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5, 2016

陈有西:雷洋案最新进展

(《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1693日)

陈有西回应雷洋案最新进展:离真相仅一步之遥
  2016-09-03 上海感悟生活
  828日,雷洋案代理律师陈有西在2016拙见年度盛典中,就雷洋案最新进展透露了若干有价值的信息,表示家属和律师一定会顶住压力,绝不会“被和谐”,相信事实真相一定会大白于天下。以下是他谈话的要点:
  昨天有朋友调侃我,说我谈敏感问题,一直会回答无可奉告。其实我可以说一下,不必回避。 雷洋案是中国警察权力和公民权利较量非常激烈的临界点,所以办这个案子责任重大。
  这个案子我们前方有六个律师,后面有二十多个律师,这些律师中有五六个前检察官、三个前警官、两个法医,都是我们所里的律师。我们做的大量工作,现在没有宣传,我们也不会宣传。现在公布的只是我们帮助家属起草的一万多字的报案书。我们的第二份材料是三万多字的律师意见书。第三份材料是两万多字的第二个补充律师意见书。我们的工作是非常到位的。有大量的事实、证据、法律分析,由于是侦查阶段,不能干扰办案,我们只给专门侦查部门提交,没有扩散到社会。以后案情明朗,我们会公布的。
  上面这些工作,导致了三步计划已经实现两步。第一步,必须立案,抓涉嫌犯罪的警察,我们通过家属报案意见做到了。57日发案,23天后,直到61号立案。第二步,必须要回避昌平,回避公安,由上一级的检察院调查。这一步我们也做到了。北京市检察院采纳了报案意见,由市检第四分院直接侦办,受北京市检察院的指派,最高检察院的直接指导监督下,市检立案了。第三步,就是罪名问题。是过失犯罪的玩忽职守,还是故意的蓄意的犯罪?这个我们还在努力。
  陈有西律师简单分析了本案犯罪嫌疑人涉嫌的三个罪名。他认为这对本案非常关键:
  第一个罪名,现在检察院刑拘的罪名,公布的是玩忽职守罪。我们的意见,认为这是故意犯罪,绝对不是玩忽职守,不是过失犯罪,是蓄意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这个罪是十年以上到无期徒刑到死刑,这是罪名的较量。
  第二个罪名,一个公民在街上走,走得快一点你就认为他嫖娼,弄十分钟就不会动了,医院还没到就死了。这样的行为,任何一个中国公民都不会有安全感。因此,这样的事情,你五个警察和辅警,街面巡逻,专项任务守候,治安执法完全超出了必要的职权规定的范围,警察滥用自己的治安执法权,无端怀疑老百姓。已经构成了滥用职权犯罪,绝不是过失的玩忽职守这么轻描淡写。
  第三个罪名,帮助伪造证据罪。警察已经涉嫌犯罪,却让他上官媒电视上为自己圆谎,向全国人民撒谎。什么都没有开始查,首先想到的就是掩盖,死因都没有鉴定,外围都没有调查,就确定是心脏病猝死,是嫖娼了畏罪逃跑导致猝死,涂黑一个已经被搞死的人。开动宣传机器,让北京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记者、央视来向全中国为捗嫌警察辩解。让足浴女说“打飞机”了,说雷洋已经交待过嫖娼了。是心脏有病挣扎死了。这些,都是五个警察以外的人干的。街头录像哪里去了?执法记录仪哪里去了?手机拍摄哪里去了?证据有没有被伪造、隐藏,这就涉嫌隐匿伪造证据罪。
  陈有西律师透露,相关材料都已经交到侦查的检察院手里。为了不让社会无谓的猜测,炒起热点,支持侦查机关的工作,目前只配合检察机关进行专门的侦查,没有多向社会谈雷洋,被问多了,才作些必要的解释。所以大家才感觉雷洋案沉寂了,被和谐了。我们也不焦急。因为我们知道,这个案子和谐不了。上面很重视,已经立案的刑事案,谁也不可能不了了之。侦查期间是专业的工作,有保密性。我们一天到晚喧扰的话,会导致他们的侦查被干扰。将来这个案子起诉了,我们肯定会把内容公开。所以办案部门也有强大的压力。
  陈律师表示,要用社会的舆论监督,用律师的专业工作,给检察机关一个强大的压力,这个案子绝对不会轻描淡写地过去,绝对会走上法庭。
  针对网上本案“被和谐”的传言,陈有西律师表示:当然我们也受到很大压力,也有很多和谐的方法,也有网上传言赔多少钱,放弃诉讼权利,包括辞退我这个律师。但是我们现在家属、律师立场很坚定,这个案子一定要搞清真相。

陈有西回应雷洋案:三步计划已实现两步
  他在2016拙见年度盛典说, 昨天有朋友调侃我,说我谈敏感问题,一直会回答无可奉告。其实我可以说一下,不必回避。
  雷洋案是中国警察权力和公民权利较量非常激烈的临界点,所以办这个案子责任重大。这个案子我前方有六个律师,后面有二十多个律师,这些律师中有五六个前检察官、三个警察、两个法医,都是我们所里的律师。我们做的大量工作,现在没有宣传,我们也不会宣传。现在公布的只是我们帮助家属起草的一万多字的报案书。
  我们的第二份材料是三万多字的律师意见书。第三份材料是两万多字的第二个补充律师意见书。我们的工作是非常到位的。有大量的事实、证据、法律分析,由于是侦查阶段,不能干扰办案,我们只给专门侦查部门提交,没有扩散到社会。以后案情明朗,我们会公布的。这些工作,导致了三步计划已经实现两步。
  第一步,必须立案,抓涉嫌犯罪的警察,我们通过家属报案意见做到了。57日发案,23天后,直到61号立案。第二步,必须要回避昌平,回避公安,由上一级的检察院调查。这一步我们也做到了。北京市检察院采纳了报案意见,由市检第四分院直接侦办,受北京市检察院的指派,最高检察院的直接指导监督下,市检立案了。
  第三步,就是罪名问题。是过失犯罪的玩忽职守,还是故意的蓄意的犯罪?我们分析了他们涉嫌构成三个罪名。这是非常关键的。第一个罪名,现在检察院刑拘的罪名,公布的是玩忽职守罪。我们的意见,认为这是故意犯罪,绝对不是玩忽职守,不是过失犯罪,是蓄意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这个罪是十年以上到无期徒刑到死刑,这是罪名的较量。第二个罪名,一个公民在街上走,走得快一点你就认为他嫖娼,弄十分钟就不会动了,医院还没到就死了。这样的行为,任何一个中国公民都不会有安全感。因此,这样的事情,你五个警察和辅警,街面巡逻,专项任务守候,治安执法完全超出了必要的职权规定的范围,警察滥用自己的治安执法权,无端怀疑老百姓。已经构成了滥用职权犯罪,绝不是过失的玩忽职守这么轻描淡写。第三个罪名,帮助伪造证据罪。警察已经涉嫌犯罪,却让他上官媒电视上为自己圆谎,向全国人民撒谎。什么都没有开始查,首先想到的就是掩盖,死因都没有鉴定,外围都没有调查,就确定是心脏病猝死,是嫖娼了畏罪逃跑导致猝死,涂黑一个已经被搞死的人。开动宣传机器,让北京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记者、央视来向全中国为捗嫌警察辩解。让足浴女说"打飞机"了,说雷洋已经交待过嫖娼了。是心脏有病挣扎死了。这些,都是五个警察以外的人干的。街头录像哪里去了?执法记录仪哪里去了?手机拍摄哪里去了?证据有没有被伪造、隐藏,这就涉嫌隐匿伪造证据罪。
  我们的材料都已经交到侦查的检察院手里。为了不让社会无谓的猜测,炒起热点,支持专门工作,我们只配合检察机关进行专门的侦查,没有多向社会谈雷洋,被问多了,才作些必要的解释。所以大家才感觉雷洋案沉寂了,被和谐了。我们也不焦急。因为我们知道,这个案子和谐不了。上面很重视,已经立案的刑事案,谁也不可能不了了之。侦查期间是专业的工作,有保密性。我们一天到晚喧扰的话,会导致他们的侦查被干扰。将来这个案子起诉了,我们肯定会把内容公开。所以办案部门也有强大的压力。我们用社会的舆论监督,用律师的专业工作,给检察机关一个强大的压力,这个案子绝对不会轻描淡写地过去,绝对会走上法庭。
  当然我们也受到很大压力,也有很多和谐的方法,也有网上传言赔多少钱,放弃诉讼权利,包括辞退我这个律师。但是我们现在家属、律师立场很坚定,这个案子一定要搞清真相。

延伸阅读:今日網傳雷洋案巨額賠償情況
        人大校友、78級新聞系畢業生魯難經與相關人士覈實,確認事實如下:「賠償」主體為北京市昌平區民政局,其與雷妻簽訂合同,擬付「人道援助金」1200萬元,其中首期600萬元已一次性存入雷妻賬戶。合同除保密條款外,要求一:雷妻微博發聲明,(已發,但沒有實際效果)。二,三十天內將雷洋屍體(或骨灰?)運回湖南老家安葬。三,放棄刑事附帶民事責任追究,解除與陳有西律師團隊的合作。其中第三款被堅決拒絕,對方見堅持無果已放棄。就此而言,雷洋家屬追尋真相呼喚公平正義的決心不變。第二條,由於之前有拿不到滿意的屍檢結果不火化的承諾,加之壓力巨大,雷妻曾答應,但不放棄屍檢結果的追究,因而家屬方認為30天內未必有滿意的屍檢結果出來,對方最終仍可能撕毀合同,不僅後六百萬拿不到,前六百萬也有可能退回。 經過瞭解,目前家屬的態度沒有任何改變,繼續追尋真相,要求公開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