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钱文军 时间:2013-03-25 来源:博客中国)
有报道称王岐山常委几次推荐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于是乎这本书便热销起来,据说一度卖到断档。又在《共识网》上瞧见朱学勤教授的演说,洋洋洒洒结合着中国的具体实践解读此书,感觉老朱借题发挥之意甚浓,虽然总体而言老朱所言不差,但某些地方过于离谱。例如“最后就是父债子还,路易十六就是在还他爷爷路易十四,他父亲路易十五的债。击鼓传花,传到路易十六,结果就是这个盘子到他手里崩了。”作为注重法国史的历史学教授,怎么能如此信口开河?路易十六是路易十五的孙子,而路易十五是路易十四的曾孙,差了五六辈!朱教授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
又如所言法国首都巴黎集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于首都遂成革命策源地也有海阔天空之嫌。直至大革命暴民将路易十六绑架回巴黎,法国的宫廷即行政中心在距巴黎18公里的伊夫林省会凡尔赛镇已逾百年。反而是英国伦敦更甚:王室、议会、政府皆挤在唐宁街附近步行圈内,经济、文化中心也都聚集于伦敦,英国并无暴力革命发生。何况老欧洲诸如德国等,皆“三中心重叠”,托氏自己也说“几乎全欧洲都有完全相同的制度”,然而大革命只在法国爆发。另一方面,沙俄的政治中心在圣彼得堡,经济与文化中心皆在莫斯科,并未妨碍二月革命推翻沙皇政府、“十月革命”颠覆临时政府。朱教授所称民国首都南京,文化中心北京,经济中心上海,非但未能阻滞革命,连民国都被赶跑了。及至毛朝,岂止全中国都是“北京郊区”,简直就是中南海后院,古今中外皆无可比肩者,尔奈我何?跟着托氏谈中心重叠似乎太表面了。
早就读过托氏这本书,印象大抵已经模糊,依稀记得托氏此书乃是以剖析法国专制政体弊端为宗旨的,现在又见到种种议论,忍不住要从书架上取出这本书来再读。法国大革命是一团很难捋清楚的乱麻,“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就连算到何时结束皆无定论。难免不附带着再读了几本与法国大革命相关的书籍,比如米勒的《法国革命史》、柏克的《法国革命论》、汉娜.阿伦特的《论革命》;还得比对一些书的部分章节,例如费希特的《论法国革命》、阿克顿勋爵的《法国大革命讲稿》、苏珊.邓恩的《姊妹革命》、斯考切波的《国家与社会革命》以及托氏的成名作《论美国的民主》,等等。一个好处是重新阅读使许多淡去了的印象复归了,更有许多新的心得,无疑是一次获益匪浅之“复读”。
包括朱教授在内,这一波托克维尔热许多论调类似,一个基调认为:“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发现历史上的大革命即暴力革命并非发生在贫穷时期,而是发生在经济上升并带来社会两极分化之后。因为在这种历史时刻,阶级矛盾激化,社会底层的民众特别容易把愤懑转变为战火。”它似乎依据托氏书中第二篇第一章这段话:“大革命的特殊目的是要到处消灭中世纪残余的制度,但是革命并不是在那些中世纪制度保留得最多、人民受其苛政折磨最深的地方爆发,恰恰相反,革命是在那些人民对此感受最轻的地方爆发的;因此在这些制度的桎梏实际上不太重的地方,它反而显得最无法忍受。”还有第三篇第四章的标题:“路易十六统治时期是旧君主制最繁荣的时期,何以繁荣反而加速了大革命的到来”以及其中“革命的发生并非总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最经常的情况是,一向毫无怨言仿佛若无其事地忍受着最难以忍受的法律的人民,一旦法律的压力减轻,他们就将它猛力抛弃。被革命摧毁的政权几乎总是比它前面的那个政权更好,而且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老朱诠释托氏的立论是:“改革已经开始,改掉了一部分,使得没有改的这一部分显得分外触目,更令人无法忍受,后者坚持不改,这个时候革命就来了。”
托书对“最繁荣的时期”所作的描述并不具体也不充分,大抵都在第四、第五章里。除了言及国王对穷人施仁政以及地租和消费税都有增长之外,“公共繁荣”的标识是:“政府变得更加活跃,发起过去连想都不曾想的各种事业,终于成为工业产品的最大消费者,成为王国内各项工程的最大承包人。”这就意味着路易十六的政府延续前朝把政治专制延伸到经济领域,并因此积欠巨额国债,恣意亵渎自己制定的法律,从而丧失了尊严与诚信。“繁荣”还是“泡沫”?何况就连路易十六自己也下达过描述修路等公共工程只使特权群体获益,反倒是穷人连带着需要付出的上谕。
社会不公显然埋下日后的祸根,“繁荣”与否并非决定性要素,彼时英国更显繁荣,何以不爆发革命?托氏所论是一个误导,它甚至可能给另类心态的人一个理由:还不如不改革。至少中国的陈胜吴广直至太平天国;俄国的“二月革命”都谈不上“最繁荣的时期”或者“制度的桎梏实际上不太重的地方”吧?即便法国,其经济亦并非托氏“最繁荣的时期”或朱教授所言“实际上法国那个时候是处在繁荣的上升阶段”。它也形成一个悖论,托氏本书最后一条注释称:“大革命并不是因为这种繁荣而发生的;但是那种必然产生大革命的精神,那种积极活跃、不安现状、机智灵敏、锐意革新、雄心勃勃的精神,那种新社会的民主精神,正在开始推动一切事物,在瞬息间颠覆社会之前,它已足以促进社会动摇和发展。”于是你简直没法确知他到底想说什么。
法国大致在1730-1770年是处于经济上升期(有法国学者称之为“经济扩张的爆发”),但只不过是一种传统经济的增量,并非创新经济的发展。虽然已经开始有从英国、荷兰引入的机器生产和金融业,但直至大革命爆发前夕,法国农民占人口总数约85%;农业产出占国民经济总值的60%以上,整个经济模式仍是小农经济。而且这个增长期是在连续40余年风调雨顺情况下获得,纯属小农经济的好运气,它没有也不曾想发展工业需求来吸纳增长的农产品,且非农内需摄取很有限(85%的农民基本上属自产自销),却助长了宫廷与富贵阶层的奢靡。正是这个“最繁荣”的时段,它被英国超越从而失去了欧洲霸主地位,而英国人口只有法国的1/3强,领土还不到法国的一半。
1770年之后随着“国进民退”以及对外战争便进入经济萧条和紧缩阶段。到1787年2月,显贵会议上披露法国政府几年内就欠公债十六亿四千六百万里弗尔(不是托氏说的“近六亿里弗尔”),且每年财政赤字还高达一亿四千万,尚不包括各省政府的欠债(若计入有介绍说已达40亿里弗尔)。直至托氏写书时还发现三代路易王“基础设施建设”时期尚未偿付的征地费!它直接引发涉及三个等级的债权人惶恐乃至怨愤,随即就有六个省发生骚乱,财政总监卡隆垮台改由布里安大主教接任。托氏书中也描述了剥夺贵族权力之后法国农村土地碎片化状况,这不仅加剧了小农经济,还使任何经济波动都直接影响最广泛的农民。
其实还在1775年就爆发过大规模“面包骚乱”;而1787-1788连续两年因旱灾和冰雹导致农业严重歉收,谷物因匮乏而价格飞涨,城市贫民陷入饥饿之中,工业产品滞销又导致失业人口剧增,壮大了饥民群体。更要命的是财政危机:8月25日,既收不到税款又借不到债的财长布里安垮台,政府没钱解决饥荒更没钱支付公债利息,等于宣告国家濒临破产,这就使饥民和购买公债时热情极高的广大债权人都成为政府的仇人;国王不得不请被撤职的内克尔归来接任,给他的任务仍旧是找钱来填窟窿,他至少需筹得4.5亿里弗尔方可应付危机。这也证明所谓“最繁荣的时期”纯属意淫。鉴于内克尔曾经拥有的名气,对已经跌入谷底的政府信用犹如救命稻草,多少也给各等级民众特别是那些债权人带来一点希望。但高等法院仍不批准征税,政府又因信用扫地也借不到债,王权政府处于艰难竭蹶之中是不争的大势,准予重开三级会议是路易十六在1788年为解困而不得已之举,并非“繁荣”到无聊的消遣。国王原拟在教士、贵族群里收税以缓解财政危机,遭拒绝遂想借三级会议转向第三等级增税,如同捅了马蜂窝。
1789年开春以后,法国三分之一的农村此起彼伏地爆发了骚乱,其余地方农民也抵制一切捐税,“打土豪分田地”也曾发生,托氏评述说“土地占有欲在农民身上点燃了全部激情”;在农村骚乱的鼓舞下,巴黎市民也开始抗议活动。在5月召开的三级会议上路易十六一门心思指望增税却拒绝实行与会代表迫切需要的政治体制改革,认为“它把君主政体的不可移易的原则改换成有害的空想”,从而激怒了精英阶层,他们煽动民众支持“君主立宪”演绎成大革命正剧开始;而7月12日找不来钱却公布限制宫廷开销预算的内克尔再度遭解职并被流放,绝望的巴黎市民大规模骚乱并直接导致14日攻打巴士底狱。那时巴黎乃至外地都陷入饥荒的恐惧中,10月5日一个女青年冲进军营抢来一面鼓,边走边喊:“要面包!要面包!”居然就能聚集大群妇女冲击市政厅抢得武器,接着是成千上万人跟着她们“进军凡尔赛”。拉法耶特苦劝七个小时无效果,最终是打杀多名禁卫军成功地劫持国王全家回到巴黎。若不是粮食极度匮乏怎可能如此轻易聚众暴乱?
而托氏此作第二编第十二章的标题就用“18世纪法国农民的处境有时竟比13世纪还糟”来论述,则与“桎梏实际上不太重”相悖。米涅的《法国革命史》评述路易十六王朝的处境:“法国的创伤完全被掩盖在桂冠之下,法国的呻吟被淹没在凯歌声中。但是,到了后来,有才干的人都死了,也就没有什么胜利可言了,工业外迁了,钱财不见了,人们清楚地看到,专制主义为了取得胜利而耗尽了它的力量,早已播下了失败的种子。”至于说法国大革命势在必行,伏尔泰1778年行将就木之前不久对朋友说:“我周围发生的一切事情,正在撒下革命的种子,尽管我自己未必成为革命的见证人,但它是必然要到来的。”可见,托氏所论似乎革命乃是歌舞升平时突发火灾,与历史真相是有出入的。
托氏还在其大作中把路易十六节节设防的被迫让步夸大成主动改革之进程,真情亦非如此。其实只要阅读一下法国大革命的编年史,就不难明白托氏洋洋洒洒之大作有故弄玄虚之嫌:路易十六在大革命爆发之初期有好几次机会可演变成法国式“光荣革命”的,核心仅仅在于认可“立宪”。米涅的《法国革命史》指责路易十六在宫廷内臣的蛊惑下傲慢且愚蠢地在三级会议上固执己见,并认为:“如果在已经作了一些改变的情况下,他坚定地但也是正当地把新秩序固定下来;如果在已经实现了法国人民的愿望的情况下,他确定公民的权利、三级会议的权限和王权的限度;如果他放弃自己的专断,放弃对贵族的特殊待遇,放弃给各个不同集团的特权;如果他把公众所要求的、后来为制宪会议所实施的各种改革加以完成,那么,他亲自主持会议的这一决定本来是可以防止后来发生的不幸纠纷的。”以路易十六为代表的专制权力绝不肯作政治体制改革是激发革命暴乱的决定性要素。
尤为荒唐的是,已经折腾到1791年秋冬,路易十六的朝廷依然看不清形势。“不自由毋宁死”的呼声已经变成“国民立法议会”的誓词了,精神力量与物质力量都已耗尽的国王仍在摆谱,他的致命错误在于企图挽救王权专制的颓势,因而采取了利用立宪派与共和派之间矛盾的种种举措,甚至不惜支持共和派削弱他本应支持的立宪派。米涅写道:在宫廷近臣的“伪装革命”计谋驱动下,“10月8日,拉法耶特辞去国民自卫军总司令;巴依放弃了市长职务。立宪派推荐拉法耶特接替巴依的这个可以说是第一等重要的职位—因为它可以掀起叛乱或防止叛乱,可以把巴黎交给占领巴黎的人。”然而宫廷却支持提名雅各宾派的佩蒂翁出任巴黎市长。王后道出其理由:“拉法耶特先生愿意当巴黎市长不过是为了不久后当宫相。佩蒂翁属于雅各宾派,是共和派;但他是个蠢才,永远也不会成为一个党派的领袖。”路易十六及其近臣们为保住王权专制,居然宁可为搞垮拉法耶特为首的立宪派而协助野心勃勃的雅各宾派,以为可以掌控住他们。如此愚蠢的伎俩无异于饮鸩止渴。结果是:“立宪派于是失去了对议会的领导和对国民自卫军的指挥权,他们又失去了市政府。”偏偏就是那个“蠢才”佩蒂翁,以巴黎市长身份第一个提出废黜王室的议案。
还不止于此,路易十六为讨好共和派批准向大军压境的奥地利等国宣战,结果是人心离散仓促上阵的法军节节败退激起了更强烈的愤怒,而军队远离巴黎又使共和派暴乱易如反掌。宣战不仅使法国陷入长达1/4世纪的战争之中,而且极有效地促进了革命政府极权化,民众的政治动员也迅速扩展,等于将山岳派实施恐怖统治“扶上马再送一程”。当暴民冲击王宫事件发生后,拉法耶特建议和国王一起奔贡比涅指挥忠于王室的军队稳定局势时,遭到拒绝;米涅写道:“拉法耶特于是去联系长期忠于他的国民自卫军,希望借助国民自卫军来查封俱乐部,解散雅各宾派,恢复法律赋予路易十六的一切权力,恢复宪法的作用。这时革命派着慌了,他们对于这位镇压练兵场起义的胆大妄为和说干就干的敌人有些害怕。但是,宫廷担心立宪派取得胜利,主动地设法使拉法耶特的计划不能实现”。如此等等,法国大革命演绎到后来那种地步,宫廷愚蠢的决策无疑是在推波助澜。
英国的样板早已摆在那里:当英王詹姆斯二世的女婿威廉率领1.4万荷兰远征军登陆时,战功显赫的他却没有抵抗入侵,不但拒绝了路易十四派法军前来助战,还命令他的4万英军向伦敦撤退,结果导致军心涣散,众叛亲离;他只得先把老婆、儿子送往法国,自己最后逃出王宫。詹姆士二世下野的主要原因是他在位时极力推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且竭力废除刑法中涉嫌宗教迫害的条款,照理说还是进步的一方。但是激怒了恪守国教的议会、圣公会以及民众,指控他违反了国王权限的法律。正义让步于法制。倘若他像路易十六一样顽固抱住皇权不放,英国的“光荣革命”肯定玩不转,即使获胜也无“光荣”可言。而他的女儿、女婿登基后便签署了《权利法案》,恰好整一百年后的路易十六却又蠢又犟地整垮温和的立宪派,硬是将一次君主立宪运动激变成革命灾难。路易十四评价詹姆斯二世是“为了一台弥撒而抛弃三个王国的傻瓜”。或许没必要替他评功摆好,但他的决策无疑是英国和平变革的决定性要素。
讨论法国大革命,托氏此书绝非其“导言”最后一句所引用美国学者R.厄尔甘的话:“《旧制度与大革命》提出了革命原因的最深刻的分析。”它固然有深刻之处,比如力排众议认为这次大革命实际上并未“摧毁旧制度”,却也忽视了那场革命爆发的更多要素:例如启蒙运动尤其是卢梭所煽动起来的民粹主义思潮;例如“七年战争”失败导致波旁王朝威望扫地财政亏空;例如以路易十六为首的宫廷权力层一系列自杀性决策;例如外国势力应景似的干涉所激起的民族主义反弹,等等。托氏大作正如法国人弗勒里所指出:“该书结论有点含混,尽管充满对专制暴政最意味深长的憎恶,但像在指责人们对法国大革命缺乏真正同情。”
或许托氏此书仅仅探讨那场灾难性革命的政治源流而不探讨其他,即便如此也是可商榷的:全书林林总总看似面面俱到的论述,竟然只字不提革命派滥用权力丧尽天良之兽行,而法国大革命最醒目的符号就是灭绝人性的杀戮!托氏将其忽略同时也就无以确立以人权为最高准则的评判体系,故,所论不过如此而已。说是师法孟德斯鸠写《罗马盛衰原因论》而作,却既无孟氏思想高度又无孟作之条理性,除了某些闪光的论断之外,实在是不能恭维太甚的。比托氏年长三岁的雨果说:“在绝对正确的革命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托氏缺乏这等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