只可惜这“维持会长”被他爷爷路易十五做过了,其情妇蓬巴杜夫人曾说:“我们死后洪水将至(Après nous,le déluge)。”被讹传为路易十五的名言:“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尽管其意大相径庭在预见性方面还是一致的。托氏这本书引起中国最高层某些人的警觉与社会性共鸣便不奇怪,接过“传花”的高层没人愿意落到路易十六那个地步,然而我们看不到他们有多少“坚强意志”,驮着既得利益的巨大包袱陷在意识形态泥沼里不想自拔,极具路易十六之秉性。
很糟糕的一个可能性就是:王常委推荐阅读托氏大作,不是为了避免重蹈前车之辙,而是要寻找破解之法,摸索一条中国式专制永续之路,继续傲视人类文明。托克维尔曾评述中国的中央集权,说:“旅行家告诉我们,中国人有安宁而无幸福,有勤劳而无进步,有稳定而无活力,有公序而无良俗。那里的社会条件总是可以容忍的,但决不是极好的。我可以想象,一旦中国的国门对欧洲开放,欧洲人将发现中国是世界上中央集权的最佳典范。”毛朝使这个“最佳典范”更上一层楼,在人类文明大潮冲击下,邓公极具智慧地玩了一回“改革开放”大游戏,减轻了中央集权烈度从而涉险过关。如今利令智昏的势力渐入惊蛰时令,在“复兴”的旗号下重整旗鼓要“改变世界”了,找到维持专制之秘笈是他们迫切盼望的。
仅说法国大革命的话,窃以为,引爆它的首个原因是因不断战争与统治者的奢靡导致的财政巨亏,乃至于遭遇连续两年严重歉收以后政府无力救助而惹出民愤;其次是路易十四高度集权摧毁了社会中间结构,也即悠久的贵族、教会主权,又未能以健全的官僚机构有效取代,相当于社会中空,迂腐的最高层与激愤的最底层直接碰撞;第三是以路易十六为符号的宫廷权臣拒绝改革政治体制且举止失措,本来存在的止息革命狂潮的机遇都被他们玩成推波助澜了。
它是从上到下由内而外发起的:拉法耶特侯爵(当时法国最大的地产继承人)力倡召开三级会议,企图迫使宫廷让步实现君主立宪;修道院长西哀耶斯神父的《第三等级是什么?》被称为“大革命宣言”,他还主持变三级会议为国民议会,迈出废除皇权的第一步;作家兼外交官米拉波伯爵因长期著文抨击王权专制干脆被誉为“革命之父”;三度出任国王财政总监的内克尔,则以其公布含有宫廷必须有限制经费的财政预算报告被免职,从而激发以攻陷巴士底狱为符号的大规模骚乱。也即王权专制政府其实毁在国家机关内部分裂而非“无套裤汉”暴乱之下,这伙人渣的愤懑与激情完全是受雅各宾派鼓动并受其操纵的,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前驱。一直置身权力游戏之外的野心家乘着革命乱局煽动乌合之众簇拥他们攫取权力,是法国大革命的主旋律,也是后世两场大革命的基调。
托氏本书一个值得称颂的地方在于它没有陷入阶级斗争叙事俗套,甚至连米涅也未能做到这一点。一种久远的说法界定法国大革命是“资产阶级革命”,尤其是马克思主义风靡之后此说已成话语模式。事实是,不但大革命中革命与反革命的营垒都有各个等级的人士活跃其中,例如拿破仑就是雅各宾派提拔起来的科西嘉贵族;而王国财政却掌控在一群被指为“贪得无厌的资本家”手中;革命中资本与人力资源皆遭破坏,富裕的实业家大批逃亡乃至消失;一切形式的贸易基本中断;通货急剧膨胀币值更是变幻无常。革命以后法国小农经济更趋强化,既没有为工业提供劳动力也没能为工业品造就市场,而工业投资已经转变为负值;农民耕作方式毫无进步可言,农村土地碎片化更是与资本主义背道而驰。说什么“资产阶级革命”完全是信口开河。
波舍尔(J.F.Bosher)研究大革命时期的《法国财政状况》,副标题就是“从商业化走向官僚化”,直白地揭示了大革命的反资本主义本质,结论是:“在政府财政领域,法国革命结束了私人资本主义时期,开辟了公共行政管理时代。”法国大革命是否定资本主义的暴乱,更应视作社会主义革命的牛刀初试。在行政方面,法王政府的官僚队伍只有5万人,革命政府的官僚队伍在恐怖时期便达25万人;仅中央各部委,1788年国王政府只任用了420人,1796年革命政府就得给5000多人发薪俸;国王军队约为20万人,其中六分之一还是外籍雇佣军,1794年革命政府常备军达77万人;拿破仑十年征兵竟达240万人!路易十六想加税都办不到,拿破仑却能随意剥夺任何金融家的全部资本。国王时代至少高等法院还是独立的,它跟宫廷对着干的事例不胜枚举,而革命政府从立法到断头台一条龙作业全部包揽!大革命打造了更为强势的集权政府,它与所谓资本主义背道而驰,无可避免地在阻碍经济发展。
路易十六治下法国贸易总额还能增长4倍,可革命爆发直至1815年法国贸易总额仍未能恢复到革命前水平。到1830年“七月王朝”法国才迈出工业化的步伐,却因革命势力捣乱而步履维艰:法国先于德国5年开始建造铁路,到1850年时德国铁路为法国的两倍!法国的工业化是在第二帝国(1852-1870)时代实现起飞的,煤炭及钢铁的产量增长了3倍,能源增长了5倍,工厂的工人增长了2倍,其进出口总额竟增长400倍!国家不但扩展了运河网,还将3200公里铁路发展到19200公里,它开凿了阿尔卑斯山隧道,使法国铁路网与意大利铁路联通。电报系统则使法国各城市间电讯联系建立起来。而金融业则是所有工商业腾飞的坚实基础和坚强后盾,其自身亦发展壮大,使巴黎成为世界金融中心之一。
第二帝国实现了法国真正的繁荣期,若说这个政府带有资本主义韵味倒还名副其实,它恰是拿破仑三世镇压掉革命党不断捣乱才获得的成果,这些大革命残余势力1848年推翻了“七月王朝”,阻止了这个王朝实现工业化的初步努力。可见,所谓“1789年法国革命的历史任务是推翻封建专制统治,废除封建制度,建立资产阶级政权,发展资本主义”,实在不知从何说起,法国大革命既不是资产阶级所领导,也没有“发展资本主义”。它所操作的实质性变革,在于杜绝代议制议会制度,剥夺公民的自由与权利,强化政府行政主导权以建立威权统治,热衷于武力扩张痴迷于“解放全欧洲”。从本质上看,它不折不扣是社会主义政权的鼻祖,扯什么“资产阶级革命”,纯属黑色幽默!罗列漫长的革命以后法国社会有多少发展与进步,将其归功大革命;就像一个人遭遇严重车祸但没死掉,甚至还恢复得挺正常,于是就说他全靠那次车祸才得以活下去一样荒诞。
研究法国大革命的著作堪称浩如烟海,托氏大作不过是其中之一,真想读懂法国大革命窃以为还不如去读米勒的《法国革命史》,恩格斯就评述说:“在资产阶级历史学家中,我仍然比较喜欢米涅。”不过托氏在第三编第六章里这段话还是值得特别辑录的:“很久以前,路易十四在敕令中便公开宣布这种理论,即王国所有土地原本均依国家的条件被特许出让的,国家才是唯一真正的所有者,而所有其他人只不过是身份尚有争议、权利并不完全的占有者而已。这个学说来源于封建立法;但是只是到了封建制度灭亡之际它才在法国被传授,法院从未予以承认。这是现代社会主义的主导思想。看上去奇怪,社会主义首先植根于国王的专制制度。”其实并不奇怪,与托氏同时代人马克思先生已经在《共产党宣言》里详尽地批判过“封建的社会主义”,那货色与现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差不到哪里去。社会主义就是专制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托氏另有名言:“民主与社会主义除了平等这一词以外,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但注意两者间的差异:民主是为了自由而追求平等,社会主义则是为了压迫和奴役而追求平等。”没瞧20世纪那些独裁者,有谁不高举社会主义大旗的?
总而言之托氏论述法国大革命的理论基点还是反对专制的,读者不应误解为托氏赞同走“老路”,在他的成名作《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托氏已经将其认同宪政民主体制的态度表述得十分明白:“或许民主的好处就在于此,它虽不能给予人民最精明能干的政府,它却能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和积极性,不断地创造奇迹。”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英国的“光荣革命”还是“美国革命”都仅仅实现了宪政而非实现了民主,他们所确立之体制皆不能算民主体制。若无宪政设置边界,民主不会导致自由,很可能导致专制甚至动乱。仅以“美国革命”为例,制定宪法时就有13人退席溜号;而余下42人中尽管制宪者富兰克林在签名前致辞中说:“我同意这部宪法,连同它所有的瑕疵”,为宪法制定作出重大贡献的三个人物,梅森、伦道夫和格里仍拒绝签名,因其缺少“个人权利”条款。付诸13州表决时争论随即展开,制宪者汉密尔顿在“致纽约州人民”公开信中说:“宪法全部沿用大不列颠习惯法及成文法,许多未作明文规定的权利可同样得到保证。”革命还是改良?他接下去认为:“人权法案,从目前争论的意义与范围而论,列入拟议中的宪法,不仅无此必要,甚至可能造成危害。”可想而知“美国革命”之宪法是刻意回避而不是疏忽民主只谈宪政的。1787年制宪,1789年通过并生效,1791年才有十条修正案即确认民主的“权利法案”得以列入宪法。先求宪政再谈民主,“美国革命”就是这样干的,法国大革命反其道而行之,踹掉宪政侈谈民主,孰优孰劣一目了然。而托氏本书竟认为:“把人民的伟大强盛一概归因于法律机制,这种观点是再肤浅不过的了”,着实荒谬。
且不说古希腊民主投票决定处死苏格拉底;大革命议会以26票差额民主议决处死路易十六;就说拿破仑独裁宪法,是3,011,007张选票赞成、1562票反对以压倒多数通过的;又如路易.波拿巴改共和为帝制,也是以781万票赞成、25万票反对得以通过。没有宪政制约的民主只会导致灾难,唯有宪政设置了权力制衡,以免任何一种权力独大而恣意妄为,民主才能有序地实现,也才谈得上保障“每个人的自由”。反过来民主化进程又得以促使宪政更加完善。没有宪政保障侈谈民主或曰“人民主权”,法国大革命所演绎的荒诞悲剧可算实施范例。
窃以为托氏本书之核心思想在“前言”的倒数第八个自然段开始的五个自然段里:“专制制度夺走了公民身上一切共同的感情,一切相互的需求,一切和睦相处的必要,一切共同行动的机会;专制制度用一堵墙把人们禁闭在私人生活中。”“在这类社会中,没有什么东西是固定不变的,每个人都苦心焦虑,生怕地位下降,并拼命地向上爬;金钱已经成为区分贵贱尊卑的主要标志,还有一种独特的流动性,它不断地易手,改变着个人的处境,使家庭地位升高或降低,因此几乎无人不拼命攒钱或赚钱。”“如果不加以阻止,它很快便会使整个民族萎靡堕落。然而,专制制度从本质上却支持和助长这种感情。这些使人消沉的感情对专制制度大有裨益;它使人们的思想从公共事务上转移开,使他们一想到革命,就浑身战栗,只有专制制度能给他们提供秘诀和庇护,使贪婪之心横行无忌,听任人们以不义之行攫取不义之财。”这些论述还是有深度的,他好像就在我们身边,提前为我们剖析我们现在所生存的社会环境。
感悟之一:专制政体是革命的前提,没有专制政体,革命也就失去了目标,犹如黄狗咬天,找不到下牙之处。谁能设想一个任何时候都被监督管制的政府,选民有权每隔四年或五年就要横挑鼻子竖挑眼选择新一轮执政者,还会有谁愿搞暴力革命?毛氏便有名言:“捆住手脚的官不好做,我们不做。要做,就要放开手脚,自由自在地做。”宪政体制就是要捆住做官的手脚,唯有专制政体的官才能“放开手脚,自由自在地做”。其实托氏大作已指出法国到路易十四已经实现了高度王权专制,跟欧洲其他国家仍保存着以贵族、教会为符号的制衡王权力量不同,也就解答了大革命仅仅爆发于法国这个问题。扯到“革命是在那些人民对此感受最轻的地方爆发”有跑题之嫌,中央集权的蛋糕没做好,不会引起革命领袖们垂涎,抢面团甚至面粉不能大快朵颐。
例如英国,1845年恩格斯写成《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文,在抄录了各种报纸刊载的英国工人生活的悲惨故事之后,他称之为比农奴更凄凉的奴隶,最后信誓旦旦断言:“革命是不可避免的,要从既成的形势中找到和平的出路已经太晚了”;“我认为在英国现在已无法避免的穷人反对富人的完全公开的、直接的战争爆发以前,至少也能使无产阶级对社会问题有个清楚的了解,使共产党能够在有利的情况下逐渐克服革命中的野蛮成分并预防热月九日的重演。”自信满满,准备调教英国工人暴动时别重演法国大革命那样的滥杀。但英国不存在专制权力,所以至今也没有发生过那场“不可避免的”革命暴动,反倒是改革开放之初王震访问过英国工人家庭后感叹说:如果加上共产党的领导,英国已经算是共产主义了。不过真如其所愿英国工人也就过不上那样的日子了。故,要防止对国家和人民百害而无一利的暴力革命,唯有统治者识时务停止剥夺民众的合法权利舍弃专制以就宪政,而不是死鸡撑硬颈地捍卫专制抵制宪政。
托氏之论应该这样理解:当一个专制权力开始改革了(如法国立宪派迫使国王重开三级会议、大清国的“预备立宪”),或者是专制制度“被民主”而改变为宪政权力(如俄国的二月革命迫使沙皇退位),无论变革是自主的还是被迫的,眼瞧着专制体制即将消亡,革命领袖就要“做一次最后的斗争”,救专制于水火。老独裁者顶不住宪政民主大势要投降,那么滚开,让我们来!列宁说:“与其你独裁,不如我独裁。”毛也鹦鹉学舌念叨过的。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里评价道:“党至高无上的理论,是17世纪绝对君主制理论在20世纪的翻版。17世纪的现代化信徒把国王神圣化,20世纪的现代化信徒则把党神圣化。”因此,举世所有的暴力革命都谈不上文明与进步,只是一种抗拒文明进程复辟更旧制度的疯狂反扑。它若得逞只可能建立一个更专制、更残暴的政权,譬如乱中夺权的雅各宾派专政,以及后世各国所有的革命政权。
不要举“光荣革命”、“美国革命”作反例,梁启超110年前就著《释革》,详细论说过此“革命”非彼“革命”的缘由;史学界认为“光荣革命”只是变革的论述亦不少,甚至不乏主张改掉“光荣革命”这个说法的。其实法国大革命不过重蹈覆辙罢了,英国早在1640年就试过暴力革命那一套,国王换成护国主,克伦威尔使国家和人民都吃尽苦头。这才会有“光荣革命”,得益于詹姆斯二世顾全大局的退让。且英国的宪政体制自1215年《大宪章》时就开始施行了,经历四个多世纪的探索,这才踩出人类文明的一条新路。至于“美国革命”,其独立、制宪的总设计师约翰.亚当斯就说过:“美国的革命早在独立以前就已经完成了。”它只是脱离英帝国自己玩,并没有如托氏所说“必须同时攻击一切现存权力,摧毁一切公认的势力,除去各种传统,更新风俗习惯,并且可以说,从人们的头脑中荡涤所有一贯培育尊敬服从的思想”,美国人仅仅是建立一个州政权之上的联邦国家机构,如前所述它基本上延续了殖民地时期政治模式,也即从英国承袭下来的宪政体制,就连奴隶制他们也没去碰。而且,英、美所有民主举措都是在宪政框架之下才逐步实施的,例如妇女选举权,英国在1918年、美国在1920年始得以施行。严格施行宪政必然会实现民主,无宪政设置民主永远只是一个梦。
且革命只有推举出一位最狡猾、最暴戾的领袖人物才有希望获得成功,也即勒庞所谓“在所有的时代,尤其是在大革命时期,伟大的民众领袖头脑之狭隘令人膛目;但影响力最大的,肯定也是头脑最褊狭的人。”这与恩格斯说“在一切稍微长久的革命时期中,广大的人民群众很容易轻信那些拼命挤到前面来的少数人的欺蒙”意思相同。暴力革命总是冲锋在前者成冤鬼,跟进于后者摘果果。法国立宪派挑起的大革命开了个头,接着是革命者后人杀前人,一拨更比一拨狠,走马灯儿般直到最狠的拿破仑称帝才算完(托氏则认为直至他写书的1856年,这场大革命仍在继续)。
感悟之二:审视历史,我们只应从野蛮还是文明的视角看,而判断野蛮还是文明只应以人权为准则,否则就会犯糊涂。也就是前面引述过雨果的论断:“在绝对正确的革命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至于那些国家的、民族的、正义的、主义的种种标准,都必须服从人权,离开人权标准必然找不到北。此人权必须是绝对的、普世的、无条件的,任何相对化的人权说道,无论所设立的前提是国家的、种族的、阶级的、宗教的乃至其他,都是伪人权的欺诈手段,其本质是以扭曲概念之手法否定人权。
托氏本书对于法国大革命的“功绩”认定,显然背离了人权准则:“这场大革命的效果就是摧毁若干世纪以来绝对统治欧洲大部分人民的、通常也被称为封建制的那些政治制度,代之以更一致、更简单、以人人地位平等为基础的社会政治秩序。”“大革命通过一番痉挛式的痛苦努力,直截了当、大刀阔斧、毫无顾忌地突然间便完成了需要自身一点一滴地、长时间才能成就的事业,这就是大革命的功绩。”托氏此论大谬,不但与其在“前言”里所说“一个比大革命所推翻的政府更加强大、更加专制的政府,如何重新夺得并集中全部权力,取消了以如此高昂代价换来的一切自由,只留下空洞无物的自由表象”、“只要平等与专制结合在一起,心灵与精神的普遍水准将永远不断地下降”等形成悖论。事实上,“突然间便完成”纯属臆断,直至托氏身后的1871年巴黎公社暴乱被镇压,八十余年被称为“革命世纪”,暴力更迭政权没完没了,工业文明进程受到严重阻滞。
雅各宾党魁之一海登斯宣称:“我宁愿让两千五百万法国人死去十万次,也不让一个人毁灭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共和国一次。”你不能设想有此宗旨何来“人人地位平等”。而另一党魁圣鞠斯特更直白:“在人民与敌人之间,除了断头台就没有别的了。”法国大革命使每一位公民都处于恐惧之中,相互举报相互杀戮充斥巴黎街头巷尾。米涅称:“人人都想在暴政下苟延残喘,为了保全自己的脑袋而出卖别人的头颅。”“保王党、立宪派、吉伦特党、无政府主义者、山岳党,都同样地一律被处死了。”就连革命军总司令、大革命宪法和法国国旗制定者拉法耶特也不得不仓皇逃命。当时美国驻法国大使莫里斯写信给华盛顿:“我坚信,如果现在拉法耶特没有军队的护卫就出现在巴黎的话,他一定会被群众撕成碎片。感谢上帝,在美国没有这样的民众。”
1792年9月2日,以杀人为乐的革命党疯狂屠杀了关押在数座监狱里毫无反抗能力的千余“反革命疑犯”;1789年10月6日,革命群众在挟持王室进入巴黎以后,乘机洗劫富丽堂皇的凡尔赛宫,扫荡到1793年就连门窗也被拆个干净。若不是石砌建筑无法焚毁的话,大抵可算“火烧圆明园”的预演,致使该宫殿沦为废墟达40余年;革命党竟然轮奸了十五岁的路易十六的女儿,不但押解她目睹父母被断头台斩首,并伪造证词强迫她承认母亲与弟弟乱伦;而她年仅7岁的弟弟,先托付给一位工匠领养说是要将其培养成“可以教育好的子女”,随即又将该工匠杀掉,关在狱中残酷虐待三年,甚至砍去其手足而后死去,类似汉初“人彘”戚夫人,却造谣称其死于肺炎。
将“现代化学之父”、国际度量衡标准创始人拉瓦锡押上断头台是又一典型案例,根由还在于雅各宾派“三巨头”之一的马拉。他曾经写过一篇关于燃烧的科学论文呈给拉瓦锡以为进身之阶,被拉氏斥为“毫无科学价值”。马拉跻身革命领袖之后便施展报复手段,出小册子《现代江湖骗子》大肆诬陷拉氏,并在其掌控的《人民之友》报上连篇累牍发表攻击拉氏文章,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拉氏却无权辩驳,所造成恶劣影响以及革命领袖之卑劣人品可想而知。当革命法庭判决拉氏死刑之时,艺术与商业部呈送一份报告,历数拉氏非凡科研成就,请求网开一面。革命法庭副长官考费那尔予以驳回,称:“共和国不需要学者,而只需要为国家而采取的正义行动!”法籍意大利裔杰出数学家拉格朗日痛心地说:“他们可以一眨眼就把他的头砍下来,但他那样的头脑一百年也长不出一个来了。”不但砍掉拉瓦锡的头颅,连经营百年成就斐然的法兰西科学院也遭遣散,这就是革命者的“伟大业绩”!
法国大革命视人道主义为忤逆,就连对这种滥杀开始反思的雅各宾派领袖丹东,结果是他和他的支持者一起上了断头台。米涅说:“每次党派垮台总比前次流血更多,暴政也更加残酷。”排除丹东的阻力之后,雅各宾派更加肆无忌惮,“每天将近五十人被处死,这种空前的恐怖局面延续了近两个月之久。”更不必说断头台下那些骇人听闻的屠杀了。革命其实就是人渣最盛大的节日,是对人类文明最惨烈的践踏,毛氏搞湖南农运就直言不讳恭维那些“痞子”是“革命先锋”的,也由此开启了杀戮浪潮。直至1794年7月27日,罗伯斯庇尔发动政变准备摧毁要制止他的国民公会,可炮兵们拒绝开炮,已经无法忍受暴政的国民公会顺应民众心愿逮捕了罗氏及其22名同伙,第二天他们也被送上断头台,这才初步制止了屠杀。
可见大革命根本没有造就托氏描绘的美丽幻象,其恶劣程度远甚于所摧毁的“封建制”。其实托氏自己就论说法国的“封建制”早已被路易十四的“皇权专制”摧毁了,本书附录二就有:“路易十四摧毁了所有巨大的个体组织,解散或压低了所有的团体,只给教士留下一种独立生活的外表。”这里又用来恭维大革命,颇不严谨。
阿克顿的《法国大革命讲稿》的观点是可取的,他认为法国大革命的杀戮绝不能用任何原则加以辩护,不能因时局危艰或者观念对立而将其圣化;共和派犯下的滔天罪行不应享有特权,它跟历史上任何罪行一样丑恶,跟他们所指控绝对君主制的罪行一样残忍,不能因其为共和派而淡化犯罪的性质。阿克顿说:“历史学家们喜欢把那些经过涂脂抹粉的犯罪分子当作英雄一样崇拜”;“执剑的强人后面,总追随着一群拿抹布的懦夫。先是犯罪者屠杀,随后便有一大群学者来为之辩护。”托氏此论也有“拿抹布”之嫌。至于师从法国大革命的其他革命,我们亦应取同样认知态度。
感悟之三:历史还告诉我们,封建制是通往宪政民主最便捷的桥梁,因为它本身就是一种权力制衡模式。封建与集权互相排斥,要封建就不能集权,要集权就不能封建。如托氏在本书前言所述:“世界上所有社会中,长期以来一直最难摆脱专制政府的社会,恰恰正是那些贵族制已不存在和不能再存在下去的社会”。(托氏此言过于笼统,美国就是“贵族制已经不存在”的社会,但其州自治主权似乎取代了贵族领地主权,且还有英国法统之沿袭,故未成立专制政府。)贵族领地主权、教会之世俗主权客观上形成对王权的有力制约,使之无以发展成绝对王权专制,顺理成章也就易于转变成联邦制,如瑞士,如英国。托氏说:“英国贵族的杰作是使社会各民主阶级长期地相信共同的敌人是国王,因而使贵族终于变成了各民主阶级的代表,而不再是他们的对手。”而那些“封建王国”如瑞典、挪威、丹麦、荷兰、比利时等,均“和平演变”成为宪政民主国家,可能有独立战争、国家间战争却无革命暴乱;尤其是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亚等大英帝国殖民地,连独立战争也不需要,追寻着人类文明的普世价值循序渐进实现了自由、和谐、有序的宪政民主国家体制。反倒是鬼迷心窍受法国大革命病毒感染的“亚非拉”国家,血流成河付出惨痛代价且不乏至今不得安宁的。
前面引述过米涅、托克维尔关于大革命剥夺全社会的自由权利的论说,可知大革命政权的断头台显然要比中世纪教廷的火刑柱更野蛮。号称“黑暗时代”的中世纪,因其封建主权存在而不像学者们带有臆想的那么黑暗,王室、贵族都在本能地抗拒罗马教廷的权力,反过来教廷及其各级教会又在对抗王权,也就造成“东方不亮西方亮,黑了南方有北方”这等现象。托氏在本书附录二里也说:“封建欧洲长期被分割为几千个各类主权国。每国,以致每个城市,当时互相隔绝,各行其是,所采取的办法和观点各不相同,人们并非因其合理或公正而偏爱它们,只是因为它们合适而已。/到中世纪末期,呈现一片混乱:各国互相观望,互相渗透,互相了解,互相模仿。”道出个中真谛。
伟大的文艺复兴运动发端于意大利,彼时那里城邦林立如古希腊,罗素说:“文艺复兴运动最重要的发祥地是佛洛伦萨。除了雅典以外,还没有任何城市能像佛罗伦萨这样造就过如此众多的艺术家和思想家。但丁、米开朗基罗、列奥纳多.达.芬奇以及后来的伽利略,他们都是佛罗伦萨人。”还不止,薄伽丘、彼德拉克、马基雅维利、波提切利等文艺复兴巨匠皆出自该城邦国,至于那些名气被巨匠掩盖的人士更是数不胜数。之所以如此密集,与美蒂奇家族几代掌门人的大力资助与提倡分不开。被称为“文艺复兴运动教父”的美蒂奇家族是这个城邦国的僭主政治奠基者,也即佛罗伦萨的无冕之主,任何文艺复兴史都绕不过这个家族。别的贵族也在庇护和资助文化人士,文艺复兴运动得益于封建制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