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12, 2011

陈柏峰:《小村故事》:“小人物,大历史”

戴開元按﹕此文生動地顯示階級斗爭論的表面性、粗疏性、有限性甚至無效性,文革分析亦應作如是觀。

朱晓阳教授的《小村故事》是一本以人类学田野调查为基础的惩罚社会学著作,也可以当小说来读,因为它的主题就是讲“故事”——滇池东岸小村“罪过与惩罚”的故事。在文化人类学的视野中,惩罚凝聚了整个社会关系和文化网络。朱晓阳教授沿着这个传统,用“延伸个案”的方法,专注于变革时代的小村,阐释了小村故事在时间流中的动态及其与特定条件和特定行动者的联系,并解释了惩罚在特定社会语境中的文化意义。

作者在上世纪70年代曾是落户小村的知识青年,当年就收集了写村史的素材,加上后来陆续不断地回访小村,完成了这部著作。我敢说,这是当代中国人类学界最好的一部田野著作,它做到了对惩罚的“连根拔起”,完成了对小村的“深描”。本书“连根拔起”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认识小村的具体惩戒故事,更在于可以通过“小人物”的惩戒故事来反观“大历史”。

对于建国以来乡村社会变革,通常框架认为,国家以阶级斗争之名,通过各种各样的社会运动,对乡村传统精英进行了无情打击,用社会主义国家规范及其意识形态将传统的村落进行改造,并破除了传统文化及其相应的关系网络。一些人进而借此展开对全能国家、集权主义的批判,对革命运动的反思,这将乡村社会置于完全被动、完全受制于国家权力的地位。

然而,朱晓阳对惩罚的“连根拔起”却告诉人们,乡村社会虽然受到国家权力的限制,但在政治运动中并不是被动地任由国家渗透。相反,政治受害者与施害者之间往往有着异常紧密的联系和复杂的爱恨情仇。历次政治运动中的惩罚,总是先有个人间、家庭间、宗族间或地方派系之间的长期矛盾,然后才有人利用国家的政治运动来谋取他们个人或集团的利益。这一特征一直延续到今天的村庄政治,村委会选举、村庄反腐败斗争等,无不深嵌在这种长期矛盾之中。

近五十年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国家价值,常常被当做是村庄惩罚的依据,这在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的政治运动中尤其明显。1951年的清匪反霸运动中,小村的黄崇道被村里人控告欺压民众和指使杀人,因此被工作组定为“恶霸”,并被县司法部门判处死刑,后侥幸得以释放。然而,现实并非如阶级斗争叙事那样一目了然,它有“前历史”。那就是上世纪30年代,黄崇道因鸦片纠纷指使人杀死了黄营长,这间接导致了小村在上世纪40年代的衰败。黄营长是一个勇敢强悍的侠盗和“仁义之人”,曾是小村的保护人。黄营长之死是导致黄崇道被惩罚的主要原因,黄崇道的孙子黄大育还认为,爷爷因宅基地纠纷得罪了邻居,邻居趁着运动的机会告发了他。对于黄大育而言,半个世纪以前的事件仍然是他们的“现实”,这个事件及其“延伸后果”成了这个家庭中的成员为人之道建构的资源。黄崇道的孙子后来在村委会选举竞争中获胜,因为他有更强烈的社区利益倾向,这在一定程度上与其对家庭所遭惩罚的反思相关。

总之,上世纪30年代的谋杀事件后来成为小村历史上的传奇,这一传奇在上世纪50年代以后的疾风暴雨式政治运动中支配了阶级关系和其他的国家言辞。此后,小村又经历过多次国家发动的政治运动,每一次政治运动都或多或少重复清匪反霸时期的情形:即国家实施的惩罚是以村落内个人关系为根据的。也就是说,社区内个人间纠纷的“前历史”经常给国家暴力提供最终的资源。而在这些国家发动的运动中,往往会有地方的行动者出于个人行动事项考虑而一次又一次地再定义和再解释过去的“老账”。它甚至影响到当代村庄政治,教化小村的后人们在激变的时代“做人”。

黄崇道的故事只是小村很多故事中的一个。小村故事,不是国家自上而下地愚弄农民,将农民裹胁进政治运动的故事;而是农民自下而上地主动利用国家,实现其地方性目标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