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妻子来电话,告我崽崽已去世。虽然这是意料之事,也感到几分悲切。
崽崽是在我们家出生的“公民”。它的爹爹Baby和妈妈”妹妹“在数年前先后去世。按照一些人的说法,狗活一岁相当于人或七岁,算下来崽崽已有百岁,当是寿终正寝全寿。它在数年前房客遛狗时被汽车撞成半身不遂,当时医生建议给它注射麻醉剂,让其安乐死。但小女舍不得,把它抱归家来,居然又活了四年之久。这其中,妻子的精心照料当是首功。我们一家,尤其是妻子,是完全对得起崽崽的。我想,崽崽到了天堂,也会感激她的。
陶渊明云: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人会对跟自己比较亲近的人的去世而感到悲伤,动物跟人的关系亦是如此。其他不相干的人对崽崽之死无关痛痒,只有我和妻子最感悲切。
人跟动物一样,迟早也会死亡。面对死亡的结局,人世间的争名夺利,就变得毫无意义,变得可笑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