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27, 2009

邓玉娇事件文章汇编(一)

目录
1)野夫:從逼良為娼到逼良為俠
2)理性思考者:邓玉娇的水果刀团结全国人民
3)高旭东:邓玉娇是一座民族道德丰碑
4)小刀:邓玉娇挽救了邓贵大挽救了党
5)公盟关于邓玉娇案的法律意见
6)夏霖代表邓玉娇提出的起诉书


從逼良為娼到逼良為俠
--故鄉野三關民女反抗案的幾點思考


作者:野夫2009-05-27 1:00AM


野三關是家父的故鄉,祖塋至今猶在;也是我出入家山的必經之地——代復一代的鄂西人要想走出深山,似乎都繞不開這個一直以來都籍籍無名的高寒古鎮。但現在,它卻連同一個原本同樣無名的村姑,而突然蜚聲天下了。對于故鄉這樣的成名,我卻心有戚戚焉——既因當地的墨吏而蒙恥,也為無辜的烈女而生哀。

在今日之中國,一個人生于窮鄉僻壤已屬不幸,倘若又是女兒身且長成在農家,那就更加不堪了。等級社會加身份戶籍制度,從起點之初即已確立的不公,早已限制了人的平等自由發展。于是多數求學不成的農家女,不得不早早淪為苦力或流落風塵。一個在故鄉為官的朋友,曾經指著那些散落在深山里的新瓦房對我痛心地說——這些家里多半有一個女兒在沿海發廊,山區正犧牲一代女孩在換來所謂小康啊。

鄧玉嬌只是這茫茫走投無路的農家女洪流中的一員。她敢于選擇在故鄉的娛樂場所做服務員,就意味著她沒打算以身娛人。但是,在那些基層惡吏的眼里,農民的女兒乃是人盡可淫的——你不陪老子玩,你來這里干什麼——這就是權勢者的邏輯。而你本系玩物卻還要擇客,那就更是對我官人衙役的羞辱。對于缺錢的人民來說,那他當然可以用人民幣來抽死你砸死你。可惡的人民幣,順理成章地再次成為了欺凌人民的凶器。

官人鄧貴大和黃德智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沒錢的打工民女還有節,還有自尊和烈烈巴風。于是匹婦一怒,伏尸一人,流血五步。原本想逼良為娼的黨政吏員,最後竟然把一個長期逆來順受的村姑逼成了一代女俠——這才是今日社會的危機所在。



鄧玉嬌只是一個毫無武藝的弱女子,一個只肯在所謂KTV陪酒陪歌陪笑而不陪床的打工妹。在我所熟知的故鄉,這樣的孩子何曾敢冒犯官府干部。即便狹路相逢,她們也多是要低眉俯首駐足讓道的。一個浣衣的女孩,既無殺人的動機,也無殺人的故意,更無殺人的預謀,且無殺人的手段。如果不是這個時代把她們逼到退無可退的地步,她怎敢抵死相搏,血濺素服?

俠者,以武犯禁也。如果今日之社會已經可以把一個毫無武力的女孩,瞬間變成金剛怒目的犯禁者;那既是這個女孩的悲劇,更是這個國家的悲哀。假設這個國家最終還要為它的爪牙墨吏而張目,卻不肯為這個無辜女孩去伸冤,且還要將她以故意殺人的罪名“繩之以法”之時,那我看到的則是整個民族的悲憤——我們無數人的呼聲,仍然無法挽救我們的一個無辜孩子之時,那豈不是要把更多的人培養成以暴易暴的俠者。

良法使世道和諧,惡法令社會暴戾。即便在黑暗荒誕層出不窮的今日,我們依舊在渴望極權改良從良,在呼吁民眾依法維權。可是在更多的基層事故中,我們卻看到的是主官護短墨吏囂張,民如草芥含恨忍辱——這樣的世道循環,我們還怎敢相信這就是那些無恥倡優天天謳歌的“新社會”,怎敢相信這就是時刻蠱惑要帶著人民走進的一個“新時代”。



民女抗暴事件所揭示的深層問題是這個國家的虛偽。色情業是政府一向宣稱在我國並不允許且不存在的行當,可是上到京城下到鄉鎮,秦樓楚館幾乎和政府衙門一樣普遍。紅袖與紅旗齊飛,警局共春宮一色——這是盡人皆知的現象。可是各級政府既無心真正取締,也不敢立法管理,于是,給警匪紅黑兩道留下巨大的腐敗和罪惡空間,給公共健康和社會秩序帶來巨大的隱患。

以洗浴城、夜總會等等名目廣泛經營的色情業,並非我的故鄉赫然存在;走遍祖國萬里河山,何處不曾紅黃夾雜?何處的官吏不是主要消費者?——更多的已成了點名索要未成年的特殊顧客了。我可以說,幾乎沒有一個地方的警局,不知道他們轄下的色情業所在。也幾乎沒有一個色情場所,不按時翻倍地向派出所繳納“治安費”。正是這樣的上下默契,構成了今日中國的“河蟹盛世”。也正是這樣明目張膽地治安保護,才形成了官員有恃無恐的粗暴淫邪,甚至敢斗膽逼良為娼。

野三關洗浴城只是因為命案的發生,才不得不面對這樣的揭露。可是在命案和色情業之外,當局還會深入了解一下它若干年來的生存秘訣嗎?在那個深山古鎮,平民百姓豈會成為它的恩客。沒有相當的人物撐腰,它又何敢艷幟招搖在國道一側而至今不衰。

既要開妓樓,還要樹牌坊——正是這樣的一種制度性虛偽,才使得我的淳樸故鄉和這個藏污納垢的時代一起淪陷,使得無數平民兒女要在這些權貴銷金窟里飽受歧視蹂躪和迫害。他們要麼成為含羞忍辱的性奴,要麼被逼成血刃三寸的“罪犯”。



鄧貴大不過微末小吏也,也許在日常生活中真如他夫人所言,原本是一個老實平和兢兢業業的黨的干員——就算是這樣的一個底層吏員,都能在自己的轄區內張狂如此,可見這個制度是怎樣的驅良為惡,怎樣在縱容和釋放著人性中的卑殘。明明可以開放言禁報禁,就能監督官風,溝通民情,但是主政者就是要背道而馳;其中的秘密,又豈是為了保護鄧貴大之流。

在今日被廣泛詬病的巴東縣兩府,難道會真正不知道鄧玉嬌乃被逼無奈情急之下的正當防衛。只是扔出死者鄧貴大容易,甚至追訴傷者黃德智也不難,但是他們要面臨拋棄基層腳腳爪爪的風險——這才是真正的難事。在今日之官場,吏員之間的關系千絲萬縷,一個區區墨吏都能牽起一場政潮震蕩——這絕非危言聳听。

穩定之所以在今日還能基本維持,正依賴上下齊心的互相袒護和分封分賞與分贓。倘若前線【基層】一點劣跡即被窮究,那豈不寒了天下爪牙的心。倘若所有的吏員皆不肯賣力牧民,則何來上峰的平安盛宴。于是,我們常常看到,即便是一個偏遠山區對中央的抗命,帝京也往往無計可施,最後只好也默許地方的胡作非為——因為在本質上,他們失去地方基層膽大妄為的維持,失去的也必定是他們自己的為所欲為。

于是,我在我的故鄉,悲哀地看見我的土家族女兒,必將走向她的命運。在此刻,萬千呼吁化作的只是一聲嘆息。在今天,祖國對于它的人民的呼聲,仿佛20年前一樣;仿佛對民意的尊重和妥協,便是對他們恐怖原則的背叛。

我深知我無法改變我這個陌生的土家族妹妹的命運,就像我無法改變我自己的命運。但是,我如果沉默,就是對我自己祖宗的背叛。于是,我只能默默寫下這樣一些思考,留給我的故鄉的施政者,留給我的故土百姓一起回味——我們該怎樣在自己的土地上,做一個自己的主人。僅此而已。僅此而已。
(原載《新世纪》http://www.ncn.org/view.php?id=7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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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用一把水果刀将全国人民团结起来
(博讯2009年5月28日)
作者:理性思考者

当牛顿让一束太阳光通过三梭镜的时候,意外发现千百年来一直被人们认为是单色光的太阳光,居然一分为七,一门崭新的科学——光谱学由此诞生。

观察人类社会也有赖于三梭镜,否则同样会被它的外表所迷惑,这个三梭镜就是突发事件,巴东人民的好儿女邓玉娇一手缔造的抗暴事件,是我们观察当前中国社会一个千载难逢的三梭镜。

邓玉娇事件传出之后,在中国论坛上水火不容的左右诸愤,就像多彩的七色光再次通过三梭镜:突然合而为一。这合力源于人性,正是人性的释放,让他们求同存异,万众一心地在网络上为邓玉娇奔走呼号。猫眼网友“的地得”同志是其中涌现出来优秀代表,“三得子”的东西本来早被猫右们定为“不顶、不跟、不看”,但在邓玉娇事件中,该同志如火山爆发般出手了一系列极具价值的“原创”贴,我相信,每一个打开了那些贴子的人,都会从心底重新认识“的地得”同志,实践证明,左愤(我从此不再使用左猪一词)归根结底也是社会的良民。

作为商业媒体,新浪网站在这次邓玉娇事件中赢得了尊敬。杨恒均先生那篇邓玉娇是正当防卫的文章,被新浪在首页重要位置推出当天,点击数十万,跟贴数千,大大地提高了邓玉娇事件的社会关注度。而且,在巴东警方5•18通报发布 后,新浪网站特地制作了一个邓玉娇事件专页,并且专门链接了屠夫的博客,这应该就是现代传媒的品质。

大清晚期,中华民族的仁人志士曾前赴后继地走上了救亡图存的复兴中华之路,湖南人是这批革命力量的主力军。“若叫中国灭亡,除非湖南**尽!”,是当时湖南人的革命号角,也是后人对他们的由衷赞叹。邓玉娇抗暴事件发生以来,湖南华声论坛在其主打栏目“辣眼时评”里,旗帜鲜明地置顶了一系列声援邓玉娇的贴子,让我们再次领略了湖南人的风骨。

左愤大本营——中华网这次的表现同样可圈可点。左愤们口水四溢地声讨巴东当局的场面,让人宛若如回到激情燃烧的岁月,而且在其它媒体陆续噤声之后,中华网仍然任由与邓玉娇相关的主贴自由发出,这样的另类确实难能可贵。

在主弦律媒体中,恩施州电视台两次对邓玉娇事件的报道,可以看作是体制内底层正直人士的良知抗争。那19秒钟的视屏,那一声声“爸爸,他们打我”、“爸 爸,他们打我”的血泪呼唤,让我们的心灵潸然泪下,让我们的眼泪夺眶而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有的电视纪录片中,最让我们心恸的一个瞬间,如果□□ 部继续评选所谓华表奖,恩施州电视台应该当之无愧。

传统媒体一以贯之地保持了它们的稳定与和谐,这次也不例外,尽管《中国青年报》、《广州日报》的个别文章也擦出了一些火花,然而仍无力掩盖它们全行业的沦落与衰败。《南方都市报》虽然第一时间发出了邓玉娇的报道,但这一回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无良!无耻!

公民同盟及其律师,已经作为历史的记忆长存于人们心中。他们的行动再次启蒙我们:社会需要中立的中介组织,否则永远不会是一个成熟的社会。在律师群体中,刘晓原律师、思宁律师自始至终的行动,都让我们不能忘却。

每一次社会公共事件,我们总能看到一些反人类、反文明、反社会的东东蹦出来。汶川地震时是余含泪、王羡鬼,这次是一个叫高一飞的伪法学家,它那句“法律人的习惯是不为邓玉娇说话”的“名言”,让全国人民从此牢记:有一种耻辱叫“高习惯”。

往事并不如烟。有一天,我们都将老去,当回首往事的时候,我将这诉告诉后人:在共和国的历史上,有一个叫邓玉娇的姑娘,用一把水果刀,启蒙了千千万万的国人,那把水果刀,犹如流星划破死寂的夜空,照亮我们这一代人在孤独的大地上,勇敢地前行、前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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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是中华民族道德史上一座丰碑!

作者:高旭东 2009-05-27 00:28

写文章都有选取的材料和立场。我首先声明:本文全部材料来自官方,即巴东警方的三次通报。至于我本人的立场,既非左派,亦非右派,就是一个培养了30多个博士的教授。我任职的北京语言大学,是以传播汉语、弘扬中华文化为使命的,因而我就从弘扬中华文化说起。

孟子关于大丈夫的标准想必大家都知道的,就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其实说说容易,这三条哪一条都不是很容易做到。

“富贵不能淫”很难做到,先富起来的广东也是“包二奶”的先驱,据说现在的女大款也有“包二爷”的。在中国古代,皇帝老子最富贵,他老人家一人就是“三宫六院七十二妃”!换了女的也未必好多少,武则天的男宠也不少。

“贫贱不能移”很难做到,管仲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晁错所谓“饥寒至身,不顾廉耻”,从正反两个方面表明了“贫贱不能移”的艰难,所以孔子才表彰他那位身处陋巷仍能快乐的大弟子颜渊。

至于“威武不能屈”恐怕就更难做到,中国人绝非做汉奸的材料,看看现在网上的爱国热情是多么高涨,但是我们也不会忘记一个日本人小队跟着一个汉奸大队的那段历史,尤其是近年屡屡发生的处女娼妓案——就是一些想捞钱的警察抓住良家女孩当妓女处理,而被抓的女孩几乎无一例外地招供自己是妓女,出了局子才觉得很窝囊而去做处女鉴定。试想,如果不是经受不了严刑的折磨,有哪个处女会将娼妓的污水泼到自己身上?

邓玉娇,一个21岁的弱女子,居然做到了孟子大丈夫三条标准中的两条:“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另外一条她也未必做不到,只是她很贫寒,根本没有富贵而淫的条件。但从她“出污泥而不染”的情操来看,她是根本蔑视那些富贵而淫的贵人的。

邓贵大就没有想到,还有用钱摆不平的女孩,所以他拿出4000元钱抽打邓玉娇:“怕我们没钱?”而这个价码也正是前些日子媒体上公布的嫖处女的价码。4000元,对于穷乡僻壤里靠给人洗脚或者管KTV的女孩来说,着实是个不小的数字,至少将来邓玉娇开店的资金解决了。而开成一个小店,邓玉娇也就奔上小康生活了。

然而邓玉娇不为所动,回答甚至没有半点犹豫:“给钱也不干”!邓玉娇的言行,正是孟子所倡导的“贫贱不能移”的精髓,也践行了孔子的“不义而富且贵,富贵于我如浮云”的理论。

事实上,三个大男人逼迫一个小女子,邓玉娇肯定感受到了他们的“威武”与猖狂。现在有些人居然替邓大贵们辩护说,他们没说要奸淫邓玉娇啊。我真是搞不明白这些人的智商,

黄德智一开始看见邓玉娇的时候,就提出了要“奸”她的诉求(用词是“特殊服务”或“异性洗浴服务”),如果邓玉娇答应,整个案情就变了:邓大贵们并不违背邓玉娇的意志,不过整个案件就变成了卖淫嫖娼案,而且是集体嫖娼。

当邓玉娇告诉他们自己不从事“特殊服务”而仅仅是KTV员工的时候,黄德智的反应居然是整个雄风宾馆的女性都是预备让他们“奸”的。他们确实是喝醉了,醉到了天下女子都该被他们轮奸的程度!当邓玉娇既拒绝了黄德智的“奸淫”诉求,又拒绝了邓贵大出高价“奸淫”的要求,剩下的搏斗——邓玉娇两次试图离开都被“摁倒”、“推坐”,不正是一种 “威武不能屈”精神的体现吗?

一个弱女子,面对金钱不动心,面对邓贵大们的“威武”而不屈,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和人格而自卫反抗,这不正是我中华民族虽经几千年而屹立不衰的最宝贵的精神吗?在金钱万能、淫欲横流的当代社会,不正是应该弘扬的传统文化的精华吗?

我想,这正是邓玉娇在网络上获得全国人民的爱戴、甚至有那么多民间文人为她树碑立传、作诗作文的原因。因此,无论最后法院怎么判,邓玉娇都会因为她的“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而在中华民族的道德史上树起一座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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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这一刀,挽救了无数邓贵大,挽救了党
作者﹕小刀
(來源﹕华夏快递 09-05-25 09:28 )

邓玉娇这一刀捅得太狠,她不是捅死了邓贵大,而是捅到了当今官场的腐败处,捅到了当今社会丑恶处,捅到了当今官员的肮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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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女子邓玉娇“一举成名”,这是谁也没有料想到的。仔细分析案件,不管邓玉娇这一刀是捅到了邓贵大的左胸,还是邓贵大的右臂,是正当防卫,还是蓄意杀人,但对邓玉娇的支持舆情如此统一,向背如此一致,却是空前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结果?即使邓贵大真的强奸了邓玉娇,犯下了强奸罪,但致人以死也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而现在几乎没有一个人同情邓贵大,也很少有人认为邓玉娇应该负刑事责任,原因究竟在哪里?我们不能不作认真的、社会学的分析。

其实就这件案件来说,情节非常简单,不就是邓贵大要邓玉娇为他提供特殊服务吗?这个特殊服务当然可能是要邓玉娇陪他进行异性洗浴,也可能是陪他上床,但邓玉娇就是不干。一个娱乐城女子竟如此不给我面子,是不是太狂妄了?女人我见得多了,啥样的没有见过?于是非要邓玉娇陪他、为他服务不可。邓女子性烈,也不提供这种特殊服务,就是不从。恼羞成怒的邓大主任于是就把邓女子“推倒”在沙发上欲行其奸。正在这危急时刻,邓女子看到沙发边上一把修脚刀,于是案件发生了……

说真的,邓玉娇不过就是90斤重的弱女子,她有多大力量?如果邓贵大主任反抗一定会置邓玉娇于死地,可他毕竟没干好事,色厉内荏,邓女子的一刀正好刺到要害处,迟缓的抢救已经来不及,邓贵大就呜呼哀哉了。

这样的分析当然是邓玉娇是在自卫,是在用自己的清白向色魔进行回击,何罪之有?邓大主任也是死得活该、窝囊和肮脏。

但话又说回来,无论邓贵大多么罪大恶极,但毕竟是一条人命,怎么就没有一个人同情呢?难道他真的得罪了全国人民?难道他真的罪该万死,我看非也!其原因盖在于邓玉娇这一刀捅得太狠,她不是捅死了邓贵大,而是捅到了当今官场的腐败处,捅到了当今社会丑恶处,捅到了当今官员的肮脏处。如果不是因为这三点,邓玉娇怎么也不会得到舆论声援的之一律。

多么值得深思的舆情啊!多么值得重视的舆情啊!多么值得警觉的舆情啊!我之所以要发出这样的三个惊叹号就是想提醒我们的官场、社会和有关方面注意,如今官场之腐败已经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不大力整饬已经不行了!如今的社会丑恶现象已经到了惊心动魄的地步,不大力挞伐已经不行了!如今的官员已经肮脏得令人心惊肉跳,不下决心惩治已经不行了。否则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不但会受损,甚至危及我们来之不易的事业,那才是最可怕的啊!

写到这里我真的想为邓玉娇这致命一刀叫好,她捅得真狠、真准,捅到了要害。要不是这一刀很多人还不会清醒,甚至还沉浸在一派形势大好的莺歌燕舞中。这一刀正是令人清醒的一刀,令人反思的一刀,不但会挽救无数的邓贵大,还会为挽回党和政府的形象立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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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盟关于邓玉娇案的法律意见

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仍在侦查阶段,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当事人亲属解除了与援助律师的委托代理协议,但这并不会阻止我们对邓玉娇命运的关注以及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现在,我们就目前已经了解的信息提出法律分析意见,希望有关司法机关能秉公执法,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

一、 本案基本事实

综合各方信息,我们认为本案基本事实如下:

本案涉及两个现场:第一现场水疗室是强奸(未遂)现场,不法侵害人是黄德智,被侵害人是邓玉娇。第二现场休息室是第一现场的继续,邓玉娇对不法侵害人黄德智和邓贵大实施防卫,导致不法侵害人(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的受害人)伤亡。

水疗室里。时间约晚上八点。有些醉酒的黄德智等人来到梦幻城水疗室,碰见邓玉娇在里面洗衣服,黄进去提出强迫性交易的要求,邓玉娇说自己是KTV 服务员,拒绝。黄德智关上门,把邓玉娇按倒在小床上,强行扒下裤子和内裤,压在邓玉娇身上,抚摸胸部和下体。邓玉娇竭力反抗,后把黄德智踢翻下床,冲出水疗室,来到隔壁休息室,关上门。

休息室里。当时另有三个女孩在休息,其中有邓玉娇的朋友唐琴。邓玉娇刚躲到休息室,对唐琴说,有个疯子在找我。这时,黄德智隔着门玻璃往里看,发现了邓玉娇,闯进来,随后跟着邓贵大,要把邓玉娇拖出去,邓玉娇挣扎,邓贵大手里拿着一沓钱,拍打邓玉娇的脸和肩膀,一边说“怕我们没钱是吗?”唐琴去找领班,同时也告诉了邓玉娇的朋友杨红艳。邓玉娇在邓贵大用钱煽打下后退几步,然后被推倒在沙发上,领班过来以后,邓玉娇起来试图出去,被再次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从包里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双手紧握在身后,旁边两个服务员眨眼示意邓玉娇克制。黄德智和邓贵大并没有罢休,向前靠近,邓玉娇靠在沙发上用脚踹了其中一个人,邓贵大和黄德智再次向前扑的时候,邓玉娇起身挥刀乱刺,刺伤了邓贵大和黄德智。杨红艳赶到休息室,邓贵大刚刚倒地,邓玉娇异常愤怒,手里拿着刀,说:“你们这种流氓,不杀两个,还不得了了。”杨红艳告诉邓玉娇赶快放下刀,邓玉娇放下刀,拿起电话报警,说“我在雄风宾馆杀人了,快过来把我带走。”然后给母亲打电话。

二、法律分析:

第一现场,黄德智把邓玉娇压倒床上扒内裤等行为证明黄德智试图强奸邓玉娇,由于邓玉娇激烈反抗和躲避未遂。但强奸行为并没有结束,黄德智和邓贵大随后跟到第二现场,试图拖走邓玉娇,邓玉娇挣扎,黄德智和邓贵大没有放弃,用钱打和推到等暴力方式试图迫使邓玉娇就范。在此条件下,邓玉娇持刀攻击邓贵大和黄德智,造成被害人(不法侵害人)伤亡,属于正当防卫,不存在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虽然强奸犯意人是黄德智,但强奸未遂之后,邓贵大和黄德智一起用侮辱和暴力胁迫的方式试图迫使邓玉娇就范,邓贵大也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黄德智和邓贵大来到第二现场试图拖走邓玉娇的行为,结合野三关官员的日常行为(当地人普遍认为比较狂)、醉酒状态以及梦幻城作为色情场所的背景,可以得出结论,两人来到休息室并不只是为了报复和发泄愤怒,而是为了继续实施强迫性交易(强奸)。一般情况下,有第三人在场,邓玉娇不会面临被强奸的人身危险,但是,在水疗室(性交易场所)这种特殊环境下,虽然有第三人在场,但第三人并没有阻止邓玉娇被拖到隔壁水疗室强奸(此场合强奸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加上邓贵大等人是这里的常客(当地人能证明),而且那天他们又醉酒,行为难以控制。因此,邓玉娇当时的确面临被强奸的人身威胁,邓玉娇的防卫不是假想防卫,而是针对现实强奸威胁的正当防卫。

总之,根据我们现有掌握的信息综合判断,我们认为,邓玉娇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并且,黄德智涉嫌强奸,应该立案侦查。

公盟法律研究中心(來源﹕「獨評」2009-05-25 08: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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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委托律师提告,披露抗暴详情
邓玉娇对5.10案中涉嫌强奸犯罪的嫌疑人黄德智提出控告的控告书
(注:本控告书已于2009年5月25日20:00提交巴东县公安局,多家媒体在场见证)

控告人:邓玉娇
代理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夏霖 律师
夏楠 律师(实习)

被控告人:黄德智

控告请求:

被控告人涉嫌强奸,要求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黄德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5月10日晚饭之后,KTV服务员邓玉娇在雄风宾馆一楼水疗区五号房洗衣。邓玉娇说:“水疗区就是女性给男人卖淫的地方”。洗衣时,一个“高个子戴眼镜的男的”(即黄德智)进入房间,走入走出两三次后,将门锁上,坐在房间床上,称其要洗澡。邓玉娇答马上出去,并向外走。走到门口时,黄德智说:“你往哪去,你要陪我洗澡”。邓玉娇申明自己是在这里洗衣服,不在这里上班。欲开门离开之际,黄德智一把将邓玉娇拉倒在门口床上,脱邓玉娇的衣服。由于邓玉娇上身挂有斜挎式胸包,黄德智未能脱下其T恤衫,转而拉扯其裤子。此裤子为邓玉娇在浙江时所购,由于邓玉娇从浙江回巴东后身材变瘦,又未系腰带,裤子被黄德智一拉即下,内裤全露。黄德智又脱其内裤,并以手摸其下体。邓玉娇用脚踢黄德智,黄德智试图脱邓玉娇的鞋子,未能脱掉,被邓玉娇踢下床去。邓玉娇将锁解开后跑进休息室。

黄德智与一名“矮个子客人”(即邓贵大)先后尾随入内,黄德智骂道:“他妈个屄今天被个屄女娃子戏弄了。”邓贵大遂问,“哪个戏弄你的,给我看下,下不了场了,还不得了了。”黄德智便指着邓玉娇说,“就是她”。

邓贵大指着邓玉娇骂:“你他妈的还挑人啊,你什么意思,嫌我们老了?我们就是来消费的,你他妈的就必须要服务!”邓玉娇恳求道:“我有没有戏弄你,你去问外面的领班,如果我真是在这里上班,我就是戏弄了你,那就是我的错。”另一在场服务员叫来领班,领班劝阻未果。邓贵大继续骂道:“什么上面下面的,不都是一样的吗,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又说,“你不就是要钱吗?你就是没见到过钱!你要好多钱,你开口,信不信我今天用钱砸死你!”遂拿出一叠人民币,向邓玉娇脸部搧击。每搧一下,邓玉娇便退一步,搧一下,退一步,一直退至身后沙发处,就说“对,我就是没见着过钱,有种你今天就砸死我”。邓贵大说,“我就是要用钱砸死你,就是要拉一车钱来砸死你。”领班再次劝邓玉娇离开,邓玉娇欲离开,被拖回。邓贵大说,“想跑,跑到哪里去?”邓玉娇再次试图离开,又被拉回。

邓玉娇就从包中拿出水果刀,双手背在身后。邓贵大推邓玉娇胸前,将其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起不来了,遂双脚乱踢。黄邓二人扑上来,邓玉娇就拿刀向前乱刺,邓贵大伸出双手要来抓邓玉娇,因为邓贵大在前面,可能多数刺到了他。后邓贵大捂着肚子走到门口倒下。邓玉娇看到邓贵大脖子上有一道伤口,遂打110报警。110要其打野三关镇派出所电话,邓玉娇答说:“雄风快死人了,赶紧过来。” 又打电话给其母亲,要其母亲赶快来。

此时房中仅剩邓玉娇一人,后经理来将邓贵大抬走。邓玉娇坐在大厅沙发上等警方到来,后邓母与警方基本同时到达,邓玉娇交给其母一张欠条,要其母代为清欠,遂上警车到达野三关镇派出所。当晚朋友给她送来衣服,邓玉娇将案发时所穿T恤和裤子换下,但高跟鞋、胸罩、内裤未换。当晚邓玉娇一直在野三关派出所办公室中哭,该派出所人员她全都认识,没有看到巴东公安局的警察。次日5月11日晚上巴东县公安局给邓玉娇做笔录后,于5月12日下午17时许将其送至恩施优抚医院。邓玉娇更衣后,其胸罩与内裤被邓母带回家中。期间刑警队未对其胸罩及内裤进行询问检查。

邓玉娇在恩施优抚医院受到的虐待暂略。有些还待本律师查证求实。

鉴于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本律师代理控告人特向贵局提出控告,控告黄德智涉嫌强奸,要求贵局立案侦查,立即将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黄德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致

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公安局

代理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夏霖律师 夏楠律师(实习)

签字
2009年5月25日

(來源﹕[独立评论],2009-05-25 06:54:05 )