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剧变、冷战结束之后,代议民主和私有制自由市场经济几近跨国共识,再捎带上发展主义、消费文化和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社会政治伦理学说,征服全球、不容挑战。随着信息技术的频频突破,发达国家的金融资本,借助其控制的国际贸易、借贷机构的政策压力和新自由主义的话语霸权,敲开发展中民族国家的大门,在日益整合的国际市场上横冲直撞,追逐超常利润而不必承担由此引起的种种(生态、资源、社会、政治等)后果。新一波的经济一体化浪潮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汹涌壮阔、势不可当。
面对这一全球化大潮,世界主义者认为,只有摆脱过时的民族主义情结,顺应历史潮流“全面接轨”,落后国家才能实现现代化,汇入人类文明主流。中国的民族主义者则不同意,认为全面接轨的道路不能走,也走不通;只有站在坚定的民族主义立场上,才有可能利用全球化的契机实现本民族的现代化。以下就两股思潮对抗涉及到的几个问题作些简短的评论。
一. 中国民族主义从何而来?
以民族国家为依托的民族主义本身是现代化过程的产物。现代性的本质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各领域及每一领域内的)功能分解及(循工具理性[经济理性和政治-科层理性]、认知理性和批判理性原则的)理性重组;而其在历史上的首次充分实现形式是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的兴起和发展,包括其所必需的资源、劳力、市场、法权,特别是契约关系,只有得到一定领土范围内的政治权力的保护和组织,才有可能。霍布斯的利维坦,表达的就是这个必要性。因此,现代化与民族国家的兴起是一个同步的过程。
然而以追逐利润扩张资本为驱动力的资本主义发展,不可避免地引起一系列结构性问题:资源短缺、生态破坏、市场饱和、阶级矛盾激化以及随之而来的廉价劳动力的消失和社会趋于动荡。这些问题在资本主义的经济理性和制度框架内不可能得到解决。但是,它们可以通过转移、输出而得到中短期的缓解。按鲍曼(Zygmunt Bauman)的说法,历史上资本主义生存发展的基本手段和指导思想就是内部矛盾,外部“解决”;局部难题,全球“解决”。于是,资本主义的民族国家,为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担负起了新的历史功能,即推行殖民主义帝国主义政策的功能;必要时不惜以战争形式来为“内部问题外部解决”铺平道路。
殖民主义的时代已经过去。把全球化说成是一个旨在建立新世界帝国的阴谋,权作比方可以,经不起认真推敲。作为现代资本主义的新发展,后冷战时代的全球化本质上仍然是“内部问题外部解决”,却是定而不移的事实。全球化中走得最快的是经济。其具体表现是国际分工。当今国际分工的基本特点是,发达国家中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的生产部门大量转移到落后国家或地区;与此同时,不管世界主义者在道义上可以从人权角度提出多少自由主义的论辩,劳动力的反向“自由流动”受到的严格控制,明白无误地宣示了经济全球化的内在限度。换言之,撇开社会经济之外的其它内容,全球化只是发达国家民族主义的另一表现形式。借用世界体系的语言,新一波全球化不过是中心对外围加紧压迫掠夺以缓解其内部结构性困境的一种更加有效的手段而已。
有发达国家针对欠发达国家的民族主义,就有后者的回应。正向现代化奋进的中华民族,从中国革命继承了、又在二战后和冷战后国际关系的挤压中发展了自己的民族主义,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二.为什么放弃民族立场的“全面接轨”不能使中国现代化?
首先,“全面接轨”意味着无条件接受发达国家强势资本制定的游戏规则。也就是说,就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而言,落后国家必须接受资本的自由流动,而发达国家却可以不接受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就按比较优势实行国际分工而言,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下的高附加值高科技产品与落后国家以廉价劳动、高消耗、高污染为代价生产出来的低附加值初级产品实行“公平交换”、“分工合作”。其结果是,富国愈富(打入它国市场、主宰全球经济、并享受进口的廉价消费品),穷国愈穷:廉价劳动的恶性(国际国内)竞争迫使劳动力价格趋于底线。尽管穷国中依附外资的买办阶层可能迅速致富,甚至人民生活也可能因经济发展而有某种总体性的提高,但人口中的大多数却不可能长期受益。
其次,在上述游戏规则限定的格局中,落后民族的依附经济即使有所发展,也必然受到其内生的结构性矛盾的制约,并为发达国家转嫁进来的种种困境付出沉重的代价。由此,全面接轨的结果不是国际经济秩序的改变,而是该秩序被不断重新肯定和强化:落后民族将继续处于国际分工阶梯的底层而不能自拔。
更何况即使这种高代价、低回报的经济发展也必难持久。来自资源、环境、生态等方面的压力很快会逼近极限;在业廉价劳动及无业游民在社会转型期的承受力,也将难以为继。于是,比较优势消失,资金回报率下降而风险率(社会-政治危机)却在增加。当投资环境恶化到一定程度时,著名的“拉美现象”就会出现:外资撤离、经济崩溃、社会动荡。
社会一旦动荡,稳定就会压倒其它一切考虑,包括民主政治的建设和某些基本的人权民权。如此,落后民族的现代化就象海市蜃楼一样,可望而不可即。表面上的灯红酒绿、高楼大厦乃至整个社会屈从于市场力量而进入“风险生活”,不过是一种扭曲的、畸形的、依附性的现代化。
三.中国民族主义的基本内容
后冷战时代的中国民族主义,其出发点既不是某种种族意识,也不是特定的文化认同。在相当重要的意义上,它是对全球化浪潮的回应。以美资为主的跨国资本要求中国对外开放,为的是占领其广阔的市场和剥削其廉价的劳动力,而不是为了使其强大,成为一个有力的竟争者。因此,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长期战略目标,是在经济、政治、军事、外交等各方面遏制中国的发展。这一战略必然会在其对华关系的各个方面表现出来,但由于错综复杂的实际情势,有时难以看清。面对表面友好实质敌对的外部环境,民族意识的高涨,是不可避免的。
当然,这一意义上的中国民族主义,只是西方民族主义在中国的翻版;与东亚拉美发展型国家的民族主义,也无实质性区别。后者在操作上有别于西方,在目标上却并无二致,即向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看齐。目前国内有人主张发展海上力量、促进海外投资,等等,也想走“内部问题外部解决”的道路。但是,这是一条极其危险、并且绝对走不通的道路。首先,美国日本不会容忍。全面对抗乃至军事解决将是极大的灾难。更重要的是,它没有道义基础,因而不能得到广大中国人民的支持。如要一意孤行,势必先得对内压制、实行军事独裁,然后才谈得上对外扩张。除了少数极端分子,谁也不愿看到中国采纳这样的民族主义。
实际上,后冷战时代中国民族主义的主要内容与此极不相同。为了看清这一点,我们必须注意,它不仅是对全球化的回应,而且更重要的是对传统社会主义模式深刻反思的结果。
文革结束后,经过长达十五年对四九年革命胜利后社会主义实践的深刻反省和理论创新,中国最终选择了市场社会主义的方向:市场是发展生产力的手段,目的是建设社会主义。在全球化的历史条件下,以这样一种坚定的(与其它所有民族不同的)民族立场和特定的民族角色参与国际市场,以我为主,振兴中华,这才是后冷战时代中国民族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
更具体地讲,传统社会主义作为对资本主义的否定,在经济方面主张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因为私有制被认为是剥削和社会不公正的根源;而盲目的市场力量将导致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周期性经济危机。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劳动者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相反,由利润驱动的发展主义和消费主义,不但误导或忽视这些需要,还势必导致无法解决的生态资源危机。在政治和意识形态方面,它坚持党的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强调集体主义和公众利益。在原则上,它并不反对主体自由和个性解放。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与独立思考的个人互不相容。
传统社会主义在实践中的表现极为复杂。党的领导蜕变为以党代政、包办一切。宪政民主成了一纸空文。政治运动不断,公民的基本人权缺少法制保障。由于生产领域内的实际控制权,从而利润分配权,集中在少数干部手中,名义上的公有制并未带来实际上的经济平等。政企不分造成以长官意志为准的指令经济。软约束和大锅饭等种种弊端,使国民经济失去了内在的动力。更由于长期推行行政权力控制下的群众路线,中国经济既无市场经济的活力,又少苏式计划经济的秩序和平衡,导致灾难重重和资源的极大浪费。就生产目的而言,外部压力迫使决策者全神贯注于国防工业以及为之服务的重工业;落后民族的赶超心态又促成了高积累和大跃进。于是“满足劳动者的物质文化需要”成了一句空话,实际上出现的是一种极为粗糙的发展主义,以及与之形影相随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在这样的背景下,改革不可避免。问题只是什么样的改革。反思社会主义传统、发展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中国民族主义者,其出发点仍然是马克思主义。这里说的马克思主义,既不是斯大林毛泽东的解释, 也不是个别论点, 而是主要由马克思创立的理解人类社会以及中国现状的一个批判的、历史的和辩证的概念框架。
马克思主义是批判的, 特别是对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制度和资本(及其人格化身)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和压迫, 它坚决批判,彻底否定。马克思主义者对资本主义其它方面的一切肯定或否定的分析, 都是为这一基本批判目标服务的。放弃这一批判态度, 就是放弃马克思主义。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任何社会现象,只有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中才能得到理解。例如, 市场经济,既有其一般特点 (契约与竞争),又有其在资本主义制度中的特殊表现形式, 特别是资本雇用劳动时形式平等的契约的特定历史含义。马克思主义者不接受任何脱离历史实际的“个人理性”、“自由交易”、“最佳平衡”等抽象概念作为立论的出发点。
方法论上, 马克思主义关于主观客观的辩证法, 为理解社会结构及其历史演变提供了迄今为止最为透彻、清晰、灵活而又逻辑严谨的解释。比如, 市场或其它任一社会经济结构,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辩证观点, 都是人类社会交往的产物, 是客观化了的人类活动。这种结构, 作为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的集体理性, 通常表现为一套规则, 制约着人们的活动。但是, 人们在活动时, 又总是对规则不断地进行重新解读甚至改写。当这种重新解读和改写,导致某一经济制度的基本规则发生了变化, 就出现了所谓的制度变迁。这样的解释, 既避免了意志论, 承认既存结构对行为的制约, 又避免了经济决定论, 承认文化、政治和法律等因素在结构转型中的能动作用。
与传统的社会主义者不同,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勇敢地承认,市场具备有效处理经济信息、降低交易费用、提高生产效率、保持活力与创新精神的潜力。但与右翼自由派不同,他们同时又清醒地认识到,市场作为一种特定的制度安排,其结构特色是剥削、竞争与不稳定;其相应的社会风气是贪婪与恐惧。即使仅限于生产力的发展,市场也只是一个必要条件。没有其它条件(恰当的发展战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以及政府干预)的配合,它的作用或者极其有限,或者反具破坏力。
就发展战略而言,既然出口导向的短期收益无法抵偿依附性带来的长远损失,中国要在国际分工中占据一个与人平等的位置,就得提高民族经济的整体效率(而不仅是单个企业的竞争力)。为此必须立足于本土企业和国内市场,通过扩大内需,使民族产业形成规模体系、实现科技升级。这里的关键是扩大内需。同时,生产率的持续提高,有赖于劳动者在组织管理工艺技术等方面经验的积累和增长、学习和创新。劳动者的学习创新能力,与扩大内需一样,又取决于收入的增长。
但在雇佣劳动市场条件下,大量失业阻碍劳动者收入水平的提高。按照现有的产权制度,劳动者收入的增加会影响产品价格和出口竞争力。这在整个经济极度依赖出口的情况下,势必对生产的发展和就业压力的缓解产生消极的影响。由此可见, 改变(劳动力)市场规则、调整产权结构,对选择恰当的发展战略、提高劳动者的学习创新能力,也就是说,对发展生产力,有着决定性的意义。
在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强调,没有劳动者的活劳动, 就不可能创造剩余。因此, 劳动产权,即劳动者因其付出劳动(投入生产的人力资本)而享有的剩余索取权,应在产权结构中享有核心地位。理论上,劳动产权概念并不否定作为市场经济哲学基础的自由主义,反而正是其道德责任理论的推广和逻辑结论。劳动者作为自主自决的道德主体, 对自身行为和活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享有不可让渡的权利。劳动产权是劳动投入这一道德行为的法律表示。因此, 对它的侵犯, 构成了对社会经济生活道义基础的挑战。
确认劳动产权,意味着确认劳动者在企业或其它劳动组织形式中的主体地位及其应享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这将极大地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学习创新能力、提高生产率;同时也从资源和制度两方面为参与民主和社会公正提供了牢靠的基础。民主的实质不在程序 (如事事得人人投票), 而在自治,即治理得到被治理者的同意和授权。在得到员工授权和监督的情况下,等级制集中管理完全可行。这样的治理结构, 当然会比在资本控制下、劳资对立、容忍剥削压迫的委托-代理结构有更高的管理效率。
今天的马克思主义者, 可以接受市场, 甚至接受产权社会化条件下的生产资料私有制。但绝不向剥削和压迫妥协。劳动产权的实施使私有的生产资料不能成为剥削的手段,从而使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与剥削压迫脱钩成为可能。当资本主义的市场规则, 由于劳动产权的引入, 从根本上 (在雇工契约的意义上) 被改写时, 资本主义制度就演变成了社会主义制度。
就政府干预而言,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对于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及其社会主义性质,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从微观调控撤出,政府的职能在于制定发展战略、建立市场秩序、确保公平竞争,并积极主导经济的宏观平衡、公共物品的提供、外部性的处理和民族产业的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及其贯彻实行。对于劳动产权这一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政府必须动用法律武器,予以全力保护。这样,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结构性不平等才能真正消除,市场经济才能沿着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向前进。
应该指出,中国民族主义纲领中的社会主义不是国家主义。它在政治文化与制度层面上突破了党国一体、高度集中、家长制等国家主义传统。个人自由和人权民权,包括独立的民间组织维护自身权益的政治权利,必须得到充分的宪法和法律保障,不受任何干预。政府应大力资助文教科技医疗保健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但实际工作却必须由非政府的专业机构去组织推动。政治上,国家权威的合法性必须以民主授权为基础,使之不受特权阶层的操纵控制,从而根治专制腐败。同时,社会主义政党的领导作用不可替代。不是以党代政,指挥和包办一切;而是经过一定程序的民主授权,指导政府活动,引导舆论,教育群众,把握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社会主义方向。
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特征,是以现代性中个人解放与人类解放这一终极价值为依据来评价现存的制度文化,寻求适当的制度安排,发展相应的哲学、经济、政治和文化理论。作为迄今为止最彻底的批判理性和人类精神创造力的最高表现,它是观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灵感源泉。
以社会主义为依托,中国民族主义者所追求的现代性超越了自由主义现代性所体现的资本扩张逻辑。它以彻底的人道主义为归宿,把平等和公正原则落实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核心领域,即生产的民主控制和剩余的公正分配,从而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提供了物质前提。它与传统社会主义的区别,在于经济上的市场导向,政治上的民主理想和思想上的自由人权民权信念。
四.新型民族主义的普遍正当性
近来有论者对“利用全球化实现现代化”的民族主义纲领提出质疑。首先是可能性:面对跨国资本的全球扩张,单个或几个发展中国家能否成功地“各人自扫门前雪”?更重要的是它的正当性:既然全球化的直接后果是加强剥削、损害生态和人性、阻碍经济发展和政治民主化,那么为什么不联合一切被压迫被剥削的民族和人民予以反对,而是采取民族主义的立场,默许它在其它地方继续为害?(见董正华:“全球化:歧义纷沓的解说与真实的历史进程”,《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5、第6期)。
可能性问题涉及到对全球化的认识。全球化在为跨国资本开道的同时,也为发展中国家利用后发优势发展民族经济、提升产业结构实现现代化提供了机会。面对全球化大潮,随波逐流固然会受人宰制、难以翻身;但拒绝参与、自我孤立,即使可能,也会不利于技术-经济层面上的现代化。
问题的关键在于,在加入全球化的过程中,坚持民族立场的中国究竟有没有可能顶住跨国资本的压力、挣脱其强加的分工格局、独立自主地解读、修改乃至参与制定游戏规则、跳出依附陷阱、实现民族经济的现代化?应该看到,中国如此之大,有建国五十多年来形成的颇具规模的产业科技基础,有广阔的国内市场,又有强大的人力资源和组织资源,在与跨国资本周旋时,有着极大的回旋余地。如果能以明确的民族意识,在主动参与全球化的过程中以本国发展为目标,以本土企业和国内市场为主要依托,以主权国家为后盾,并运用适当的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利用跨国资本的资金技术和市场渠道,学习其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有选择地移植其为规范的市场经济所设置的法律金融框架,那末“利用全球化实现现代化”并不是不可能的。
民族主义纲领道义上的正当性或普遍性则涉及它所追求的现代性与资本主义现代性之间的关系。就自主个人的自由发展这一终极价值而言,在理性地组织社会生活、特别是按价值目标判断一切的批判理性的发展方面,两类现代性没有本质的区别。但依此为准,即使是在西方现代性取得最高成就的美国或欧盟,理念与现实也相距甚远。西方社会在经济上的严重不平等,在很大程度上掏空了其法律政治上平等的实际内容,使民主徒具形式,并使个性发展和积极意义上的自由成为仅供少数人享有的特权。而中国的民族主义,尽管源于中国特殊的民族处境,但其纲领却超越民族界限,与其他民族的利益发生联系。这是从特殊情境中衍发出来的一种处于萌生状态的普遍原则。由于中国民族主义追求远比美国自由主义更彻底更普遍的价值目标,它所实施的体现社会主义现代性的各种政策举措,势必遭到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世界的指责和压力。这一以中国民族主义对世界主义(或“文明主流”)形式出现的对抗,实际上是两种现代性的对抗。国际范围内的对抗和斗争,反映到国内,就是坚持社会主义的民族主义与向往资本主义的世界主义之争。
澄清了这一点,对中国的民族主义,以及中国在国际谈判和国际组织中有必要联合其它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就没有疑问了。但由于各国情况不同以及各种利益冲突,在当前情况下,很难想象能够组成一个在全球范围内有效地反对资本主义全球化的民族国家联盟。中国民族主义的正当性只有在其纲领获得成功时,才能为其它发展中民族所借鉴、所仿效,得到普遍的承认。中国的民族主义,不过是社会主义现代性走向世界、成为普遍原则的第一步。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现代化、全球化和中国道路》,社科文献,2003;原载《劳动产权和中国模式》375页,社科文献,2006)
(轉自烏有之鄉,200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